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

2010-08-03 02:07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浙江经济 2010年2期
关键词:乐清开发区集群

文/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乐清经济开发区于1993年1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省首批19个省级开发区之一。开发区建成区位于中国电器之都柳市镇,规划面积6.05平方公里,集聚了正泰、德力西、天正、人民、长城、华通等规模企业158家。2001年9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乐清市中心工业园区作为新区纳入乐清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2006年4月经国土资源部核准面积为5.95平方公里,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一期用地面积229公顷,入驻企业102家,已全部开发完毕;二期属省重点产业化项目,用地面积199公顷,落实进区企业96家;三期属招商选资区,用地面积119公顷,落实进区企业44家;四期乐海围垦工程总面积609公顷,总投资4.05亿元,2005年12月1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合拢竣工。

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亿元,建成20公里“二十一横三纵”的道路网、15座桥梁、20公里的自来水管道、25公里的排污排水管道和11.4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配套设施日益完善,呈现出良好的园区形象。

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已建成投产企业120家,2009年创造工业总产值100多亿元。产业集群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以电子、电器和机械制造为支柱的产业格局。

乐清经济开发区已经走出一条特色发展之路,初步建成环境完善、企业集聚、效益突出的新型工业区。

整合提升的目标任务

乐清经济开发区按照基础先行、支撑发展、培育龙头、集群发展,开放引进、带动发展,生态优先、永续发展的原则,通过整合提升,将乐清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民营经济创新区、沿海产业先行区、产业集群提升区、新型城市拓展区,为乐清率先实现第三次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目标:通过整合提升,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率,不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加充分地整合资源要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争取在2010年—2020年期间,开发区新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均10%以上的增幅,逐步提高在乐清市的比重,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主,集物流、商贸、研发、居住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新城。

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开发区整合提升组织管理体制,保障整合提升高效运行。在开发与建设过程中,探索完善由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整合提升开发建设机制,协调各方职能,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整合发展空间。使开发区从原有即将开发完毕的地域拓展到乐海围垦区、翁垟—黄华围垦区,实现实际发展空间的拓展,保证开发区未来持续发展的有效承载空间,从而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互动发展,使开发区尽快地发展成为乐清新城。

三是提升产业层次。以产业发展促空间优化,以开发整合促产业提升,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突破发展战略型临港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发展新型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若干总量规模大、经济效益好、集群水平高、品牌效应优、联动发展机制灵活的特色产业集群。

四是完善规划体系。坚持以规划为龙头,按照现代新城的要求,高标准编制整合区域的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按照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的要求,适度超前全方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加快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开发区规划建设品质和承载能力。

五是提高配套功能。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积极加快各类功能服务平台建设。坚持工业化与城市化并举、临港工业与现代服务业并举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构建开发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国际服务贸易中心、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努力把乐清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服务型、生态型、创新型的综合性园区。

整合提升的基本原则

一是基础先行,支撑发展。把拓展空间和完善基础设施置于开发区整合提升的先导地位,科学合理利用滩涂资源,加快围涂项目报批,加大在建工程推进;抓好交通网络和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水利、能源、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为开发区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和有力支撑。

二是培育龙头,集群发展。把培育现代产业集群作为开发区整合提升的重要内容,依托现有块状经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行业龙头做强做大,走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子。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小企业,引导企业强化产业分工协作与空间合理布局,加速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

三是开放引进,带动发展。把重大项目作为开发区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着力生成、引进、实施一批效益显著、技术先进、环境友好、关联性强、带动面广的产业发展项目,加强包装推介,主动对外招商,不断增进开发区的活力和后劲。

四是生态优先,持续发展。把培育生态文明作为开发区整合提升的重要取向,着力优化开发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集约开发自然资源,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实现开发与保护、速度与效益的统一。

整合提升的保障措施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乐清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配合,负责研究制定开发区建设相关规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部署开发区建设总体和阶段性工作;组织审定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和配套资金、指标分配;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等,以保证开发区建设目标具体落实。

规范产业准入。围绕开发区建设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严格执行《浙江省重点领域产业导向目录》和开发区入园标准,鼓励与产业导向相符合,与产业提升方向相一致的企业入驻,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低产出项目落地;制定重点区块投资指南,明确产业层次、科技含量、市场前景、投资强度、产出密度、税收效应、吸纳就业、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具体标准,作为招商选资的重要依据。

强化用地保障。抢抓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这一机遇,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加强土地潜力的挖掘。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形成产业发展与用地供给的有效挂钩,保障用地结构合理化。

集聚人才资源。将人才培养体系纳入开发区建设整体战略,加强职业教育和岗前培训,依托各类技术院校、培训机构等,培养高级技工、技术工人等应用型人才。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把人力资源开发纳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行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等各种新型分配方式,引进、集聚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对高级人才的“柔性流动”,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住房、子女就读等方面提供全面配套服务。

推进技术创新。强化技术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围绕主导产业,找准切入点,实现技术突破,在关键领域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术支撑的优势企业。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把技术创新作为对接国外的重要纽带。建立自身技术的消化吸收平台,将国外先进技术转化为企业核心要素,进而实现企业技术能级的飞跃。建立一批孵化器、知识转化平台、科技服务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不断推动技术创新。

拓宽引资渠道。在依靠开发区财税收入和乐清市财政支持的同时,采用多样、灵活的引资方式为开发建设提供保障。大力开展委托招商、网络招商、领导招商、组团招商,推动专业招商与全民招商相结合,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引导民营企业主动与国内外大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嫁接改造。用好创投基金,规范基金使用,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优化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创新环境,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构建等。强化管委会和各职能办、局的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内容,实现由政府管理职能向服务功能转变。建立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信息获取和服务功能上的快速灵活特点,搭建其与企业的沟通平台,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问题。

乐清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将突破传统的“地域空间”限制,突出“功能空间”的发展理念,以集约利用空间,提高空间竞争力为目标,不断调整优化开发区经济布局,形成功能明确、优势互补的产业新格局,促进开发区由工业集中区向多功能综合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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