李元旭,刘 敏
(阜阳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安徽 阜阳 236041)
由《生死格》论方以智的生死观
李元旭,刘 敏
(阜阳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安徽 阜阳 236041)
“大生死之事”、真知生死、“通变化而知危微交轮之机”和“不虚生,不浪死”是方以智生死观的基本内涵。方以智生死观具有鲜明的无神论色彩、突出的集大成愿望和儒家的基本价值取向等特色,至今仍不无现实意义。
方以智;生死观;内涵;特点;意义
作为伦理价值观的核心,生死观是哲学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历来的哲学家,系统直言生死者寥寥。方以智思想成熟期的代表作《东西均》则专有《生死格》(格:规格,标准,样式)一章。通过《生死格》一文,可以看出方以智生死观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个性特色。方以智的生死观是中国传统文化积极因素的结晶,是中国志士仁人舍生取义的思想基础,也是方以智颠沛一生、奋斗一生的真实写照。这种生死观,至今仍不无现实意义。
生死观是关于人的生命及其死亡的根本观点和看法,主要内容包括如何看待生命,如何面对死亡,以及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等问题。由于社会心理、风俗习惯等多种原因,一般人轻言生死。《生死格》开篇即言要重视生死之事,“人生视死,诚大事哉”,“有言生死一大事者,岂非醒世第一铎乎”,强调树立正确生死观的重要性。方以智认为,一般人“不大生死之事”,不知生死的真谛,就“营营相逐,如是乎忌讳生死,不闻生死之言,而日拖尸以趋死。”
对于“生死之事”,方以智认为概况说来,有“一惧”与“四胜”之说。所谓“一惧”,就是用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理论(如佛家的“六道”之说,宣传众生轮回有六个去处: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让人产生畏惧生理,而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行为,所以众生“闻雷则颤,见神则祈。”方以智当然不齿于这种贪生怕死的态度,认为“一惧”之法也只是一种神妙的诱人知生死的权益之计而已。
所谓“四胜”, 是指“齐”、“泯”、“轻”、“任”四种对待生死的态度:
存亦乐,亡亦乐,是齐生死也;聚则有,散则无,是泯生死也;名立不朽,没而愈光,是轻生死也;安时俟命,力不可为,是任生死也。[1]
认为活着是快乐,死亡也是快乐,就是“齐生死”;认为生死只是生命个体物质的聚散的形式,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就是“泯生死”;认为死亡并不可怕,死亡之后人会垂而不朽,就是“轻生死”;认为“生死有命”,对于生死,人无能为力,就是“任生死”。 面对生死,能够做到“齐”、“泯”、“轻”、“任”,相对于贪生怕死,显然是对生死的更高一层的认识,儒、释、道三家对生死的一般阐释,大抵如此。但是方以智却依然认为这些观点都是“知其莫可谁何而立言广意以胜之,然终为生死所囿”,就是说“四胜”之以理胜生死,本质上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做法,其实仍是囿于生死而不是真知生死。
方以智尤其批评了庄子的生死观。“劳我以生,逸我以死”(《庄子·大宗师》),是庄子对待生死的独特之处。但方以智认为这种“乐死而厌生,与贪生而惧死同”,其“以死为反真,以生为不反真”的态度依然是拘于生死。方以智还认为,庄子之所以乐死,是由于针对世人之乐生偏见而滋生的又一偏见,仅是一种辩说技巧,其骨子里却还是乐生的,庄子只是比一般人看得深远罢了。《庄子》中庄子拒楚威王之聘“宁生而曳途中”的故事与大树不夭于斤斧的寓言,正是突出的映照。
那么,怎样才能真知生死?方以智提出“心即生死、不生死之原”,认为心是知生死之故的根源。而由于“微哉危哉,道心即人心也,惟其危,所以微”,所以心只有经历险境方而后通。经历险境,时刻存有忧患意识,戒备谨慎,思想惟精惟一,然后方知生死。
方以智首先试图用《易经》中的道理来说明。如《大过》卦《象》中有“君子以独立不惧”句,上六爻辞有“过涉灭顶,凶”句,以公因反因之道,其实正是“所以养生也”。《复》卦中的“《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明夷》卦中的“获明夷之心出门庭”,和《坎》卦中的“有孚维心,亨”,这些卦象也寓含着“以重险待处忧患之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理。
方以智还用《庄子》里故事来论证。《庄子·田子方》里的列子道术高超,能作“不射之射”,但一旦“临不测之渊”,就“流汗伏地,丧生失魄”,而《庄子·秋水》中高空作业的“获人”,却可以在高空中的架子上轻松跳跃、“歌笑自如”,在悬崖上采摘菌类的普通人也可以“缘嶙峋如飞”。后者并非真正了解了生死之道,只是“迫糊口故,遂忘生死”。他们了解的是生死之技,不是生死之道。“四胜”之说,也是生死之技,掌握了这样的生死之技,也可以达到“墁九级,采悬崖”的程度。
所以方以智并不以人生的灾难为灾难,“人无奈死于安乐,不知心心无心之真心,故忧患疾病为生死之药”。方以智认为,忧患疾病于人,其实是人生的良药,是“我之恩人”,而且机会难得,人们应抓住这样转瞬即逝的机会锻炼自己。
在方以智看来,生与死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玄妙。只有掌握了生死之间如此的“危微交轮之机”,才能懂得真正的生死之道。懂得了真正的生死之道,就可以“洞精一元之大生死,即一瞬之小生死”,就“可以成变化而行鬼神,鬼神无如我何”。
懂得了生死之道,就会明白“生本不生,死本不死”,就会破除富贵贫贱的欲望、爱憎喜怨的感受。方以智认同佛家生死无他乃虚妄心所起之分别的说法,提出:“生死者,虚妄心也”,“心心无心,则无分虚荣心、真实心之心,并无无心可得之心,又何处为容受生死之隙哉”。显然,方以智接受了佛家勘破生死的做法和理念。
方以智还认为,用《易》的观点来说,“动静即生死,逆变顺变,无往非倏忽,而无方无体者”,生死不过是一种动静。既然“生死不二,则荣辱得失何足以二?”人生不应专门考虑生死,安排灵魂的去处。塔铭、碑记,各种纪念人的作法实属多余。
在“熟知”生死、勘破生死的基础上,方以智提出,在生死之事上,“生死自生死,可出可入”,生死的具体情形可以各不相同,但“不论一端,皆足毕其生死”。生有多法——得道 (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弄丸 (弄丸悬寓)、谈辩,都是不得不然而又都无可厚非;死有多种——暴虎 (徒手格虎)、自刎、刀锯、鼎劐,只要死得其所,都应无怨无悔。“惟不浪死虚生以负天地,当然者无不可为。”“不虚生,不浪死”,是方以智生死观的核心内容。
方以智特别推崇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的生死态度,认为这并不是对生死的忽视,而是对死亡的超脱和对生命的重视,是“骨髓铭旌之格”。
综观《生死格》中,不难看出,方以智对待生死的基本的唯物主义立场和鲜明的无神论态度。他显然不承认超自然的神力的存在。方以智论生死,重点强调的是心对生死的真知,即对生死之危微交轮之机的领悟,而这一思想理论的前提,显然是生死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人的生死观的不同,只是源于不同的认识基础和思维方式。所以方以智认为让人对生死产生畏惧是“神者权乎”,对贪生惧死、忌讳生死都持根本的否定态度。
方以智在《生死格》中也提到“鬼神”:“极深研几,可以成变化而行鬼神,鬼神如我何。”不过这种鬼神既然可以由人“行”而又奈何不了人,显然不是世俗意义的决定人生死或影响人生死的鬼神。在《生死格》中,不难看出佛家思想的印痕,如“三种生死”之说:不待于空生死的“纵容门”,空生死的“涂毒门”,和“知生死必然之理”的居易门;再如论述知生死之道的条件和途径:“不舍则不能胜,不空则不能舍,不险则不能空。”但这里我们丝毫看不出有神宗教的丝微踪影,方以智借鉴的只是佛家的思维方法和思维模式。
当然,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方以智不可能把他的唯物主义的态度和科学精神贯彻到底,所以他的无神论也不可能是彻底的,例如有学者认为他过分醉心于象数之学,在《物理小识》等著作中肯定了鬼神灵验现象的存在。但更有学者认为,在基本的原则立场上,方以智是当之无愧的无神论者,他承认天人感应,但认为天的异象由于人事;他承认鬼神怪异现象的存在,但总是试图用科学知识去解释;《物理小识》确实记载着鬼神灵验现象,但《物理小识》作为札记,记载的一部分仅仅是他人的观点等等。[2]
集大成是方以智治学的基本愿望,也是方以智学术思想的重要特色。在学术思想上,方以智试图集当时中西学之大成,更试图集儒、释、道之大成。《生死格》一文也明显表现出生死观问题上方以智在此方面的积极探索。在《东西均·开章》中,方以智明确提出了烹炮、调和各种学说的主张,方以智的生死观也正是烹炮、调和各种生死学说的结果。首先,神话《易经》、敬重孔子是方以智生死观居于儒家基本立场的重要表现;不事鬼神,“不虚生,不浪死”,不贪生惧死,“大生死”,“未知生,焉知死”这些都是真正儒者对待生死的根本态度。其次,方以智在阐述自己的学术思想时,经常把思想论争的矛头指向庄子,《药地炮庄》就是方以智专门批评庄子之作。但《生死格》论述生死之事,却多次引述《庄子》。一方面,方以智批评庄子学说爱生避死的本质,批评庄子齐生死、泯生死的做法;另一方面,方以智对待生死的淡然从容的态度,不能不说受到了庄子超越生死思想的影响。至于方以智思想和佛家的关系,更无需赘言。有史料表明,方以智入主青原只是为了籍此“摆脱厉色淫声”(《愚者智禅师语录》卷一)[3], 但方以智既然皈依佛门,思想不可能不受佛学思想的影响。《生死格》中,“心即生死、不生死之原”,“不舍则不能胜,不空则不能舍,不险则不能空”,“分别即生死”等等都是禅意很浓的语句。
方以智生死观表现了明显的集大成倾向,但儒、释、道三家思想在其生死观的地位却各不相同。方以智生死观问题上的三教统一,是儒家思想入世的基本价值,和道家思想超世、佛家思想出世的思想方法的有机统一;是儒家人生观的基本内容和释道两家思维方式的有机统一。对待生死,千百年来不同的儒家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也形成了相对趋同的认识:生死有命,生死是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要坦然面对;生命珍贵,要爱惜生命,趋生避死;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等等。[4]方以智《生死格》中显然并没有根本背离和抛弃儒家的这些基本思想,相反,是以更生动、更别致的形式予以阐发。从这个意义上,方以智仍是一位大儒,是一位另类大儒。
作为炮煮儒、释、道三家精义的结晶,方以智“不虚生、不浪死”的生死观有着独特的地位和意义,它是对孔子“未知生,焉知死”之生死观的诠释和发展,也是对中国传统生死观的汇总和凝结。生死观是伦理价值观的核心,是人生哲学的理论根基。在人生中,只有堪破生死,才能知道生的宝贵,死的无奈和无惧,才能珍惜、发挥生命的创造力,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才能做到无憾于珍贵的人生。余英时在《方以智晚节考》一书中,利用详实的史料和鞭析的推理提出了方以智终年自沉于惶恐滩的观点。学者钱王刚通过仔细地考察,认为方以智和当时的“天地会”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方以智就是天地会早期创始人”或“天地会的实际领导者和精神领袖”。当然,到目前为止,这些仅仅只是推论,尚没有直接的史料能予以证明,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一生身处乱世的方以智是屡败屡战,没有“虚生”,也没有“浪死”。这正是方以智生死观的现实印证和真实写照,也是千百年来,中国有勇有智的仁人志士对待人生的基本态度。生死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具有普世性,方以智的生死观对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知识日益进步,但思想和智慧并没有同比增长,所以对待生死却显得日益困惑和不安,仍然不无启迪。
[1] 方以智.东西均注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1:122.
[2] 关增建.方以智的无神论思想[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J].2001,(2):29-33.
[3] 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4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134.
[4] 郭鲁兵.儒家生死观论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6):54-57.
B248.93
A
1671-1351(2011)03-0009-03
2011-01-12
李元旭(1970-),男,安徽临泉人,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讲师,硕士。
安徽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东西均研究”(AHSKF07-08D49)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吴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