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英,纪素玲
(肥城矿业中心医院,山东肥城 271608)
为保证医疗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精、麻药品)的合理使用,2008年 1月我院单独制定了《精、麻药品处方合理用药点评办法》,通过处方干预,保证了精、麻药品应用的安全有效。现将处方干预结果报告如下。
一般资料:随机抽取 2007年与 2009年实行处方干预前后精、麻药品处方各 7 000张,逐一检查存在问题。显示建立精、麻药品处方合理用药点评制度以来,该类药品的临床使用日趋安全化、合理化;与处方干预前比较,处方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减少(P<0.05)。实行处方干预前后精、麻药品处方不合理情况见表1。
讨论:精、麻药品有其特殊的药理作用,临床上如使用不当容易产生依赖性和成瘾性,严重危害社会。为提高精、麻药品处方干预的有效性,我院建立了三级药师审评制度。即一级药师初步审评,由值班药房人员担任,依据药品说明书,发现问题进行登记;二级药师集中审评,由本科室中级以上药师担任,审评依据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办法》、《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三级药师点评,由专职的临床药师及有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师担任,对下级药师反映的异常情况实行干预。药师在精、麻处方的合理审核中,体现了临床药师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业务能力。本文结果显示,建立精、麻药品处方干预、合理用药点评制度以来,该类药品的临床使用日趋安全化、合理化,精、麻药品处方不合理情况明显减少。
表1 实行处方干预前后精、麻药品处方不合理情况比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