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锋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设计:界定教学目标
● 李 锋
国家课程标准制定颁发后,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就成为当前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议题,如何将其中的内容标准转化为课堂教学目标,依据教学目标有效地开展课堂教学成为每一位教师都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分析内容标准和教学目标的关系,探索解析内容标准,依据标准制定教学目标的过程与方法,希冀能帮助教师理解课程标准,基于课程标准有效地开展教学。
内容标准;教学目标;一致性
课程标准是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由此可见,教师正确理解课程标准,依据标准制定适合教学实际情况的教学目标是将课程标准有效落实于课堂教学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内容标准是课程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课程专家在基层调研、教学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课程整体目标,结合课程内容,用清晰的行为动词阐述的一种宽泛性的教育目标。它表明了学习者在某一阶段学习后所要达成的预期学习结果。与内容标准相比,课堂教学目标更加具体,更关注学习的“实然”状态。事实上,“只有当教师能详叙学生课堂学习后所期望反应的行为表现,能清楚地指出预期的学习结果,这些学习结果才可以作为指导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评价的准则”。[1]因此,日常教学中保持课堂教学目标与内容标准及学生学习需要的一致性,课堂教学目标才能真正成为指导课堂教学和学习评价的准则,而不是合乎教学设计规范的一个“摆设”。
内容标准和课堂教学目标分别处于教育目标连续体上的不同层面。两者在范围、时间、功能上有着各自的特点。从范围来看,内容标准比较“宽泛”,其中并没有涉及具体细节性的知识点,课堂教学目标相对“狭窄”,是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对内容标准的细化;从时间来看,内容标准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完成,是一种长时期性的预期学习结果,而课堂教学目标可能会在几天之内就可以实现;从功能上看,内容标准对教学起着方向指导性作用,课堂教学目标是对学生学习的直接支持。此外,内容标准与课堂教学目标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一般来说,课堂教学目标应是参照内容标准来制定的,教学目标的实现为内容标准的落实和课程整体目标的达成提供了保证,两者从不同的层面解释了学生预期的学习结果,是从教学“应然”到“实然”状态的转化。因此,“教师要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最先需要的就是研究课程标准,深刻理解课程标准所阐释的课程理念,依据对内容标准的理解、教材本身特点和学生心智发展建构科学的教学目标。 ”[2]
课程标准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统一的基本要求,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应达到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阐述。其中的内容标准限定的只是学生阶段性的预期学习结果,并没有具体罗列相应的知识要点。由此可见,“课程标准为教师‘为什么教、教什么、如何教、怎样评’提供的只是方向性的指导依据”[3]。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还需要分析内容标准所阐述的认知过程和知识内容,理解其中的含义,依据学生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开展教学。
2001 年,安德森(L.W.Anderson)等人完成了“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的修订工作。该目标分类学修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希望通过教育目标分类学来帮助教师解决课程标准实施时,教师遇到大量他们认为非常模糊的目标该怎么办的问题,实现目标、教学、评价的一致性”。[4]修订后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将认识领域的教育目标分解为“知识”与“认知过程”两个维度。在知识维度层面,依据从具体到抽象的特征将知识划分为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反省认知知识。修订者对每一类型的知识作了相应的解释、说明和细化。
修订版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将“知识”分类和“认知过程”类目构建成一个“二维”的分析框架,组合成了24个教育目标单元(参阅表1)。其中,每一目标单元代表了某一类知识的具体掌握水平。通过“二维”框架,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分析内容标准中所选用的关键“动词”和宽泛性的“学习内容”,理解其中预期学习结果所表达的教育含义,明确隐藏在内容标准中的知识与认知过程之间的一致关系。“二维”分析框架的意义正如安德森本人所言“这种分类框架虽然没有直接告诉教师什么是值得教的,但是通过其中每一类目的特征和其他类目的特征来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类目中的内容,这样就把标准转化为教师可理解的、共同的语言”。[5]
基于标准的教学是课程标准、教学目标、教学活动、学习评价一致性的教学[6]。当课堂教学目标与内容标准相一致时,依据教学目标设计的课堂学习活动才能有效的反映出内容标准所要求的“知识”和“认知过程”,也就能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发展相应的预期学习结果。因此,教师在理解和解析内容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要根据当前教学情境和学生学习情况,结合教科书的内容,界定适合当前学生需要的课堂教学目标。
一般来说,内容标准与课堂教学目标的一致性关系可分为三种类型,即“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关系。[7]其中,“一对一”的关系是指一条内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后就可作为一则课堂教学目标:“一对多”的关系是指一条内容标准依据教学需要可分解为多则教学目标;“多对一”关系则是指从多条内容标准中提取某些目标元素组合成一则新的教学目标。依据这三类对应的关系,内容标准和课堂教学目标一致性的策略可归纳为如下三种:替代策略、拆解策略与组合策略。
替代策略是针对内容标准和教学目标 “一对一”的对应关系,用具体的学习内容替代内容标准中某些宽泛性的学习要求,将内容标准具体化为课堂教学目标。例如,高中信息技术“视频信息简单加工”这一节中涉及到的内容标准有“掌握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的几种基本方法,认识其工作过程与基本特征”。由于本节课所采用的信息技术工具主要为 “视频应用软件”,解析内容标准后,可采用“视频应用软件”代替其中的“计算机”,用“视频信息处理的方法”替代其中的“信息处理的几种基本方法”,将“掌握视频应用软件处理视频信息的基本方法,了解视频信息处理的基本过程”作为本节的一个教学目标。
拆解策略是依据内容标准与学习目标 “一对多”的对应关系,把相关的内容标准拆解为几个互相联系的细项指标,按照教学的实际情况将分解后的相关指标转化为课堂教学目标。例如,高中信息技术“文本信息加工”一节中涉及到的内容标准有“能根据任务要求,熟练使用文字处理、图表处理等工具软件加工信息,表达意图”。内容标准中的“文字处理、图表处理等工具软件”只是列举了两类工具软件,实际教学中还可能会学习其它工具软件,例如网页制作软件、音频处理软件等等。本节教学活动以 “文字信息处理”为主。因此通过拆解策略可将“能根据任务需要,熟练使用文字处理软件加工信息,表达意图”作为本次教学活动的一个目标。
组合策略是按照内容标准与教学目标 “多对一”的对应关系,选取多条课程标准中具有关联性的目标元素,依据实际教学情况组合成一则新的学习目标。例如,在“在信息社会健康成长”一节教学中涉及到“增强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意识,负责任地参与信息实践”和“了解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性,养成安全的信息活动习惯”两则内容标准。实际教学内容既有一些计算机犯罪的危害事实,也有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解析内容标准后,通过组合策略将上述两则内容标准中的一些目标成分(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规则、了解计算机犯罪的危害事实)合并组成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既“给出一些应用计算机犯罪的事实,学生能正确分析与之相关的信息活动法律法规”。
“替代”、“拆解”、“组合”是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界定课堂教学目标的三种基本策略。当前,我国不同学科的课程标准有着不同的特征。因此现实教学中,这三种策略也就不能简单地、机械地套用,而是要在理解、解析内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策略界定教学目标,实现内容标准从“应然”向“实然”的转换,确保内容标准与课堂教学目标的一致性。
近一年来,我们依据对课程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与基层教师合作,将“二维分析框架”和“学习目标一致性策略”应用于课堂教学实践中,教师在正确理解内容标准的基础上,依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构建与内容标准相一致的课堂教学目标。以下是“因特网信息的查找”[8]一节课中依据内容标准界定教学目标的实施过程。
步骤一:选择内容标准
分析学生学习基础可以发现本次学习活动开展之前,学生已经掌握了因特网中一些搜索工具的使作方法,例如,百度搜索引擎、雅虎搜索网站等。但是,学生对搜索工具的应用原理、搜索技巧、特征差异不了解,学生也不能针对搜索的信息有效的选择恰当的网络搜索工具,学生评价和鉴别信息的能力还不强。相关内容的学习可以发展学生选择网络搜索引擎、判断网络信息的能力。与这些能力相对应的内容标准主要有:
●掌握网络信息检索的几种主要策略与技巧;
●掌握信息价值判断的基本方法。
步骤二:解析内容标准
从知识类型维度分析,上述两则内容标准中的“策略与技巧”和“基本方法”含盖了知识分类中的概念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其中的搜索引擎的特征、网络信息搜索的策略属于概念性的知识,强调了原理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搜索引擎的应用技巧、信息价值判断的方法则属于程序性的知识,强调了具体的方法和技巧。从认知过程维度分析,两则标准的关键行为动词均采用的是“掌握”。对于概念性知识,“掌握”有“理解”之意,如解释搜索引擎的特征,比较不同的网络搜索策略等。对于程序性知识,“掌握”有“运用”之意,即学生能根据搜索信息的情况选择搜索工具,开展网络搜索,判断信息的准确性。这样分析下来,内容标准主要渗透了两层含义,其一,理解概念性知识,其二运用程序性知识。表1是两则内容标准的教育蕴意在二维分类表中的具体体现。
表1 内容标准置于分类表中
步骤三:重构教学目标
解析内容标准后,就需要细化其中的知识内容、确认相应的认知过程,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界定教学目标。依据上述对内容标准的解析,本节所涉及到的搜索引擎的概念性知识主要涉及为:全文搜索引擎和目标搜索引擎的特征。因此可将内容标准中“掌握网络信息检索的几种主要策略与技巧”中的“几种”替换为“全文搜索引擎和目标搜索引擎”;在“理解”层面的认识过程中,这些原理性的知识要求学生达到“解释”的层面。本节所涉及到的程序性知识主要有:网络信息搜索的基本流程、网络信息判别的方法,因此这里可采用“拆分策略”,内容标准中的技巧和方法具体化。在“运用”层面的认知过程中,学生要实施这种搜索流程,应用信息判别的方法。依据上述分析,按照教学目标叙写的规范,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可界定为如下三则:
●学生能正确解释全文搜索引擎和目标搜索引擎的搜索特征;
●给出网络搜索任务,学生能规范地实施网络搜索的基本流程;
●针对搜索到的网络信息,学生能应用合适的信息判别方法判别网络信息的效用。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内容标准”到“课堂教学目标”的过程是一个解构与重构的过程。通过“知识——认识过程”二维分类框架解构抽象的内容标准,理解内容标准所体现的知识与认知过程的教育蕴意;采用一致性策略重构具体的课堂教学目标,使教学目标符合当前学生的学习需要。内容标准与教学目标的一致性为内容标准逐步落实于课堂教学中创设了最基本的条件。
[1]O’Shea, M.R.(2005),From standards to Success A Guide for School Leaders,Alexandria: Association for supervision and Curriculum Development(ASCD).54
[2]钟启泉.怎样理解《历史课程标准》[J].历史教学,2005,(8).
[3]参阅崔允漷.课程实施的新取向: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J].教育研究,2009,(1).
[4][5][美]安德森等.学习、教学和评估的分类学[M].皮连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6.
[6]CentennialBoard of Cooperative Educational Services(2002),Standards-based Classroom Operator’s Manual,Alexandria:ASK Publications&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nd Centennial BOCES.144.
[7]崔允漷.有效教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11.
[8]李艺.信息技术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8-23.
李 锋/华东师范大学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