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津津
(湖南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和内容发生了巨大改变,网络掀起了新一轮的媒体革命。在网络传播时代,网络媒体扩宽了信息传播的深度和广度,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信息互动中来,人们不再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主动提供和传播信息。互联网对社会事件的快速反应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网络技术和社会舆论的互相结合,也衍生出一种新的舆论形式——网络舆论。据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3亿,网络作为网民们“意见的自由市场”,其舆论力量不可忽视。以“很黄很暴力”、“打酱油”和“俯卧撑”等网络流行语的出现为标志,网络舆论呈现出新的特征和面貌。因此,研究网络流行语,对于掌握网络舆论走向有着重要的意义。
网络语言以其简单快捷的表达方式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蕴意,被广大网民所熟悉和使用。自2008年CCTV《新闻联播》一则关于净化网络视听的新闻中,出自一位小女孩口中的“很黄很暴力”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后,网络流行语横空出世,以不可阻挡的迅猛速度形成新的网络潮流。自此,但凡社会上出现什么重要事件,我们都可以在网络上找出与之相对应的网络流行语,如“打酱油”、“做俯卧撑”、“欺实马”等等。
不同于传统媒体,人们可以利用网络匿名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我们不难发现,网络流行语的出现大多是网民出于对热点事件的关注而形成的。以“做俯卧撑”为例,它直接起源于“6.28瓮安事件”。对于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贵州省公安厅发言人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介绍,当晚在李树芬溺水前,与其同玩的刘某曾制止过其跳河行为,见李心情平静下来,刘某“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某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新闻发布会几分钟后,“做俯卧撑”一词迅速蹿红网络。显然,对于“做俯卧撑”一词的恶搞,是网民表达民意的一种方式,这既是对李树芬死因的关注,也是对刘某“晚上10点多在桥上做俯卧撑”一事的质疑,更是对政府处理此事的高调调侃。
网络流行语通常脱胎于热门的公共事件,以“关键词”的形式为网友广泛传播。在信息呈海量增长的网络中,这种充满新鲜感的词汇更容易被网友接受,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积更大一些,网络舆论也迅速产生。网络舆论的形成,尤其符合“舆论波”传播方式的特点,就如水中掷了一块石头激起圈圈波纹一样,一层一层地向四周扩散。网民们对这些公共事件的关注,是关注社会、参与社会的表现,也是对政府部门的一种舆论监督。在我们所熟知的这些网络流行语的背后,代表的是大多数网友的态度,用不能明说、只能意会的词来委婉表述自己的思想,网络流行语实际上代表着网络舆论的一种走向。
CNNIC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以22.6%的比例首次超过21.9%的全球平均水平;同时,我国网民数达到2.98亿,宽带网民数达到2.7亿,国家CN域名数达1357.2万,三项指标继续稳居世界排名第一。随着3G时代的到来,网络对于人们的影响力将日益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依托于网络的自由性、匿名性、互动性等特点,网络舆论也呈现出与传统舆论不同的新特点。
(一)网络舆论反映真实的民意。网络的自由性和民主性,给广大受众提供了一个无穷大的信息平台,打破了传统的时空界限、职业界限和信息由少数流向多数的格局,赋予每个人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具有极大的开放性。网络时代的受众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信息,传播主体实现了多元化,信息的互动也空前地加强。同时,由于网络具有匿名性,网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言论,而不必担心因为言论不当而受到威胁。因此,网络上最有可能倾听到最真实的声音,“躲猫猫”、“做俯卧撑”等流行词汇的诞生,正反映了网民们最真实的态度和感受,而这在传统媒体上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在老百姓中间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信访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
(二)网络舆论环境复杂,缺乏信息“把关”。网络传播从根本上打破了“以传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在网络这个开阔的信息平台上,传者和受众处于同等的地位,其角色完全可以转换。作为信息的传播者,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信息或发表意见和观点。传统媒体的信息通常需要经过审核才能发布,在信息传达上有一定的滞后性,却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信息的真实、客观。而网络的匿名性使得“把关人”的作用大大削弱,作为网络“把关人”的网站编辑、论坛版主,其自身也置身于海量的信息之中,面对“加工”后的信息常常无从下手。面对不同的信息,网民呈现出或消极或积极的不同态度,“打酱油”代表了一种漠不关心、高高挂起的姿态,而“欺实马”则饱含了浓郁的讽刺意味。不过,对于未经查实的信息,一些网民往往缺乏理性与耐心,将其冠上流行的帽子就推了出去。“史上最毒后妈”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史上最毒后妈”其实是“史上最冤后妈”。事实证明,在网络上,真理可能并不总掌握在多数人手中。
(三)网络舆论具有易煽动性和不稳定性。据调查显示,我国网民的主体是年轻的、不富裕的、社会地位不高的群体,他们喜欢求新求异,经常站在社会的主流和主导形态的对面思考问题,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暂时的理性缺乏,从而导致舆论的激进与偏差。正是网民主体的年轻化和不参与政治、易随波逐流的特点,使得网络舆论呈现出易煽动性的特点。中国人自古从众心理较重,别人做得自己也做得,人多的就一定是对的;另一方面,中国人缺乏独立思考精神,容易被口号和表象所迷惑。面对敏感话题,未具备良好判断力的网民往往最易煽动起激进的情绪,并且,通过网络这种激进的情绪能够快速地进行传染、扩散,在一段时间内形成一个舆论的趋势。如哈尔滨的“警察打人”事件,警察本应是除暴安良、保护人民的代表,而后面加上“打人”二字,立刻将不明就里的网民们带入斥责警察的浪潮中,并为死者抱不平。但随着事件的不断挖掘,事情的人物关系、背景相继被曝光,根据尸检结果,死者“在吸毒和饮酒情况下打警察过于兴奋致死”,死者的社会背景也被放大,而公开的视频中显示,事件中的警察是被迫出手的。于是一夜之间,警察成了弱者,受众的舆论又纷纷倒向警察一方。由此可见,网络舆论具有极其不稳定的多变性,并对社会舆论的走向也有着重大影响。
(一)重视网络舆论中意见领袖的作用。传播学的“二级”传播理论认为,大众传播中的信息和舆论并不是直接“流”向一般受众,而要经过“意见领袖”这个中间环节,即经过一个从“大众传播—意见领袖—一般受众”的过程。同样,网络传播中也存在着这样的“意见领袖”。在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中,意见领袖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有时甚至是非常关键的。当网络信息夹杂着虚假信息扑面而来时,网民们往往不知所措,这时,意见领袖就需要发挥作用了。网络舆论的意见领袖是在意见交流和讨论中逐渐从话题中涌现出来的,有的可能是网络新名词的创造者,他们以自身敏锐的分析力和强大的辩驳力影响着其他话题者的意见和态度,从而带动舆论的发展。因此,在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时要充分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加强对意见领袖的培养,充分利用意见领袖的影响力调控舆论的发展方向。
(二)重新定位“把关人”的社会角色。网络传播因其开放性大大削弱了“把关人”的作用,但这并不代表着“把关人”社会职责的终结。在网络上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把关人”,如论坛版主、网站编辑、网络记者、网站管理员等等。与传统媒体的“把关人”相比,“网络把关人”要注意转换自己的社会职能,改变传统的引导方式,才能实现自身角色的转换,对网络言论进行有效的监督。传统媒体在信息发布前会根据自身的媒体方针和国家政策法规等将信息进行筛选过滤,保证一些虚假有害的信息难以进入到公众视野。而网络上各种意见充斥横陈,因此网络把关人应该发挥“导”的作用,在允许各种不同意见存在的情况下进行积极的疏导,在扑朔迷离的新闻和众说纷纭的意见中为受众指点迷津,为网络舆论塑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环境,使得舆论朝着有利于事件解决和社会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强化网络媒体“议程设置”功能。网络媒体为网民们设置议题,引发对某一现象的讨论,从而对社会舆论产生影响。在众多的社会议题中,哪些是网民们所关注的,哪些是亟待解决的,网络媒体同样具备传统媒体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网络对新闻事件的敏感度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然而第一时间发布的网络信息因为没有经过考证,往往都带有片面性和不准确性。有网友因此感慨,资讯越快,越是要等几天让事实浮现,第一时间人肉,第一时间谴责,第一时间落泪,都无太多必要。这就说明,网络媒体必须跟上网民的反应速度,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发布报道,设置议题,抢占先机,用事实说话,掌握信息主动权,占领舆论的主导地位。
(四)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和道德建设。大量的网络现象表明,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不是虚拟的,而是现实的。因此,对于互联网的法律规范非常重要。要使网络真正成为人们可信任的信息源,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同时,网络传播的匿名性虽然有利于网民自由发表言论,但是也为网民对自己的言论行为不负责提供了方便。在这种无须负责的庇佑下,各种侵害他人隐私权、损害他人名誉权的事件层出不穷。在当前网络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利用道德力量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便显得尤为必要。在我国网民结构中,10-19岁的青少年占据相对大的比例,他们自制力相对较差,比较容易沉溺于网络,再加上对是非的分辨能力不够,往往容易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所以,网络道德规范建设应从青少年着手,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源头上保证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