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阿勇
(闽江学院 外语系,福建 福州 350108)
诗化叙事:《路得记》的文类批评
雷阿勇
(闽江学院 外语系,福建 福州 350108)
《路得记》是一篇抒情韵致的文学典范。其文本内在的张力、各种叙事技巧的完美结合,以及令人陶醉的田园气息,无不彰显文类阐释的多种可能。《路得记》“文学性”的确立,正是在于作者本着鲜明的文本自觉,在叙事层面寄寓着审美化的冲动,巧妙利用故事结构的内在张力,充分发挥驾驭叙事的精湛技巧。《路得记》犹如一曲悠长的牧歌,拨动着读者的心弦,唤起了读者对遥远年代宁静质朴的田园风光的追想。而这种散发于通篇令人迷醉的牧歌情调连同文本语言跳动的诗般韵律,在模糊《路得记》自身文类边界的同时,亦构就了其隽永独特的“诗化叙事”。
《路得记》;诗化叙事;文类批评
《路得记》是《旧约》中唯一卷以异族女性命名的记述,被广泛认为是圣经叙事艺术的最佳范例[1]P27。《路得记》文笔简约,结构精巧,全书分为4章,仅85句, 中文译文仅3千余字,是一篇有着田园牧歌情调、隽永动人的文学作品。关于《路得记》的文学性,众多西方学者进行了形式主义式的精细解构和追本溯源的解读。一般而言,学界基本认为它属于具有田园风光、牧歌式的叙事文类。然而在进一步的类型界定上,学者之间却有相当不同的看法,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较为传统的看法,以原德国旧约教授海尔曼·衮克尔(Hermann Gunkel)为主的德语学者为代表,认为《路得记》是一篇结构精巧的“短篇小说(novella)”;一是晚近渐为流行的看法,以芝加哥马克米克神学院(McCormick Theological Seminary)教授爱德华·F·坎贝尔(Edward F.Campbell)为主的英美学者为代表,认为《路得记》应属于希伯来特有的“短篇故事(short story)”。坎贝尔等人是在批判衮克尔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概念,然而在一个批评理论主导的时代,这显然不是《路得记》文类乃至文学评批的唯一进路。《路得记》文本内在的张力、各种叙事技巧的完美结合,以及令人陶醉的田园气息,无不彰显多种阐释的可能。而《路得记》通篇散发的那缕令古今中外学者迷醉的牧歌情调,在模糊自身文类边界的同时,也构就其“诗化叙事”的文类特征,从而提供了新的文类阐析的可能。
对于《路得记》的文学类型,目前学界较为普遍接受的是“短篇小说(novella)”。希伯来民族素来擅长讲述故事,有着悠久的叙事文学传统。虽然《路得记》在叙述中显露了一些早期口述文学痕迹和结篇家谱所呈现的历史文本特征,然而从现有文本的布局、结构、语言等许多方面看,这篇以平民妇女为主角简短的民间故事的确是一件完整出色的文学艺术品,堪称“希伯来短篇小说”的典范[2]P5-13。
第一个用“短篇小说”界定《路得记》文类的人是被誉为西方“形式批评之父”的德国旧约学者衮克尔(Hermann Gunkel, 1862-1932)。[3]P84-86[4]P51913年,衮克尔发表了研究《路得记》的长篇论文,提出《路得记》属于“短篇小说”、“充满诗意的传奇故事”或“牧歌”,[5]P90并对《路得记》作为“短篇小说”的文类特点作了分析,从而开启现代西方学界对《路得记》系统的文学研究。[6]P36衮克尔的见解在《路得记》的文类讨论中是相当重要的分界。自他开始,《路得记》便被习惯称作“短篇小说”[7]P47。
国内学者认为《路得记》属短篇小说亦不乏其人。1920年,周作人在燕京大学以《圣书与中国文学》为题演讲时认为“《旧约》是希伯来的文学”。他介绍了美国神学家谟尔博(George F. Moore)所著《旧约之文学》的观点,认为《旧约》具有“国民文学的价值”,并指出《路得记》是“故事”。[8]P371921年他重申:《旧约》“这一部圣书实在是国民文学的总集,里面有历史法律哲学,有诗歌小说,并非单纯的教典。”并特别指出“《旧约》里纯文学方面,有两篇小说,都是用女主人公的名字作篇名,是古文学中难得的作品:这便是《以斯帖记》和《路得记》。……这两篇都是二千二百年前所作;艺术上很有价值,《以斯帖记》有戏剧的曲折,《路得记》有牧歌的优美。”[8]P79
朱维之认为《旧约》是一部“灿烂的文学杰作集”。他在论述小说戏剧的起源与基督教的关系时指出,“圣经里的小说是最古的小说”,并认为《路得记》是小说。[9]P297朱维之在《圣经文学十二讲》中将圣经文学分为九种体裁,最后一类便是小说。在这一章中《路得记》被放在第一节来阐述,论述开篇便指出“《路得记》是一篇古希伯来人的田园牧歌式的小说。”[10]P388
朱维之的学生梁工教授可算是“小说论”的拥趸者。梁工在书中亦专门介绍了圣经小说及《路得记》,认为“《路得记》是圣经文学中最先出现的短篇小说。”[11]P89他在《古希伯来文学史》一书中进而指出“《路得记》是一部质朴优美、内容深邃的田园小说,”代表着“短篇小说的成熟”。[12]P191
与国内学者简单化的概念判断不同,西方学者对《路得记》文体有较深入探究和分析。根据衮克尔分析,“短篇小说”的主要文体特征有两个:一是重视情节与角色的铺陈,甚于事实的报导;二是大量采用人物对白的叙事模式。从形式上看,“短篇小说”虽然简短,但有包含许多插曲或片段情节,且有着明显的风格和结构特点。从内容上看,“短篇小说”接近于“牧歌”这种文类,故事情节简单,主要围绕少数几个人物,没有反面角色。[3]P84-86[7]P47衮克尔认为《路得记》是后人虚构的,具有高超的艺术技巧,[6]P36其目的在于娱乐、陶冶或倡导,甚于事实报告。[7]P47拉金(Katrina J. A. Larkin)指出,衮克尔所指的“短篇小说”概念十分宽泛。拉金引用著名学者萨森(Jack M. Sasson)的观点,认为衮克尔的“短篇小说”实际上等同于德国文学批评家安德烈·乔勒斯(André Jolles)1930年在其《简单形式》中提出的文学类型九种“简单形式”中的“故事(tale)”这一类型。[6]P36对于衮克尔使用“牧歌”一词描述《路得记》,林(Timothy H. Lim)指出是受歌德的影响。[13]P261拉金认为衮克尔是为了缩小他所提出的“短篇小说”的指涉范围。[6]P36尼尔森(Kirsten Nielsen)则认为,衮克尔主要是为了强调《路得记》的诗性,即文学特性。[4]P5为了展现《路得记》“短篇小说”的文体特色,衮克尔将《路得记》的故事情节分为11个片段场景进行剖析。[6]P36衮克尔这种形式批评方法极大启发和促进了《路得记》的文学性研究。之后众多学者沿着其思路和模式,对《路得记》布局、结构和语言进行不厌其烦的精细解剖[14]P5-30,展现了《路得记》叙事的动人魅力。
然而,衮克尔分析“短篇小说”所遗留的空间也让《路得记》文类的别种阐析成为可能。哈伯德(Robert L. Hubbard)即不赞成衮克尔“短篇小说”的观点。与坎贝尔(Edward F.Campbell)一样,他认为“‘短篇小说’这个术语指涉过于宽泛而不精确,不能准确描述《路得记》的类型。”[7]P47他支持坎贝尔“短篇故事”的观点,并指出这个观点近来获得许多人的认同。
坎贝尔是较早提出并系统分析《路得记》属于希伯来“短篇故事”的西方学者。他发表《希伯来短篇故事:路得记研究》,首次深入分析《路得记》作为希伯来特有的“短篇故事”的文体特点。次年他出版《路得记:一种新译本,附导言、注释及评论》进一步系统阐述“希伯来短篇故事”的观点。
坎贝尔认为,希伯来“短篇故事”不是其他文类的衍生物,而是一种早已存在的独特文类,有着自己的基本准则、创作意图、内容范围及风格特色。它内容广泛,可以包含重要的历史信息。它的风格之一就是具有韵律感,其部分原因可能在于便于记忆。[5]P90据他分析,这种文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希伯来“短篇故事”有明显的文体风格,采用经过艺术处理的散文体并具有半诗化的元素,有诗歌的韵律感,特别是对话部分。其次,希伯来“短篇故事”经常把包括重要人物在内的典型人物与一些平凡普通的世俗生活联系在一起,而这些普通的日常事件却常常带来具有重大意义的结果。从这个方面看,与“短篇小说”不同的是,“短篇故事”包含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信息,允许叙事的历史准确性,故此希伯来“短篇故事”与历史叙事之间只存在“十分模糊”的界线。还有,希伯来“短篇故事”的意图既在于娱乐亦在于陶冶教化。因此,故事主角既具有典型性亦表现出独特个性。他们代表了某些典型人物,是听众模仿和厌弃的对象,也邀得听众随着他们一起喜怒哀乐;同时故事主角亦保留鲜明、复杂的个性特点。更为重要的是,希伯来“短篇故事”把普通凡人的故事演绎看成上帝意志的演练场,故而故事中既有凡人的喜怒哀乐,亦不乏严肃的蕴意。另外,希伯来“短篇故事”注重听众的反应,是针对普通听众创作的。因此,为了达到信息传递的效果,作者在故事中将文本信息和文学艺术技巧创造性地结合在一起。[2]P5-10[5]90-93
汉弗莱(W. Lee Humphreys)支持坎贝尔的“短篇故事”观点。他同样认为“短篇故事”特点之一就是篇幅短小,另外“短篇故事只在于揭示人物或场景的本质,而小说(包括短篇小说)的人物和场景却有发展。”汉弗莱认为《路得记》里人物并没有发展。[15]P84-85
显然,结构及形式主义批评在力求确立《路得记》的文类同时,也解构了它的文类。坎贝尔等人试图赋予“短篇故事”以特别的涵义,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用来界定基于现有文本(或最终文本)的《路得记》的文类归属。这种努力的局限是显见的。萨丝嘉德(Kristin M. Saxegaard)即指出,坎贝尔与汉弗莱想通过故事人物来区分《路得记》的文类是较为困难的。她认为,虽然故事主人公路得在整个叙事过程中只是被揭示而没有发展,但仍是个复杂且有深度的角色,即福斯特(E. M. Fosters)所谓的“足以用有说服力的方式来使人惊奇”的“圆型人物”,[16]P48[17]P106而且很明显故事另一主角拿俄米亦是“形象丰满的人物”。[18]P13-32萨丝嘉德进而认为,“将文体形式限定得过窄或过于精细似乎是行不通的,亦没有什么好处。”因此她赞成衮克尔的方法,将《路得记》归为“短篇小说”。[16]P48她分析道,《路得记》其实可置于不同文类中,是各种文类的结合。从形式上看,它属于“叙事”,或更准确讲是“短篇小说”;就内容而言,它则属于“家族叙事”,亦可归入包含文化记忆的作品。萨丝嘉德还把《路得记》视为“辩论叙事”,认为它“小心翼翼且优雅得体地对当时异族通婚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评
论”。[16]P53
肯·金顿(Ken Kinton)进一步模糊了“短篇小说”和“短篇故事”的界分。他将《路得记》归为“短篇小说/短篇故事”,直接将短篇故事与短篇小说等同起来。他认为:“短篇小说”既存在于希伯来圣经其他文学形式中,亦有独立成卷的。短篇小说具有典型风格,常包含浪漫气氛或政治情节,亦常常讲述日常家庭生活或宗教事务。短篇小说由一系列插曲和故事片段组成,结构紧凑。它的一个突出特色是:尽管整个故事是以虚构的风格写就,但仍有具有表现人们日常经验的现实性。短篇小说另一个特点是,故事总围绕一个中心人物展开。[19]P53可见肯·金顿的“短篇小说”已糅合了衮克尔和坎贝尔的观点。
学者一般认为,《路得记》最终文本呈现了鲜明的牧歌情调。《路得记》“牧歌”风格的提出可追溯到德国诗人歌德称赞《路得记》是“一篇流传下来的最可爱的小史诗或小牧歌。”[20]P3这个看法得到圣经文学研究先驱理查德·摩尔登(Richard G. Moulton)进一步阐发。摩尔登综合歌德的观点,赋予《路得记》一个新的称呼:“史诗体牧歌”。然而研究表明,牧歌并不是一种明显或确定的独立文类,它具有明显的“跨文类”、“泛文类”乃至“无文类”的特点。因此,摩尔登认为《路得记》最具“牧歌”特色,同时亦承认“牧歌并不是一种明显的文学形式,乃是别种文学形式的变体。圣经文学中含有史诗体牧歌正如含有抒情体牧歌一样。”[21]P253
可见,牧歌所呈现文类边界的模糊性,使之处于诗歌、散文、小说几种文类的边缘交叉地带,并坐拥这几种文体形式,从而具有无限阐发的潜能和张力。也许正是因为《路得记》的牧歌特色,导致其文类边界的模糊化,造就了文类阐析的困境,从而屡屡引起论者对其文类的追问。这种追问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路得记》多种文类阐析进路的相继提出。如,罗伯特森(Edward Robertson)的“历史小说”[22]P225,梅尔斯(Jacob M. Myers)的“生育故事”[23]P42-43,伍尔斯温(Ernst Würthwein)的“牧歌”[24]P4,崔柏(Phyllis Trible)的“喜剧”[25]P278,拉卡克(André LaCaque)的“颠覆性寓言”[26]P588,哥特瓦尔德(Ernst Gottwald)的“民间故事”[27]P554-555,萨森的“民间传说式故事”[28]P214-215,斯滕伯格(Meir Sternberg)的“自传”及“溯源故事”[29]P41,60,连同上述衮克尔的“短篇小说”和坎贝尔的“短篇故事”等等,各种共时性或历时性的文类论说,不一而足。
其实从现有文本看,《路得记》的作者并无意制造“文类越界”的效果,关注的也许只是讲述一个隽永的小故事;而当《路得记》被置于《圣经》浩瀚经卷中时,或许只是多抹上一层“陶冶教化”的意味。有人认为,与《圣经》其他叙事篇章需要依靠历史背景来取得意义的完整不同,《路得记》可以轻易地剥除士师时代背景,而仍可视为一件杰出的艺术作品[28]P216。我们知道,“小说”或“短篇小说”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文学性。按照形式主义者的观点,文学性的展现必须通过“陌生化”的艺术手法来达到[30]P18。而“陌生化”最容易使人联想到的概念便是“虚构”。受柏拉图哲学的影响,一些论者存在文本经验的“前在性”,认为“小说”等文学性较强的文类不可能承载准确的历史信息及有效传递真理。因此基于《路得记》现有文本所透露的历史和虚构故事的组合特点,他们拒斥《路得记》作为“小说”或“短篇小说”的文学特性,重拾《路得记》的文类界定和溯源,试图找到涵括合理承载历史信息和驾驭高超文学技巧的新的文类概念。
普莱斯勒(Carolyn Pressler)对这个观点进行反驳。她认为:称《路得记》为“故事”而不是“历史”,并不是意味着它缺乏真实性;小说一样可以通过隐喻、虚构、诗歌等言语形式来表达深刻的真理。[31]P261事实上,从《路得记》的叙事就可以看出这并不是一篇旨在讲述历史真实事件的篇章。诚如有论者所言,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篇被誉为田园诗般优美的叙事文学所要传达何种意义与价值,不管《路得记》含有多大程度上有文学虚构,但它的的确确是历史的产物,包含着人对自身生命的理解。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路得记》的真实性不在于所记载历史事件的确实性上,而在于其编撰过程中对历史的真实体验,因为文本编撰及最终完成是“一个去粗糙化的过程,是对人生、历史理解的细致化发展。”[32]P182-183
然而,也许就像俄国形式主义学者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所认为的,“手法”才是文学研究的唯一主人公[33]P3。作为文学批评,我们无意探讨《路得记》神学或史学意义,而把圣经文学研究变成一个类似考古学的学科。《路得记》原初文本及文类的追寻,对于非希伯来文化的英语或中文语境中的一般读者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同样,《路得记》的神学或史学意义的探讨,也似乎引不起非神学和非史学的文学语境的普通读者多少兴趣。因为“原本”似乎已无从确定,而呈现在这些语境中读者面前的更多是《路得记》“去粗糙化”和“细致化”的现有文本:对于英语语境的读者,或许是钦定本文本;而对于中文语境的读者,更多人熟悉的也许是中文和合本。这些现有文本呈现出的文学性,才是深深根植于人们心中对《路得记》文学美学的认识依据。
《路得记》现有文本意义是多重的,而其呈现出的文学性也是显见的。《路得记》被尼尔森誉为《旧约》中“结构最佳的一卷”[4]P2。整个故事首尾构成多重对比,展现了诗一般的完美对称结构:饥荒与丰收,逃离与回归,虚无与充满,死亡与生存,独居与群体,苦楚与甘甜,惩罚与报偿,男人与女人,不育与生育,传统与变革等等,从而构成一个“完整而自足”的文本。《路得记》语言质朴简约、准确而生动,富有韵律感,是《旧约》中运用对话比例最多的一卷书。其对话描写流畅、富有诗意又不乏幽默感,展现了希伯来文学精彩的对话描写艺术。尤其第1章第16-17节路得说服婆婆那段精彩表白,以抒情语调、明快节奏和反复、排比等修辞手法,深深地印在了读者的心上。语言学者瓦德(Jan de Waard)与奈达(Eugene A. Nida)盛赞这段话有如诗词般的节奏效果[34]P17。这种诗化叙事方式加上乡村田园意境的营造,构就了《路得记》的牧歌风格特色。
《路得记》的田园牧歌情调,使它卓然屹立于圣经文学之林,吸引众多论者的注意并为之执迷地解构和阐析。有人形象地描述道,“如果将希伯来圣经的历史叙述比喻为一条波涛汹涌的河流的话,那么《路得记》就像是河套平原上恬淡、宁静的田园风光。”[35]P30这样一篇短小诗化的风俗故事被置于《士师记》和《撒母耳记》这些长篇巨制之间,如同夹在雄壮史诗之间的一支小插曲。[36]P55斯图尔特(Douglas Stuart)说道,“在士师记后看到路得记是何等的如释重负!事实上,这是沉重的士师时代一个让人轻松的故事。”[37]P62摩尔登在描述《路得记》的文体风格时亦有类似评价。[21]P253冯雪冰等人在翻译摩尔登的该段评论时采用意译手法,套用了中国京剧的武戏与青衣文戏作比照,[38]P154活脱出硝烟过后那份诗意的宁静。
《路得记》这种牧歌式诗意情调使之铸就了一种非文类化“诗化小说”的文体特征。“诗化小说”的概念可以追溯到法国象征派诗人古尔蒙(Remy de Gourmont)在1893年提出的原则:“小说是一首诗篇,不是诗歌的小说并不存在。”[39]P37到了20世纪20年代,“诗化小说”得到西方现代主义代表作家和文论家伍尔夫进一步阐发。伍尔夫在批判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小说观同时,将“诗化”作为未来小说的样式。她认为:未来小说将用一种具有许多诗歌特征的散文写成,“它将具有诗歌的某种凝练,但更多地接近散文的平凡。它将带有戏剧性,然而它又不是戏剧。”这种诗化的文学样式与社会小说和环境小说几乎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它不注重写实,而是密切地、生动地表达人物的思想感情。它不会仅仅或主要描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将表达个人心灵和普通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物在沉默状态的内心独白。伍尔夫进而指出,未来的诗化小说表现的将是人与自然、人与命运的关系,人的想象和梦幻,为此“诗化小说”将采用现代人的心灵模式,“将把那作为民主的艺术形式的散文之珍贵特性——它的自由、无畏、灵活——紧紧地攥在胸前”。[40]P214-216这里伍尔夫对古尔蒙提出的“诗化小说”作了近乎抽象又不无深刻洞见的经典阐析。从此,“诗化小说”作为融合了叙述方式和诗意方式的类型,在西方小说史创作和批评史上一直绵延不绝。
以伍尔夫的理论观照路得故事,不难发现《路得记》在许多方面拥有“诗化小说”的诸多元素和特点。《路得记》从几个原型母题进行延展,完美地结合情节、人物刻画、背景、遣词、形象表达、原型、影射、对话等各种叙事技巧,生动地容纳和展现了现在与过去、生存与死亡、恒久与变动、天意与人为等诸种命题。特别是作者运用精炼的笔触,营造了具有鲜明地域色彩的民俗环境和背景,从而构筑了一个宁静古朴、完整自足、充满诗意的古希伯来乡间的田园牧歌世界。就文体展现的浪漫诗意特征而言,《路得记》确可成为一篇出色的“诗化小说”;而从故事涵容的丰富情感意绪来讲,《路得记》又称得上一曲动人的牧歌。现代学者努力追寻《路得记》原初诗体的文本形态,进行皓首穷经式的溯源和解读。如果《路得记》确有以诗体形式存在过,那么那种诗的形式现已幻化为寄寓在散文化文本中的一种诗化韵味和风格,如意境的诗化,平行、对称、反复及节律感的运用。
其实“诗化小说”是后来评论者创造出的一个术语,并非古尔蒙发明,亦非伍尔夫原创。伍尔夫在描述这种文学样式时并没有给出确切的名称。她认为这种“还没有名称的”文学样式是“一种我们几乎无法命名的作品”。不过她觉得,“究竟将用什么名字来称呼它,这倒并不十分重要”。[40]P214当代著名文学批评家弗莱(Northrop Frye)认为文类的中心原则是非常简单的,文类区分的基础就在于表现方式的不同,即取决于以什么方式才能十分理想地表现一部文学作品。[41]P246-248也许依据文体诗意的特征,“诗化小说”不失为《路得记》一种适切的称呼。借用弗莱的文类观点,“诗化小说”的提出,意图也许更多不是进行文类“分类”,而是为了“澄清”,即要发掘和凸显文本的文学关联,从而引起读者对这些文学关联的注意,从而让人更好地读懂和理解。如果这样看待的话,我们或许可以作些回归,把《路得记》归属于一个更具涵容性的名称:“诗化叙事”。
《路得记》是一篇抒情韵致的文学典范,字里行间流动着诗情,透露了关于历史和生命的抽象命题。《路得记》“文学性”的确立,正是在于作者本着鲜明的文本自觉,在叙事层面寄寓着审美化的冲动,巧妙利用故事结构的内在张力,充分发挥驾驭叙事的精湛技巧。《路得记》的作者用饱含情感的简洁笔触,构绘出富于诗意的场景。整个故事犹如一曲悠长的牧歌,拨动着读者的心弦,唤起了读者对遥远年代宁静质朴的田园风光的追想。而这种散发于通篇令人迷醉的牧歌情调连同文本语言跳动的诗般韵律,在模糊《路得记》文类边界的同时,亦构就了其隽永独特的“诗化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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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6
A
1673-2219(2011)05-0060-05
2011-02-07
雷阿勇(1977-),男,畲族,福建漳州人,闽江学院外语系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文化、圣经文学及外语教育。
(责任编校:王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