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华(河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河南 焦作 454010)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文学史上一位杰出的诗人,是继承新英格兰诗歌传统的现代诗人的主要代表。他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做过校长与新闻记者,在他11岁时逝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两年。他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弗罗斯特饱读各国经书,如古希腊神话和哲学,从而受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思想影响。弗罗斯特早年还受到超验主义的领袖爱默生关于自然思想的影响。爱默生认为自然界存在完美的规律,但只有与人交流,或植根于人的心灵,才具有吸引力。弗罗斯特一生大都闲居乡里,远离尘嚣。他的诗作多以美国新英格兰乡村为背景,以树林、湖泊,村庄、农舍等为意象,在浓郁的乡土气息和诱人的田园情趣之外又散发着独特的思想魅力。生活中常见的小事和景象在弗罗斯特的笔下往往发人深思,耐人寻味。诗人的语言朴实、明白,在看似平淡的叙述中融入了他对社会、人生的思考,这也是他的诗歌魅力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雪夜林边驻足》(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深受读者喜爱,也是弗罗斯特的代表作。在这首诗中,诗人用简洁质朴的语言描绘了一幅优美的画面,同时又谱写了一支优美的歌曲,让人读后久久不能忘怀,如同身临其境。这首诗的韵律和意象优美、宁静,引人遐想让人深思,本文试图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雪夜林边驻足》的题目本身就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意象,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冬天,雪夜,树林,外出的人应该匆匆归家,却为何在林边驻足?显然这不是“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那样天寒地冻的情景,而是别有一番意味的雪夜旅行图。读者不免好奇、向往,看一看这是何等图景。
然而诗人并未在开篇着力描绘树林如何美,雪如何下,也未告诉读者自己如何赶路,却提出一个问题,这是谁家的林子?紧接着又自问自答,“我知道。”“我”不仅知道,还知道树林的主人住在何处,尽管他就在村里居住,却并不知道我在他的林边停留,至于诗人为何停留,和树林的主人有何关系,诗人在林边停留的心情如何,情绪如何,诗人却只字未提,全留给读者去想象。而不同的读者,大概会由于各人境况不同,心境不同,有不同的解读吧。雪夜的林中景象又怎样呢?诗人只说到“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树林里覆盖着皑皑白雪,这番景象,会使人联想到圣洁雅致,也会让人想到寒冷孤单。虽然诗歌描绘的画面里只有诗人自己,但是,树林的主人,读者的心境,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入了这个画面。
这时,小马出现了。它不能理解主人的意图何在,在它看来,这里既无村落也无农舍,是一年里最寒冷的时刻,怎么会停在这里?停在树林和冰冻的湖面之间?这不是一个温暖,温馨的场所啊!马无言,但并非不会表达自己,它摇摇铃铛,提醒主人是不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这铃铛声,愈加衬托出周围的寂静,有一种“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效果,而轻拂的微风和飘飞的雪花说明这并非是一个暴风雪之夜,是能够生发诗人诗情的美好雪夜。树林是如此可爱,暗沉而幽深,诗人却话锋一转,言明自己还要继续赶路。在似乎能让人忘却尘世烦恼的静谧中,诗人并未忘记自己的诺言,并未忘记前方的路还正长。短短的十六行诗句,诗人的思绪显然千回百转,刹那的安宁?片刻的彷徨?抑或宁静中又有一份欣喜?这一切诗人都未明言,只用白描的手法,叙述了一个美好、安静,却又令人浮想联翩的雪夜林中图,既有画卷的静态美,又有诗歌的动态美。树林是诗的中心意象,它也许象征自然,象征一切美好的、完美的事物;但自然本身也可能象征人们熟悉却又必须面对的潜伏着危险的景物;树林也许就是弗罗斯特的创作土壤,是他创作的源泉,又是他一生孜孜以求、挖掘不尽的宝藏。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解读与不同的想象,而正因为这不同的解读与联想,使得这首诗拥有了长盛不衰的魅力。
树林之外,树林的主人和村庄(the village)也是一种意象,象征着人类的社会和生活,因此,诗中人的雪夜林边驻足可以视作暂时逃离了人类生活或现实世界,而这种逃离亦并非了无牵挂,而是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否则诗人不用猜测树林的主人一定想不到我在他的林子边停留。同样是身处田园,同样是描述自然,诗中人的心境和王维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顿然了悟大为不同,这和诗人的文化背景有关,也和他的个人志趣有关。
诗中出现的小马(my little horse)代表动物,也可以象征不理解“我”的人。人与动物之间不一定互相理解,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未必容易,诗人看似孤独,却有小马陪伴,而陪伴和理解却并不一定是同义语。在诗中,读者感受到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复杂的而又难以割舍的关系。
《雪夜林边驻足》的另一特点就是它明白、朴素的语言和富有节奏感以及音乐美的韵律。弗罗斯特深受传统诗歌和爱默生的影响,诗歌富有传统诗歌的形式、节拍和韵律。他的诗歌极少使用冷僻的词语,而是采用地道的民间语言即普通新英格兰人的日常用语,同时运用白描的手法,在自然、平实中传达丰富多彩的意象和复杂深入的思考。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看似平淡却耐人寻味,自然、质朴,毫无雕饰,令人在一遍遍的诵读中倍感亲切。
《雪夜林边驻足》采用的是抑扬四步格,用词简单,韵脚极为巧妙、自然。全诗共分四节,每小节四行,属典型的四行诗形式,但弗罗斯特在传统中又有创新。与传统的四行诗的韵律abab或abba(有时也有abcb和aabb)不同,弗罗斯特采用的是aaba,bbcb,ccdc和dddd的连环韵式。每节的第一、二行和第四行均押韵,而第三行的韵脚又成了下一诗节的主韵脚,即第三行与下一诗节的第一、二行和第四行押韵。节节相连,环环相扣,格律严整,具有很强的乐感。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诗歌的第一小节,每行八个音节,一强一弱,一短一长,交替出现,整齐、流畅、抑扬顿挫,产生出优美的旋律。韵脚know、though、snow音节简单,读起来清脆响亮,铿锵悦耳,节奏鲜明,使读者在明快、乐观、优美中又感受到一丝调皮、狡黠。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第二小节的韵脚转为 queer、near、year,和第一小节第三行的韵脚here遥相呼应,读之轻柔婉转,如杨柳轻摆,雪花飞扬,既与诗中人心境吻合,又与诗中景贴合。情、景、韵交融,中国诗论中所讲究的“不隔”也同样适用于这首诗。只是这首诗在情和景之外,还有一些别的成分,诗人也许感到了生活中的孤独、误解、不解、人与人的沟通碰撞,在如此静谧美好的时刻,也还是如影随形。而这一切,都不是如小马一般甩甩头就能甩掉的。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第三小节的韵脚shake,mistake,flake均以辅音k结尾,发音清晰,柔软,借以创造一个宁静,柔美的意境。弗罗斯特本人也非常喜欢这首诗,他说创作这首诗得到的最大快乐就是“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这两行诗句带来的音韵之美。本节诗的最后一句中“easy wind”和“downy flake”更是描绘出漫天雪花轻舞飞扬的雪夜美景。
The woods are lovely,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细读诗句会发现每一节的韵脚除了连环相扣,交相辉映之外,在音响效果上也是一节清脆明快,一节柔媚婉转,如此交替连环,使得整首诗的节奏和韵律和谐统一,优美悦耳。如最后一节的韵脚deep,keep,sleep既清脆,又柔和,不仅打破了静谧的林中雪夜,更让读者仿佛听到了“other sound”,欣赏到了“easy wind”、“downing flake”的优美之声。这节诗的第一句是诗人唯一的一句评论,林子是如此可爱,暗而幽深,然而“我”却记挂着那些挥之(下转第101页)量的自我想象和推理空间,增加感受的难度,激发读者澎湃的情感共鸣。
《喧哗与骚动》的整个故事是康普生一家的衰败史。这一家族的四分五裂,家庭成员的关系疏离以及各自的命运曲折在四个部分中逐渐展现。福克纳打破事件的时间顺序,运用非线性叙事方式,打散事件的整体联系,按照人物的心理变化和意识流动顺序进行有组织的混乱叙述。情节在四个人的叙述中不断的进展,但又由于事件的重复和看似多余事件的插入而受到延缓。读者在这种叙述的重叠和断层中必须进行结构的重组,并动用自己的理性判断和情感共鸣对人物进行评价、对事件进行梳理。这种结构上的延宕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顺序性,读者在每一部分都要投入全部的情感和精力已获得更加全面的理解。一唱三叹的情节安排阻缓了故事的进展速度,给予了读者更加细腻、丰富的感受经历。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自己钟爱的作品,也是他的巅峰之作。他别具匠心的将多种特殊、奇异的创作手法兼容其中,并发挥的淋漓尽致,展现了非凡的文学驾驭能力和艺术才华,成就了一部不朽佳作。这部作品的经典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其陌生化效果的体现,尤其是在叙述视角、语言以及叙述结构三方面的陌生化处理。俄国形式主义将陌生化视为艺术总原则,它是推动艺术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艺术的本质所在。福克纳遵循了这一文学内部发展规律,在陈词滥调和千篇一律中为审美主体开辟了一条通往奇妙的艺术殿堂的道路,用断句残章巧妙地谱就了一曲新奇而壮丽的《喧哗与骚动》。
①④⑧ 维·什克洛夫斯基.散文理论[M].北京: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128,71,26.
② 珀西·卢伯克.小说技巧.转引自罗钢《叙事学导论》[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180.
③ 热奈特著.叙事话语与新叙事话语[M].王文融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26.
⑤⑥ 威廉·福克纳著.喧哗与骚动[M].李文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19,146.
⑦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马克思主义与形式[M].北京: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