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枢敏 王铂 陈威涛 高巧芬
为加强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我省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更加科学地防治结核病,我们对《规划》实施以来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本效果-效益进行了估算。
根据甘肃省结核病信息监测资料进行统计,登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数来自对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中我省肺结核患者发现、登记等情况分析。登记患者中因结核病死亡的例数、涂阳患者治疗成功数及涂阴患者治疗成功数来自来自对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中我省肺结核患者登记和治疗转归情况分析。社会成本来源于《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评估调查表的分析(此表使用《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评估调查表)。
1.社会成本:指《规划》期内用于结核病防治的各种实际使用的费用总和。具体内容包括:《规划》期内各级政府投入、国际组织投入以及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其他渠道投入的资金。
2.社会效果:(1)减少结核患者的死亡:通过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可以明显减少肺结核患者的死亡例数,从而降低肺结核病死率。此次我省结核病防治成本-效益计算中减少死亡的肺结核病患者、避免感染人数、避免新发患者数、直接社会效益、间接社会效益的估算方法参考《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细则。减少肺结核患者死亡人数据计算方法参考国际经验和既往研究结果,结核病患者在发病后,如果未经化学药物治疗,其后2年内的病死率为50%[1]。本次估算中,假设患者发病后,如果未经化疗,当年的病死率为25%,即为0.25[1]。所以甘肃省估算:减少肺结核患者死亡例数=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例数×0.25-登记患者中因结核病死亡的例数。(2)减少不必要的感染: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降低结核分枝杆菌传染给其他健康人群的风险,使健康人群免受到不必要的感染,从而减少产生新的肺结核患者。没有任何干预措施的情况下,每一例传染源1年平均传染10名未受感染的健康人,感染者一生中的发病概率为10%[2]。涂阴肺结核虽不是主要的传染源,却是潜在的传染源,其在结核病的传播和致病方面,也是造成结核病流行的不可忽视的群体,有研究表明在结核病的传播中至少有17%为涂阴肺结核传播。据香港一项研究,曾对痰涂片检查阴性患者不给予治疗,观察30个月,71%的患者痰涂片阳性而且近1/2患者在最初的3个月内痰涂片阳性或X线胸片显示病情恶化,发展为活动性肺结核[3],据估算约30%的涂阴肺结核患者具有传染性。所以甘肃省估算:减少肺结核发病人数=(涂阳患者治疗成功例数+0.3×涂阴患者治疗成功数)×(治愈率-0.25)×10×0.1(关于估算约30%的涂阴肺结核患者具有传染性,仅参考我国大陆报道的这方面文章作为依据得出的)。
3.社会效益:(1)减少社会医疗费用支出: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避免新发肺结核患者的产生,可以减少这些新发患者因治疗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医疗资源消耗。(2)挽回的社会经济价值:由于肺结核具有传染性,通过治愈传染性患者,除了挽回患者治愈后个人的劳动力损失以外,还可以因避免传染给其他健康人而产生的额外劳动力损失,从而为社会挽回更多的社会经济价值。避免新发肺结核患者所减少的社会医疗费用支出(直接社会效益)的估算和肺结核患者次均门诊医疗费用[4](136.25元人民币)和患者年均门诊人次数[4](5次)有关,避免劳动力损失而挽回的社会经济价值(间接效益)估算和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劳动力人口比例[5](0.7)和治疗1例患者挽回的伤残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 of life years,DALY)[5](9.5)有关。所以甘肃省估算:避免新发肺结核患者所减少的社会医疗费用支出(直接社会效益)=避免新发患者数(名)×次均门诊医疗费用(136.25元)×每例患者年均门诊人次数(5次);避免劳动力损失而挽回的社会经济价值(间接效益)=活动性患者治疗成功数×治疗1例患者挽回的DALY(9.5)×活动性患者劳动力人口比例(0.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元)。
4.成本-效果与成本-效益比:(1)成本-效果比:指每挽回1个DALY损失所需要的投入金额。成本效用比=社会总成本/挽回的总DALY。(2)成本-效益比:指每投入1元结核病防治经费,可产生多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成本-效益比=社会总成本/(直接效益+间接效益)。
2001—2009年,全省结核病防治社会总成本18041.46万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经费10636.67万元,国际项目经费7311.71万元,其他经费支出93.08万元(表1)。
表1 2001—2009年甘肃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社会总成本(万元,人民币)
1.减少肺结核患者死亡人数:2001—2009年,全省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53718例,登记患者中因结核病死亡1056例。本次《规划》的成本-效果与效益估算以未经化疗为对照前提,即假设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在发病后没有采取化学药物治疗的疾病自然转归状态为基期。参考国际经验和既往研究结果,这些患者在发病后,如果未经化学药物治疗,其后2年内的病死率为50%。本次估算中,假设患者发病后,如果未经化疗,当年的病死率为25%,则全省未经治疗死亡为38429例,减少肺结核患者死亡37373例(表2)。
2.减少肺结核发病人数:2001—2009年,全省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76801例,涂阴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66720例,避免感染646802名,避免新发病例64680名(表3)。
1.避免新发肺结核患者所减少的社会医疗费用支出(直接社会效益):2001—2009年,全省结核病防治共减少医疗费用44063250元人民币(表4)。
2.避免劳动力损失而挽回的社会总价值(间接效益):2001—2009年,全省结核病防治共挽回的社会总价值6115444630元人民币(表5)。
1.成本效用比:每挽回1个DALY损失所需要的投入金额为198.29元人民币;成本效用比=社会总成本/挽回的总DALY=18041.46万元/909891=198.29。
2.效益成本比:每投入1元人民币结核病防治经费,可产生37.86元人民币的社会经济效益;成本效益比=社会总成本/(直接效益+间接效益)=180414600(元)/6831324180.3(元)=1∶37.86。
表2 2001—2009年甘肃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因结核死亡人数
表3 2001—2009年甘肃省结核病防治工作避免新发肺结核患者情况
表4 2001—2009年甘肃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的社会医疗费用
表5 2001—2009年甘肃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挽回的社会经济效益
全省结核病防治社会总成本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经费,占58.96%;其次为国际项目经费,占40.53%。2001—2009年,甘肃省结核病防治政府经费中央级到位7156.92万元人民币,省级每年到位208万元人民币,市级到位283.4万元人民币,县级到位771.44万元人民币。2001—2009年,一轮、四轮、八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支出经费2179.98万元人民币,世行贷款与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支出经费6239.23万元人民币。
2001—2009年,全省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53718例,全省通过积极发现、管理和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143521例,估算减少因结核死亡37373例,避免新发生结核病64680例,有力地控制了传染源,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甘肃省每投入1元人民币结核病防治经费,可产生37.86元人民币的社会经济效益。甘肃省结核病防治成本-效果与效益显著,为控制结核病流行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通过对《规划》期间甘肃省结核病防治成本-效果与效益估算,为政府制定下一个结核病防治《规划》提供了依据。虽然甘肃省投入的结核病防治经费与发达省份相比相差很大,但每投入1元人民币结核病防治经费,可产生37.86元人民币的社会经济效益,与发达省份差不多,但是成本效用和发达省份相比差别较大[6]。
[1]谢惠安,阳国太,林善梓,等.现代结核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710.
[2]许群,乌正赉,金水高,等.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及其传染性所致疾病负担的评价方法研究.卫生研究,2003,32(6):558-561.
[3]马艳,李亮,成诗明,等.涂阴肺结核病的流行现状与诊断进展.结核病健康教育,2008,(2):12-18.
[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中国卫生服务调查研究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4.
[5]龚幼龙,万利亚,武桂英,等.结核病控制经济与管理学评价.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3.
[6]郭成杰,陈昌锋,胡传峰,等.某市2006—2008年结核病控制项目效果效益评价.卫生经济研究,2009,263(7):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