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小型企业中的运用

2011-08-15 00:49上海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叶小燕
中国商论 2011年20期
关键词:资信账款信用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 叶小燕

1 国际保理的涵义与功能

国际保理是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以承兑交单、赊销等结算方式,由保理商接受出口商的委托,向出口商提供进口商的信用额度调查、信用风险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贸易融资的一种综合性财务服务,是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和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结算方式。可以部分地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因正常的融资渠道不畅而造成的融资难问题。

从国际保理的涵义可以看出,其功能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1 贸易融资

在保理协议中,保理商与卖方约定可以以自有资金向卖方提供占合格应收帐款一定比例的融资,在应收帐款到期后,保理商收到买方的付款后,扣除融资本息后将余额付给卖方。

1.2 销售分户帐管理

运用保理业务时,保理商会建立买卖双方帐户,保理商一般会在特定情况下向买卖双方发送财务报告或通知,以提醒双方付款及付款详细情况。

1.3 催收账款

在保理业务中,出口企业只要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理商就会通过专业的律师、收账人员、收账知识等要素全权为出口企业代收其债权。

1.4 调查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在避免进口企业进行贸易欺诈的过程中,保理商可以通过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广泛的代理网络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出口商调查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1.5 为买方提供信用担保

保理商可以通过调查买方的资信状况,为买方核定一个卖方可以出口的信用额度。在这个信用额度内,只要不存在质量、交货期限等容易引起争端的因素,保理商就会对其客户承担全额的坏账担保。

2 国际保理对中小企业的适用性的分析

国际保理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其对部分中小企业的适用性,这部分企业的普遍特征表现为产品适销、流动资金短缺、资产规模小、缺乏合格的抵押品而难于获得贷款。

2.1 保理能融通中小企业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

融通资金是保理的一项服务项目,也是其重要功能之一。通过承购应收账款,保理商可以向出口企业提供的融资数额达到出口合同金额的80%。就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而言,国际保理比贷款需要的时间更短。

(1)保理融资不需要担保。中小企业往往由于缺少可供抵押的财产和担保人而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而保理融资对担保的要求相对较低。一般而言,企业的应收账款被视为保理融资的担保物,不需要其他的担保或抵押。

(2)对中小企业整体资信水平要求低。保理融资的基础是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的依据不是资产负债的状况,而是企业出口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普及程度和盈利状况。所以保理商对企业应收账款的质量更为关注,而不太看重企业的整体资信水平。

2.2 保理能降低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

(1)缩短中小企业催收货款的时间。保理商可以提供催收货款的服务。有效的追债程序、专业人才、合理的业务运行机制等有利条件决定了保理商能够把收款时间尽可能缩短。

(2)降低中小企业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在保理业务中,中小企业发货后即可提出融资要求,出口企业提交的单据由保理商贴现,确保出口商能及时收到货款,获得融通资金,便于资金周转。将流动性差的应收款变现为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现金,可以降低中小企业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

2.3 保理有利于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保理是了解客户的渠道。保理商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进口商的实力与背景、潜在发展机会,以及对客户资信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因素的最新动态,比如外汇管制、金融政策等。

(2)保理是获取客户的手段。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中小出口企业在进行付款条件谈判时一般处于被动地位,致使企业失去部分良好的生意机会。保理业务可以充分保证应收账款的收款时间,利于企业放心地运用赊销进行交易,进而便于中小企业培养新客户和新市场。

3 限制中小企业应用国际保理的因素分析

3.1 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出口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以服装、手工艺品等为主。这些产品容易引起纠纷,主要是因为这类产品存在很强的主观检测性。而在运用国际保理业务过程中,保理商对以下情况并不履行付款责任:买方挑剔产品质量或双方对产品存在争议,导致出口商偏向于选择信用证等传统的贸易结算方式。

3.2 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运作存在问题

(1)保理内容。针对保理提供的诸如客户融资、催收货款、销售账户管理和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项目,国外保理商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提供一种或提供组合服务,而目前在国内来看,没有一家保理商提供“全保理”服务。

(2)保理费用。在国内,保理商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核定费等费用一般可以占到应收账款金额的2%至6%,再加上对企业获得的预付款收取利息,保理费用大大超过是信用证业务费用。高额的手续费限制了保理业务的大范围开展。

(3)保理模式。外国保理商在进行业务操作时一般采取双保理的形式,即出口保理商将债权转让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在其核准的信贷额度内,以无追索权的方式买断该债权,负责对进口商催收款项,并防范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而在国内,保理商采取的主流形式还是单保理,这种形式对应收账款管理、资信调查等综合服务的优势发挥不明显。

(4)风险控制。目前我国保理业务大都由银行的相关部门开展,其评价保理业务风险时仍旧看重客户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负债状况。办理保理业务时,客户不但受限于授信额度,且需要提供抵押品,过于重视抵押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风险,却将广大中小企业排斥在保理业务之外。

3.3 我国保理运作环境不健全

(1)法律环境。迄今为止,我国仍未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法律体系以保障国际保理业务的正常健康运行,尤其是在合同纠纷的仲裁依据、诉讼方的利益、进口保理商的责任和仲裁对象范围等方面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理业务的实际运作。

(2)技术环境。由于国内保理商未能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网络与国外民间资信公司和保理商等机构进行及时便捷的信息沟通,这一短板影响了国内外保理商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交流;同时,非FCI技术平台下的信息传递也降低了国际保理业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信用环境。相对而言,西方的社会信用体系较完善,保理商便于获取与企业信用有关的信息,可以对客户信用进行合理评估。这使得国外保理商在收购其客户应收账款或提供坏账担保时承担较小风险。而信用状况差在我国已成为一个痼疾,阻碍了国际保理在中小企业中的普及。

4 在我国中小企业中推广国际保理的对策建议

4.1 中小企业自身要转变观念,树立良好信誉

由于国内中小出口企业长期习惯于信用证、汇款等交易方式,而对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国际保理业务还不熟悉、不适应。中小企业应主动应用这一新的结算方式,积极转变观念,以达到降低交易风险、吸引客户的目的。同时,中小企业自身必须努力增强信用意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银行,让银行放心地为其提供出口融资等国际保理服务。

4.2 保理商要积极规范地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作为国际保理业务的参与者和最大收益方,国内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保理业务的投入,并将其纳入银行的整体营销规划。针对保理业务产品的特性,构建合理的营销策略和授信方法。引进并学习成熟的业务经验、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以提高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整体水平并加快推进国内保理业务与国际的接轨。

4.3 积极改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运作环境

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首先应借鉴国外成熟保理业务管理经验及法律规范,尽快制定国际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规定和管理法规。在规范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同时,防范保理业务的风险并加强对其现场监管。其次要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并将其与国际保理信用风险化解接轨,从建设信用管理框架着手,以此奠定国际保理信用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

[1]冯春丽.国际保理—— 中小外贸公司融资的新平台[J].国际经贸探索,2004,(3).

[2]张建辉.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中小企业外贸中的作用及风险探析[J].现代商业,2009,(8).

猜你喜欢
资信账款信用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应对民企应收账款上升
信用收缩是否结束
试析应收账款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信用中国网
信用中国网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问题探讨
信用消费有多爽?
企业资信评估在企业中的作用
怎样让班级管理更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