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远
(安徽财经大学 成人教育研究所,安徽 蚌埠 233061)
发达国家终身教育发展的经验及其借鉴
李志远
(安徽财经大学 成人教育研究所,安徽 蚌埠 233061)
发达国家终身教育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终身教育理论体系。研究发达国家终身教育发展的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我国开展终身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化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发达国家;终身教育;经验;借鉴
终身教育是当代国际教育领域中影响最大、传播最广的一种教育理念和思潮,它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制定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原则及 21世纪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许多国家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终身教育实践。
21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化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重要历史时段,在我国终身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总体上还处于理论探讨和宏观认识水平、终身教育实践刚刚起步的现实状况下,比较研究发达国家终身教育发展的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形成经验总结以资借鉴,改革、完善现行教育制度、体系,着手构建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我国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历史进程,既是 21世纪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教育工作者应当为之奋斗的一项宏伟目标和应当肩负的一项历史责任。
通过对欧盟部分成员国及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终身教育理论及实践发展状况的比较研究,大致可以将发达国家终身教育发展的经验归结如下几个方面。
政府在终身教育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各发达国家的政府在终身教育方面的态度、行为主导了各国终身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及成就。各国政府对终身教育的开展,无论是立法、理念的导入、政策的制定,还是实践活动的推动,始终都给予了极大的重视与支持。譬如立法方面,发达国家深谙法律的作用,为推动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相当重视终身教育立法工作。终身教育立法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专门制定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的法案,以明确的政策条文推动终身教育活动。如日本于1990年颁布了推进终身教育的专项法律——《终身学习振兴法》,使推行终身教育成为日本社会的一项具有法律义务的活动,因此终身教育在日本全国范围内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其二是在宪法或相关法律中,制定有关终身教育的条款,以保障人们终身学习的权利,为人们提供终身教育的机会。美国于 1976年修订《高等教育法》时,制定了作为其一部分的《终身学习法》,使终身教育理念通过立法、政策、计划等各方面具体实践而获得落实。终身教育立法的内容涉及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目标、范围、机构、途径、方法以及各级政府的责任等。立法的作用是为各国开展终身教育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可以有效宣传终身教育理念以在民众中形成共识,从而有利于开展终身教育活动。
再如政策制定方面,终身教育政策的制定是政府的责任,它和立法同样重要,二者都是终身教育开展的重要依据。如近几十年来,美国政府相当重视终身教育的发展政策,从里根、布什、克林顿到小布什等几任总统,在推动教育改革方面,均以终身教育理念为主轴,形成了持续推动的教育政策。
此外,发达国家政府对终身教育的高度重视还表现为:注重终身教育经费的投入;重视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重视并已基本构建起终身教育体系等等。
发达国家强大的经济实力是其开展终身教育的坚实基础,各国政府都大力支持终身教育的发展,为之投入了大量资金,最典型的例子是法国的职业培训基金与带薪教育休假制度、德国的带薪教育休假制度和对个人实施继续教育援助的制度。同时各国的民间组织为发展终身教育投入了大量资金,民众个人作为终身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也投入了部分资金。这就形成了政府、民间组织及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终身教育费用的局面,从而为终身教育开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支持,为终身教育实践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发达国家政府还高度重视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大都设有专门研究机构。如日本设立了一系列政府有关部局、省厅所属的终身教育内部研修、研究设施。除此之外,各国政府还大力支持民间教育组织开展终身教育理论研究,如日本许多企业设有内部研究设施,松下电器公司就有多所企业所属的终身教育培训中心、研修中心,其条件精良,设备先进,人才济济;日本教育界的理论工作者近几十年来出版了几千种有关终身教育的文献与专著,并积极加入政府教育审议会,参与政府制定终身教育政策;日本学术界还扮演着终身教育理论的咨询者、质问者甚至批判者的角色。英国的成人继续教育协会、美国为数众多的民间组织等都积极参与终身教育理论研究,为本国终身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
第三次科技革命发生以来,发达国家经济与社会迅猛发展。在此背景下,知识陈旧率极高,职业转换频繁,生活节奏加快,闲暇时间增多,人类寿命延长,终身接受教育、终身不断学习成为人们的迫切需要,终身教育随之产生和发展起来。总之,各国科技的迅猛发展及由此带来的经济与社会变化的加速,既是终身教育得以产生的主要社会背景,也是终身教育赖以发展的重要因素。使人适应这种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学会生存,进而推进这种发展变化,成为发展终身教育的重要目标——终身教育的功利性目标,它不仅在当代,而且在将来永远有其实际价值。这一目标的最明显表现是各发达国家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起积极实施以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的终身教育。譬如,欧盟于 1995年推出了教育白皮书《教与学:迈向学习型社会》,将终身学习视为最重要的教育发展焦点,倡导推进终身学习运动,提升民众就业能力。
从另一方面看,近几十年来,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社会生产飞速发展、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相伴相随:人性问题——人的本质的价值、人的伦理等愈益凸显。人类在享受高科技所带来的生活质量提高、精神自由和生命质量提升的同时,也面临着伦理衰退、人文失落、精神无所寄托等“现代病”的困扰。所以,发达国家在追求终身教育功利性目标的同时,日益将其超功利性目标 (培养健全人格、提高人文素养、发扬人文精神)提上日程。譬如法国的民众教育——以社会成人为对象,以提高成人的教养与素质水平为目的的社会公众教育,有众多公私立机构和团体支持推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特别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校外终身教育”这一领域的重视,使得民众教育发展更快。日本由公民馆等机构实施的社会教育,英国发展学习社区、扶持弱势群体的重要教育举措也都是终身教育超功利性目标的明显表现。
综上可知,尽管当前职业技术教育仍是发达国家终身教育的重心所在,但发达国家终身教育的发展已呈现出功利性与超功利性目标契合的趋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汇、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和一般教养教育的统一、个性发展与和谐发展的有机结合,将是 21世纪世界终身教育发展的主旋律。
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主要目的在于为个体一生随时提供充足的学习机会,培养个体自我导向学习能力,谋求个人及社会的圆满发展。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激发个体持续且强烈的终身学习动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建立一种健全且成熟的个体学习成就认证、奖励制度。这种制度本身就是对终身教育各种实现形式的一种规范,它能够对学习者个体的学习成就作出准确衡量、中肯评价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刺激,从而激发个体学习动机,因而既有助于学习者获得成就感或就业“绿卡”——实用资格证书,又可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有力借鉴。譬如,欧盟1995年推出的《教与学:迈向学习型社会》白皮书,提出了在欧洲内部进行专业技能与职业技能鉴别、认证、建立个人技能卡以及成员国之间高等教育课程学分互认的新制度、新方法;欧盟大部分成员国都制订了本国的《国家终身学习资格框架》,英国的学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德国对个人实施继续教育援助的制度,①都是较为成功的个体学习成就认证、奖励制度的探索;为打通欧洲各国教育和培训体制并促进资格互认,以鼓励公民终身学习和跨国流动,欧盟于 2008年制定了全欧统一的学习与培训资格框架——《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这使得欧盟各国公民个人的学习和培训资格得到欧盟成员国的认可。
社区是民众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实施终身教育的最佳场所。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本质上是一致的,社区教育是一种区域性的终身教育,是终身教育在一个社区范围内的集中体现或缩影,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社会基础和实际载体,终身教育则是社区教育的拓展、延伸、提升。从社区着手,以社区为推行终身教育的基本单位,有助于个体的方便性及生活化学习。因此,发展社区教育、构建学习社区已成为发达国家推行终身教育的重要策略。美国以社区学院为特色的社区教育,日本公民馆等机构开展的社会教育,英国扎根于社区的扩充教育学院、社会化的众多学校所实施的社区教育等等,都是具有世界意义的社区教育的典型代表。
在终身教育框架下,正规初、中、高等学校教育只是为个体终身接受教育、终身学习打基础、作准备的阶段,成人领域才是终身教育的广阔空间,成人教育天然是终身教育的主体。事实上,各发达国家所实施的终身教育都是以成人教育为主体的。这一点在有些国家的终身教育体系中鲜明地凸显出来,譬如,法国终身教育以继续职业教育和民众教育为两大主线:继续职业教育是对企业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是法国终身教育的最大特色;民众教育是以社会成人为对象,以提高成人的教养与素质水平为目的的社会公众教育。英国终身教育以成人继续教育为主体:按照英国现行学制图,教育体系划分为三大部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继续教育,习惯上将义务教育 (16岁)后的持续学习称为继续教育。因此在事实上,英国的“继续教育”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继续教育 (普通继续教育)之外,还包括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部分青少年教育的内容。因此,英国常将 18岁以后的成人教育称为成人继续教育。在英国扮演着重要专业角色的民间非营利团体——英国成人继续教育学会,便使用“成人继续教育”一词。成人继续教育在英国终身教育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从成人继续教育角度入手,可作为分析英国义务教育后终身教育的主要途径。
在发展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时代潮流中,作为高等教育主体的大学,要成为面向全民的文化场所和学习场所,要使任何有高等教育需求的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之下都可以在大学里自由取得学习、训练和培养自己的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需求。高等教育积极面向社会开放,是实现终身教育理念的重要方面之一。个体尤其是社会成人个体接受高等教育的广度是终身教育理念真正落实、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各发达国家的政府大都认识到了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开放对发展终身教育的重要意义,因而积极推进本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开放。譬如,英国政府明确表示,从 1966年起不再设立新的大学,而将从非大学部门着手对高等教育进行扩充。英国二元化的高等教育制度,即以大学部门和非大学部门为界线对高等教育进行大的划分,非大学部门虽然不是正规的大学,但它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也同时为社会提供以多种科学技术为中心的以及专门教育方面的高级课程。日本面向社会开放的高等教育机构——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等,美国的社区学院,英国的开放大学、大学的成人教育部及二元化的高等教育制度,德国的“第二条教育道路”等,都是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开放、高等教育机会增加、高等教育渠道拓宽的成功典范。
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上的运用,是当前终身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趋势。发达国家在发展终身教育过程中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学习者摆脱学习地点、时间及学习方式的限制、对发展个体自我导向的终身学习能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发展非正规和非正式形态的终身教育,发挥了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譬如,德国倡导各级学校与各教育领域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培养人们运用媒体的能力;英国开放大学所取得的重大成功及英国政府对弱势社区、弱势群体的扶持,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尤其是进入 21世纪以来,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远程教育开始向移动学习阶段发展,世界各地尤其是欧美发达地区为发展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展开了一系列的移动学习研究和实践。譬如,英国伯明翰大学关注学习者对于终身学习的需求,尝试把移动技术和设备应用于终身学习。他们认为仅仅通过学校教育获取知识和技能是远远不够的,人们必须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未来的学习应该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束缚,人们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在此基础之上,他们进行了被称为 Hand ler的移动学习研究项目,计划开发出适用于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实际需求的移动学习资源。
政府在终身教育发展过程中作用重大,因此,我国政府要大力支持开展终身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要高度重视终身教育,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尽快制定专门法律和大量可操作性政策。终身教育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同样重要,二者都是终身教育开展的重要依据。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第 11、19、41条及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第15、21条等条款有关终身教育的规定,正式确立了终身教育的法律地位,为推进终身教育实践、实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目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1999年教育部制定的《面向 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构建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新世纪初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提到“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已进入具体实践阶段。在这种现实状况下,制定专门的终身教育法已显得极为迫切;相应地,制定大量与之配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终身教育政策,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目前虽然在国家法层面上尚无专门性终身教育立法,但是已走出了地方终身教育立法尝试性的一步,台湾省和福建省已经分别于2002年和 2005年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可以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制定出专门性终身教育法或终身学习法。
2.尽快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较为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终身教育是一种开放性、发展性、一体化的教育体系,是一种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纵横整合、整体优化的崭新的教育体系。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在推进终身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时,不能搞简单化、一刀切,不能不顾条件、急于求成。据此,我国一些专家提出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必须坚持的总体原则: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经过实验、分步推进,有限目标、重点突破。政府要遵循这一原则,通过制定相关的法令、政策,统筹规划终身教育的内容,在纵向上要注重各级教育的垂直衔接,改革传统学校教育,尽快把学前、初、中、高等教育纳入终身教育范畴,使学校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发挥新的作用;在横向上要注重正规、非正规、非正式教育的水平统合,从而构筑起有中国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
此外,要大力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扶持专门研究机构开展终身教育理论研究;尽可能地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充足的经费支持是终身教育开展的坚实基础。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现实国情仍是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且不平衡,教育投入尤其是人均教育投入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各级政府要尽可能地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经费支持,要在达到法定教育费用投入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广开门路,为终身教育的开展筹措资金。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通过相关法律、政策来动员企业等民间团体及民众个人为之提供资金,从而形成政府、民间企业及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终身教育费用的局面,为终身教育开展提供比较充足的经费支持。
建立健全而成熟的个体学习成就认证、奖励制度,对终身教育各种实现形式加以规范,对个体的学习成果加以肯定,使之从中获得成就感或实用资格证书,是激发个体持续且强烈的终身学习动机、推动终身教育发展的重要策略。就我国现实需要而言,目前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当然,我国也应着手建立非职业性学习成就认证制度,从较高的起点出发去开展终身教育,避免重走发达国家过于偏重职业教育的弯路。
在终身教育思潮冲击之下,成人参与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高等教育机构面临着开放与转型的压力。高等教育积极面向社会开放,是发展终身教育、迈向学习化社会的关键。个体尤其是社会成人个体接受高等教育的广度是终身教育理念真正落实、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我国高等教育机构要借鉴英国二元化制度、德国“第二条教育道路制度”,走向多元化与弹性化,增加高等教育机会,拓宽高等教育入学渠道。我国自 20世纪末实施的高校扩招政策,虽然大大增加了高等教育机会,但它主要针对在校高中毕业生,以降低录取分数线为主要手段并延续了以往严进宽出 (在某种意义上讲,是 “宽进宽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的质量。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机构要做的是适应终身教育、高等教育基点的回归教育的要求,面向社会开放,面向社会成人开放,放宽入学条件限制,借鉴发达国家宽进严出的做法,尽快实现从学术的象牙塔到全民终身学习机构的转型,而又不失其学术水准及大学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印象。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国终身教育必将卓有成效地开展,迈向学习化社会的终极目标也会尽快实现。
终身教育的组织化过程,需要国家和民间的力量共同参与和协同努力。民间组织对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在许多国家得到了重视和肯定,日本及北欧一些国家已从法律上予以承认。发达国家发展终身教育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大量民间组织的热情参与。譬如在美国,企业、社区公共组织、劳动工会、政治团体、工商业界等民间社会力量甚至军队、政府机构等等都热衷于终身教育。我国自建国以来就有依靠国家、社会、个人多种力量办学的经验 (譬如20世纪 60年代的半工半读教育、20世纪 90年代以来蓬勃发展的民办教育),并于 1997年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2003年颁行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借鉴西方成功经验,发扬自身优良传统,适应穷国办大教育的现实,凭借社会主义国家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是我国发展终身教育的重要保障。这一点在我国比较容易做到,所需要的只是政府部门的规范引导。
我国的技术运用不同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在终身教育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是为了使学习者不受学习时间、地点、方式的限制,自己选择学习方式和时间。我国一些成人教育机构如广播电视大学等,只是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传递信息的手段,而忽略了其帮助学习者获取信息的功能。发达国家以之实现 “独立学习”、“自主学习”,而我国以之实现 “组班教学”、“统一听课”。我国在今后开展终身教育的实践中,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教、学载体,帮助个体实现“独立学习”、“自主学习”,发展远距离、高效益的开放教育。
总之,终身教育既是一种国家的、政府的事业,也是一种社会性、大众化的教育。就中国国情而言,国家、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关心、决策、管理、协调、监督及各种政策措施,将对推进终身教育起到重要作用。同时,终身教育归根结底是由社会成员的需要来推动的,民众的能动度、认同度、需求度、参与度、自控度等往往也是影响乃至决定终身教育推进速度、水平、规模、品位的因素。因此,决策层、民众层的认识、行为都应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必要条件看待。
注释:
①相继通过 1971年《联邦教育训练促进法》、1996年《晋升进修教育促进法》加以保障,以激励在职人员的终身学习动机。
[1]吴遵民.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 [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2]黄富顺.比较终身教育 [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
[3]李申申.功利性与超功利性目标的契合——发达国家终身教育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社科版),2002(3):1-5.
[4]叶忠海.成人教育学通论 [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7.
[5]董明传.面向 21世纪——我的教育观 (成人教育卷)[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
G720
A
1008-6471(2010)03-0054-04
2010-04-12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200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欧盟成人教育政策与制度体系比较研究”(编号:GKA 095009)的阶段性成果。
李志远 (1954—),男,河南民权人,安徽财经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成人教育基本理论和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