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药出口障碍及其对策

2011-09-10 09:19西安欧亚学院张莉娜
中国商论 2011年20期
关键词:中药材提取物中医药

西安欧亚学院 张莉娜

我国从1996年提出“中药国际化”的概念,到现在已15年。目前中药产品已出口到世界160多个国家,1996年出口额为6亿美元,2010年出口额为17.84亿美元,14年间增长了近2倍,中药产品出口业绩不菲。但近日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中国商品网等媒体都曝出日韩占全球中药市场90%的营业额,中国仅占2%。这个数字也许有点夸大,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中药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的现实。我国是中药的发源地和创始国,缘何处于这样的境地?本文通过对我国中药出口的现状分析,探究阻碍我国中药出口的国际因素和国内因素,进而提出扩大中药出口的措施和建议。

1 中药出口的现实

1.1 我国中药产品出口以低附加值的中药材和提取物为主

2009年我国中药类产品出口额是13.72亿美元,约占全球中草药销售总额约5%,中药材出口达37.89%,中药提取物达44.8%。2010年,中低附加值的中药材和提取物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89.2%而中成药产品的出口在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10.8%,从表中可以看出,低附加值的中药材和提取物出口是拉动我国中药类产品出口增长的主力军,这样的产品出口结构与我国中药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表1 我国中药产品出口情况 单位:亿美元

1.2 我国中药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是亚洲

从我国中药出口的地理方向来看,2010年,我国65%的中药产品出口亚洲,15.87%的中药产品出口欧盟,出口美国的中药产品同比增长10.43%,美国仍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市场。从图1中数据显示的情况来看,我国中药产品出口亚洲比重较大,欧美等西方国家所占比重较小。

1.3 我国中药出口在国际市场上频繁受阻

我国中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屡遭封杀,封杀的原因主要是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物和微生物超标。这固然有我国产品不过关的因素存在,但较为主要的原因还是一些发达国家也对中草药的研发领域很感兴趣,为了维护其在该领域的利益,它们不惜以“安全”为借口,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在披着“安全”外衣的壁垒保护下,我国中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频繁受阻。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植物源性中药材受阻85批次,特殊膳食受阻79批次,动物源性中药材受阻24批次。我国被拒之门外的中药产品,60%以上是倒在绿色壁垒之下。

图1 2010年我国中药出口市场分布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中药产品以出口附加值低的产品为主,出口地域分布不均衡且在国际市场上频频受阻,针对这一现状,本文对阻碍中药出口的因素和原因进行分析。

2 我国中药出口的主要障碍及原因分析

本文认为我国中药出口的主要障碍要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来分析。

2.1 国际因素

2.1.1 东西方文化差异

中西医药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哲学体系,思维方式截然不同,熊月之先生讲过:“西医最得西方古典医学重具体、讲实证的精神,中医最得中国传统文化讲整体讲联系的神韵。”[1]西方国家对中医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和人体本身的有机整体概念,以望、闻、问、切为诊断手段,以辨证施治为治疗原则的做法难以理解。它们讲实证,对药品构成、生产、临床使用都有非常严格和完整的认证、管理体系。但传统的中药组方过于复杂,很难对其有效成分进行科学的定量分析,正因为这样中药在西方市场一直不能进入其主流的医疗体系。

2.1.2 认识不同限制了中药的出口

欧美国家对植物药的认识与我国有很大不同,我国的中药并不是欧美市场上热销的植物药。欧美的植物药多单体,一般不搞复方研究和开发。但中药尤其是中成药多为含多种药材、复合配方,缺少对药品精确的成分分析和药理说明。比如欧盟的认识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通过表1比较可知:欧盟草药与我国中药在注册范围、来源、使用时限要求及医学理论支持等基本注册理念方面仍存在较大区别[2]。基于此,目前我国大部分中药及其制品只能作为保健品、食品补充剂等形式进入国际市场,不能说其具有医疗功效,且欧美国家的消费者通常都是自买自服,没有专业中医医生指导,长期大量服用易产生药物中毒事件,这些都给我国中药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认可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表2 欧盟和中国对于中药的界定比较

2.1.3 技术性贸易壁垒

各个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内中药企业利益,纷纷对进口中药产品设置了多种多样苛刻的技术壁垒。具体表现如下:(1)注册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壁垒。(2)多种类型的认证制度壁垒。(3)包装和标签中的规则壁垒。(4)绿色贸易壁垒。法规有严格的要求,这是一种政策性壁垒的充分体现[3]。例如1998年欧洲提出的《欧共体药用和芳香植物优化种植生产管理规范条例》,对选种、种植、采摘、初加工、商品包装、贮运、设备等共十一个方面为生产者提供了标准,力求将中药品原材料的污染减到最少。

2.2 国内因素

2.2.1 中药生产的国内标准体系建设滞后

我国在中草药的种植和加工等方面虽已制定了相关标准(例如2002年我国药监局发布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S》),并从一定程度上对种植和加工过程进行了规范(尤其是对一些地道药材还特别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标准),但在进一步规范中药有效成分检测、质量控制和包装运输等方面依然不够。2001年我国原外经贸部发布的《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虽然一直沿用至今,但只是一般标准,对一些特殊情况并不十分适用,且现在看来其中许多标准的指标要求已明显偏低、滞后,已经不能顺应国际中药市场的发展潮流。

2.2.2 国内药企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持

要打开欧美市场,往往都要通过它们药品管理部门的认证,而严格的药品认证过程通常需要消耗大笔的资金。以美国FDA的认证为例,FDA的认证共要进行三期临床。药品申报FDA必须通过审查、论证,最长需耗时8~12年,通常花费高达3亿~5亿美元。为了扩大欧美市场,我国的许多企业都走上了认证之路,可是目前进入三期的认证的企业并不多,大多数的企业做到二期后就将其成果转让,原因就是资金的缺乏是它们压力太大,很难走下去。

2.2.3 我国中药文化的国际传播不够

具体分析来看,一是我国中药产品的销售市场主要在国内,我国大多数药企对国际市场上中药产品的需求缺乏必要的了解;二是国际上在中药领域的国际交流比较少;三是我国中药产品的国际宣传渠道和方式有限,主动性和开拓性意识不够。综上,就造成中药文化在国际市场上很难被接受的局面,使国际上片面认识中药,中药终难摆脱西药的模式。

3 突破中药出口障碍的对策和措施

3.1 加快中药的市场准入

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交流。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利用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强化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协调与合作,积极开展“中药外交”,促使与相关国家或地区达成双边或多边的各项中药贸易互认协议,大力推进中药领域的国际贸易及经济合作发展。二是推广国际中医药教育。有效利用现有的中医药教育、教学资源,大力开展中医药学科涉外培训,建立和不断完善多学科多层次的中医药涉外教育体系,促进中医药理念和知识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

3.2 进行规范的临床研究

国内药企要向日本学习,重视临床研究和积累。中药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得到认同还有一大原因是中国企业不注重药品上市后的临床研究。中国企业把药品投入市场之后就不再对该产品在临床中的对比疗效以及疗效收集等进行跟踪研究,而把注意力全部转移到了销售领域。日本却与我国完全不同,日本则主要通过对中医药治疗作用的大量临床观察,不断加以比较、归纳、总结并推广发挥中医药的临床作用,推动了中医药的临床应用和学术发展,促进了医师越来越多地应用中医药,带动了中成药向国际市场迅速发展。

3.3 进一步扩大中药材及中药提取物出口

进入对中医文化缺少认同、且审批严格的欧美市场,短期内难见成效。但连续5年我国的中药材出口植物提取物及其制品作为食品补充剂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西方广大消费者接受,并得到美国FDA认可。中药提取物可使中药成分明晰化、有效成分定量化,可通过严谨客观的科学数据让美国消费者信服,因而容易被消费者接受。与此同时,通过健全中药生产标准,大力发展中药材出口。事实证明这是中药进入欧美市场行之有效的方式。

3.4 建立健全中药标准体系建设

首先,我国现用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的需要。其次,我国在中药的质量控制、有效成分检测和包装运输等方面的标准缺失,这是导致我国中药在国外市场上出售频繁受阻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从长远来看,我国中药国际化必须国家标准先行。有了自己的国家标准才有可能说服西方国家认同我们的中药,因为中药毕竟不是西药,不能一味地和国际接轨,我们也必须在将来中药的国际标准制订中占一席之地。

[1]司岩,段英灿.基于中西方医药理论的我国中药出口贸易壁垒研究[J].经营管理者,2009,(12).

[2]丁锦希,杨军歌.欧盟中药注册准入制度障碍研究——基于我国中药出口欧盟现状的分析[J].国际商务,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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