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3月17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在海南博鳌召开第十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协会主席、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魏家福,协会副主席、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兼副主任于健龙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会常务理事近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了由协会承办的第四十届国际海事委员会大会的筹备、协会网站升级、会员管理、财务管理等事项,确定了协会中长期发展目标。
2.为务实有效地做好中国海商法协会承办CMI 2012年大会的筹备工作,更好地与国际海事委员会保持联络,落实会议筹备过程中的具体事务,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1年2月28日成立了CMI 2012年大会筹备工作组。
2011年3月17日晚,CMI 2012年大会筹备工作组于海南博鳌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就CMI 2012年大会会务公司招投标、宣传、费用、议题、议程等筹备事宜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对上述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就邀标确定会务公司、会议费用承担、议题中加入中国元素以及议程安排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3.2010年5月18日,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联合召开全国性法学社团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关于全国性法学社团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98号),要求将包括中国海商法协会在内的11家全国性法学社团统一移交中国法学会管理。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以及2011年5月11日中国法学会在京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社团工作会议的精神,协会正式开始办理关于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事宜的手续。
4.2011年8月,中国海商法协会网站升级完毕。新网站改进了旧网站的诸多缺陷与不足,不但面貌焕然一新,并且在使用功能上也更加现代化、人性化。同时,协会网站论坛也一并升级,改变以往中规中矩的风格,功能上更加齐全,内容上更加丰富多彩。目前论坛气氛非常活跃。网站地址为www.cm la.org.cn。
5.2011年8月,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网站正式上线,内容汇集了专业委员会介绍、组织机构、会议情况、工作报告、动态信息以及法律法规、案例汇编等。网站地址为http://www.cm la.org.cn/zywyh/index.htm l。
6.2011年8月5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在哈尔滨召开了第十二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听取、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秘书处及各专业委员会2010-2011年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协会章程修订等事宜,并深入探讨了协会2012年年会召开时间以及协会会费调整等工作情况。
7.2011年8月5-6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在哈尔滨召开了2011年海商法研讨会,来自公司企业、高校、律师事务所等全国各地海商法界的100余位同人参加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的议题主要涉及海盗、海难救助、船舶司法拍卖、海上油污污染及其相关问题。会议共收集到了20余篇与上述议题相关的论文,并有14篇论文的作者在本次研讨会上发言。司玉琢、李海、沈满堂、邹志洪、王春阁、谢生新、蔡鸿达、朱清、蒋五四、李志文等活跃在海商法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对论文作者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很多海商法界的新人也在研讨会上崭露头角。参会代表亦针对各议题的焦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为参会人员提供了广泛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同时也是热爱海商法事业的同人们缅怀历史、增进感情、促进发展的盛会。
8.2011年9月6-7日,由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救助打捞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承办的海上救助与油污损害赔偿暨第三届救捞法律研讨会在广州从化召开。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彦君等10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期间还举行了我国第一部以救捞案例为研究对象的专著《水上救助打捞精选案例评析》首发式。
9.2011年9月6日,中国海商法协会救助打捞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局长宋家慧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副局长洪冲为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听取了委员们关于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海商法协会李虎秘书长应邀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专业委员会以后的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0.2011年9月22-23日,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湖北宜昌召开了委员会会议暨专业研讨会。来自中国人保财险系统、太平洋保险公司、阳光保险、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外运公司、中国人寿产险、保险公估公司以及国内一些知名律师等85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会上,6位发言人就目前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的索马里海盗,商船与军舰及公务船纠纷,以及新保险法在海上保险的适用等问题介绍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并同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1.2011年9月25日,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在挪威奥斯陆召开了执行委员会会议。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CMI执行委员会委员宋迪煌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了CMI的财政问题、会员问题、执委改选问题、各专题分委员会的工作进展等。会议还特别邀请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CMI船舶司法拍卖国际承认问题国际工作组主席李海博士到会就船舶司法拍卖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宋迪煌先生就明年在北京召开的CMI第四十届国际会议的筹备情况向执委会作了专门汇报和场地设施的图片演示。会议还讨论了CMI在新加坡设立办事处的问题,以及下一届大会、研讨会等一般性事务。
12.2011年10月6日,中国海商法协会与新加坡海商法协会在狮城新加坡共同举办座谈会。贸促会副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董松根,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长李虎,新加坡海商法协会秘书长郑继伟(Law rence Teh)等双方机构领导出席会议,来自新加坡海商法协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海事仲裁协会和新加坡海事律师事务所以及中资航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2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13.2011年10月,中国海商法协会召开第十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书面会议,议题是增列大连海事大学为《中国海商法年刊》主办单位事宜。根据常务理事的表决以及《中国海商法协会章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以下决议:增列大连海事大学为《中国海商法年刊》主办单位。《中国海商法年刊》主要主办单位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单位为大连海事大学。
14.协会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承认工作组于2011年9月9日正式成立,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长王淑梅法官担任工作组组长,上海海事大学胡正良教授、协会副秘书长宋迪煌律师、大连海事大学韩立新教授、中国海商法协会安瑞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傅晓强法官、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翟娟担任工作组成员。
自工作组成立以来,组长以及各成员相互配合,积极交流,工作高效,连续召开了两次工作会议,逐个讨论《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承认公约》草案的条款,代表协会提出对该公约草案的中英文修改意见。
15.2011年10月25日,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第四十届大会筹备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就大会会场、成立组委会以及筹备委员会扩容、大会注册费、上海分会场以及会议赞助问题等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