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习惯与器乐演奏

2011-08-06 05:43贺言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音高器乐音准

贺言信

一、生活行为习惯与器乐学习行为习惯

为探寻人们将一种重复性行为变成习惯的时间,英国伦敦大学教授简·沃德尔①摘自2009年7月18日英国《每日电讯报》,彭俊勇译。带领研究小组展开深入研究。研究报告发表在《欧洲社会心理学杂志》上。研究小组通过实验发现,平均大约经过66天坚持后,人们就会做到“习惯成自然”,把好习惯转化成生活的一部分,不再需要刻意坚持。为此,研究小组挑选了96名志愿者进行了实验。志愿者每天需填写数据,包括对自己所做之事意识性减少和控制力减少的情况。参与实验的志愿者中,82人提供了充足数据供研究人员加以分析。62人的曲线数据和研究人员事先设想的曲线相符合;其中39人完全符合。报告指出:“当人们在始终如一的背景下重复做同样的事时,就会变得更加有效率。但在具体项目上有所不同。例如,较复杂行为习惯一般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养成;运动方面习惯的养成也要比饮食习惯的养成耗费更多的时间。”沃德尔教授指出:“无论是培养好习惯还是消除坏习惯,环境和计划非常重要,都必须坚持不懈。”

沃德尔教授的实验证明了要培养一个运动方面带有技能型的学习行为动作习惯,只需适当延长培养时间就能成功。那么,在器乐教学中某些专业技术动作习惯是否也能根据这一原理来培养呢?笔者在大提琴左手指根关节耐力训练方面作了有趣的实验,通过实验发现,整个实验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强化模仿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的大脑皮质对原有动作的意识反应、意志支配和控制力非常强烈,学习者只能强制性地模仿和体会新学的动作。训练初期会非常单调、枯燥、疲劳,教师首先应帮助学生确定练习的目标和意义,激发学生的练习动机。因为,目标具有激励的作用,目标能把人的需要转化成动机,使人们的行为朝着一个方向努力,从而能实现目标。学生的器乐练习属于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目标的设置来激发演奏动机,指导演奏行为。目标设置直接关系到动机的方向和强度,正确、有效的目标可以集中人的能量,激发和组织人的活动,是行为的重要推动和指导力量。

在明确了学生自己的练习目标和意义后,学生对初期的单调、枯燥的练习有了一定的思想准备。其间,我们还应合理地运用“积极强化”、“消极强化”等手段来刺激学生的训练行为。对学生在短期内初步模仿成功的新动作给予积极的肯定。从而,激发了学生的自我表现才能和自我价值的体现,极大地增强了学生的练习自信心!

在这阶段,由于新学的技术动作尚处于模仿阶段,手指疲劳后动作经常会变形,这就需要我们能重点提示学生必须运用“自我对话、自我检验、自我调整”等方法来纠正模仿阶段所产生的问题。

第二阶段为巩固稳定阶段。在这阶段,大脑皮质对原有动作的意识反应、意志支配和控制力随之已逐步减弱;对新学动作的意识反应、意志支配和控制力逐步建立,并随之加强。此时,我们称之为动作摇摆期,因为大脑皮质对新、旧两种动作都会接受与排斥。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帮助学生忘掉原有动作,加强、巩固新学的动作,使学生对新学的动作意识反应、意志支配和控制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久而久之,就可以形成条件反射,并逐渐形成专业化、较为巩固的技术动作。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在这个阶段中学生已经基本掌握新学的技术动作,部分学生就会错误地认为自己已“大功告成”而放松训练,其结果必然会是出现“反复”。所以,在这个阶段,我们绝不能因为学生已经掌握新学的技术动作而放松训练。并应不定时、不定期地采用强化方式来促进学生的训练。因为新学的技术动作并未“定型”,动作需要巩固,需要稳定;学生只有坚持训练完这个阶段,大脑皮质才会对原有动作的意识反应、意志支配和控制力逐步消失;对新学动作的意识反应、意志支配和控制力进一步加强,直至完全建立。

第三阶段为稳定适应阶段。在这个阶段,只要是做指根关节耐力训练,学生的动作非常规范,仅次于“自动化”。指根关节的耐力和弹性都非常好,看上去似乎一切都非常完美了,但问题并非这么简单,因为通过指根关节的耐力训练,目的是要大幅提高学生左手的力度和弹性,为演奏高难度的快速乐段打好基础。所以,在这个阶段中学生除了要坚持每天常规的手指指根关节耐力训练外,还要开始用这个动作的原型来演奏其他内容 (如《野蜂飞舞》等),使学生逐步适应用这个技术动作来演奏其他内容,并为演奏好其他内容而“服务”。在练习中,由于左手演奏内容发生变化,快速地换把、速度的加快大大地增加了左手的难度,学习者就会很自然地把部分注意力放在其他技巧上。此时,如稍不注意就会“唤醒”原有的按弦动作,以致再次发生“反复”的现象。所以,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在“适应”上面。学习者在练习中应时刻关心新学的技术动作能否适应演奏所有应练习的内容,如果发现有不适应的情况,应按由慢至快的原则,耐心地、逐步地去适应应该完成的练习内容。教师则应将“自我对话、自我检验、自我调整”等手法作为一种练习习惯来培养学习者,使学生在具体的练习中,逐步养成自我对话、自我检验、自我调整的良好习惯,不再需要刻意坚持,就已成为具体练习的一部分。通过本次实验证明:将指根关节耐力训练这一技巧传授给学习者,并使学习者将这一技巧作为一种常规的习惯练习动作固定下来,大约需要180天左右的时间。如果我们运用简·沃德尔教授的话来说就是:“大约经过180天坚持后,我们就会做到‘习惯成自然’,把好习惯转化成日常练习的一部分,不再需要刻意坚持。”

具体实验描述如下:

时间:2009年9月——2010年1月

2010年3月——2010年6月30日

对象:05音乐班XX同学 (大提琴专业)

07管钢班XXX同学 (大提琴专业)

内容:针对女同学手指指根关节力度较差的生理原因 (实际教学中,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普遍存在这一问题),对手指 (左手)指根关节作力度耐力训练。

教材:(自编)

要求学生每天练琴必须将这一练习作为第一内容,每次练习第一阶段为10分钟,中间不能停顿,以后视具体情况逐步增加练习时间和速度。演奏时注意右手放松,左手指根关节必须彻底打开 (要有勾弦的感觉)。第一把位每个手指的位置 (音准)必须固定。由于初级阶段学生在练习到3—5分钟时,指根关节会感到酸、胀、疲劳等感觉,这时候一定不能停顿、不能休息,要坚持。同时,要求学生对每天练习时手指的感觉,以及对原有动作意识性减弱和控制力减弱的情况作详细的训练记录。

实验进度记录:

实验第一个月,两位学生左手指根关节打开很不彻底,勾弦动作时有时无,对原有按弦动作意识依然比较强烈;坚持的时间只能在10分钟左右,特别是训练到5~6分钟时,手指疲劳感觉明显;左手固定的按弦位置 (音准)也不稳定。在最后一周时,情况稍有好转;其中05音乐班XX同学可以把训练时间增加到12分钟。

实验第二个月,学生左手指根关节基本可以打开。勾弦动作基本正确,对原有按弦动作意识及控制力开始逐步减弱;坚持的时间逐步增加到17分钟,疲劳时间点推迟到10分钟的时候。笔者开始经常性地提示学生在训练过程中自我对话、自我检验 [检验指根关节是否打开?勾弦动作是否准确?对新动作的意识和控制力是否逐渐加强?左手按弦位置(音准)是否准确?]并及时作出自我调整。

实验第三、四个月,学生左手指根关节彻底打开,勾弦动作完全正确。演奏时左手充满弹性和力量,对新动作的意识和控制力明显强烈。训练时间逐步增加到20分钟,速度由原来的=40逐步加快到=60。学生在训练中初步有了自我对话、自我检验、自我调整的习惯。

实验第五至第八个月,学期开始时,一名学生进展非常顺利,能在保持原有速度的基础上,轻松地完成20分钟训练,左手的弹性、耐力越来越好;另一名学生发现有退化现象,每次训练只能勉强坚持15分钟左右,左手弹性、力度也明显退步。经了解,才知道学生在寒假期间自以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基本功,每天只是象征性地训练3~5分钟,没有刻意坚持,更谈不上自我对话、自我检验、自我调整了。为此,笔者重新安排了这位学生的训练计划,经过一个月的恢复性训练,各项指标重新回到上学期结束时的水平;到第八个月时两位同学专业化动作习惯已完全养成;指根关节 (左手)的耐力大大增强,手指弹性极好,按弦音色干净,第一把位按弦位置准确、音准稳定。目前,她们能按=140的速度,轻松地完成《野蜂飞舞》的演奏。

综上所述,笔者以简·沃德尔教授的实验结果引出了培养人类良好生活习惯的话题,并从中受到启发,对以器乐演奏中指根关节的耐力训练为课题作了有趣的实验。通过实验,我们有力地证明了行为主义心理学范畴内对学习行为习惯的论断同样适用于器乐教学,并在器乐教学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实验过程中,笔者还合理地结合行为主义心理学中的强化理论,适时地对学习者采用积极强化、消极强化的手段来促进练习。而自我对话、自我检验、自我调整的方法运用更反映出在行为获得过程中人的思维调节以及心理过程积极与主动性参与的重要价值。总之,良好的生活习惯能使人身体更加健康,而科学的器乐学习习惯则能使人获得飞速的进步。

二、行为习惯与音准训练

音准是音乐表演艺术中首要要素之一。任何一种器乐的演奏者忽略了音准,即使具有高超的技术,也不会给人带来美感。伟大的大提琴演奏家卡扎尔斯曾经说过:“音准的问题是无穷的,它费了我毕生精力,而且还没个完。”由此可见音准问题一直是器乐演奏的首要问题。

要培养心理上的音准习惯。音乐学院的老师在讨论某个学生的专业情况时,经常可以听到老师说:“这个学生的视唱练耳情况较好,特别是耳朵很好,他的音准应该不会有问题!”好像只要学生的视唱练耳、耳朵的听力好,演奏的音准应该肯定是非常好的。可以肯定,老师对这位学生的判断是不够全面的。从客观上讲,视唱练耳、耳朵听力是音准训练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老师们对这位学生的判断只讲出了训练好音准的客观因素,却未道出他的主观因素。笔者认为,视唱练耳、耳朵听力的能力好,证明该学生完全具备正确辨别自己演奏乐器时音准高、低的能力。但,如果该学生在训练音准时,主观上注意力不集中,本身具备很好的辨别能力却不用耳朵去辨别音准,也不从内心自我对话、自我检验、自我调整,只有手在机械地做动作,有时甚至是错误地反复;那么,就是再好的耳朵,这样的练习方法训练效果肯定是不理想的。现以用手指来控制音准的乐器训练音准为例,对演奏者从视谱到演奏这一过程进行分析,包括以下步骤:

1.视谱。演奏者通过阅读谱面各种符号,根据在此之前的乐理、视唱练耳课对五线谱各种符号的记忆 (视觉记忆),再回忆根据主修器乐课上老师示范演奏时的指法和乐器上的具体位置,以及持琴姿势等使大脑产生视觉信息。应该指出,这些回忆其实是自我对话的一个过程。

2.听觉记忆。当大脑产生视觉信息后,又通过听觉记忆回忆起老师在主修器乐课上示范演奏这些音符时的具体音高,以及乐理课、视唱练耳课上老师用钢琴演奏的相关音符的音高,使学生在还未演奏这个音之前,在心理上已经产生这个音的音高 (我们知道,直接的听觉意象稍纵即逝,这就要求演奏者应努力地锻炼自己的听觉记忆。要使学生在心理上产生正确的音高,需要学生的长期反复练习,使学生在内心通过长期经验积累,对这些音符的音高产生一种准确的记忆)。当然,这些回忆还是自我对话的过程。

3.演奏发音。经过视谱 (视觉记忆)、听觉记忆,大脑中形成的指令随即传达给肌肉而产生动作,演奏者的手指产生一定条件反射,如弓弦乐器演奏者的左手指法应该如何?换把如何?右手将用什么弓法、弓段、力度,右手臂的大臂、小臂、手腕如何协调,以上这些都会在心理上有所演练。如果是弹拨乐器演奏者,除了左手与弓弦乐器有所类同外,他的右手将根据谱面的记号决定采纳何种演奏技法,手臂的协调动作应如何把握。当然,如果是其他乐器,可能在左、右手的技法上有所不同,但在心理活动过程上应该与所举例子基本类同。

4.调整。本阶段也是整个练习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当演奏者奏响乐器的瞬间,注意力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它首先要督促大脑“检验”(自我检验)奏出的音高与听觉记忆中的音高是否一致 (即音准),如有误差即用手指作出调整 (自我调整),老师在这个时候必须刻意地培养学习者养成一种习惯:只要奏响乐器,第一步必须自我检验音高是否与听觉记忆中的音高一致,并调整好音准;同时,还要检验身体的姿势,左右手的手形,手臂的协调等诸多问题,并对以上各项动作作出相应的调整。

对于初学者来说,以上的过程似乎非常复杂、困难。最困难的是在演奏前后的各个环节中学习者必须主动回忆内心演练应该做的每一件事情,并把应做的这些事情逐步培养成一种习惯,这就是在心理上培养自我检验音准的习惯。而学习者往往在初学时非常不适应这种方法,这就需要我们教师耐心地去辅导、培养和提醒他们。其实,通过多次反复以上的过程 (这就是练琴),学习者可以逐步在心理上、身体姿势等各种专业动作上形成一种条件反射,逐步成为一种专业化的“习惯动作”。这些动作几乎是“自动化”的 (这就是操作性条件反射在器乐演奏中的典型范例)。如果学习者通过练习能达到这样的状态,那么,演奏音乐将是一件轻松的好事!

在实际教学中,有很多器乐学习者在课堂上听老师的讲解非常认真,看完老师示范演奏后,自己在课上的模仿演奏动作也基本准确,视唱练耳的情况也很正常,每天练琴的时间也基本能按老师的要求去做,但汇课时他们演奏的音准却非常不理想。问题在哪里呢?通过课堂了解,发现这些同学有个不好的练琴习惯:这些同学在练琴的过程中虽然能记住一部分课堂上老师要求的内容,但在调整 (自我调整)这个环节上,未能合理地集中注意力。他们虽然能注意左手的手形以及乐器上的大概位置,关键的是当乐器奏响的瞬间,他们不习惯运用听觉记忆中内心的音高来检验自己奏响音乐的音高;当他们精力充沛的时候,会偶尔去注意检验自己的音高,但因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所以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或者在练习比较疲劳的时候他们都不会这样去做。找出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学生的音准很快得到了解决。我们通过合理地培养学生的听觉记忆,并让学生逐步在心理上养成“自我检验”音准的练习习惯,很快使学生的音准训练达到较高的水平。

从以上的分析中不难看出,音准训练的最关键环节是自我调整环节。大部分器乐学习者虽都具备良好的音准辨别能力,却因为不科学的器乐学习行为习惯使他们在音准训练这一项目上停滞不前。试想一下,如果每一位器乐学习者从一开始学习演奏时,老师就试图运用人类生活中形成某些生活习惯的客观规律,刻意地培养学生形成运用内心听觉记忆的音高来检验并调整自己即时所演奏的音高的习惯。久而久之,必将在学习者的心理上形成一种条件反射,并使这一心理上的演练过程逐步转化成一种专业化的“习惯动作”。这些动作几乎是“自动化”的,如果学习者通过练习能达到这样的状态,那么,音准训练将是一件能轻而易举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简·沃德尔教授的实验结果证明了人类的良好生活习惯是可以刻意培养的,较复杂的运动型习惯动作也同样可以通过培养来养成习惯。笔者受此启发,对器乐演奏中的部分技巧动作及音准训练作了有趣的分析与实验,结果有力证明了行为主义心理学范畴内对学习行为习惯的论断同样适用于器乐教学,并在器乐教学中发挥着指导性的关键作用。事实证明,探索人类在日常生活中行为习惯的规律有助于人类的学习行为,而人类的知识与行为技能的获得不仅是观察、学习和练习的结果,还须有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作基础,更反映在行为获得过程中人的思维调节以及心理过程积极与主动性的参与。

[1]斯金纳.科学和人类行为[M].谭力海,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卡托·哈瓦斯.小提琴演奏的新途径[M].张世祥,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3]玛德琳娜·布鲁瑟尔.练琴的艺术[M].邹彦伍,维曦,译.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

[4]戴维·布鲁姆.卡萨尔斯论演奏艺术[M].马思琚,汪家宝,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5]罗小平,黄虹.音乐心理学[M].广州:三环出版社,1989.

[6]胡桂英,胡斌,庄燕菲,等.运动心理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7]王朝刚.器乐表演技能教学新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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