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尚任贞节观新探

2010-08-15 00:44陈晓丽刘伟强
关键词:守节贞节陆氏

陈晓丽,刘伟强

(1.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 273165;2.临沂市兰山区第八中学,山东临沂 276000)

孔尚任贞节观新探

陈晓丽1,刘伟强2

(1.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 273165;2.临沂市兰山区第八中学,山东临沂 276000)

孔尚任生平前期一直把女子的守节看作是天经地义之事。然而,其后并没有经过多长时间,即在任职湖海治河使臣时,却认为颂扬女子的节烈,是“荒唐”之甚;直到晚年,更进而认为女子守节乃“可悲之事”。孔尚任的思想发生如此大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受齐鲁进步文人的影响;二是受江南文人及民风的影响。孔尚任的这一思想,对齐鲁文化既是继承又是发展。

孔尚任;贞节观;齐鲁文化

尽管目前学界对孔尚任及其《桃花扇》的研究,已经深入到儒释道渐趋融合的文化背景因而促使其伦理思想复杂变异的层面。但是,关注的焦点仍然不外乎是:其生平经历中罢官原因的求索;孔尚任在《桃花扇》中对待明朝、清朝的态度;其诗文及其理论的地位和影响。而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位以《桃花扇》著称因而成为清初著名剧作家的孔尚任又是诗文等身的文学家,其中几篇有关女子的诗文,却是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同一主题——女子的“贞节”。而且,这位孔子的六十四代孙,于康熙二十四年对康熙讲述《大学》首节,阐释的实际就是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按照此说,对女子“节烈”显然是充分肯定的,这也是孔尚任生平前期(康熙二十四年之前)其贞节观的基本观点;然而,其后并没有经过多长时间,在任职湖海治河使臣的康熙二十七年时,却认为颂扬女子的节烈,是“荒唐”之甚;直到晚年,更进而认为女子守节乃“可悲之事”。孔尚任的贞节观为什么前后两期会有如此明显的变化呢?

一、孔尚任前期的贞节观

贞节观念在其产生之初,主要指夫妇必须彼此忠诚,共同维护婚姻家庭的存在。但随着儒家思想的产生,尤其是宋代以来新儒学的发展,“贞节”则专指女子节操而言,并且有了丰富的内涵。具体说又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婚后丈夫去世,妻子则为夫守节,终身不嫁,并承担夫家的各种责任和义务,此之谓“节妇”;二是指女子(不论婚否)为了保护自己的贞操而不惜以死为殉,或者是丈夫(或未婚夫)去世后自己以死殉节,此之谓“烈妇”或“烈女”;三是“贞女”,就是女子行聘后,未及婚嫁,聘夫亡故,女子便终身守节,有的甚至因此殉身。其实,这种“贞节观”,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早在春秋时期,作为儒家思想创始人的孔子,在女子的贞节问题上与后世有所不同。孔子虽赞许忠贞专一的品质,但他只是要求处在婚姻期间的双方应该互相忠贞,丝毫不含后世那种片面要求妇女从一而终之意。曾子曾请教孔子:“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说:“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礼记·曾子问》)不言而喻,在除服之后,无论男方女方都可另行择配了。孔子特别强调“夫死亦如之”,以表明男女双方完全一样。由于受孔子的影响,孔子的学生曾子在处理婚姻问题上也很开明,他认为妇女再嫁乃是正常现象。可见,孔子、曾子的婚姻思想中既未让未婚女子守节,也没有不许寡妇再嫁,而是主张夫妻平等相待。战国以后,婚姻观念才逐渐背离孔子的进步思想而日益向着男女不平等的方向发展。特别到宋儒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后,更把片面要求妇女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推向了极端。至清代,“贞节”二字也成了规范妇女的最高准则。在全国这种大风气下,作为儒家思想发源地的齐鲁大地,人们的思想比较保守,在女子的贞节问题上,则与这种程朱理学的官方思想始终保持一致,对“贞节”观念极为重视。在孔尚任38岁进京任国子监博士前,他在家乡——原鲁国首都曲阜度过了37个春秋。因此清代初期上自国家政策,下至鲁国民风民情就必然对孔尚任早期的贞节观念产生重要影响。在清人入关之前的满族社会中,并不看重妇女的保贞守节。清朝统治者最初表彰贞节只是为了笼络人心,但后来便逐渐当真,以致把满洲八旗也包括了进来。顺治十年五月,清廷针对满族宗室颁布了表彰宗室节孝贞烈事例,激励他们起表率作用。从此,表彰贞节正式成为有清一代歌风正俗、开展礼教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了。康熙时继承祖制,除对“以身殉夫”不予提倡之外,对贞节的表彰也是不遗余力。孔尚任的家乡曲阜是圣人孔子的故乡,孔子的嫡裔历代世袭“衍圣公”。“衍圣公”不仅是孔子的代表,又是朝廷恩宠备至的一品大员;在孔氏家族内部,宗正大权都由他总揽,连孔氏族长和曲阜县令也得由他委派。孔府在族规中对后世子孙的方方面面都有详细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婚姻嫁娶,理伦首重,子孙间有不幸,再婚再嫁,必慎必戒”。[1]85可见,孔氏族规中明文规定,子孙如遇婚姻不幸,男子可以再婚,但要慎重,而女子再嫁则“必戒”。以孔府的声望和地位,这一族规不仅仅影响孔氏族人,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在国家的倡导和孔氏族规的双重影响下,上至缙绅世家,下至贫贱百姓,均以苦节守贞为荣,女子的贞节观念深入人心。只要我们翻开《乾隆曲阜县志》,其中记载的历代贞节女子历历在目。“卷之九十五”列“贞女”九人,“卷之九十六”列“烈妇”二十五人,“卷之九十七”列“历代节妇之年迹可考者得九十二人,其无年迹者六十六人”。在这些守节女子中,有很多是孔尚任的族人,甚至是他的至亲。孔尚任的嫂子宋氏就是守节群体中的一个典型代表。据《乾隆曲阜县志》载:生员孔尚仔妻宋氏,年二十二夫卒,守节四十五年,有司欲旌之,宋固辞。曰:“此自妇人分,何旌为?”[2]535孔尚任的嫂子宋氏为夫守节四十五年,理应受到旌表,但她却认为这只是妇人的本分,根本没有必要旌表。有宋氏这种想法的不止她一人,孔兴裕的妻子胡氏也是如此。当乡里想对胡氏旌表时,胡氏辞曰:“未亡人诚不意有今日,今至此幸甚,敢邀旌乎?”[2]536除她们之外,还有孔毓玠的妻子陆氏、孔尚恪的妻子朱氏,她们都是孔尚任的族人,她们的守节对孔尚任的影响也很大。

总之,由于政府的积极倡导,以及孔尚任从小目睹自己的嫂子以及族人等为夫守节,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熏陶下,再加上他从小在“四氏学”中所受到的正宗程朱理学的教育,使孔尚任在进京为官之前的几十年时间里,一直把女子的守节现象看作是天经地义之事,认为“纯乎天理,而毫无人欲,所为至善也”。[3]2335

二、从诗文看孔尚任后期的贞节观

孔尚任进京为官之后,特别是担任湖海使臣之后,随着阅历的增加和交友的广泛,孔尚任对女子守节的看法和以前相比有较大变化。从继承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转变为认为女子守节是“可悲之事”。孔尚任的这一转变主要体现在他为数不多的几篇描写“节妇”、“烈女”的诗文中。

(一)《泊露筋祠》[3]891

露筋祠,在邵伯镇北三十里。关于露筋女的事迹,在《重修扬州府志》中有记载,并列入“唐列女”一类:“露筋贞女,不知何许人。曾有行役,夫偶失期,嫂与之俱托宿,无所道。傍耕夫田舍在焉,嫂止之,女坚不就。天阴蚊盛,竟以是夕吮死于舍外,其筋露焉。后人哀之,为立庙貌。”[4]267由此可见,孔尚任所写的露筋祠中的露筋女,是一位为了保卫自己的名节而宁可被蚊叮咬而死的“烈女”。孔尚任又对这位露筋女的“节烈”行为持何种态度呢?孔尚任《泊露筋祠》一诗作于康熙二十七年夏四、五月间。“泊舟荒祠下,暑雨正多蚊”,一来到露筋祠,自然便想到了在天阴蚊盛的夜晚,那位为保护名节而死于蚊的露筋女,诗人对这位女子是既崇敬又颇有感慨,所以诗中说“入门拜且慨,四壁搜遗文”。诗人正是基于对露筋女的崇敬所以入门便拜,但崇敬之余又感慨颇多,那就是诗中后面两句说的“此事荒唐甚,岂为女子云”。孔尚任虽然没有正面评价露筋女的这种做法,但诗人的不满之情却在这两句诗中溢于言表,认为这件事“荒唐甚”。孔尚任为何觉得此事“荒唐”呢?那就是诗中说的“身名古所惜,生死等秋云”。这两句是说身体和名声都是人们自古以来所珍惜的,但露筋女的这种为了保护自己的贞节名声而不惜失去生命的做法,是把生命视为秋日的浮云看得甚淡,这种保护名节的做法有点太“过”了,所以觉得此事“荒唐甚”。由此可见,孔尚任对这位“露筋烈女”的态度是既敬佩,又为其感到不值。

(二)《污池水》和《清江妇》[3]951

《污池水》一诗写于康熙二十七年,反映了一桩亲眼目睹的叔嫂爱情悲剧。关于小叔与嫂子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叔嫂是异性,自然没有“亲亲”之宜;其次,叔嫂又属同辈,当然也没有“尊尊”可言。因此,以异性男女共居一家而言,“别嫌”自然就成了叔嫂关系的人伦之“礼”。《礼记·檀弓》说“叔嫂不相通问”、“男女授受不亲”都是指此意。孔尚任《污池水》中所写的嫂嫂与小叔则更为大胆,不仅没有“别嫌”,而且还产生了爱情,并双双殉情。孔尚任是这样描写这一对殉情男女的:“媳为嫂兮子为叔,嫂寡叔幼情偏美。”作者说他们“情偏美”,可见作者首先是对这段叔嫂之恋持肯定态度的,而并没有把他们之间真挚的感情同“伤风败俗”的传统观念相提并论。其次,由于小叔为反对包办婚姻,而同嫂嫂两人双双“沉水”殉情,作者对他们也是寄予同情的,并默默祝福他们能够结为连理枝,“心急口懦无奈何,两人私誓同沉水。水底鸳鸯不会飞,那得生根变连理?”最后,这首诗的题目虽为《污池水》,但诗中用词却为“如雪”“青丝”“如花”之类,他们二人虽于污池殉命,却是雪白苎麻,系于青发,香帕系颈,其貌如花,通过“一污一白”的两相对比,更衬托出叔嫂二人“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爱情。除《污池水》之外,孔尚任还有一首作于康熙二十八年北归途中的《清江妇》也值得注意。诗中写一位有夫之妇与一僧人二人日久生情,后来被发现而女子也最终被丈夫打死的婚外情悲剧。面对这个“婚外恋”事件,很多人都在痛骂女子的不贞,“怜人谁咨嗟,但骂死不早!”孔尚任虽然也没有正面歌颂他们的感情,但他把女子与僧人之间的感情比喻为“南浦鸳鸯雏,西海迦陵鸟”。这两句是说清江妇与僧人犹如南浦的一对形影不离的幼小鸳鸯,就像西海的一对美音小鸟。孔尚任把多数人痛骂的婚外恋双方说成是“小鸳鸯”、“美音小鸟”,这即使以现代眼光看来仍是非常开明的。《污池水》和《清江妇》这两首诗虽然都没有直接描写女子守节之事,但都反映了孔尚任对女子贞节的看法,即看重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而不注重女子的贞节,以情反理。

(三)《车碾女》[3]998

《车碾女》是一首七言叙事古诗,此诗作于康熙二十九年。此时孔尚任已结束湖海生涯回到北京,继任国子监博士。作者在诗后自注:“庚午都城所见”即为明证。这首诗说的是生长于车碾房里的孟氏女许配于刚丧妻的杨氏郎,可是孟女还没有过门新郎就去世了。虽未成亲,但孟女决意去夫家守节,“跪拜翁姑口何言:愿抚郎孤代郎孝”。不仅愿意替“丈夫”抚养其前妻留下的孩子,而且要代替“丈夫”孝敬公婆。很明显,这首诗写的是一位未嫁而为夫守节的“贞女”。贞女的出现并不始于清代,而且也不限于绅衿家庭,像这首诗中所写的孟女就是一位生长于车碾房的普通平民女子。“贞女”能够存在的理论基础是,女既采纳问名,是已定于天也,并从男子委贽而君臣之分定,认定女子委贽而夫妇之义成,否则便违反了女子贞一不二的原则。虽然对于此种作法并不是人人赞同的,但风气和舆论的主导方面是在男权一边,即使政府和一些官员一再表示不倡导、不称许,也无法影响整个的局面。正因为如此,守贞者在有清一代,始终盛而不衰。《车碾女》就是写的这种贞女现象,那么孔尚任对这一现象的态度如何呢?全诗虽貌似客观叙述其“所见”,实则寓批判之情于其中。这点我们读一下诗的最后几句就可以体会出来:“孝堂变作花烛房,人看新妇三更闹”。在洞房花烛之夜,而且还有来参加婚礼的人一直闹到三更,这本来是一派喜庆洋洋的情景,但在这喜庆的氛围下却是孟女婚前丧夫、独守空房的悲哀。孔尚任正是通过这一喜一悲的两相对比,在喜庆的环境中更加突出了孟女守节的孤独、悲哀,从而表达了诗人对未婚守节女子的同情以及对造成“贞女”现象的社会的不满。

(四)《敕褒节孝朱氏传》、《敕褒节孝陆氏传》[3]1429

据《曲阜县志》记载,朱氏、陆氏于康熙四十五年受到朝廷节表,而孔尚任此时正罢职闲居在家,为表彰节妇、孝妇而写的《敕褒节孝朱氏传》、《敕褒节孝陆氏传》就是成于这个时期。孔尚任写文表彰的这两位女子朱氏和陆氏分别是孔尚任的同族孔尚恪和孔毓玠的妻子。孔尚任是这样表彰节妇朱氏的:朱氏的丈夫孔尚恪去世后,朱氏便“承夫子志”,抚养孩子、孝敬公婆,称未亡人。此外,朱氏还尽力帮助丈夫的兄嫂,帮助他们处理日常大小事务,二十年如一日。《敕褒节孝陆氏传》中褒奖的陆氏也大体如此:陆氏的丈夫孔毓玠去世后,陆氏在夫家为夫守节,侍奉公婆,并像母亲一样抚养丈夫的四个年幼弟弟妹妹,直至他们都结婚成家。很明显,孔尚任的这两篇褒文写的是丈夫去世后为夫守节的“节妇”。这类节妇是守节之中最普遍的。宋代理学认为:首先,女子必须要“事舅姑,如事父母”,如孔尚任褒文中所写的朱氏、陆氏都是如此,尤其是陆氏,她的婆婆经常生病,陆氏为了侍奉婆婆饮食吃药,“必手治馔,手奉之药,亲尝而进,悉如姑意,不吐也”。其次,女子还应该在她丈夫去世后致身于保护丈夫的宗族。孔尚任褒文中的朱氏帮助丈夫的兄嫂处理日常大小事务;陆氏照顾丈夫的年幼弟妹,“夫有幼弟妹四,依之如母。眠、餐、衣、履、栉、盥,罔不加意。迨成立,或婚或嫁,皆罄己箧添之,不以累翁”。可见,朱氏、陆氏的守节,都达到了儒家所要求的保持贞洁、孝敬公婆以及对丈夫家族的照顾。孔尚任所写《敕褒节孝朱氏传》、《敕褒节孝陆氏传》中,何以没有对这种“守节”提出批判,而是在字里行间充斥肯定之意呢?因为作者写此文时,朱氏、陆氏两人均已受到朝廷表彰,“今奉敕表之,许建坊里门”(《敕褒节孝朱氏传》),孔尚任应邀为之立传,而且他又是致仕在家的原户部官员,当然不敢与朝廷大唱反调。不过,两篇小传,仅仅只是叙其事迹,并无一句直接评价或者直接颂扬之语。如果说其时孔尚任在文中的态度还不是非常明确的话,那么在其晚年所修《平阳府志》“烈女”一卷中对“贞节”的态度却是直露无疑了,认为这些都是“可悲之事”。

(五)《平阳府志·列女》卷首[3]2329

孔尚任在康熙四十六年腊月,受平阳知府刘棨的邀请,赴平阳助修府志。在《平阳府志》第二十六卷“列女”卷首,作者先作了一小段评论,语言虽不多,但却明确阐述了作者对“贞节”这一问题的态度。“古者,闺门之内,习古训,识道理,钟礼郝法,类皆有士君子之行焉”。这几句是说古代女子虽在闺门以内学习古代训诫,认识道理,并遵循礼节法度,但她们大都有士人君子的行为。这就首先表明了孔尚任对女子的态度:女子并不一定不如男。所以,作者说“彤史所传,不专以节也。女以节显,其亦大可悲也”,这几句是说:能在女史中所流传下来的女子,不只是仅靠其节。女子只是以其守节而著名的,也是大为可悲之事。孔尚任在此明确指出他对守节的看法——大为可悲。接着,作者进一步论述了对守节的看法,“平郡礼教素明,闺多贞操,或致命以遂志,或茹荼以抚孤,甚至无孤可抚,而独旦夕饮泣,此身一息未尽,则夫祀一日尚存,其志更有可悲”。意思是平阳府在礼教方面素来都是明确的,闺阁之中多有贞操女子,有的是牺牲生命来实现志向,有的是含辛茹苦来抚养孤儿,有的甚至没有孤儿可抚育,而只是早晚哭泣,自己只要还有一口气,那么对丈夫的祭祀就一天不止,她们的志节更是可悲的。孔尚任在此分析了守节女子的各种情况后,进而指出这些闺阁之中的贞操女子其志节都是可悲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作者在其所修《平阳府志》中记述所听到的这些关于贞节之事,虽与名教有关,但记述的目的并不是仅仅为了劝诫女子守节,“纂述所闻,名教关焉,岂直为巾帼劝哉!”由这段话可以看出,孔尚任对女子守节的态度非常明确,认为这些都是可悲之事。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孔尚任后期的贞节观与前期相比,既是对孔子原始儒家思想的继承,又是对程朱理学的一种超越。而孔尚任对女子的态度之所以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主要是受当时进步文人及江南民风的影响。

三、孔尚任贞节观的衍变探究

康熙二十三年,孔尚任为康熙讲解《大学》首章时讲“纯乎天理,而毫无人欲,所为至善也”。而到了康熙二十七年,孔尚任却有《泊露筋祠》和《污池水》两首诗,对女子的守节并不十分看重。其后,甚至认为女子守贞守节乃是荒唐可悲之事,孔尚任的思想却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究其衍变原因,主要有以两个方面。

(一)齐鲁进步文人的影响

清代初期,出现了一股批判程朱理学的新思潮。在这种新思潮的影响下,许多文人对女子的态度都比较开明,这当然也包括一些山东的进步文人,颜光敏、王士祯、田雯便是其中的代表。

颜光敏,字逊甫,号乐圃,山东曲阜人。颜光敏与孔尚任同里,既是朋友又是姻亲。二人交谊见于诸多文字。早在康熙二十年,孔尚任捐了一个国子监生,心里感到内疚,但独写信向颜光敏倾诉。颜光敏去世后孔尚任悲痛不已,写诗《淮扬闻颜修来考功卜,北郭为位而哭之》,并在给颜光敏之弟颜学山的书札中说:“知令兄修来,忽弃宾客,如山裂星陨,惊痛欲绝!乃于北郭为位而哭。”(《湖海集》卷十一)后康熙五十三年,孔尚任还专门为颜光敏写墓志铭《授奉政大夫吏部考功司郎中颜公墓表》。孔颜情谊之深,由此可见。孔尚任和颜光敏之间既有如此交情,那么二人的思想自然会互受影响。关于女子的贞烈之事,颜光敏在其诗歌总集《乐圃集》中也有记述。《乐圃集》卷一《董烈妇诗并序》写了一位丈夫死后为夫殉节的烈妇:“妇孙氏为董樵中子道广妇,偕隐成山,夫殁,从容告庙,与家人诀,自经死。”颜光敏还专为此烈妇写了一首诗,在叙述完孙氏殉节始末后,颜光敏在诗的最后议论道:“余时厕容台,公好非敢阿。六年壅上闻,感愤空蹉跎。”[5]326颜光敏在此并没有对孙氏为夫殉节之事表示称赞,而是说“公好非敢阿”,可见颜光敏对女子殉节的态度也和孔尚任一样并不赞同,颜光敏认为是“感愤空蹉跎”。

王士祯,号阮亭,晚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今桓台县)人。孔尚任的书斋名“岸堂”即是王士祯所写,孔尚任并因此以之为号。王士祯不但经常同孔尚任等人饮酒聚会,而且王士祯还在孔尚任生活困难之时予以帮助,孔尚任说他有拯饥济溺的同情心,“新城清风天下闻,乃有大被暖铁汉”(《长留集》卷二《谢阮亭先生送米碳》),直到最后孔尚任被罢官将离开北京时,还专门写诗《留别王阮亭先生》与王士祯告别,“挥泪酬知己”(《长留集》卷五)。由此可见,孔尚任与王士祯关系也十分密切。关于女子的殉节之事,王士祯在其诗文中也记载颇多,而其中值得注意的一首是《精华录》中的《遂安毛贞女诗》。惠栋训纂曰:“毛贞女,毛姓家贞女坠楼记。贞女许字方翰林滑仁之子奕昭。”三日后奕昭去世,“初欲自裁,有二婢同卧起”。后“登楼,呼女僮执烛随后,示不疑。行至总栏,委身而坠楼,去地二丈许”。王士祯在诗中叙述完毛贞女之事后发感慨说:“手斲女贞木,絃以寡女系。弹作处女吟,千载有余悲。”[6]172“女贞木”即“女贞木歌”,是鲁处女见女贞木所作歌,此歌《乾隆曲阜县志》就有记载。据《曲阜县志》卷五十四“风类”载:“《女贞木辞》,处女明志也,乐录云鲁处女见女贞木而作是歌。”[2]王士祯这几句是说处女(毛贞女)吟鲁处女所作“女贞木歌”,但作者对此的感觉是“千载有余悲”,可见王士祯在此也不赞成守节,认为守节是无穷无尽的悲哀。此外,还有一件事值得注意,王士祯曾在大明湖上,邀集了女士赋《秋柳诗》,有数百位女诗人参加其事,传诵一时。由于王士祯对妇女文学的助长作用,遂使清代妇女文学放出异彩。由此可见,王士祯对女性的态度是很开明的,试想这样一位思想开明之人又怎会支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那套旧论呢?王士祯所写的那位“毛贞女”,田雯也写过。田雯,字纶霞,别号山姜子,山东德州人。田雯既是孔尚任的老乡,又曾经是孔尚任的直接上司,与孔尚任交往密切,孔尚任诗《寄田纶霞先生》、《与田纶霞抚军》(两篇)等都写了他和田雯的交往,而且孔尚任被罢官后还曾找田雯帮其辩解(《徳水访田纶霞先生,不遇》),可见孔田交情颇深。田雯和夫人马氏感情很好,从未收婢纳妾,马氏去世后,田雯写了很多悼念亡妻之诗,感情十分伤感,这说明诗人对女性的尊重,无男尊女卑的大男子主义。田雯对女性的态度还表现在他对女儿的教育上,他教女“莫谓从军非汝事,木兰曾战黑山头”(田雯《古欢堂集》卷十四《示女》),他希望女儿能后像花木兰一样,“巾帼不让须眉”。正是由于诗人对女性的尊重与平等,所以当他听说女子为夫殉节之事后,非常感慨,“感金伤而肠迴者哉”(田雯《古欢堂集》卷三十三《毛烈妇传》)。[7]365

由此看来,在女子的贞节问题上,虽然自古以来山东的民风都比较保守,但从齐鲁大地走出去的进步文人思想则比较开明,孔尚任是如此,他的同乡兼友人颜光敏、王士祯、田雯亦是如此。

(二)江南文人及民风的影响

孔尚任南下担任湖海使臣的几年时间里,是其思想发生变化的重要阶段。这不仅因为江南的进步思潮比较活跃,而且孔尚任的很多江南友人思想也都很开明,他们的进步思想也对孔尚任产生了重要影响。邓汉仪是孔尚任在江南结实的挚友之一。邓汉仪,字孝威,泰州人。孔尚任在《湖海集》中所收与友人的信札中,有七篇是写给邓汉仪的;在邓汉仪去世时,孔尚任还专门写诗《哭邓孝威中翰》。以上足可见孔尚任与邓汉仪交情之深。邓汉仪在其诗集《慎墨堂诗》中有一首乐府诗《中庭一树梅》,乍看题目似为写景,实则以梅喻贞女。作者自注曰:“《中庭一树梅》为贲贞女作”。邓汉仪共用十三首乐府诗来写此事,其中前十二首是按时间顺序对整个事件的描述,最后一首则借庭中之梅来衬托贲家贞女:“自此庭中梅,既荣还当枯。安忍春风里,见此梅花柎”。[8]462贲贞女的命运就像庭院中的梅花一样,刚刚开放便已凋谢。诗人对梅花的由荣变枯都心有不忍,更何况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女呢!孔尚任还在金陵结识了一位明朝的锦衣卫千户——张怡(字遥星)。孔尚任特地去白云庵拜访过他,并写诗《白云庵访张遥星道士》。正是这位张遥星道士在《玉光剑气集》中也表达了对女子的开明态度:“人之言曰,士有百行,女惟一德。予曰不然,女惟一德,而行亦有百。”接着作者举例说女子在很多方面都不比男子差:“有慷慨激烈,有励志士之志,有临大节之节,有富家之才能,有保身之明哲,有学博而能文,有奇侅而建业”。[9]936此外,孔尚任的另一位挚友刘廷玑(刘在园)同样在诗中表达了对节妇人生不幸的同情。孔尚任与刘廷玑神交已久,二人书信往来密切。刘廷玑《在园杂志》中有《孔东塘书》、《孔东塘建秋水亭记》,《葛庄诗》中有《答阙下诸友兼谏孔东塘国博》、《戏成寄东塘》;孔尚任也有《长安晚秋怀刘在园太守》等诗,并为刘廷玑《在园杂志》作序,足见二人交情之深。刘廷玑在《陈节妇》一诗中写了女子守节的无奈:“舅姑衰谢谁堪倚,儿女伶仃绝可怜”,更写了对女子守节悲惨生活的同情:“滴滴泪深簷下两,声声血尽树头鹃”。[10]325孔尚任对女子贞节的态度由保守转为开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江南民间风气的影响。上文论述了在国家的倡导下,清代的贞操观念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然而,综观中国历代的法律,没有任何一个朝代曾制定过任何一部法律禁止民间的寡妇再嫁。即使明清时期的法律,对于女性再嫁的限制也仅仅是要求她们在为死去的丈夫服丧期满后才可改嫁他人。这是因为,首先,在中国古代社会,溺婴(尤其是溺女婴)现象一直存在着,导致了男女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再加上多妻妾制度家庭的大量存在,更加剧了适婚女子严重缺乏的社会矛盾。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民间社会采取了以孀妇再嫁的办法来弥补女性数量的不足。其次,官府虽多通过女书和女训对女子灌输妇德教育,但对于广大下层女子而言,因为她们几乎都不识字,无法从书中获得妇德一类的知识,相对来说,所受到的束缚还是要宽松得多。正因为如此,贞节问题尽管有官府积极的褒奖和保守文人的摇旗呐喊,但民间社会女性改醮的现象却一直存在着,即使在明清时期亦是如此。再加上江南启蒙思潮的浓厚氛围,所以民间的守节观念更为宽松。上文提到的孔尚任所写的《污池水》和《清江妇》两首诗,一首写嫂子与小叔之间的爱情,一首写有夫之妇与僧人的婚外恋,这两首诗都是孔尚任在江南所见所闻之实事,这也可以说明江南民间女子贞节观念的宽松。这也是对孔尚任的贞节观产生重要影响的原因之一。孔尚任认为女子守节是“可悲之事”,而且在他的诗文中也表达了对女子守节的同情,我们说这种思想是进步的。但另一方面,孔尚任又无法摆脱他所反对的对象的束缚。如孔尚任不赞成守节,但仍要为守节女子写褒文《敕褒节孝朱氏传》、《敕褒节孝陆氏传》。而且孔尚任对守节女子只是同情,并没有像后代进步文人那样对贞节观念进行彻底的批评和抨击,这主要是由于孔尚任从小受正统思想及传统鲁文化影响太深的结果。

综上所述,孔尚任在女子的贞节观问题上,对齐鲁文化既是继承又是发展。他的继承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最初孔子、曾子进步婚姻思想的继承,这是继承中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则是指他前期对宋代以来新儒学中“存天理、灭人欲”的继承,这虽然有落后的一面,但这与孔尚任“至圣后裔”的身份及鲁国民风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而孔尚任对齐鲁文化的发展则是指他能从“至圣后裔”的狭小圈子中走出来,主动吸收进步思想的营养,对女子的贞节问题变得比较开明,从而发展了传统的儒家思想。当然孔尚任对女子贞节的批判还不彻底,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作为“至圣后裔”的特殊身份,能够迈出如此大一步已实属不易。

[1]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山东省曲阜文物管理委员会.孔府档案选编(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潘相.山东省府县志·乾隆曲阜县志[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2.

[3]徐振贵.孔尚任全集辑校注评[M].济南:齐鲁书社, 2004.

[4]江藩,姚文田.重修扬州府志[M].南京:凤凰出版社, 2008.

[5]中国古籍整理委员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M].济南:齐鲁书社,1997.

[6]惠栋.渔阳山人精华录训纂[M].济南:齐鲁书社,1992.

[7]纪昀,等.四库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8]四库禁毁书丛刊编纂委员会.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

[9]张怡.玉光剑气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M].济南:齐鲁书社,1997.

(责任编辑 郑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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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040(2010)02-0057-05

2009-11-02

陈晓丽(1981—),女,山东临沂人,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戏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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