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 荔
(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卞之琳(1910—2000年 ),江苏海门人,是我国三四十年代文坛的著名诗人和翻译家。1929年进入北京大学英文系,曾先后任教于四川大学外文系、西南联合大学外文系、南开大学外文系、北京大学西语系,后任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他的文学成就主要集中在两方面:诗歌创作和诗歌翻译,在诗歌理论、诗歌创作、文学翻译、翻译理论等领域都很有建树。最初他是以诗人的身份蜚声文坛的,其代表作《断章》是家喻户晓的名篇佳作。他的诗集包括有:《三秋草》(上海新月书店代售,1933年5月)、《鱼目集》(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5年12月)、《汉园集—数行集》(与何其芳《燕泥集》、李广田《行云集》合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3月)、《雕虫纪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9月初版,1984年6月增订版)等。另一方面,卞之琳也是一位出色的翻译家、莎学学者和诗歌理论家,其文学创作还涉足于散文、小说、外国文学和诗歌散论等多方领域,在中国翻译界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他的翻译理论倡导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持原作的内容和形式;他的诗歌理论具有原创性和启发性,对我国诗歌创作具有指导意义。诗歌创作对于他的翻译实践,尤其是诗歌翻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将诗歌理论与实践和翻译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紧密结合。他同时也将其理论成功地运用到翻译实践中,对诗歌翻译理论有独到的见解,主张“以诗译诗”,主要体现在英诗和莎剧汉译方面。作为诗人以及诗歌翻译家,卞之琳在著作和译作方面都成就颇丰。他的主要译作包括《西窗集》(Window to the West),《英国诗选附法国诗十二首》(A Chinese Selection of English Poetry),《莎士比亚悲剧四种》(Four Tragedies by William Shakespeare),莎士比亚《哈姆雷特》(Hamlet),(美)衣修午德《紫罗兰姑娘》,(法)纪德《新的粮食》,《浪子回家集》,等。
卞之琳在长期的诗歌翻译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到的翻译理论,尤其是在诗歌翻译理论方面成就卓著。笔者认为他在诗歌理论方面的主要见解可以概括如下:译者在内容和形式上忠实原诗;尽量使诗歌翻译与原诗风格接近或相同;翻译格律诗应力求用相应的汉语白话格律诗进行翻译。总的说来,可以从以下几点对他的诗歌翻译理论进行很好的概括。
1. “信、似、译”(faithfulness, resemblance, translation):这是他从以往翻译理论,包括“信、达、雅”,“神似形似”和“直译意译”理论中提炼总结而得。是指诗歌在文学类型中是内容与形式、意义与声音的有机统一体,译成外国语,只“信”于一方面,就损失一半,就不真“似”,就不是较完善的翻译。“信”即忠实,忠实又只能相应,在将外国诗译成汉语的过程中,既要符合外国诗的语言特征,又要能够在汉语里产生和外国诗歌所有的相同或相似的效果。[1]1003
2.“全面的信”(all-round faith):指忠实于原文学作品的各个方面,包括内容、形式、风格等。[1]
3.“亦步亦趋”(playing the sedulous ape)[1]:译者译西方诗时,应尊重原文的形式与精神,并特别强调将外国诗歌(韵律诗)译为形式对应的汉语白话格律诗,韵式可以相同或相似,也可以作一些与原诗同样有规律的伸缩。在这一点上他主张“以‘顿’代‘步’”(replacing an English foot with a Chinese pause)和“以诗译诗”(translating verse into verse)。卞之琳的翻译成就主要体现在英诗汉译和莎剧汉译两个方面。
卞之琳在诗歌翻译上,主张对原诗的形式进行移植,尤其体现在格律移植上。他认为英诗的音步与汉诗的顿基本对应和相当,“以顿代步”的翻译方法就是指使用相应的格律。大体而言,卞之琳的“以顿代步”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首先,汉诗诗行的节奏单位不是以字数计,而是以顿数计;其次,一个顿主要代替英诗中的一个音步;再者,诗歌的顿表现为不拘泥轻重音、平仄。简言之,英诗格律移植的核心就是“以顿代步”。此外,他还主张移植原诗的韵式。阴韵、复合韵、交错押韵、经常换韵在诗歌翻译实践中经常运用。在实践过程中,他严格奉行自己的翻译原则,力求译文神形兼备。他译的《英国诗选》中有许多的成功示例,引起译界的广泛关注。
下面笔者将通过对卞之琳翻译作品的详细分析,进一步了解他是如何将自己的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相结合的。
The Weary Walker
A plain in front of me,
And there’s the road
Upon it, wide country,
And, too, the road!
Past the first ridge another,
And still the road
Creeps on. Perhaps no other
Ridge for the road?
Ah! Past that ridge a third,
Which still be the road!
Has to climb furtherward——
The thin white road!
Sky seems to end its track;
But no. The road
Trails down the hill at the back.
Ever the road!
这是一首严格的韵律诗,包括四个小节,每小节的一、三行为三音部,并且押韵, 二、四行为两音部,二、四行行尾都为“the road”,正是“the road”在这首诗歌中体现了行人的倦意,因此能否从形式和内容方面做到尽可能的忠实原诗,是翻译这首诗歌的关键所在。 让我们看看卞之琳的译文,如下[2]184:
倦行人
我的面前是平原
平原上是路
看,多辽阔的田野
多辽远的路!
经过了一个山头,
又一个,路
爬前去。也许再没有
山头来拦路?
经过了第二个,啊!
又一个, 路
还得要向前爬——
细的白的路!
再爬青天该不准许;
拦不住!路
又从山背转下去。
永远是路!
卞之琳在译文中使用了两三个“顿”以及几乎完全相同的韵律完整地再现了原诗歌的节奏。在每一小节的二、四行一律以“路”结尾,与原诗的“road”相对应,这体现了他所坚持的“全面的信”的译学理论,从意义到形式都忠实于原文。而“路”的反复出现也向译文读者传递了原诗所要表达的行路人的倦意。同时译文使用的是汉语白话文,这和原诗的语言风格是相吻合的,整个译文的诗歌形式以及排列和原诗是基本对应的。下面我们再看看著名诗人徐志摩对这首诗的翻译。[3]229
一条平原在我面前,
正中间是一条道。
多宽,这一片平原
多宽, 这一条道!
过了一坡又是一坡,
绵绵地往前爬着,
这条道也许前途
再也没有坡,再没有道?
啊,这坡过了一坡又到,
还得往前, 往前,
爬着这一条道——
瘦瘦的白白的一线。
看来天已经到了边,
可是不,这条道
又从那山背往下爬,
这道永远完不了!
很显然,徐志摩的译文在意义上把握了原诗歌的精髓,但遗憾的是没有采用原诗的形式,这一点连徐志摩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因此从这点上讲卞之琳的译文是更胜一筹,因为他做到了使诗歌的意义和形式都忠实于原文。通过两种译文的比较,不难看出卞之琳在诗歌翻译实践中是如何奉行他所倡导的翻译原则: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持原作的精神、形式与内涵,这给我们在翻译实践上树立了典范和宝贵经验。卞之琳在翻译方面的另一杰出成就是莎剧翻译。下面是《哈姆雷特》III的原文以及他的译文。[4]
To be,∣or not∣to be ,∣——that is∣the ques∣tion:——
Whether∣‘tis nob∣ler in∣the mind∣to suffer
The slings∣and ar∣rows of∣outra∣geous for∣tune,
Or to∣take arms∣against∣a sea∣of trou∣bles,
And by∣oppos∣ing end them?∣——to die,∣---to sleep;∣——
No more;∣and by∣a sleep∣to say∣we end
The heart-∣ache and∣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That flesh∣is heir∣to, ‘tis∣a con∣summation
Devout∣ly to∣be wish’d.∣To die,∣——to sleep;——∣
To sleep!∣Perchance∣to dream:∣ay, there’s∣the rub;
For in∣that sleep∣of death∣what dreams∣may come∣
When we∣have shuf∣fled off ∣this mor∣tal coil,∣
Must give∣us pause:∣…
——Hamlet III. by Shakespeare
卞之琳的译文[5]82:
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问题。∣
要做到∣高贵,∣究竟该∣忍气∣吞声∣
来忍受∣狂暴的∣命运∣矢石∣交攻呢∣
还是该∣挺身∣反抗∣无边的∣苦恼,∣
扫它个∣干净?死,∣就是∣睡眠—∣
就这样;∣而如果∣睡眠∣就等于∣了结了∣
心痛∣以及∣千百种∣身体∣要担受的∣
皮痛∣肉痛,那该是∣天大的∣好事,∣
正∣求之不得啊!∣死,∣就是睡眠:∣
睡眠,∣也许∣要做梦,∣这就∣麻烦了!∣
我们∣一旦∣摆脱了∣尘世的∣牵缠,∣
在∣死的睡眠里∣还会∣做些∣什么梦,∣
一想到∣就不能∣不踌躇。∣……
原诗是素体诗,抑扬格五音部。在卞之琳的译文中,结合现代汉语的内在规律,采用了“以‘顿’代‘步’”的方法,即以五“顿”代替英语的五“步”,而不用考虑英文的重读和非重读音节以及字数。他通常在“顿”中使用两到三个汉字,以更好的符合诗歌节奏。在莎剧翻译方面用诗体摹拟无韵诗体,并能做到行文流畅,节奏鲜明,不露斧凿痕迹,是诗体译莎剧的成功典范。从以上诗歌翻译中可以窥见卞之琳践行的“亦步亦趋”的翻译思想,是对翻译理论和方法的大胆探索和创新,力求再现原作的艺术形式和神韵,更好地传达原作风格,将原作的内容和形式融为一体,也是“全面的信”翻译原则的充分体现。翻译的实质是一种文学再创作。卞之琳强烈反对死译、硬译。他的译学思想倡导文学翻译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译者自身文化修养、理解能力、鉴赏能力,社会文化、历史传统等。“全面的信”是相对的,文学翻译不可能做到科学精确性,文学翻译只能尽量求“似”。译者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些限制,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再创作自由。但另一方面,在他的翻译中也存在着一些误译,正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赤足”。例如[2]183:
Their name, their years, spelt by the unlettered Muse, 无文的野诗神注上了姓名,年份
The place of fame and elegy supply: …… 另外再加上地址和一篇诔词:……
“One morn I missed him in the customed hill, 有一天早上,在他惯去的山头,
Along the heath, and near his favorite tree; 灌木丛、他那棵爱树下,我不见他出现;
Another came,; nor yet beside the rill, 第二天早上,尽管我走下溪流,
Nor up the lawn, nor at the wood was he;…… 上草地,穿过树林,他还是不见。……
——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 by Thomas Gray ——《墓畔哀歌》
在Gray’s的原诗中,“years”应该指的是“生卒年”,而译为“年份”意义模糊不清,影响了读者对诗歌的整体理解。同样的,“another came”应该指的是“另一个人”而不是“第二天早上”。尽管在卞之琳的翻译中存在着一些错误,但他的绝大部分翻译是非常优秀的。卞之琳的大部分诗歌翻译作品都收录在《英诗选集》(A Chinese Selection of English Poetry)中,从他对诗歌翻译理论建设的贡献以及他的翻译实践两方面讲,他都堪称“以诗译诗”的典范。
卞之琳将诗人的敏感和译者的责任合而为一,对翻译理论尤其是诗歌翻译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发展。他的文学翻译思想、诗歌翻译原则及其方法为文学翻译尤其是现代诗歌翻译开辟了新的道路, 代表了我国在翻译研究成果的一个方面,为中外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翻译理论以及翻译实践对中国翻译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中国翻译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尤其是在翻译西方诗歌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风格,大胆地借鉴外国格律,对新诗格律化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目前已形成以他为代表的格律体译诗流派,推动中国译诗艺术走向成熟。
[1] 林煌天.中国翻译词典[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1003.
[2] A Chinese Selection of English Poetry with the Original Text[M].卞之琳,译.北京:商务出版社,1996:184.
[3] 袁可嘉,杜运燮,巫宁坤.卞之琳与诗艺术[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0:229.
[4] William Shakespeare: Hamlet, with Introduction and Notes by Qiu Ke’an[M].Beijing:The Commercial Press,1984:122.
[5] 莎士比亚悲剧四种[M].卞之琳,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