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若鹏
天津市公安消防红桥支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重中之重,以深入实践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贯彻落实“津门防火墙”工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切实提高了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水平,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支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这条主线,把维护红桥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推动健全消防工作社会化责任体系,提请区政府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议,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使区政府在消防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同时,支队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消防主业意识,减少一般火灾事故,遏制重大火灾事故,杜绝恶性火灾事故。在队伍内部增进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服务质量,确保消防执法工作 “规范、公正、文明、高效”,2007—2010年连续四年在总队消防执法工作年终验收中取得前三名的优异成绩。
支队以全面提升辖区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为着眼点和立足点,实施了“津门防火墙”工程,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努力形成了“责任社会共担、工作全员参与、成果人人共享”的格局。以“点、块、面”相结合,督导社会各界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点”是在全区30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全面启动“1234工程”。按照《天津市重点单位调整标准》将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重新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依据《天津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严格抓好落实。目前,支队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了“1234”工程建设,完成率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率83%。
“块”是在全区重点消防安全区域中强化实施“隐患整治净化工程”。坚持消防工作“突出重点、抓死要害”的原则,确保辖区消防安全。一是建立大胡同商贸区消防警务室。大胡同地区自兴建以来,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商家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之日常管理不到位、综合整治还不彻底,导致动态、静态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量存在。为强化该地区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支队于2010年4月在该地区建立了天津市首个“消防警务室”。该警务室由支队防火处副处长任主任,共配置6名警力。实行节假日、全天候不间断的监督检查。自警务室成立以来,加大了消防监督检查频次、综合治理了归贾大街、影院街等消防车道问题,强化了商场摊位外溢整治,加强了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督促万隆置业公司筹措巨资1500万元,对原建筑安装自动消防设施。同时,加强对该地区的消防宣传活动。每月编制一期《大胡同消防专刊》、印制并发放了万余份《红桥消防支队致大胡同商贸区全体经营者一封信》;对消防设施监控人员实施专业培训50余人次、对企业法人及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专业培训300余人次,并组织个体经营者开展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培训10余次。此外,向红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8次,督促、建议整改该地区的火灾隐患问题。据统计,2010年4月至今,共对该地区实施消防监督检查310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0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督改火灾隐患400余件,实施临时查封2起,消防行政处罚54起,罚款40.74万元,使该地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成立“天津西站消防保卫专项工作领导办公室”,全面负责天津西站周边的消防安全。天津西站项目是天津市红桥区大型重点项目,关系重大。支队成立办公室,专门负责西站周边的消防工作,设立西站专项行政审批服务小组,严格落实总队建设工程 “联审联验”制度,保证西站各项审批、验收项目与总队同步审批,实现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西站建设工地消防监督管理和服务,力争实现西站项目每项工程“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同时,增派警力,加大对铁路沿线周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西站周边及铁路沿线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家易燃易爆单位开展了消防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西站周边的消防安全。
“面”是在红桥区10个街、201个社区居委会中推动实施“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工程”。依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推行社区“四个一”活动,建立了芥园街、泉春里等试点社区,全面推广建设经验。目前,辖区160个社区已完成“四个一”建设,占总数的80%。
以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执法“四个水平”为切入点,全面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格执法不越权、宽严相济不失职、讲究方法按程序、执法过错查责任,实现信访处理满意率100%,执法工作无投诉、无复议、无诉讼、无赔偿案件。
支队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按键审核、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等工作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标准和流程。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消防监督岗位人员业务素质。一是支队根据每月确定的学习重点,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并将成绩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二是每季度邀请总队相关业务处室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来支队授课,对专业领域的知识深入讲解;三是组织监督员深入现场,学习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原理和实际测试操作,提高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通过业务素质水平的提高,促进执法能力的提升,从而迅速提升了消防监督队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目前,全体监督员基本具备了“三能”、“四懂”、“五会”、“六准”的能力。据统计,2008年以来,支队共检查单位2565家次,发现隐患4736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776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15份,受理行政许可项目165件。实施消防处罚185起,罚款126.88万元,其中停产停业11起,警告2起,拘留4起。
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支队投入专项资金,为防火处配置消防监督检查车5辆,保证每个消防监督组1辆;配备20台电脑确保每名消防监督员人手一台,还配备了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专用设备。重新规范了防火处办公场所,结合消防工作实际设立执法办案询问室等独立场所、实现了办案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分离。购置火场勘查车,配置随车笔记本电脑,实现了火灾事故调查相关信息全天候现场查询。按照《消防监督业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做到统一档案形式、统一档案内容、统一档案使用,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室的硬件设备和消防档案资料的管理,健全和完善了单位和个人消防监督执法档案,保证了每名消防监督员的每个执法事项、执法环节都有记载,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责任,提高了规范执法的意识。同时,支队紧紧依托公安部消防局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确保执法信息录入、程序流转、活动监督、质量考评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在消防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这两个基本法律法规,以提升社会各界满意度为落脚点,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出服务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八项措施”,努力做到公正、公平、理性、文明,努力让区党委、区政府满意、社会单位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在执法透明化方面,定期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并及时更新《天津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细目》中涉及的消防信息公开内容,真正做到执法程序公开、执法内容透明。此外,支队坚持定期开展执法分析研判,建立和实行了消防监督干部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制度、消防监督干部执法反腐倡廉承诺制度、消防监督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监督单位和消防支队双向承诺制度四项制度。同时,支队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信息化平台的作用,通过向执法服务对象发送手机短信,让社会对消防执法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判。这种不见面、不记名的反馈方式,实现了对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抽查等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提升了消防执法工作以及消防纪检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不廉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