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玉 环经济开发区前身为玉环大麦屿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6月,199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5年更名为玉环经济开发区。2008年12月,玉环县委决定,以大麦屿港区为基础,授权委托开发漩门二期围垦区、县汽摩园区、观光农业园。目前已完成开发面积9.52平方公里,正在开发面积9.41平方公里。
经过17年的建设发展,玉环经济开发区已经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之路,初步建成环境完善、企业集聚、效益突出的新型工业区。截至目前,玉环经济开发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入22.09亿元,企业总投入38.67亿,外商投资企业18家,合同外资1.17亿美元。目前园区内600多家工业企业建成投产,产业集群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以汽摩配、阀门、家具、炊具为主导的产业格局,部分产业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00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5.53亿,工业增加值27.86亿,财政收入7.31亿,完成出口额4.6亿美元。
奋斗目标:围绕打造“城市新功能、产业新平台、生态新景观、区域新枢纽”,通过一年转型准备,3年拉开框架,再3年形成功能,努力将玉环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城市产业转型提升的新平台、温台两地经济接轨融合的战略枢纽及长三角经济圈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融合点,为玉环本岛时代迈向开放、繁荣、生态、和谐的环漩门湾时代拉开框架、打好基础。在时序上,由先而后、由近及远,分三个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是2009年起步之年。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高强度招商、高标准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加深功能研究、加快开发进程,围绕开发主题启动若干标杆性项目,形成开发氛围,打造良好起点。第二个时间点是2012年。2012年是玉环建县100周年,也是本届政府换届之年,更是玉环整体交通格局实现根本性改变的重要一年。到2012年,要实现“拉开一个框架、培育一批产业、初现一个新区、形成一定热度、留下一片空白”的目标。第三个时间点是2015年后,基本形成玉环城市功能的新区块,转型提升的新枢纽,大桥经济的新结点,初步实现战略目标。
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提高规划水平。根据统筹生产力布局和加强区域联系的原则、超前规划和规范开发的原则、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做深做细整合提升开发区的规划修编工作。目前正委托中规院对玉环进行分区规划设计,玉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块的城市设计和控规方案已经县领导集体原则同意,开发区正跟规划编制单位衔接,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时候再作技术评审定案。通过一系列的规范化运作,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整合资源要素。整合漩门二期围垦形成24平方公里的滩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有力拓展了工业发展空间和城市发展空间。制定统一的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统一的招商引资政策。充分利用好玉环现有的汽摩配、阀门、家具等优势产业项目;因势利导引进龙头项目,进行统筹安排,优先选择科技型、环保型、集约型用地项目入驻,形成集聚效应。充分用好国家水利风景区、湿地公园的这一得天独厚的优质生态资源禀赋,做好、做足特色、品牌文章,注重对湖滨、湿地的保护性开发。在现有基础上做深、做细观光农业园和农业区块,丰富生态旅游元素,开发生态产品,使开发区成为有规模、有特色、有品位的休闲胜地。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以产业布局为指导,明确产业发展定位,高起点积聚进区项目,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物理空间,明确鼓励类、允许类、控制类和禁止类产业,培育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引进龙头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聚优势。通过若干年努力,将每个片区都打造成具有自身产业特色的区块,形成“三产”联动发展格局。
四是创新管理体制。玉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享有经济管理权、税收征管权、土地开发管理权、工商行政管理权、统一收费权等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开发管理权限。同时,采取授权委托、班子兼职、委派人员、派驻机构等方式,将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能下放、权力委托,充分授权于开发区管委会,尽量减少开发区内的管理机构,使“一切审批工作在开发区内完成”,提高开发区的运作效率。
五是完善配套功能。随着开发的不断深入,玉环经济开发区将不仅是工业新城,也将是生态城市新区,相关的配套设施需在空间布局、产业导向上给予高度重视。在加快拉开路网框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娱乐、餐饮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金融、邮政、交通等各种便民服务设施,切实提升园区规划建设品质和承载能力。
组织保障。一是在玉环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成立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协调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玉环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外经贸局、县建设规划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开发区整合提升的规划、协调、实施工作。
资金保障。在建设资金上,强化支持、优先保障。发挥政府财政的杠杆作用,将开发区内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留在开发区,在开发区管辖范围内产生的基金、规费等非税收入,县得部分大比例返还给开发区。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整合融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使开发区“收益有来源、融资可持续、投资有能力”。
用地保障。玉环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建设用地全部是围垦形成的滩涂,面积广阔,可开发面积3.2万亩,可以进行大手笔规划,大规模开发,有利于经济开发区整体档次的提升和功能区块的完整。
人才保障。一方面加强开发区管理队伍建设,配实配强领导班子;另一方面根据玉环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具有一定知识、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员,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给予奖励和政策、资金的支持,集聚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
环境保障。一是举全县之力,推进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着力软硬环境建设,优化服务,完善配套,提升项目承载力和区域竞争力。三是进一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文环境建设,围绕建设“生态新区、海湾新区、现代新区、品质新区”这一目标,打造最宜创业、最宜居住、最为和谐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