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贤海 (华中科技大学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清江流域面积1.7万平方米,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全流域可开发利用的水能资源,装机容量可达350万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11.55亿千瓦时。上世纪80年代中期,湖北省报请国家批准,计划用20年完成清江全流域的开发。目前,清江流域上三座电站已按期建成并投产发电。清江公司由“清江投资公司”和“清江开发公司”组成。“清江投资公司”是1995年成立的地方国有独资公司,是地方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湖北省在清江流域开发的投资主体,其拥有“清江开发公司”62.5%的控股权,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力,享有投资收益。“清江开发公司”是从1986年的清江开发公司筹建处和1987年的“清江开发总公司”到1995年的“湖北省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演变而来的,其中国家“国电公司”拥有37.5%的股权。“清江开发公司”的主业是开发清江流域并在清江流域上建设隔河岩、高坝州、水布埡三座梯级水电站。2005年,“省电力开发公司”与“清江投资公司”合并成立“湖北省能源集团公司”,并于2007年引进三峡“长江电力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由湖北省国资委代表地方政府直接持有 “湖北省能源集团公司”51.96%的股权。三峡“长江电力公司”持有40.69%的股权,国家“国电公司”持有7.35%的股权。
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清江公司在清江流域水电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国有企业发展的实际,在国有企业的产权实现方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成功完成三级梯级水电站的建设。目前,“清江水电开发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仍然是集团公司的重要利润源泉。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适逢中央企业大力入股地方国企的良机,回顾和总结清江流域开发体制探索历程,对于充分利用地方国有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地方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形成产业龙头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清江流域开发体制的形成过程,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是同步进行的。对于国有资本的营运,当时出现的上海模式、深圳模式、武汉模式各具特色,但本质上都是实现对国有资产三个层次的管理和运作,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在国资委下面都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的日常机构。这是在政府层面对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的探索。清江流域体制的创新则是在国有企业这一层面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探索,由“清江投资公司”经政府授权直接作为地方政府在“清江开发公司”的投资主体和所有者主体。“清江投资公司”对地方政府负责,享有国有资本的营运权,负责按政府要求完成流域开发任务。对“清江开发公司”享有出资人权利,同时也承担出资人风险。现在来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质上是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的有机结合。实践证明,国有资产三层次管理运行的模式正逐渐形成。其基本框架是国资委控制管理投资控股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再由投资控股公司(大型企业集团)通过资产纽带控制和管理生产经营企业,即国资委——投资控股公司 (大型企业集团)——生产经营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构架。在现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基本形态主要有两种:一是投资控股公司;二是经营性企业或企业集团。对于投资控股公司而言,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行使投资管理和资本经营的职责,被控股公司则主要行使生产经营的职责。对于特别授权的经营性企业集团则既行使投资管理和资本经营的职责,同时又行使生产经营的职责。
清江流域开发体制,是在开发清江流域这个大型水电建设工程时,构建了两个既是各自独立的经营主体又有内在联系的公司制企业,即“清江投资公司”和“清江开发公司”。总体来看,清江流域开发体制的内涵是:从探索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出发,在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上把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先适当分离,再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大企业内部新型的国有资产权能体系,构造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从探索建立国有大型企业的投融资体制着手,把政府行政性投资和市场化的融资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清江投资公司使企业既是政府的投资主体又是市场的融资主体,达到企业资本良性循环和周转,在超常规发展的道路上实现企业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并进。在拥有清江流域开发权的前提下,利用清江开发公司确立企业流域开发的主体地位,把有效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通过企业资本的滚动来实现流域的梯级开发的目标,探索国有大型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清江流域开发体制的基本框架包括三大方面:其一,根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前提下资本价值形态和资产实物形态在收益、占有、支配、处置等方面运行的特点和内在要求,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及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实现方式,大胆突破传统所有权理论中经营权依附所有权而存在的束缚,把终极所有权和相对所有权分离开来;在实现国家终极所有权同企业经营权分离的同时,把企业的相对所有权同企业法人财产有机结合,使企业内部的财产权能层次化和结构化,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其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的规律,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企业投资主体和市场化的融资主体的结合,构建企业剩余控制权、债权及股权等多渠道、多方式的融资体系,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增加规模效益,减少金融风险,以企业资本的滚动积累和社会资金的集中来实现企业的规模经营和超常规发展。其三,确立清江开发公司开发清江流域的主体地位,通过企业资本金的滚动来实现清江流域的梯级开发,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自然资源充分利用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最终把企业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建立在企业资本和自然资源的良性循环体系之中,以实现国有大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在把国家所有者职能和管理者职能分开的基础上,实现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和商务营运的分开,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新体制。
国有企业的改革不仅是单个企业的制度变革,同时还涉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产权制度创新普遍的方式是,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入手,逐步建立起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资产营运主体-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系。在清江流域开发体制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得到了深化和开拓性的创断。这一体制,首先是按照政资分开的原则将政府各经济职能部门所拥有的行政权力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分开,将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职能从政府的一般经济管理职能中独立出来,同时将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与商务营运分开,特别是把国有资产的商务营运放置在企业这一层次上,从而使国有资产既能按市场经济的原则运营,为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前提,又使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管理、监督,确保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提高和保值增值。
(二)把国家资产的国家绝对所有权同企业相对所有权分开,实现政府两权分离和清江流域开发体制内的两权有机结合,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和所有权的权能分享结构体系。
产权清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前提。在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所有制理论及财产权能关系十分简单,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财产权能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实践中,重点的改革是针对传统所有制的弊端,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同时,建立现代企业的法人财产制度。这种两权分离的理论,在理顺政企关系、塑造市场经营主体方面功不可没。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实践中,一是分离过大,经营权可以侵蚀所有权的利益,而且还可以不负财产责任,最终的责任还是由所有者来承担,经营者也负不起责,因而往往是经营者拿着所有者的财产在市场上冒险,却又不负财产责任,企业亏损就在所难免;二是如果强调所有权的直接约束,又会导致所有者直接干预企业行为,使经营权难以保证。针对以上问题,学者们又对所有权在层次上进行探索,有人提出了在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企业拥有企业所有权,最典型的是有人提出了把全民资产的法律所有权同经济所有权分离开来。清江流域开发体制在这一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把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在实践中层次化,财产权能关系结构化。其具体做法是:清江投资公司代理国家绝对所有权,同时作为清江开发公司的股东,参与清江开发公司的决策并获取利益。此两公司之间不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现代公司法人治理关系。清江投资公司受财产责任的约束,能够对国家负法定的资产责任,它又内在于清江开发公司直接约束清江开发公司的经营权,从而在两权分离过程中,一方面使所有权不能直接干预经营权,另一方面使经营权不致侵蚀所有权。实践证明,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一种权能安排。
(三)在国有资产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分离的前提下,把国有资产的资本经营和生产经营有机结合,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
在清江流域开发体制内,首先是构造了两个相对分离的经营主体,“清江投资公司”作为资本经营的主体,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清江开发公司”作为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水电工程建设、电力生产。把企业的经营分成了两个层面,在第一个层次上是资本经营,在第二个层次上是生产经营,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其次是把两种经营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两种经营方式的对立统一。一方面生产经营服从和服务于资本经营,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把生产经营作为资本经营的实现方式,即资本经营是目标,而生产经营是实现资本经营目标的手段。对立统一、相辅相成,互为前提和基础,互不割裂。最后是发挥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运动活力,在资本形态的不断转换过程中,实现企业资本的循环与周转,达到资本增值的最大化。
清江流域开发体制内,在相对分离的两个经营主体之中,有机地结合起资本经营和生产经营两种经营方式,推进资本形态的转换,增加资本运动的活力,充分地实现了企业综合效益目标。
(四)在投资主体和融资主体结合的基础上,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实现产融结合的机制。
清江流域开发体制内的投融资模式具有特别之处。首先是“清江投资公司”作为湖北省在清江流域开发的投资主体,政府授权依法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的权利,这种投资主体地位的替代使政府背景的优势得以保持,如资本金的落实、优惠政策等准资本金的补充等等。其次是由企业性质的“清江投资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又解决了政府负债的无限责任。同时,也完善了企业债务责任的制度安排,最后是融资的依据是以建设项目作为物质保证,再加上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促进了资金安全的可靠性和结构的合理化。
从理论深层次的思考来看,“清江投资公司”分享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权能,使企业有权力也有能力进入市场从事借贷或金融活动,并且使这种金融活动能成为真正的产权交易活动,在市场供求机制替代政府直接或间接的干预过程中,逐步将企业的金融活动真正的市场化。其次,分享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将意味着必须独立地对债务和融资的结果承担全部财产责任。正是这种内在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在筹资活动中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筹资成本或债务负担及财务风险。同时做出最佳的贷款或投资决策,以期最大限度地提高预期收益和降低风险。显然,这种具有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的金融活动主体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规则或市场金融秩序。最后,分享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权能,表明借贷双方是真正独立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在这种明晰的关系中,贷者通过承担出借财产的义务所掌握的权利将是有财产所有权所保证的债权,而借者通过获得借入财产的使用权而必须履行的偿债义务将是受财产所有权约束的债务。因此,有借有还是必须共同遵守的信用准则,这有助于化解那些欠帐不还,破坏信用秩序的信用危机或者金融风险。
概括起来,清江流域开发体制中的投融资即是政府投资、企业融资、项目负债的经济关系模式,正是这样一种投融资方式,保证了清江开发的资金来源稳定和资金结构优化,促进了清江产融结合流域开发体制建设。这种投融资方式,对于企业开展真正的借贷和金融活动,建立真正的信用制度和完善的金融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五)在企业资本积累和集中前提下,实现企业的规模经营和超常规发展,促进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清江流域开发体制中企业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具有鲜明的特征:
1.在企业财产关系的替代过程中,实现企业资本的原始积累。在清江流域开发体制中,政府作为最初资本投入者,理所当然的是企业资产所有者和利益的支配者,或者说政府既拥有资产所有权,同时也享有剩余所有权。但在体制的转换过程中,投资主体替代换位的实际过程是:首先清江公司留住建设的成果——水电站,然后补充了资本金和支配利润,实质上是“清江投资公司”分享了国有资产的收益权权能。通俗地讲,改革投融资体制使得清江公司在把“鸡”留下的同时,也把“蛋”留下。这样,清江公司在体制的变革中实现了公司的资本原始积累。
2.在既定的占有关系之中实现企业资本的积累和伴随积累的积聚。清江公司的资本积累和积聚,也可以称之为资本经营型的积累和积聚。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不仅仅把企业自身的利润转化为生产经营性投资进行积累;另一方面还包括出资者的再出资和发展新的出资者参与到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之中来。这种积累和积聚的过程和作用,马克思在描述资本主义的积累中有过这样的表述,“每一个积累都成为新的积累的手段。这种积累随着执行资本职能的财富数量的增多而扩大这种财富在单个资本家手中的积聚,从而扩大大规模生产和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的基础。”①显然,清江公司的再生产过程,不断地实现着公司资本和资金的积累和积聚。
3.在市场竞争中实现资本集中。马克思指出,“集中补充以积累的作用,使工业资本家能够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②如何发挥资本吸引资本的规律,实现企业的规模效益,在追求利润的内在动力和竞争的外在压力驱使下,企业将不断地扩大生产规模,通过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增加资本形成,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以降低成本并保证在竞争中获胜。清江公司主要是通过竞争和信用,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社会闲置资本充分利用,使得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滚动扩张,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产权上边界明晰,业务上往来频繁,地位上平等相待,利益上互惠互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资本来源不单靠政府,而是依靠社会,尽量让社会闲散的货币成为企业的资本。“通过集中而在一夜之间集合起来的资本量,同其他资本量一样,不断再生产和增大,只是速度更快,从而成为社会积累的新的强有力的杠杆。”③
(六)把流域的梯级开发和滚动发展结合起来,探索流域经济的开发模式,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清江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途径有二:第一,通过流域的梯级开发,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开发水力资源,同时维护清江的生态环境。清江公司拥有一条江的开发权,这使清江公司具备了有效地利用、更换、保存、管理资源和对资源进行投资的先决条件。同时,也使环境成为了一种能为企业服务的财产,即环境和自然资源成了清江公司再生产循环系统中的重要部分。环境向企业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并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最终返回自然,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中,使自然资源得到保护,进而保证了可持续发展。第二,通过企业自身的积累,实现滚动开发。即在给定的资源存量中,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滚动积累起一个充分开发自然资源的经济资源投入量(劳动和资本额投入量),使这种规模的投入量在企业今后发展中的净收益之和最大化。
概括言之,清江公司是在有效地管理好两种资源的基础上,寻找两种资源的最佳结合方式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显然,这也是清江流域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健全实现了国有企业产权实现方式的深刻变化。第一,国有控股投资公司将成为国有资本营运的重要平台,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在企业层面分享。第二,出资人的“股权”投资使得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人格化”。第三,具体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使得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效。第四,参股方式使得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不仅有利于公有制内部国有企业的股权流动与整合,而且有利于外资和民营资本的引进与融入,推动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资源配置,实现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第五,地方政府利用区域资源成立地方控股的投资公司,既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壮大地方国有企业规模,搞活地方经济,又不会削弱对地方资源的控制力。总之,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探索国有企业产权的实现方式,选择规范的国有企业组织形式,目标都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保持国有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将激励我们在探索与实践中合理选择国有企业市场化之路。
注 释:
①②③ 马克思.资本论 (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721、723、724.
[1]张冀湘等.国有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唐海滨.国有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