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丽娟
社会性别视角下中小学教育的性别歧视
● 高丽娟
社会性别作为一个独特的分析视角,是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重要方法和工具。用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我们的中小学教育,可以发现在学校、教师和教材层面都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亟需改进。
社会性别视角;性别平等;性别教育
社会性别是在社会文化的制约中形成的对男女特征的定义与角色要求[1]。“社会性别”概念在诸多研究领域中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特的分析视角,它是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结构,也是表示权力关系的一种途径,现已成为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重要方法和工具[2]。从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我国中小学教育,可以发现在教师层面、教材层面和学校层面都存在着诸多性别歧视现象。
社会心理学认为,在儿童性别角色社会化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性别刻板印象,认定男性大多坚强、独立、胆大、冒险、理性,适于从事家庭以外的、具有竞争性和开拓性的工作;而女性大多温柔、内向、仔细、体贴、情感细腻、胆小,适于从事家务以及服务性的工作,性别刻板印象往往是在内隐地起作用,影响我们的观念和行为。这种观念投射到教师身上,他们都会有意无意地采用这种性别刻板印象引导男女学生的发展方向。例如,研究者陈霞于 2007年2月对江西省铅山县县城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性别意识现状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1)教师的男女平等观不成熟;(2)教师的女性家庭角色意识浓厚;(3)教师的女性发展观念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较深;(4)教师的性别态度不公正,存在性别刻板印象。[3]由此可见,我们的教师一方面长期处于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之中,另一方面又得到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保护,很容易产生社会已经“男女平等”的感知错觉,造成社会性别意识淡漠,不能对女性受压迫、受歧视的现象进行客观的分析。而对于这样的社会现象,如果教师没有采用性别分析的视角去评析,很容易让学生,尤其是女生回到过去刻板的性别模式,从心里很自然地接受这些约定俗成的对女性的偏见,使我们的教育成为传统的刻板的性别模式的历史性重复。
儿童是性别角色社会化的主体,社会性别意识和性别平等的观念并不是天生就决定的,是在社会化的成长过程中通过教育来培养的。教师,作为教育过程中的主要引导者之一,其本身的社会性别意识以及对性别文化和现象的评价与思考能力都是很重要的,都会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性别社会化。为此,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中,国家在“妇女与教育”的策略措施中明确提出,“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这有助于在教育政策层面加强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培养,提高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提升教师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社会性别问题的能力,最终实现社会性别平等的教师教育。
西方国家在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检视教科书中反映男女不平等思想的内容,并制定了按照社会性别公平化的准则,使用无性别偏见语言编写的教材,清除教材中的性别歧视现象[4]。我国的研究者也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分别对我国中小学教材中的人物插图和男女两性的角色定位及能力、性格等方面的描述进行了量化的统计分析。结论是,我国的中小学教材中同样存在着严重的性别不平等思想的内容:第一,男女两性在课文和插图中的出现频率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严重忽视女性人物。教科书中描写女性人物的课文只占以写人为主的课文总篇数的11.89%,女性人物插图也只占人物插图总数的16.5%[5],女性人物在教科书中的地位显得微不足道;第二,男女两性在职业角色、性别观念和能力、性格等方面的描述有显著差异,继续延续我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观念十分浓厚的性别刻板印象,仍在大量地传播着落后于时代要求的性别观念与行为;第三,男女两性在对社会文化和历史进步等方面的贡献描述存在极大的差异,明显地不注意宣传女性人物,忽视女性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在教材中存在的性别不平等和性别偏见现象,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对女性的省略、忽视、刻板化和歪曲,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们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男性标准”问题。从教材的编著到教材内容的筛选都以男性的视角为基点,都刻上了男性的价值标准的烙印,是无视或极少考虑社会性别文化因素的。
女性在这样一个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中不仅处于弱势地位,而且还被以男性的标准来要求她们,女性完全失去了自己的声音。这不仅是教育过程和教育机会的不平等,而且也会造成教育结果的不平等。因此,学者们呼吁只有将性别平等原则和视角融入中小学课程和教改中,消除教材、教法中的性别偏见才能确保实现男女教育权利平等的目标。
学校教育作为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习社会性别文化、性别态度与期望、性别行为,完成性别角色塑造与定型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可以纠正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也可以更加强化传统的性别偏见。如教育哲学家简·罗兰·马丁认为,西方教育存在两个极端,要么完全无视性别,要么唯性别论,这给男女两性,尤其是女性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不平等,为了避免这种伤害和不平等,可替代的办法就是在教育中保持性别敏感[6]。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父权制”的社会,虽然男女平等的思想得到了广泛的宣传与推广,男女平等的观念也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仍然未能撼动“重男轻女”这个深厚而悠远的历史文化根基。传统的性别观念仍旧渗透到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中,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我国的教育,从中小学开始就在为了追求教育公平与性别平等,一直奉行着“性别无涉”或“性别中立”的原则,即男女学生坐在同一间教室,穿着统一的校服,学着同样的课本,遵循同样的标准。从表面看,对不同性别的学生都施以相同的要求和标准,似乎是公正的。但是,这种为了追求性别平等而努力保持的性别中立,“不仅忽略了男女学生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性别差异性,而且也忽略了在学生个体成长过程中社会学意义上的文化性别差异性结果使得反对教育中的性别歧视而追求教育平等的过程,变成了人为制造现实教育中性别歧视的过程”[7]。所以,我国现行的教育无论是实践层面还是政策层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性别偏差,从教育目标、教育内容、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到教师态度、教育行为、教育评价、学校文化等,无一不存在着性别歧视主义。
教育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目的是为了让受教育者成为自由人,获得发展的机会与权利。而我国男女两性在教育领域所面临的不利处境,教育领域发生的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与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是分不开的。所以,在我们的中小学教育中过程,必须把社会性别意识的教育纳入我们每一个教学环节。无论是教育的组织者管理者,还是教育的承担者——教师,都要扫除理论认识的盲区,在提高自身社会性别理论素养的同时,还要创设“性别为先”的教育环境和教育理念,真正把社会性别视角贯穿到整个教育的全过程。另外,我们还要在帮助学生认清并发挥自己“性别”优势的同时,引导他们注意向异性学习,克服自己性格上的弱项,促进中小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和人格的完善。
[1]谭琳,陈卫民,女性与家庭:社会性别视角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4.
[2]杨晓宁.对女性主义社会性别概念的哲学透视[J].学术交流,2003,(10):120-125.
[3]陈霞.教师性别意识现状调查分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9):54-56.
[4]刘文菊.论社会性别意识与大学语文教育[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5):118-121.
[5]陈应心.社会性别理论及其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启示[J].当代教育科学,2008,(9):10-12.
[6]周小李,杜时忠.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教育传统及其超越[J].教育研究,2008,(10):33-38.
[7]丁钢,岳龙.学校环境中的教育平等——基础教育中男生性别弱势的调查及思考[A].丁钢.中国教育:研究与评论(第6辑)[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3-14.
高丽娟/山东女子学院女性学教研室主任,讲师
(责任编辑:陈培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