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我国乡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分析

2011-04-09 00:37陈定洋
关键词:乡镇企业责任农村

唐 华,陈定洋,左 辉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2.西安理工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陕西 西安710000;3.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 合肥 230000;4.天津市西青区计量检定所,天津 300380)

增强我国乡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分析

唐 华1,2,陈定洋3,左 辉4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2.西安理工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陕西 西安710000;3.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 合肥 230000;4.天津市西青区计量检定所,天津 300380)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主要体现在诚信意识差;侵害职工权益;污染环境、资源浪费严重;对慈善、公益事业淡漠等几方面。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益驱动、监管不力、立法滞后、企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利益相关团体弱势。现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经济全球化,对乡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产生了要求。结合国内外经验,乡镇企业社会责任实现需要制度化建设。

乡镇企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成因;科学发展;对策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村环境的改善与保护,还有利于农村交通、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公共事业的发展。然而,乡镇企业在促进农村社会建设和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出现了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违法占用耕地、侵害职工权益,污染环境、偷税漏税等一系列危害社会的事件,乡镇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渐进入人们视野。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产生于上世纪早期,1924年欧利文·谢尔顿第一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把企业与满足及促进相关者利益联系起来。上世纪80年代以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包括环保、劳工、人权等方面内容,导致消费者关注点从产品质量转向环境、职业健康、劳动保障等方面,迫于这些压力与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欧美企业纷纷承诺承担社会责任。乡镇企业在我国改革开放中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如果承担较多社会责任,会给乡镇企业发展带来压力,束缚其进步。但企业社会责任是所有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运营的基础。长远来看,乡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增强自身竞争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乡镇企业社会责任指乡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顾客、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一、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状

我国乡镇企业的前身是高度集中的社队企业,主要由基层政府投资,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资源配置,主要功能是履行社会职责,替代政府解决农村就业,支付农村社会福利。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形成了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政企分开,经营方式和组织制度也逐步走向科学化和制度化。在此条件下,农业部对乡镇企业也进行了新的定位“乡镇企业的内涵己从过去的乡村集体企业为主转变为办在乡镇区域内、以农村劳动力创业和就业为主的企业,是乡镇区域内以农村劳动力为主体的企业的统称。其特点是,所在区域是乡镇范围内,就业和创业主体是农村劳动力。要从乡镇区域和农村劳动力主体两个角度来理解和重新界定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不仅包括乡村两级集体企业,而且包括乡镇范围内其他所有以农村劳动力为主体的企业,如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作制或合伙制企业等。”[1]乡镇企业的内涵规定从产权转向地域。在城乡二元制度下,乡镇企业为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到2007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20.65%,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非农就业岗位的20.47%,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人均收入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31%。[2]

改制后,地方政府不再拥有对乡镇企业的支配权,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乡镇企业也不愿再承担社区内的公益事业,并尽可能推卸社会责任。

第一,诚信意识差。首先,体现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和不合格服务。如:盗版图书影碟;生产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用酒精勾兑白酒;用石蜡抛光已经发霉的大米,等等。据调查,乡镇企业产品的不合格率高达40%,假冒伪劣产品比率在10%到15%。[3]长此以往,相关企业即使短期内能获利较多,也无法在市场长期立足。其次,忽视国家利益,偷税漏税,还有违约、毁约、欺诈客户等等。

第二,侵害职工权益。乡镇企业与员工签订条款不平等的合同或者根本就不与员工签定合同;劳动报酬低,甚至恶意欠薪;任意延长劳动时间,甚至使用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致使生产事故频发、人员伤亡惨重;不进行上岗前培训,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缺乏;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如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工作和低温、冷水作业等。

第三,污染环境、资源浪费严重。乡镇企业排放有害物质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小造纸、小印染、小电镀、小化工、小建材等小工厂排放的废弃物中常含有硫化物、氰化物、砷、铅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废弃物经常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造成农村水源污染,严重破坏了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灌溉,甚至危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由环境污染导致的呼吸系统疾病,就造成了农村地区恶性肿瘤的死亡率逐年上升。1997年公布的《全国乡镇企业工业污染调查公报》显示,1995年全国乡镇企业“三废”排放量己达工业企业“三废”排放量的1/5-1/3。目前,乡镇企业污染占整个工业污染的45%,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接近或超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50%以上。可以看出,全国的环境污染正在向农村扩展,大量农村植被被破坏、土地荒漠、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4]乡镇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资源浪费现象也颇为严重:滥砍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过度使用土地资源,占用大量耕地用于建造厂房、生产加工;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能耗过大,等等。

第四,对慈善、公益事业淡漠。乡镇企业的领导者认为企业的所有经营成果都是个人和全体职工辛勤劳作的结晶,没有必要去进行公益慈善活动。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有相当部分乡镇企业对捐赠不积极,要在当地政府的敦促下才能勉强捐赠。其实,乡镇企业的创立和发展,都离不开社会尤其是社区所提供的各种条件,慈善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合理性期待。乡镇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量力而行,积极回报社会。尤其,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社会生活领域中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力的社会力量,有义务也有责任承担相应的社会公益事业。

二、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成因

(一)利益驱动

乡镇企业大多资金有限,规模较小,技术相对落后,企业以经济利益为目标,为追求眼前利益不惜损害企业长远利益与利益相关者权益。如果执行标准规定的工作时间、安全生产、改善工作环境,购买环保设施等,会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使企业经营困难。所以乡镇企业千方百计逃避社会责任。

(二)监管不力

地方政府的短视、地方保护和失职放任,助长了乡镇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风气。一些地方政府只看重经济效益,注重乡镇企业的利润和税收,忽视社会均衡发展,对损害职工和顾客利益、污染环境等不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漠然视之,甚至充当企业的保护伞,纵容污染企业的不良排污等危害社会的行为。还有,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管理机构不完善,人员素质偏低以及技术手段落后,也为监管乡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留下了空白。在有关法律的执行上,执法人员的以罚代法,既损害了法律的威严性,又让乡镇企业把承担社会责任看做是一种经济负担,在思想上抵触责任。此外,没有建立起乡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也致使政府无法进行监管。

(三)立法滞后

目前,我国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尤其是与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相配套的有关法律保障体系还不完备。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散见于《乡镇企业法》、《环境保护法》、《公司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会法》等诸多法律中,虽然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对乡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但在相关立法中均缺乏相应的操作机制,使得乡镇企业社会责任难以实施。另外,也没有社会责任方面基础性的基本法,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系统的法规约束。约束机制的弱化使得乡镇企业处于不同程度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状态。

(四)企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薄弱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乡镇企业的领导者和经营管理者大多是农村居民,受知识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制约,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看不到承担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在未来因利益相关方的好感而带来更大收益。比如,企业关心员工发展,给予合适的培训机会,员工的能力提高会就转化为工作效率;诚信经营,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会赢得消费者的忠诚,这样企业就可以拥有较为稳定的消费群体,等等。另一方面,还受到家族观念和乡土观念的影响,强调家族化管理,任人唯亲,把企业视作家庭或家族赚钱的工具,严重制约了企业管理水平。从员工来看,乡镇企业员工大多是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比较低,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常出现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己经违犯法律法规的现象,社会责任意识更是缺乏。此外,社会责任传入我国的时间还比较短,也还有个宣传认识、思想提高的过程。

(五)利益相关团体弱势

利益相关者理论告诉我们,乡镇企业管理者应该为股东和股东以外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但是,在我国,相关利益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西方发达国家社会责任运动发展较早,社会责任意识已经深入人心,消费者是普通的商品使用者,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评判者和监督者。而我国人们消费水平和能力有限,购买商品时主要考虑商品的性能和价格,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看重。此外,相关利益者的力量也十分有限。除政府、大股东这样的强势利益相关者,员工、消费者协会、环保协会这样的相关利益团体乏力,很难实现对乡镇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制衡和监管。由于缺乏员工、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乡镇企业更不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三、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路径

美国经济学家N 格里高利 H昆 (N Guegouy Mankiw)说过:“市场做了许多好事,但并不能做好每一件事。”[5]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有在监督管理的环境中才能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因此,要使乡镇企业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需要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需要形成一套由乡镇企业自律、法律强制、经济调控和社会监督等相结合的完整体系。

(一)乡镇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效执行,规范、鼓励、引导、帮助乡镇企业树立正确发展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针对乡镇企业大多进行初级产品加工,产生较多的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完善与执行,促使乡镇企业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与此同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使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司法介入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对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形成有力的约束力量。

(二)乡镇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科学化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乡镇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可以对单纯强调经济效益的评价标准进行修正,促使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2008年1月,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在北京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会上发布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原则》,该标准原则由序言、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原则、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原则、企业社会责任社会公正与和谐原则、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维护原则、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与评价原则、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化原则等七部分构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原则》为乡镇企业制定社会责任标准提供一个原则框架。由于外向型经济已经成为乡镇企业的重要拉动力量,所以在具体制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时,还需要结合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定标准,建立操作简便、约束性强、具有中国特色、乡镇企业特点的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形成能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经济核算与评价指标体系,并将企业声誉、企业形象、顾客忠诚度、结构性资产等无形资产纳入到体系中来,引导乡镇企业经营者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进行经营活动。

(三)乡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化

建立乡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向利益相关者、政府和社会大众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状况,增加企业透明度,有利于增强社会对乡镇企业的了解和评判。以此促进乡镇企业提高道德境界,强化自律精神,逐步将担负社会责任上升为一种自觉行为。乡镇企业由于规模比较小,经营本地化,受社会的关注不高,如果社会责任表现好的企业得不到社会肯定,社会责任表现差的企业也没有得到社会的惩罚,那么乡镇企业就更加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

(四)乡镇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主体多元化

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方法、意义的推广和普及,充分发挥舆论媒介、消费者协会、环保组织、工会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营造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浓厚社会氛围。第一,加强乡镇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乡镇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由独立的第三方对其进行评价和鉴证,并出具审计意见。第二,提升工会、消协等社会群众团体组织的监督。工会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我国工会应把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实现农民职工的团体维权,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监督乡镇企业是否遵守法律、保护职工基本权益等社会责任。健全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促进乡镇企业履行对消费者的责任。第三,加强社会、公众和媒体等对乡镇企业经营行为的舆论监督。通过舆论媒介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及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意识,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支持、鼓励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谴责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形成乡镇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最后,发挥乡镇企业所在社区的作用,监督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乡镇企业融资渠道灵活化

乡镇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严重匮乏,无法实现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应。因此,必须建立符合乡镇企业特点的投资机制和机构,以及相应的担保机制和机构。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机制并扩大其业务范围;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管理体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产权制度、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合作银行的支农主力军作用;政府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资金引导、政策引导、信息引导、税收优惠等,引导资金合理流向乡镇企业;建立乡镇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损失补偿机制,优化信用环境。[6]

(六)乡镇企业社会责任文化创新化

乡镇企业建设创新企业文化,树立人本管理理念,培育企业精神,提升企业责任,逐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首先,要提高乡镇企业领导者的觉悟,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壮大企业经济实力的同时回报社会。其次,构筑“和谐共存”、“科学发展”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文化水平,把承担社会责任纳入其中,将社会责任明确写进企业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引导乡镇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企业在社会上的良性影响,在社会公众和消费者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公民”形象,全面促进乡镇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1]农业部.乡镇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R/OL].中国网,2006-12-25.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6-12/25/content_9252612_5.htm.

[2]米增渝.农村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及影响因素[J].中国农村经济,2009(12):11-23.

[3]童举希,陈卫民.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化 [J].江西社会科学,2006(11):118-121.

[4]郝飞麟,沈明卫.农村乡镇企业发展中环境污染的成因分析与对策 [J].农机化研究,2007(3):168-170.

[5]王斌.谈谈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J].经济论坛,2005 (14):8-9.

[6]张水生.农村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8):70-72.

On Enhanc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China's Enterprises

TANG Hua1,2,CHEN Ding-yang3,ZUO Hui4
(1.College of Humanities,Northwest A&F University,Shanxi Yangling 712100,China;2.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ourse teaching,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hanxi Xi'an 710000,China; 3.CCP Anhui Shengwei Dangxiao,Anhui Hefei 230000,China;4.Institute of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 in Xiqing District,Tianjin 300380,China)

Township enterprises serve as an important force to boost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Nowadays,the lack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ownship enterprises are mainly reflected in poor credit reputation,violation of workers'right,environmental pollution,abuse of resources,indifferentattitude toward charity and public service.The shortag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ownship enterprises is largely due to the followingfactors:mere pursuit of profits,powerless regulation,outdatedlegislature,inadequ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ofcorporateadministrators,etc.Today,theoutlook on scientificdevelopmentandtheeconomic globalization put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ownship enterprises.According to the experiencesathomeandabroad,the socialresponsibilityoftownship enterprisesneedsto be institutionalized.

township enterprises;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presentsituation;causes;the outlook on scientific development;countermeasure

F325.3

A

1674-7356(2011)04-0022-05

2011-05-05

唐 华(1975-),女,四川遂宁人。西安理工大学讲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05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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