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视域影响下的隐性契约研究
——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例

2010-09-08 11:58李少华李汉邦
统计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视域契约隐性

李少华,李汉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研究基地高教所,北京100191)

高教理论与政策

评价视域影响下的隐性契约研究
——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例

李少华,李汉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研究基地高教所,北京100191)

评价视域是评价参照系统的四个构成要素之一,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评估专家对评价视域的“自由裁量”,形成了专家之间的隐性契约。破除隐性契约的消极影响,必须从理论上对评价的心理运作进行分析,找出其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治理对策。

评价视域;隐性契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在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居高不下的优秀率不但没有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反而受到了广泛的指责和批评,其矛头直指单一的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造成高校片面追求“优秀”的评估结果[1]。但是,也有研究者认为,本轮评估是以教学工作为重点,工作水平的“优秀”并不代表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优秀”,而公众则认为评估就是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高等教育质量并没有那么“优秀”,显然二者在认识上有很大的差距,也说明了现在的评估机制还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迫切需要。

第一轮评估使用的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是在二十多年的评估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而形成的,凝聚了许多专家学者的心血,得到了高校的广泛认可。从方案本身而言,无疑是目前最科学合理、最具权威性的评估方案,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作为被评高校,追求“优秀”,通过评建达到方案要求的“优秀”标准,也没有什么不妥。但是,高达80%的优秀率,却是包括评估方案研究者在内的各方人士所不能接受的,一致认为优秀率过高。为什么会这么高?普遍认为是单一评估主体、单一评估方案所导致的,很少有研究者从理论角度给出更为合理的解释。

一、对评价视域的“自由裁量”

评价是主体对客体和客体的行为及其影响的价值判断[2],评价就是“人类发现价值、揭示价值的一种根本的方法”,是“人把握客体对人的意义、价值的一种观念活动”[3]。把评价当作观念活动,主要依赖于评价主体的心理运作对价值的关系进行把握,体现为评价主体的一种思维活动,即“具有一定价值观念的主体对客体的表象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一系列的认识过程。”[2]一般来说,这个过程包括确立评价目的和评价参照系统、获取评价信息、形成价值判断三个主要环节[3]。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评价参照系统,因为它对整个评价活动起到制约作用,揭示了评价过程中进行价值判断所参照的因素。

根据冯平教授的研究,我们可以把评价参照系统的构成要素分为价值主体(对谁)、评价视角(就什么方面而言)、评价视域(与什么相比)和评价标准(以什么为标准)。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例,评估过程就是评价者(评估专家和专家组)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价值主体)的评价目的,按照评估方案(评价标准)对高等学校(评价视域)的本科教学工作(评价视角)进行评估。在评价参照体系中,价值主体、评价视角、评价标准都是已经事先确定的,无权更改,而评价视域中的高等学校,是一个丰富而多样化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具有非常强的可比较性,恰恰评价视域就是对主客体关系的“可比较范围的观念性把握”[3]。从实践来看,评估专家和专家组在评估活动中能够“自由裁量”的就是评价视域,并且看不见摸不着,表现为一种心理活动,即“心知肚明、心照不宣”。

评估专家和专家组对评价视域的“自由裁量”,首先要具备几个前提:一是专家进校考察时间短,而评估结论要在考察结束后做出,因为有了学校自评作为依据,加上高等学校中普通存在本科教学工作的共性问题,使之较快做出结论成为可能;二是评估整体推进进度较快,同一时间评估多所高校,评估专家没有时间对高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深入剖析;三是专家组中与评估学校属同一系统的专家较多或影响力较大,熟悉学校情况;四是评估结论不对学校进行排名,只是反映一个学校教学工作水平高低的结论。基于这些前提,评估专家和专家组为快速完成评估任务,会寻求一种既符合评估要求又不失公平的方式来做出评估结论。这样,在他们心里会有一组“可比较范围”的标准来指导他自己的评价行为,大致包括学校的努力程度、办学历史、地域差异、潜在排名和专家自身的情感等因素。

其一,学校的努力程度。学校为教学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可以通过许多方面表现出来,如办学指导思想、教学中心地位、学生的精神风貌、教师的师德师风、领导班子是否齐心协力……等等,总体来说就是一种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内生气质。在进校考察中,可以通过校园环境、教学实验条件、教学科研成果、优秀人才等外显形式来感知一所学校通过努力后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那些艰苦办学的精神,往往更能影响专家的评价。

其二,学校的办学历史。通常一般都会认为,办学历史较长的高校具备一定的办学传统,这些传统是经过历史的洗礼后积累沉淀下来的,而办学历史相对较短的新建院校,则在各方面都要薄弱一些,其社会声誉一般要比办学历史较长的高校低一些。

其三,学校的地域差异。总的来说,地处沿海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高校所获取的各类资源要比中部和西部地区的高校要多,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办学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很大,经费、师资、教学资源都很匮乏。

其四,学校的潜在排名。潜在排名主要是根据高校的办学历史、所在地域、所属行业、学校类型等来划分。在1998年以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主要是行业和部门办学,国家的各部委和行业都办有不同层次的学校,大家对本部门和本行业所属的学校,谁排第一、谁排第二,早已了然于胸,这些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再者,同类型高校中,谁有什么优势学科,谁有什么特色,在业内也自有定论。此外,各省市区内的高校大致也有不成文的排名,加之社会中介机构每年公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之类的评价,也对评估带来了潜在影响。

其五,专家的情感因素。评估专家主要来自各高校,出于教育情结,一些高校在艰苦的环境中坚持办学、坚持发展的精神,以及高校办学中的一些感人事迹,是最能打动专家内心的。因此,地处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在情感上已获得了评估专家的心理倾斜,在评估中对某些指标的要求自然比其他院校要低一些。

二、评价关系与隐性契约

评价的目的是揭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包括了评价主体、评价客体、价值主体、价值客体、参照客体等。我国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以政府为主导,自上而下的运作体系,分为学校自评、进校考察、整改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学校自评和整改阶段的评估主体和价值主体均是高等学校自身,评估客体和价值客体是本科教学工作,但不管怎样,高校的自评和整改都是为了达到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代表的政府——评估主体的价值需要(价值主体),高校及其所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则是它的评估客体和价值客体。如图1所示,在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之间,评价主体、评价客体、价值主体、价值客体时有重叠,评价关系并不是很清晰。

图1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价关系图

作为从学校走出来的评估专家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既是学校自评中的重要力量,在评估其他高校时,又是政府聘用的评估人员,与政府之间构成了契约关系,他们以评估结论对政府负责。一开始,在小范围的评估中,他们按照政府所赋予的职责“独立而利他”①地做好评估工作,为被评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当评估学校的范围逐渐扩大时,需要聘用越来越多来自不同高校的专家,这时专家们发现,他们不再是独立的外部评价者,陷入了“我是谁,我将如何做”的自我认同危机中,但随着评估的快速推进,这种自我认同危机很快消解了,评估专家总是谦虚地把自己定义为“学习者、朋友、评价者”的角色。

在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共有来自500多所高校的6 909人/次的专家(包括秘书)评估了589所高校,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社会网络啊,非常值得社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通过评估,扩大了高等学校之间的交流,把以往的部门、行业的内部交流扩展到了整个高等学校之间,按照社会网络理论,专家已不是独立工作的评价者,而是处于整个评估网络中的一个结点。随着评估工作的推进,当专家之间越来越频繁、密度越来越大的人际关系渗透到评估网络之中时,网络中的小团体和中心性也越来越明显,加上评估专家之间“学习者、朋友”角色的利他也利己行为,为追求效率,专家们采取了前述的评价视域,使评估超出了评估设计者的预期,②主要表现为各校的自评报告和专家组考察报告基本雷同,没有可区分性,③实际上造成了评估整体效能的降低,这或许就是评估为什么会受社会公众特别是来自教育界内部人士广泛批评的原因之一。

那么,是什么样的“无形之手”使评估招致这么多的批评呢?前面提到的评估专家与政府主导的评估活动构成了契约关系,但随着评估社会关系网络的扩大、人际交往密度的加大和评价视域的变化,评估专家之间以及他们与被评学校之间的隐性契约④所产生的影响逐渐加强,其强度甚至超过了评估专家与政府的契约关系。这种隐性契约大致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评估专家中的绝大多数是各高校的在职管理人员,在评估他校与在校自评时具有主体与客体双重感受,在情感上专家容易倾向于学校一方;二是人情是隐性契约的债务,随着专家人际交往网络密度的增大,专家之间共事的机率也在增加,“你评我”所形成的人情在“我评你”时会得到回报;三是履行隐性契约的是隐性交易,契约双方都具有履行要约的能力,在评估制度范围内不会影响到评估的正常进行,且合乎情理;四是隐性契约是在评价视域影响下形成的,构成了立契的基础,评价视域是隐性契约的具体化表现,离开了评价视域,隐性契约或许就不存在;五是隐性契约的利他主义色彩很强,大家都想当好心人,以激发彼此之间的感激和信任,换取更多的情感价值,最终是为了利己。

隐性契约是评估专家之间达成的一种默契,其实现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评估专家中大多数人有情感价值的需要;二是评估专家组的密度,通常情况下,某些专家如果能够经常一起共事,他们的默契就越好,如果类似这样的小团体在整个评估网络中越多,那么隐性契约发挥的作用就越大;三是信息技术运用不足,当评估全部依赖于人力做出价值判断时,评估专家的工作负担会很重,使得他们倾向于按照评价视域“自由裁量”的可能性越大,其结果是增加了隐性契约发生的概率;四是评估的时间跨度,隐性契约的履行随着时间的延长,发生的频率越高,刚开始只是在一些人之间存在隐性契约,随着人际交往的乘数效应,到后来,隐性契约就成为了普遍现象,即使不用详细看自评报告,不进行全面的考察活动,也能根据评价视域做出评价结论或者根据自评报告就能写出考察意见,评估的标准化和程序化使评估成为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三、思考

在上世纪90年代到2002年的评估中,隐性契约发生的概率相对较少,所引起的社会公众批评也较少。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评估是按不同科类分别设计指标体系,而且当时主要是行业、部门办学,参加评估学校少,各种评估类型的时间跨度小,各学校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不具备形成隐性契约的条件,加上信息网络不发达,社会公众基本不了解高等教育内部的事情,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批评了。

从评价视域和隐性契约角度研究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是为了说明评估一无是处,而是为了从理论上揭示评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优秀率过高、评估报告无差异等等这些问题发生的根源是什么。面对评估所出现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由于评估主体单一、评估方案统一或是评估专家不作为所造成的,要从根源上找问题、想对策。

从对评价参照体系的分析来看,评价视域影响评估的比较范围。当用一个评估方案来评估所有高校时,评价视域可比较范围非常大,可供解释的余地也就越大,而且也合情合理。例如,早期新建院校定位为合格评估,其结论只有合格与不合格,当有一所新建院校被评为“良好”后,后面就有许多被评为“良好”甚至“优秀”的学校了;当省内和行业内某所一般院校被评为“优秀”后,后面就有许多和它属同一层次的院校基本就是“优秀”。渐渐地,这种情况就会变成一种隐性契约。因此,缩小评价视域的可比较范围是减少隐性契约的手段之一,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分类指导,淡化结论”,不同层次的院校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案进行评估,且对结论一般不设优良等级。

从评价关系的分析来看,政府对高校自评的情况进行评估,从理论上来说可以理解为元评估,但制度设计上是对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直接进行评估,似乎有些越位。因此,政府必须转变思路,以高校的内部质量保障为主,政府通过评估加以审核或认证,目前新的评估方案就是基于这一思路正在研制中。

从隐性契约的分析来看,了解到评估专家在评价视域影响下职能弱化,遵循隐性契约,使评估报告“千篇一律”,缺乏新意。因此,要破除隐性契约的消极影响,首先,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网络评估,降低专家的“自由裁量”度;其次,做好评估前期调研,设定评估目标,评估推进不宜过快,进行专家资质认证,实施分类、分区域评估,将隐性契约的影响减至最小。

注释:

①“独立而利他”是指在早期的评估中,如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合格评价、优秀评价、随机评估中,由于评估学校数量较少,评估专家主要是来自于重点高校的评估研究者和专家学者,与被评学校关系不密切,既能相对独立的开展评估工作,又能真心实意地为被评学校找问题、出主意、谋发展。

②2003年将合格评价、优秀评价、随机评估三种方案合并为水平评估一种方案,就是基于教学工作基本规律的共性范围,又能从部分指标(如特色指标)反映不同院校的个性特征这一角度来设计的。

③为解决这个问题,教育部先后发布了有关评估纪律、专家行为规范、在评估考察报告增加量化数据的文件,但效果不明显。

④在经济学中,隐性契约指对交易双方利益的维护,并不出现在交易双方的正式契约中,而是作为一种双方心照不宣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制度规则,隐含在正式契约中的那一部分契约内容。隐性契约的存在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是:规范的竞争性市场、要素市场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功能、资源稀缺性、经济主体具有经济利益与精神利益复合要求、存在交易成本等。

[1]刘智运.论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例[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7,(6):40-48.

[2]马维野.评价论[J].科学学研究,1996,(3):5.

[3]冯平.评价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秦兴俊]

Research on Implicit Contracts Under Discretionary Assessment Horizon——Taking Undergraduate Teaching Evaluation as an Example

LI Shao-hua,LI Han-bang
(Research Center for Capital Higher Education Development;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Beihang University,Beijing 100191,China)

Assessment horizon is one of the four elements in the evaluation system.In undergraduate teaching evaluation;implicit contracts among experts are formed by the expert's discretionary with assessment horizon.To avoid the negative impacts of sunch implicit contract,we must conduct theoretical the psychological analysis of implicit contract and suggest solution accordingly.

assessment horizon;implicit contract;undergraduate teaching evaluation

book=1,ebook=13

G40-058.1

A

1008-7362(2010)02-0001-04

2010-03-15

李少华(1977-),男,湖南益阳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研究基地高教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是高等教育管理、质量保障与评估;李汉邦(1955-),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研究基地高教所教授,研究方向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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