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丽
(湘南学院 中文系,湖南 郴州 423000)
“比喻”格的逻辑研究
沈桂丽
(湘南学院 中文系,湖南 郴州 423000)
比喻是日常语言交际中最常见的表现手法。为科学地认识比喻、描写、说明、运用比喻,本文从比喻能否充当定义、比喻是否表达判断、比喻是不是推理、现代逻辑对比喻的刻画等方面,分析了比喻句中的若干逻辑问题,指出了比喻在有的情况下可用于定义;比喻都是以判断作为它赖以形成和表现的逻辑基础;比喻都可以扩展成为完整的类比推理;引进模糊学、运用谓词逻辑可以对比喻进行更精确的刻画,等等。
比喻;判断;推理;现代逻辑
逻辑学和修辞学是两门性质不同的学科,逻辑学研究的是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修辞学研究的是调整和修饰语言以提高表达效果的方法和规律。它们阐述的与其说是两者的性质不同,倒不如说是两者的科学分工、作用不同。尽管两者多有不同,但它们的联系还是十分密切的,人们在运用语言表达自己思想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情感。也就是说,任何话语总要在逻辑上使人了解,在修辞上使人有所感受。正因为如此,古人也就没有将它们严格地区分开。也正是如此,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无论是讲逻辑,还是讲修辞,都是以“辞”来论述的。于是,将修辞学研究与逻辑学研究相结合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本文阐述了逻辑学对“比喻”格的研究,并提供了笔者自己的观点。
陈宗明认为,暗喻不可以充当定义,因为定义必须使用含义确定的语词。如果所使用的语词没有确定的意义,那么用它来阐述的定义也一定是含混不清的。例如,“小提琴是乐队的女皇”,就是个生动深刻的比喻,但如果将它作为定义来使用,则是远远不够的[1]44。传统逻辑认为,“定义必须清楚、确切,不能含含糊糊,不能用比喻”[2]48。我们姑且把违反它所犯的错误称之为“比喻定义”,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能否采用比喻取决以下两点:一是定义的目的,定义的目的就是使被定义的语词意义明确,比喻是用有某些相似点的事物来比拟想要说的另一事物,用于比拟的事物应该更容易被理解。二是定义的方式,如果分析分解语素式定义的语词本身包含了比喻,那么我们在分析解说语素意义的时候也就离不开比喻了。例如:
(1)水鹤:设在铁路旁边,给蒸汽机车加水的装置,是一个圆柱形的管子,上面弯下来的部分像鹤的头部,能左右旋转。
(2)人流:像河流似的连续不断的人。
(3)人面兽心:面貌虽然是人,但心肠像野兽一样凶恶残暴。
(1)~(3)的释义都出自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在例(1)中,定义项用比喻“鹤的头部,能左右旋转”来帮助读者理解水鹤上面部分的特点,从而明确“水鹤”是什么。例(2)中的“人流”、例(3)中的“人面兽心”本身就包含了比喻。因此,在分析解说时,我们也就离不开比喻了。
当然,定义中比喻的运用毕竟不同于文学作品中比喻的运用。定义中的比喻是为明确被定义项服务的,文学作品中的比喻是为描述的对象更生动、更形象服务的。因此,在定义中,我们要慎用比喻,切忌滥用。
判断是对一件事情有所断定,不管是肯定还是否定,都是对一件事情做出断定。判断联项通常是“是”或“不是”,但比喻句是否表达判断呢?对此,逻辑学界一般采取回避的态度。有逻辑学教材认为,含有比喻词“是”、“就是”、“为”、“成为”、“等于”的比喻句就是表达判断的,如“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就是一个“直言判断”[3]52。这类比喻,多是暗喻,但明显对事物有所断定,符合判断的要求,因此属于判断。实际上,其他的比喻也有表达判断的。有学者提出,“比喻句都有隐含,而隐含的都是判断”,“而判断是构成比喻的必要条件,也是比喻句重要的逻辑基础”[4]。如“共产党像太阳”就隐含了“共产党给人带来光明,带来温暖”,这就是判断。从比喻的形成来看,正是有了对“共产党给人带来光明,带来温暖”的断定,人们才能在思维活动中以此为基础展开联想,并将抽象的思维用形象化的语言表达出来,形成“共产党像太阳”这个比喻句。金岳霖认为:“直陈语句直接地表达了说话者对客观事物情况的断定,而判断就是对客观事物情况的断定。因此,显然的,直陈语句直接地表达了一个判断。”[5]77如“你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广”,实际上就是对客观事物的情况进行了断定,只不过采取的是更有表现力的说法。“大海”是宽广的,你的胸怀是宽广的,在这两个判断的基础上,类比产生了这个直陈语句。因此我们可以说,比喻句是能够表达判断的,且判断是比喻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另外,通常认为暗喻是假判断,如“小提琴是乐队的女皇”就是一个假判断,因为“乐队的女皇”所指的对象在现实世界里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认为,不管是暗喻也好,还是其他什么比喻也好,都是有真假值的。也就是说,不论是真判断还是假判断,都是由它所隐含的判断来决定的,而不是其他。
关于“比喻”是否是推理,历来存有两种看法。有学者认为,比喻和推理是毫不相干的。王占馥就认为,比喻“不能按照逻辑思维去推理,否则,就会产生误解”,“就会得出荒谬的结论”[6]。但他并没有进一步去分析论证。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有些机械,割裂了逻辑和修辞的关系。陈宗明认为,可以将“小提琴是乐队的女皇”解析为一个联言判断“小提琴像女皇,并且,小提琴在乐队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这个判断不是推理,因为这里没有抽象的事理,没有蕴涵的关系,也没有从这一部分到那一部分的推断关系[1]281。李建钊认为:“比喻是形象的描绘,同时也是认识事物的一种思维过程,也就是一种推理过程。这种推理过程就是逻辑上的类比推理的性质。因为比喻是从两类特殊事物的比较中,发现其相似点,因而以这一相似点为根据,可以用这一类事物来说明那一类事物,从而得出结论。”[7]但他并没有做进一步的具体分析。
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比喻都可以扩展成为完整的类比推理。比喻的典型形式是“C像D”,但它实际上是“C与D都是B”的特殊类型。所谓的“特殊”指的是:其一,“C像D”里的比喻词“像”,是约定俗成的隐含提示语,提示信息接收者注意“C像D”隐含有“C与D都是B”;其二,在“C像D”中,虽然C和D“两者都源于同一个种,但D比C更加为人所知”[8]344;其三,“C像D”里的比喻词“像”,是约定俗成的概括提示语,提示信息接收者在认同“C与D都是B”的基础上对D进行概括,进而把“C像D”解码为完整的类比推理。例如:
(4)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5)冬天里下的一场大雪像是给大地盖上了一床毛毯。
(6)这孩子的脸就像一颗成熟的苹果。
(7)岁月如流水。
(4)~(7)的比喻都可以在满足特定语用条件的情况下扩展成完整的类比推理。以例(4)来说,它隐含有“相对陌生的‘焦急的他’与相对熟悉的‘热锅上的蚂蚁’是类同的”。如果信息接收者不认同这个隐含,那么“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则信息对信息接收者而言,就是不成立的或者无意义的。比喻词“像”只有在信息接收者认同了这个预设之后,才会进一步提示信息接收者通过相对熟悉者去感悟认知相对陌生者,具体来说就是提示信息接收者对“热锅上的蚂蚁”进行概括。概括是模糊思维操作,概括的方向是多维的,如果信息接收者把“热锅上的蚂蚁”概括为“晕头转向的”,那么由此而得到的类比推理的结论就是“他急得晕头转向”;如果信息接收者把“热锅上的蚂蚁”概括为“团团乱转”的,那么由此而得到的类比推理的结论就是“他急得团团乱转”,等等。同理,对例(5)进行解码后得到的类比推理的结论可以是“冬天的大雪过后地面的积雪是很厚的而且能够起保温作用的”,等等。对例(6)进行解码后得到的类比推理的结论可以是“这孩子的脸是又圆又红的”,等等。对例(7)进行解码后得到的类比推理的结论可以是“岁月是一去不回头的”,等等。
1987年,陈宗明以“夕阳似火”为例,运用谓词逻辑对比喻进行了研究[9]。“比喻的构成需要有两个成分、两个条件。两个成分是:所描绘的对象,叫做‘本体’;用来比方的事物,叫做‘喻体’。两个条件是:本体和喻体不同质,有差异处;两者之间有相似点。”[10]382他指出,构成比喻的本体和喻体的性质不同,但它们在某一点上却有相同或相似之处。或者说,构成比喻的不同词项之间存在有相同或相似的义素。“夕阳”和“火”除“红色”这一义素相同之外,其余均不同。然而,正是这一共同义素构成了这个比喻成立的基本条件;因此,这个比喻可以用一阶谓词逻辑公式写成:R(a,b) H(b))——H(a)。意思是说,如果夕阳同火有“像”的关系,而且火是红的,那么夕阳是红的。这里R代表“像”,a代表“夕阳”,b代表“火”,H代表“红色”。
这样的分析,实际上预设了本体和喻体只有某一个相似点。而构成比喻的一个条件是“两者之间有相似点”,因此它的预设在本体和喻体之间至少有一点是极其相似的。从语用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说出“夕阳似火”这句话,那么他是想表达“夕阳”和“火”之间至少在某一点上是相同或相似的。如果听话者能够联想到“火”具有“红色”的属性,那么他就可以推出“夕阳是红色的”。然而,听话者联想到的“火”的属性未必就是“红色的”。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比如对方天生是一个盲人,他对“火”的联想就不会是“红色”的,而可能是热的或能烧毁东西的,或不可触摸的,等等,那么他推出的就不会是“夕阳是红色的”。可见,相似关系实际上表达的是模糊语义,听话者根据本体和喻体的相似关系做出的类比推理就不会是唯一的。因此,用这样的逻辑表达式既不能准确地描写比喻,又不能还原自然语言的真实面目。陈宗明认识到了这一点,但他并不满意自己的这种刻画,于是引进了札德的模糊学来研究比喻[11]276。他把比喻直接刻画为:Au(x,y) u[0,1]。其中,x表示本体;y表示喻体;A表示比喻关系;u表示隶属度,即相似性程度或比喻的恰当性程度。根据构成比喻前提,当u=0,即本体和喻体毫无相似点时,原比喻不成立,比喻句所断定的命题假;当u=1,即本体和喻体完全相同时,虽然比喻句所断定的命题真,但比喻仍不成立;当u在开区间(0,1)之间取值时,比喻句所断定的命题真,比喻成立,但还存在比喻是否恰当的问题。一般来说,u>0.5,比喻是恰当的;u<0.5,则比喻是不恰当。成功的比喻总是既符合修辞的恰当性,又能实现逻辑的真实要求。
自然语言充满了模糊性,含有比喻的句子更是毫无例外地具有模糊性。因此,陈宗明把模糊学应用到逻辑分析当中,无疑把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但如何运用模糊学和逻辑学去分析一个具体的比喻,陈宗明并没有进行具体的操作。这里仍以“小提琴就像乐队的女皇”为例来作说明,此句符合比喻的两个条件:小提琴和女皇是截然不同的事物,这是不言而喻的,因而隶属度不会为1;小提琴和女皇可以列举出一系列相似点,如两者外形都纤巧、在各自的领域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等,因此隶属度也不会为0。
为了描述这个比喻表达的模糊语义以及判断这个比喻的恰当程度,我们可将这个比喻的喻体同其他假定的喻体相比较,如表1。
表1 比喻的喻体与其他假定的喻体比较
表1共设5个比较点,如果有一个比较点相似,其隶属度即为0.2。从表1的项目来看,“女皇”与“小提琴”共有4个相似点,因而隶属度为0.8。我们可以把“小提琴就像乐队的女皇”用公式表示为:
Au(a,b) u≈0.8
除了可用模糊学来分析比喻外,我们还可以用高阶谓词逻辑来刻画这个比喻。如前所说,本体和喻体之间的相似点不是唯一的、绝对的,因此我们可以使表示相似点的谓词也变为变项,这样就把原来陈宗明用以描述比喻的一阶谓词逻辑公式R(a,b)H(b)——H(a)转变为高阶谓词逻辑公式R(a,b)Hn(b)——Hn(a)。意思是说,如果小提琴和女皇有“像”的关系,并且女皇有某属性,那么小提琴也有某属性。
以上所述,是对生动形象的比喻进行精确描述的一种尝试,但不能看做是唯一正确的分析,甚至连正确的分析也不能算是。尽管这样,但所进行的探索还是有益的,因为我们正是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不断的质疑回环中向科学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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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玉东]
OntheLogicof“Metaphor”
SHENGui-li
(ChineseDepartment,XiangnanUniversity,Chenzhou423000,Hunan,China)
Metaphor is the most frequent technique of language communication in daily life. In order to help readers understand description, illustration better, and use metaphor properly,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some logical teatures in metaphor in several aspects. The author finds that metaphor can function in some situations, for example, judgement is logical foundation of form and performance of metaphor, metaphor can be expanded into a complete analogical reasoning. The introduction of fuzzy science and the use of predicate logic can make metaphor more precise.
metaphor;judge; reasoning; modern logic
2010-05-11
2009年度科研课题立项资助项目(09Y019)。
沈桂丽(1971-),女,广西桂林人,讲师,主要从事语言逻辑、词典学研究。
E-mail:sgl200432@163.con
H15
A
1673-9779(2010)04-04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