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标
(南宁铁路局 货运处,广西 南宁 530003)
南宁铁路局管内共有53个车站办理危险货物运输,其中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线 (专用铁路) 97条、共用单位150个,危险货物集装箱办理站3个,主要办理20英尺、40英尺标准箱和非标准箱 (干散箱) 装运硫磺。2008年南宁铁路局危险货物运量占全局运量的7%,危险货物运输品类主要有汽油、煤油、柴油、乙醇和硫磺,危险货物运输主要在铁路局管内或与相邻铁路局间进行,运距相对较短。2008年南宁铁路局发生了如硫磺冒烟、硫酸和液碱渗漏、剧毒品运输途中被盗、硫磺匿报品名装运等事件,暴露出铁路局管内部分车站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松散、安全卡控失控、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应给予高度关注。
为此,2009年南宁铁路局认真贯彻落实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和全路货运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夯实安全基础,逐步实现危险货物运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可控,使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和作业标准得到进一步落实。
铁路局依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承运人资质的审查条件严格把关,确保各要素均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办理条件。对不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危规》)等规定,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未经过培训合格、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善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的,一律按退出机制予以限期整改或吊销资质。对新增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及专用线,须进行安全评价和运输安全综合分析,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办理。
2009年年初,南宁铁路局货运处与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对管内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的危险货物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对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规定》核定实际办理品名和运量,凡办理品名与规定不符,生产布局不合理,办理条件、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量小、隐患多、影响运输效率,甚至长期不办理危险货物业务的办理站和专用线,坚决予以“关、停、并、转”。 2009年2—4月,组织专人清查全局97条专用线、150个共用单位、3个剧毒品办理站,全面掌握了专用线安全评价、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应急体系等详细情况,并关闭剧毒品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站各1个及1条危险货物专用线。
南宁铁路局根据2008版《危规》及时修订《南宁铁路局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细则》,督促各站段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细则》,将有关制度措施纳入管理细则,并清理相关文电和规定;督促全局危险货物办理站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督促各站段认真落实整车、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查堵、夹带或匿报、谎报品名的管理办法,对已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托运人重新进行登记造册,实行明细化管理,防止托运人超范围办理危险货物。
(2)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检测检验和受理把关。试运包装实行一车一证的管理制度,对管内危险货物运输的包装 (包括符合规定经批复按普通货物条件运输的危险货物包装) 进行统一审批,未经批复或超过批复有效期的包装禁止用于管内危险货物运输。
(3)加强对易燃普通货物运输管理力度。严格按规定把好受理审核关,对申报品名不在《易燃普通货物品名表》所列范围之内,但外观、性状与表中所列品名类似的,要求托运人提交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明确货物品名,防止匿报品名运输。
(4)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站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货场消防设施、照明设备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危险货物储罐区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敦促各站段及时清理易燃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5)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南宁站集装箱安检仪委托管理和联网工作。
(1)规范危险货物作业流程。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签认制度及自备罐车“四个相统一”的规定,严格把好承运关,做到“四不承运”:不具备危险货物办理站资质的不得承运;不了解货物理化特性的不得承运;没有制定应急预案的不得承运;无托运人资质和托运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承运。
(2)制定作业标准,认真落实作业签认制度。通过实行“双人作业签认”、“多岗位签认”和“重点货物跟踪押运签认”等措施达到过程控制目的。
(3)加强对易燃液体罐车充装计量检查。严格按磅单装车,严禁超装超载,要求装运液体类货物的专用线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计量软件、流量计或轨道衡。
(4)加强安全监控。严格执行剧毒品、爆炸品、气体类罐车等装卸车管理制度,发到站及货检站要按规定对剧毒品车辆、施封、签认等采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存档。
(5)规范作业流程。罐车装卸作业后,要及时关严罐车阀件,盖好入孔盖,拧紧螺栓,防止运行过程中螺栓松动或入孔盖开启;货检站要严格执行货检作业标准,加强对通过列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的监视,发现入孔盖开启等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加强危险货物车辆途中停留时的巡守看护、联防联控工作。货检站无改编作业时,如车辆停留时间在35 min以上或有技术作业时,对剧毒品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要严格执行途中签认制度。
(1)督促托运人、车辆检修部门加强铁路危险货物罐车的管、用、修,加强气密和液密试验的把关。在完成液化气体罐车安全附件改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压力表截止阀及高、低位检查阀整体阀门的更换工作,彻底解决危险货物运输的“跑、冒、滴、漏”问题。
(2)认真落实《铁路危险货物罐车罐体安全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南宁铁路局货运处组织相关处室,召开罐体检测专题会议,组织自备车产权单位与具备资质的南宁铁路局特种设备检测所签订了检测协议,对自备罐车罐体实行强制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罐车,一律不得进行辅修、段修等修程。目前已检测自备罐车500余辆,整治了焊缝、壁厚、阀件等问题,从设备源头上把好安全关,确保经过检验检测合格的罐车装运液体危险品。
(3)严把罐车充装计量关,确保罐车充装计量符合《危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规范和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1次不少于60学时的全面培训,2009年5月、10月,在全铁路局范围内分别对企业、路内从业人员各举办了5期培训班,共培训企业从业人员552人 (其中押运员72人)、路内从业人员721人,进一步提高了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押运员达到100%持证上岗。
督促各危险货物办理站认真落实《危规》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押运人安全管理档案,严格控制押运范围,规范押运管理,杜绝押运人携带危险货物、在车内吸烟、生火等违规行为。对气体类罐车发站或返空站要加强卡控,做到新老押运员搭配。
(1)制定完善系统运用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细化操作规定,保证系统运用质量。
(2)逐步在气体类危险货物装车专用线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3)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为不断完善基础数据,切实提高危险货物装车、签认数据上报和制票共享比例,实现用信息化手段对危险货物承运把关和对爆炸品、剧毒品、气体类等重点危险货物的全程监控。目前南宁铁路局正在进行全局网络通道整合工作,部分缆线将进行改造或重新铺设。同时为降低网络运用成本,采取小站—大站—铁路局的整合模式,加强与信息处、网络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整合工作,以高速、可靠的网络保证监控系统顺利运行。
(4)充分发挥科技安全保障作用。在柳州南、南宁南站建成投入使用货检站安全集中 (视频) 监控系统,并相继在4个站点建成投入使用专用线视频监控系统。
各站段及其办理站结合具体办理品名等实际情况,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开展有针对性、经常性、实战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截止2009年10月底,铁路局货运处共监督指导主要危险货物办理站段开展演练5次,参演人员达700余名。铁路局在凭祥站开展救援演练并组织各单位进行观摩学习,提高了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铁路局根据各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的品名、运量及货检站分布情况,逐步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009年,南宁铁路局已基本消灭危险货物运输引发的火灾、爆炸、污染、行车等责任事故,确保全局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