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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北五省、区、市药品监督稽查执法联防协作区中,处于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是连接北京、华北、东北和内蒙古东西部的交通枢纽、关隘、腹地,也是涉药违法案件多发地。
赤峰市12个旗县区在方圆9.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分布,有药品生产企业17家,医院制剂室10家,药品批发企业33家,零售连锁企业12家,药品零售企业1779家,医疗机构4300余家。
几年来,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构建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监管网络,布下了打击假劣药品的天罗地网,取缔了全国挂号的2个非法药品批发市场,捣毁26个制售假劣药品黑窝点,打掉非法倒卖药品团伙23个,破获大案要案90余件,查处药械违法案件2万余起。
2003年底,赤峰市药监局宁城分局、辽宁省凌源市药监局、河北省平泉县药监局、河北省宽城县药监局、辽宁省喀左县药监局、辽宁省建平县药监局共商建立了“三省区、六县市药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一个跨地区的高效快捷、资源共享的局部地区协作网正式形成。
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后,各成员联合监管行动迅速启动。2004年6月,宁城县汐子镇邮政支局为河南省台前县蒋某等人向全国邮寄假药“风湿骨痛胶囊”、“风湿咳喘灵胶囊”案侦破后,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涉及辽宁省三县市60个单位(个人)的邮购次数、数量、金额等情况向对方药监局进行了通报并请求协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了防止假药扩散和对不法单位的查处,充分发挥了联合监管的威力。
2007年,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引进药品器械质量远程监管系统,为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县以上医疗机构等78家涉药单位免费安装。
几年来,通过药品器械质量远程监管系统查处问题药品100余次,包括2007年查处假冒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清肺止咳片”、“利咽灵”,2008年查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刺五加注射液”问题药品,2009年初开展查处假药“糖脂宁胶囊”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这一举措不仅有效遏制了问题药品继续流通使用,还大大缩短了市场排查时间,降低了监管成本。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7月启用了药品“数字化媒体广告检测系统”,同时对赤峰广播电视台、《赤峰日报》、《红山晚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药械广告全天候监测。截至2010年末,共检测到涉嫌宣传功效及治疗作用广告19585条次,药械广告13578条次,涉及违法药械广告447件,按职权划分,已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2008年,赤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已将药店质量信用评定结果作为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的一个硬性条款列入其中,作为社保、医保、新农合定点报销药店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将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目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惩戒和激励作用日益显现。涉药相对人对自身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千方百计采取补救措施。
针对近年来药品市场出现的以随货同行清单充当法定票据,造成企业进货渠道不规范,票据混乱,“走票”、“挂靠经营”等严重影响药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区制定了《赤峰市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药品购进渠道管理办法》,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
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为突破口,2010年6月20日至9月30日,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购进渠道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检查了涉药单位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票帐货是否相符,有无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等问题。重点对单体药店、连锁加盟店、个体诊所、村级卫生室等容易出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单位进行了检查。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立了社会参与、连点成线、结线成网、上下联动的原则,通过卫生、计生管理网络,聘请基层乡镇干部3000余人,构建了覆盖“县、乡、村”的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药品监督“三级”网络,并强化药品市场监督,从旗县区和市直部门聘请了88名特邀药品监督员,定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部门间建立了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市场动态通报机制、群众诉求沟通机制和非管辖案件移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