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宗旨意识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011-09-17 07:37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黄艺敏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1年11期
关键词:公务员人才服务

■ 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黄艺敏

书记 黄艺敏

天津市和平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1日上午,组织党员干部准时收看了大会直播。随后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以局党组、局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为载体层层抓好学习落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的结合,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

一是围绕依法、平稳、创新,做好公务员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落实各单项法规及基础性工作。加强公务员统计工作,强化人事计划管理,有计划招考和选调公务员,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举办科长任职培训,重点提高新任职科长的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力。强化科级干部管理,完善竞争上岗机制,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做好党政机关人员配置和交流工作,全面落实交流轮岗制度。组织公务员调任考试,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加强编外用人管理,规范用人程序,严格审批手续,提高配置效率,推进党政机关人才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围绕设岗、公招、绩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后的管理工作,明确条件、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组织好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切实保证招聘人员素质,为和平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选配适用的优秀人才。做好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政策指导、方案制定及后期审批管理工作。

三是围绕引才、储智、开发,构筑支柱产业人才汇聚高地。以良好的人才环境吸引意向企业,以优质的人才服务聚集高端人才,服务于全区发展大局。首先,进一步完善高质金融、高端商务、高档商业、高新科技、文化旅游和商业地产六大支柱产业人才库建设,充实人才储备和智力资源,开展好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人才服务工作。其次,不断深化人才服务月工作成果。建立和巩固重大项目联系点、人才政策宣传服务渠道。在上半年走访津门、津塔、津湾广场、信唐货币、海航天津中心、地铁2号、3号线、天津国际大厦、光大永明等40家企业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归纳共性,深化服务。再次,拓展人才培养开发和引进渠道,强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作用,为和平区经济和社会建设提供高层次的人才与智力保障。同时,继续举办 “科学发展与人才创新”大讲堂。

四是围绕意识、作风、能力,提高人才工作队伍能力素质。牢固树立人才工作的战略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决策服务,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服务,使和谐人事、效能人才的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保持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开展人事人才工作基础性、前瞻性研究,紧密结合公务员管理创新、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区域人才公共服务、社会工作人才需求等重点课题进行深入调研,探索和总结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开发经验。对全区人才工作者突出重点开展培训,努力提高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能力,带头践行 “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全区 “十大工程”、 “金三角”服务工业集聚高地等重点经济支撑点,依托项目辐射拉动就业增长。盯住支柱产业扩大规模、服务业提高从业人员比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盯住社区经济发展,促进多形式灵活就业。把新项目、大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重要载体,加强联系,提前介入,动态跟踪,搞好服务。截至目前,新增就业岗位3.4万个,已完成全年创岗目标的87.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充分发挥区创业服务中心和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作用,积极为有创业意向的各类人员提供支持和服务。大力发展就业见习基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机制,积极采取技能援助、岗位援助、社会保险援助、项目援助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确保十类困难就业群体实现政府 “兜底安置”,确保单亲、零就业家庭人员动态安置为零,其他九类群体安置率在85%以上。继续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坚持依法扩面,全面推进和平区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综合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发挥街道、建委、教育、社险等部门协同作战的作用,确保应收尽收。不断健全惠及全区城镇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进一步推行企业年金制度,落实好退休职工养老金政策调整。积极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全区居民参保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综合保险工作,确保各项失业保险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社会保险覆盖率已达50.48万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自谋职业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切实落实好企业与大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以及企业开展继续教育等各项补贴政策。

三是坚持收入分配调控,全面推进职工群众收入增加。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力争实现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每年增长不低于10%,按照 “提低、稳中、限高”的原则,通过发挥政策引导、宏观调控、依法规范、行政监管等有效措施,理顺分配关系。努力做好工资总额核定工作,继续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依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缩小收入差距,调整分配结构,提高收入水平。继续做好特殊工时审批工作,坚决杜绝企业借审批特殊工时而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坚持依法维权,全面推进稳定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劳动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切实加强“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坚持 “调裁”并举,依法、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提升劳动监察保障支撑能力,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超时加班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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