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问题的思考

2011-02-14 06:30徐长华
治淮 2011年7期
关键词:项目法人施工单位水利工程

徐长华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问题的思考

徐长华

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状况

水利部2005年第26号令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所承担的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水利系统在执行26号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一是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把好项目审批关,坚持做到“三同时”;四是抓好工程建设安全和工程管理运行安全;五是做好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步入常态;六是开展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依法对各参建单位安全体系进行了审查,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七是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在建工程组织常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这些措施的落实使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了很大提高。

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尤其是水利工程建设点多面广、位置偏僻,且施工的季节性强,安全生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很多困难,安全管理和现场的安全生产都存在不少问题,安全隐患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项目法人负责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没有具体落实到人,安全管理有时仍处于空白状态,监理、施工单位也存在名不副实的现象。(2)少数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只是满足于形式,工程安全措施方案过于简单,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张贴在墙上,但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安全生产工作。(3)部分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四部规范”操作,对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执行不够,规范意识差。(4)少数施工单位安全员不能坚守岗位,不能认真履职,甚至徒有虚名。(5)对深基坑、高边坡和登高作业等高危项目不能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程序执行,现场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没有应急预案。(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够。安全生产的资金来源、使用、结算和审计无章可循。

2.主要原因

(1)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缺乏安全生产意识

水利工程施工的季节性强,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往往会发生矛盾,当任务重、工期紧时,往往顾此失彼,把工程进度摆在优先的位置,安全生产容易被忽略。另外,部分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单位的事,与自己无关,缺乏主动开展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意识。

(2)施工企业投入不足

有些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侥幸心理突出,防范意识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在安全生产方面不愿意投入资金,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3)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安全监督机构力量薄弱,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还没有规范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大,安全执法的手段缺乏。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

“十二五”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又一个关键时期,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技改、河道治理、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大、任务重,要完成好这些艰巨任务,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高效、优质。

1.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认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和水利行业的法规,全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度、具体要求及责任。它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愿和要求,是将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的标志,是安全生产各项法律责任完善与健全的标志。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于水利系统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以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预防、遏制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把水利部26号令落实到位,项目法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首先从招投标入手,严格合同管理。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的审查,到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资质、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证等逐一进行检查,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工程实施前,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项目部以及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工作自上而下有人管,人人参与建设,人人参与管理,人人都有责任,不留安全死角。坚持一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传达上级文件,听取各项目部、监理、施工单位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3.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四部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现场管理,要针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各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要严格管理,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工程初始阶段,针对围堰填筑、基坑开挖可能出现的坍塌、渗漏,开展质量监控和巡检工作;工程中期阶段,针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施工、开挖、混凝土浇筑的特点,严格执行安全计划方案上报审批规定,并落实专人现场组织指挥;工程后期阶段,针对高空作业、设备吊装、安装,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防范措施到位。凡高空作业的部位,脚手架必须支撑坚固;防护网、兜网必须安装到位;人行通道安全牢固;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设备吊装、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指挥,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创新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努力创新管理思路,探索创新管理方式手段。一是抓职工的安全培训,使水利部安全生产“四部规范、标准”人人知晓;二是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与工程进度、质量管理的同等地位,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三是建立安全施工标准化工地,树安全生产典型,以点带面,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管理树立榜样;四是把安全生产管理作为考核地方水务局的一项重要指标,推动和促进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登上新台阶;五是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监督水平,规范安全监督方式。

5.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促使工程各参建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结合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定期进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差的单位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登记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在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监理、法人单位的安全体系构建情况,安全制度、措施的制定情况,特殊岗位人员持证培训情况;将一些重要工程的关键部位明确为到位点;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支持力度

一要尽快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为安全监督人员提供明确执法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权力等;二要支持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如解决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定位问题,配备必要的车辆、摄影照相器材等;三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为安全监督人员开展工作奠定基础,支持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查处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安徽省巢湖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2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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