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红星
(新乡学院 历史系,河南 新乡 453003)
金元以来豫北理学的社会化与宗族形态的显现
申红星
(新乡学院 历史系,河南 新乡 453003)
金元时期,北方战乱频繁,文化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但文化的传播却并未中断。在豫北地区,姚枢、赵复、许衡等理学大儒,以百泉太极书院为基地,进行理学的传播。随着豫北地区理学的发展,儒家礼仪得到进一步推广,当地宗族观念与宗族行为也逐渐产生。姚枢诸儒及其后世,亲身参与了某些宗族建设活动,并为豫北宗族在明清以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金元明清;豫北;理学社会化;宗族
金元时期,北方战乱迭起,政权更换频繁,北方地区的文化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北方文化的潜流却并未因此中断。在豫北(位于今河南省的西北部,大致为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一隅,理学在姚枢、赵复、许衡诸儒的倡导下得以兴盛。姚枢诸儒在当地传播儒学的同时,也身体力行进行了祠堂、谱序等宗族制度和宗族文化的初步构建。前人学者虽对姚枢、赵复、许衡诸儒进行过理论论述,但并未将其与豫北地区的宗族构建联系起来进行阐述。故此,本文不揣浅陋,拟从社会史与文化史结合的角度,对此进行初步论述。
南宋与金朝对立时期,中原地区成为宋金必争之地,宋代邵雍等大儒曾执教的豫北百泉太极书院遭到了战乱的摧残和破坏。就读于书院的士人纷纷南迁,使南方书院逐渐兴盛、北方理学逐渐式微,形成了“南北道绝,载籍不相通”[1]的局面。但时隔不久,理学家姚枢、赵复、许衡等人重新修建了太极书院,并长期在此讲学,培养人才,使得原本已经衰落的太极书院再度复兴,百泉理学也因此在豫北地区得到了继续发展。
元朝以武业兴起,最初沿袭了游牧民族的传统,重武鄙文,与中原文明形成了强烈冲突。至元世祖忽必烈时期(1260-1294年),元朝统治思想开始转变,元世祖较为重视汉族文化,重用儒士,提倡儒学,姚枢、赵复、许衡诸儒正是在此背景下,成为元代在北方传播理学的中坚力量。
(1)姚枢(1203-1280年),字公茂,号雪斋,河南柳城(今河南西华县)人,自幼聪慧好学,终有所成。1235年,姚枢奉太宗窝阔台网罗南儒的命令,随元军南征,访求儒、道、释、医、卜等人才。至湖北德安(今湖北安陆),在被俘的儒生中发现了朱熹弟子赵复,遂请赵复北上传授程朱理学,从而拉开了儒学北传的序幕。赵复(约1185-约1265年),字仁甫,世称江汉先生,湖北德安人。至赵复北上始,北方方知程朱之学。1236年,姚枢与赵复共同选取程颢、程颐、朱熹等理学大家的理学遗书八千余卷,整理出《传道图》、《伊洛发挥》、《师友图》、《希贤录》等教材,向学子讲授程朱理学。有关这四部书的编撰目的以及具体内容,《元史·赵复传》专门对此作了介绍,兹引文如下:
复以周、程而后,其书广博,学者未能贯通,乃原羲、农、尧、舜所以继天立极,孔子、颜、孟所以垂世立教,周、程、张、朱氏所以发明绍续者,作《传道图》,而以书目条列于后;别著《伊洛发挥》,以标其宗旨。朱子门人,散在四方,则以见诸登载与得诸传闻者,共五十有三人,作《师友图》,以寓私淑之志。又取伊尹、颜渊言行,作《希贤录》,使学者知所向慕,然后求端用力之方备矣。
从引文可明显看出,赵复所授著作,皆是有关程朱理学的内容。元太宗十三年(1241年),姚枢弃官携家迁居至辉州(今河南辉县市),隐居于苏门山中,专以正学授徒为己任,致力于理学的研究以及对理学著作的整理与刊刻,有力地促进了理学在北方尤其是豫北地区的传播。其后,姚枢一度进入中央为官,官拜京兆劝农使、太子太师、中书左丞等职。元世祖至元年间(1264-1294年),姚枢再度退隐苏门,并与赵复共同创办太极书院,内置周子祠,以二程配食。书院以赵复为主讲,专授程朱理学,史载:“北方知程朱之学,自复始。”[1]由此可知,赵复在理学传播过程中功劳巨大。在赵复、姚枢二位儒学大家的极力筹划之下,太极书院逐渐成为北方理学传播的重要阵地。
在姚枢、赵复讲学百泉太极书院的时期,有不少士人慕名就学于书院,如窦默、许衡等人。他们不仅从二位身上学到了从前北方所无的程朱理学,而且也成为日后理学传播的“二传手”。由此,理学在众学者的大力推动下,在北方日趋繁盛。
(2)窦默(1196-1280年),字子声,河北肥乡人。金末避战乱至河南习医,后迁湖北德安,得伊洛性理之书以归,与姚枢、赵复等相研习,并讲学于太极书院,为传播理学作出了贡献。
(3)许衡(1209-1280年),字平仲,号鲁斋,河内(今河南沁阳市)人。许衡“幼而读书,即有志于圣贤之道”[1],稍长,嗜学如饥渴,因家贫无力购书,一日偶得《尚书注疏》,如获至宝,手抄以归。后闻姚、赵讲学苏门,传授程朱理学,慕名诣苏门访求,从师姚枢,得《程朱易传》、《四书集注》、《小学》等理学著作。遂刻意研读,获益匪浅,崇信程、朱之学,终有所成。据《元史·姚枢传》记载:“时许衡在魏,至辉,就录程、朱之学以归,谓其徒曰‘曩所授皆非,今始闻进学之序’。”[1]1250年,许衡移家苏门,“慨然以道为己任”,与姚枢共同讲学苏门太极书院,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及水利之类,无所不讲。后姚枢入仕,许衡仍独居苏门,笃守程朱理学,以明道为己任,从学者浸盛。史载,许衡教人“谆煦垦至,从学者尊师敬业,日该月化,虽童子亦知三纲五常为生人之道也”[2]。
许衡在理学传播中的一大贡献,就是促进了元代理学的通俗化,加速了其在元代的传播。程朱理学从创立之初便陷入了烦琐、空谈、脱离实际的困境之地,许衡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理学进行了新的、宽泛的解释,使理学通俗易懂,进入到“经世致用”的轨道中。许衡认为,“道”并非高深玄妙之物,如果“道”是“高远难行之事”,则便不是道了;“道”应当是“众人之所能行者,故道不远于人”[1]。为了使所传之“道”更加通俗、更加接近众人,许衡在解释“道”时言称:“大而君臣父子,小而盐米细事,总谓之文;以其合宜之义,又谓之义;以其可以日用常行,又谓之道。文也道也,只是一般。”[3]在许衡看来,“君臣父子”、“盐米细事”皆可为道,使得其所传之“道”不再神秘化和形而上,一般村野百姓也可以“习道”懂礼,促进了理学的社会化。正如《元史·许衡传》所言:“听其言,虽武人俗士、异端之徒,无不感悟者。”
许衡在宣讲程朱理学的过程中,非常强调礼仪秩序,尤其是儒家伦理等级秩序,并将其视为天理、自然秩序,希望世俗严格遵循。许衡强调:“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贵贱位矣。在上者必尊之,然后事可得而理。为尊长,敬天地、祖宗、鬼神;为百执事,敬事君长,此不易之理也。舍此便逆,便不顺。”对于儒家所一贯推崇的“三纲五常”,许衡更是倍加强调,认为它是人们社会生活的根本,是天定的不易之理。许衡谈道:“自古及今,天下国家惟有个三纲五常,君知君道,臣知臣道,则君臣各得其所矣;父知父道,子知子道,则父子各得其所矣;夫知夫道,妇知妇道,则夫妇各得其所矣。三者既正,则他事皆可为之;此或未正,则其变故有不可测知者,又奚暇他为也。”[3]许衡还极为重视对礼仪的推广,在讲学过程中,积极向学生灌输儒家礼制,史载:“课诵少暇,即习礼。”[4]由此可见,许衡在推行礼仪,宣讲伦理纲常上,可谓不遗余力,其所极力营造的社会,是君民各安其分,懂礼守法的社会。
由于姚枢、赵复、许衡等长期担任地方与中央的官职,有着较高的政治地位,特别是许衡在较长时间内掌握着一些地方教育机构和国子监的行政大权,对元朝的教育政策、方针以及内容方法等方面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推行理学上也有了便利条件;因此,他们积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理学官学化。许衡针对北方理学衰落的情况,专门建议道:“自上都、中都,下及司县,皆立学校,使皇子以下至庶人之子弟,皆从事于学,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对至于天下之要道。十年以后,上知所以御下,下知所以事上,上下和睦,又非今日比矣。”[3]另外。许衡还身体力行,在全国范围内兴办学校。早在1253年,忽必烈“出王秦中,许衡被任命为京兆提学”,当其时,“秦人新脱于兵,欲学无师,闻衡来,人人莫不喜性来学”,经过许衡多方筹划,“郡县皆建学校,民大化之”[1]。忽必烈即位后,许衡相继入中央担任国子祭酒,得以继续推行其教育政策。经过许衡等人的大力倡导,元朝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各级学校,而这些学校大多以教授儒学为主体的四书五经课程,以小学为入门课。这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理学的广泛传播,出现了“儒学为之丕振”[1]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提高儒学地位,许衡还极力倡导科举,谋求理学官学化。自隋唐以降,科举制一直是士人谋求仕宦的主要途径。但自蒙古取得统治地位后,长期未进行科举,当时在全国出现了“贡法费,士无入仕之途”,“皆以为天下习儒者少,而刀笔吏得官者多”的现象,使得大量儒生游离于仕途之外,这严重挫伤了广大士人习儒传儒的积极性,大批儒生不得不放弃通过攻读四书五经谋求仕进的打算,从而严重阻碍了理学的传播与兴盛。为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许衡积极劝说元朝统治者恢复科举。他在《时务五事》疏中言道:“夫民不安于白屋,必求禄仕;仕不安于卑位,笔求尊荣。”而欲求得禄仕,必须由统治者设立一条正确的道路,而这条道路正是“科举”。许衡向元朝统治者倡议科举,并规定以“罢诗赋,重经学”为主的新的科举内容。虽然许衡提倡科举的建议,在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行,但这无疑对提高理学的地位有着积极的作用,也间接促进了理学的传播。
宋以后的理学发展同宗族观念的兴起与发展密切相关,此已成为社会史学界的共识。姚枢、许衡等大儒在豫北地区进行理学传播,促进了当地理学的社会化,在此背景下,宗族观念获得了产生的内在基础,宗族建构活动此时也初见端倪。尽管金元时期的宗族建设活动,还仅仅体现在这些大儒身上,但却意义深远,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了明清时期当地宗族的发展与兴盛。
元太宗(1229-1241年)、世祖(1260-1294年)时期,北方大儒许衡就曾为豫北当地的《邵氏宗谱》(《邵氏宗谱》系北宋大儒邵雍所在邵氏宗族修撰的族谱,自北宋以后连绵不绝。此族谱似为豫北地区最早修撰的宗族谱牒,现今已无其最早所撰谱牒,只在后世续谱中保有宋以后历代谱序若干)撰写了《邵氏家谱跋》,兹录如下: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史以记存亡,而谱则系昭穆。昭穆之能明,则宗派焉得而紊哉!邵氏谱牒历数百年间而弗失。祖功宗德,开卷一览,上以见其源流,下以见其嗣继,非善继善述而能之乎?书此为万世免。
元集贤大学士领太史院事鲁斋许衡跋[5]
从以上寥寥数语中可以看出,许衡将宗族修撰家谱的行为比之为国家修史,强调了修撰谱牒的重要性。许衡还阐述了修谱的重大功用,并对修谱以继祖宗之德的行为异常推崇与赞许。
对于豫北宗族观念的兴起还需一提的是,姚枢就曾在其所隐居的百泉苏门山提出了宗族组织化的初步建设思想:“作家庙,别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敦颐等像,刊经书,惠学者,读书鸣琴,若将终身。”可见,姚枢在当时已经在豫北苏门山中修建了家庙。尽管由于资料限制,姚枢具体在家庙中的祭祀等活动,我们还不甚清楚,但从中不难看出,姚枢“作家庙”的宗族实践活动已经有利用家庙祭祀祖先之心。此外,姚枢“别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敦颐等像”的行为,也说明了姚枢有借助家庙进行儒家礼仪的宣扬传播之意。
至明正德(1506-1521年)、嘉靖(1522-1566年)之际,姚枢后世姚泰,凭借其祖姚枢对当地理学的巨大贡献,竭力向当地官府谋求兴建姚公祠堂。鉴于姚枢对当地文教所作的卓越贡献,也为了彰显本地理学之兴盛,此举获得官府的认可与支持。时任河南参议的浙江开化人徐文溥,专门为祠堂撰写了《姚公枢祠堂记》,详细讲述了姚公祠堂的修建缘由与过程,全文如下:
公祠,辉旧矣,而苏门今始也。嘉靖改元之春,余与宪使张君天性巡河北,登百泉,谒公于附享之庙而去。越六月再至,公有孙曰“泰”,持家集谒余,愿新公祠,且曰:“县西府馆,实故雪斋二石兽者故物也。今大中丞刘公令兹土为葺,我先人祠宇是谋会迁去未果,题碑阴,大意谓'植民生,倡斯道,为公之大者云'。”余于是谋诸张曰:“先尝用言者,祠公兹乃弗祀,非旷礼乎,虽附飨十贤,而未有专祠,岂所以示崇奉表励之意邪?夫祠既属公,弗可夺也。而岁侵民俭,弗可举也,如何?”张曰:“盖以里中淫祠之不在祀典者改为。”余曰:“善。”乃命县丞詹烰稽之,得俗名三官庙者,于苏门公故里也。庙不知创建之始,屋三楹,门一楹,缭以土垣,介在路隅。丞曰:“时惟淫祠祀典弗载,淫祀无福,先王所禁,改而新之,公私无费,不亦可乎?且值于兹,岂神有以相之乎?”于是余乃易以今扁,示专也。檄于太守翟君鹏督县举,事厥成也。量费以像,公卜日,以奠位致虔也。牒于姚氏子孙,世守奉祀,谋其永也。祠成,太守曰:“兹举也,其有合于礼乎。请勒诸石,志始也。”
壬午秋九月十有一日 三衢徐文溥记[6]
从引文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三方面的讯息。其一,姚公祠堂的修建,毫无疑问是由于姚公本身的崇高声誉和对当地的巨大贡献。其二,祠堂的兴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姚氏后裔即记中所言的“(姚)泰”很好地利用了其祖的文化象征资源,借此积极向政府官员谋求支持,才促成了姚公祠堂的修成。而姚氏后裔谋求建立姚公祠堂,无疑提高了姚氏在当地的声誉与地位,其三,在借助官府力量修成姚公祠堂后,当地政府又“牒于姚氏子孙,世守奉祀,谋其永也”,姚氏子孙又获得了祭祀姚氏祖先姚枢的权利,这就使得原本公共祭祀的场所与宗族祭祖的场所合而为一。因为资料的缺乏,对于姚氏祠堂其后的演变及具体的祭祀礼仪,本文不得而知。但本文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宗族观念在当地的日趋发展,姚公祠堂应当会日趋演变为姚氏宗族祠堂,成为姚氏祭祀祖先的场所。
不难想象,许衡、姚枢以及后世子孙进行宗族构建活动的态度与行为,会在当地起到一定的榜样效应。金元以后,随着明末清初时期大儒孙奇逢在豫北地区的讲学,理学进一步社会化;加上明代打击淫祀以及嘉靖时期(1522-1566年)“议大礼”的推恩令等事件的推动,豫北宗族建设当应逐渐进入普及期,并得到进一步发展。
金元时期,姚枢、赵复、许衡等学者,以苏门太极书院为阵地,继承程朱理学,推崇理学、研究理学,进而宣传、推广理学,使理学在元代终被确立为官学,并且历经元、明、清三朝而不衰,对明清时期文人士绅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以及人生道路等各方面均影响深远。姚枢等大儒在传播理学的同时,还亲自参与了宗族组织化建设,开启了豫北地区宗族组织化建设的先河。明清时期,其后世更是积极地利用大儒们的文化象征资源,在不断强调豫北为文化礼仪之地的同时,继续在当地进行宗族构建活动,从而使豫北宗族建设不断得以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社会的发展从来不是孤身前行的,它与文化等密切相关。属于社会史研究范畴的宗族研究,离不开对宋明以来理学的探讨。同时,文化史也在不断同社会史的结合中,获得其新的活力与生命。文化史在继续展开对理学大儒思想深入研究的同时,也将目光日益下移,关注文化礼仪对于普通民众的影响,这已成了新时期史学发展的共识。本文的论述,也希望沿着这条道路前行,拟为社会史与文化史的结合提供一个简单的个案,以求二者的发展前景更为广阔与深入。
[1] 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2] 周际华.辉县志[Z].刻本.1835(清道光十五年).
[3] 许衡.许文正公遗书[Z].影印本.1790(清乾隆五十五年).
[4] 黄宗羲,黄百家,全祖望,等.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 邵启荣.古共邵氏宗谱[Z].刊本.1924(民国十三年).
[6] 文兆奭.辉县志[Z]. 刻本.1757(清乾隆二十二年).
[责任编辑 杨玉东]
TheSocializationofNeo-confucianismandtheFormationofClaninYubeiAreasinceJinandYuanDynasty
SHENHong-xing
(Departmentofhistory,XinxiangUniversity,Xinxiang453003,Henan,China)
The cultural development was almost disrupted because of the scourge of war during Jin and Yuan dynasty, but the spread of the culture in the North did not stop. In Yubei area, some advocates of Confucius, such as Yao Shu, Zhao Fu, Xu Heng, founded Tai-ji College in Baiquan in order to spread Neo-Confucianism.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eo-Confucianism, the Confucian ritual has been further promoted in Yubei area. And the concept of local clan and lineage behavior is established firmly. Yao-Shu and his descendants often participate in some of the clan activities and the preliminary clan has come to form in Yubei area, which established the initial basis for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lan in Yubei area sinc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Jin and Yuan Dynasty; Yubei area; the socialization of Neo-confucianism; clan
2010-07-12
申红星(1978-),男,河南辉县人,博士,讲师,从事中国社会史研究。
E-mail:shenhx1016@sohu.com
B244;C912.4
A
1673-9779(2010)04-0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