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顺元
(厦门大学 人文学院哲学系, 福建 厦门 361005)
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又称老聃,后人称其为“老子”,春秋时期楚国苦县厉乡曲里人(今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周朝守藏室官史。老子与孔子(前551—前479)同时,但比孔子年长。老子是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是道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文化名人。老子著有五千言八十一章的《老子》[注]《老子》自成书以后不断被辗转传抄,形成了众多版本,各版本经文存在一定差异;1973年,长沙马王堆出土了帛书《老子》甲、乙本,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又出土了竹简本甲、乙、丙三组《老子》。考虑到魏晋时期王弼注本《老子》在中国传统历史上已经形成了重要的文化影响,故本文所引《老子》文以王弼注本为主,同时参考其他版本。(又名《道德经》或《道德真经》)一书,该书和《易经》、《论语》被认为是对中国人影响最深远的三部思想巨著。老子的生态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美国环境哲学家科利考特(J. Baird Callicott)将老子思想称为“传统的东亚深层生态学”[1]。
老子提出了“道”这个哲学概念,认为“道”先于天地而存在,为宇宙世界的本源,是天地万物之母,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老子·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2]62-63”有个东西浑然一体,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无声无形,独立长存而永不休止,循环运行不息;给它取个名字就是“道”。天地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117(《老子·四十二章》)。
然而,真正的道是没有名字的,或者说是不可以用言语来表达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2]1(《老子·一章》),可以用语言表达的道,就不是永恒的道;可以用文字表述的名就不是永恒的名;因此“道常无名”[2]81(《老子·三十二章》)。老子认为“道”与现实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是不同的,它不是有具体形象的东西;没有形体,没有颜色,也没有声音;听不到,看不到也摸不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2]31-32(《老子·十四章》)不过,道虽恍惚深远但包含“象”、“物”、“精”,“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52(《老子·二十一章》);道虽空虚但作用却不穷尽,而且深渊好像万物之本宗,“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2]10(《老子·四章》)。
“道”不仅产生天地万物,同时也养育天地万物,世界上没有一件事不是“道”所为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三十七章》)。道跟德是紧密不可分的,道的具体表现为德,“孔德之容惟道是从”[2]52(《老子·二十一章》)。当代著名学者陈鼓应先生说:“‘道’的显现与作用为‘德’。”[3]156韩非在《韩非子·解老》篇说:“道有积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也。”[4]93接着,老子用他的“道德理论”对万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作了论述,并且提出要“尊道而贵德”,“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2]136-137(《老子·五十一章》)。我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对此作了精彩的分析,这里做一引用:“老子认为,万物的形成和发展,有四个阶段。首先,万物都是由‘道’所构成,依靠‘道’才能生出来(‘道生之’)。其次,生出来以后,万物各得到自己的本性,依靠自己的本性以维持自己的存在(‘德畜之’)。有了自己的本性以后,再有一定的形体,才能成为物(‘物形之’)。最后,物的形成和发展还要受周围环境的培养和限制(‘势成之’)。在这些阶段中,‘道’和‘德’是基本的。没有‘道’,万物无所从出;没有‘德’,万物就没有了自己的本性;所以说,‘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5]278
正因为“道”是宇宙世界的本源,产生和养育天地万物,所以,老子要求人们依照“道”来行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90(《老子·三十七章》)。道永远是自然无为的,然而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王侯若能持守它,万物就会自生自长。大道荫庇保护自然万物,“道者万物之奥”(《老子·六十二章》)。因此,道是“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2]161(《老子·六十二章》)。在《三十九章》老子叙述了道对天地万物的重要性,得道是天地万物存在和生存的基础,失道或离道,天地万物和统治者都不能存在下去。“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2]105-106陈鼓应说:“得一:即得道(四十一章:‘道生一’)。”[3]221林希逸注:“‘一’者,道也。”严灵峰说:“一者,‘道’之数。‘得一’,犹言得道也。”(《老子达解》)[3]221道对于天地万物(当然也包括我们人类)是如此重要和不可或缺,所以我们人类应该“得道”,应该依道行事;老子在《十六章》又一次强调,“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2]35-36。意思是说,回归本原是永恒的规律,认识永恒的规律叫做明;不认识永恒的规律,轻举妄动就会招致凶祸;反过来,如果知道常道并且依道行事,就会终身没有危殆。
人应当依道行事,但是人又是有别于其他事物的,老子把人类当做宇宙中的“四大”之一,突出表示人的卓越性地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169[注]“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其中的“人”字王弼本作“王”字,傅奕本、范应元本“王”均作“人”。陈鼓应说:“通行本误为‘王’,原因不外如奚侗所说的:‘古之尊君者妄改之’;或如吴承志所说的‘人’古文作‘三’,使读者误为‘王’。况且,‘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后文接下去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从上下文的脉络看,‘王’字均当改正为‘人’,以与下文‘人法地’相贯。”笔者认为陈鼓应先生说法在理。(《老子·二十五章》)。“法”即效法,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呢,则是自然而然;从这里的层层效法关系,我们可以看出,人最终要效法的就是“道”。
老子在《道德经》里叙述了很多“道”的特征和内涵,而所有这些都是人们依照和效法的对象。《道德经》是智者的哲学,通篇都是老子参悟到的“道”,以及由此而人们应该效法的内容,这里仅挑选几个例子做一说明。例如,道的一个重要特征和内涵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在《五十一章》老子对道的这个特性作了细化:“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2]137即:道之所以受尊敬,德之所以被珍贵,就在于它不去干涉而顺任自然。所以道产生万物,德畜养万物,使万物产生、发育、成长、成熟,并且抚养、庇护万物。生育了万物却不占有,缔造了万物却不支配,长养万物却不为主宰,这就是最深的德。在《三十四章》也说道:“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於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2]85-86道生长万物,养育万物,使万物各得所需,各适其性,但是道却并不主宰他们,不为其主,这就是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特性。正因为“道”是“无为而无不为”的,所以老子也要求人们顺其自然,效法“道”,采取“无为而治”。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2]127-128(《老子·四十八章》)求学是一天天增加知识,求道是一天天减少私欲,减少又减少,一直达到自然无为的境地,自然无为就能无所不成。治理天下要靠清静无事,至于政举繁苛,就不配管理天下。“为无为,则无不治”[2]8(《老子·三章》)。用自然无为的方法治理,就能无所不治。“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2]166(《老子·六十四章》)。圣人自然无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失去。圣人求人所不欲求,不珍贵难得的货物;学习别人所不学的,补救众人的过错,辅助万物的自然变化而不加以干预。“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2]6-7(《老子·二章》)圣人奉行自然无为的做事方法,实行“不言”的教导;万物兴起而不加干涉,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做事情而不自持己能,功成业就而不自我夸耀。
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和内涵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七十七章》)。天道就像拉开弓弦射箭,比靶子高了就压低点,低了就抬高点;拉的太满了就减点力气,不足就增点劲。天道是减损有余,增补不足的。显然老子对于当时“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道”是不满的,主张人们效法“天道”,老子接着说:“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邪!”[2]186 (《老子·七十七章》)谁能把有余的拿来供给天下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能做到。这是一种生态平衡观念。
对于天地万物,老子主张要以慈爱的心去对待。对物质财富和自然资源的利用,老子主张节俭和知足知止的适度消费生态观。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 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2]170(《老子·六十七章》)慈即慈爱。老子有一种物无贵贱、天地万物众生平等的思想,“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2]13-14(《老子·五章》)。老子虽没有详细展开论述他的慈爱思想,但由他的众生平等观可以看出,慈爱的对象应该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吕氏春秋·贵公》记载的一个故事也可以说明老子的无私心、平等对待万物思想: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6]20
有个楚国人丢了弓,却不肯去寻找,他说:“楚国人丢了它,反正还是被楚国人捡到,又何必去寻找呢?”孔子听了这件事后说:“他的话中去掉‘楚国’字样就合适了。”老子听到以后说:“再去掉那个‘人’字就合适了。”老子的公平是达到最高境界了。
俭,即“有而不尽用。和五十九章‘啬’字同意”[3]310。老子主张的是一种节俭的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的侈靡生活,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2]27-28(《老子·十二章》)。老子认为消费的标准是“为腹不为目”,求安饱温暖的生活;反对纵情沉溺于声色、美味、狩猎和稀有物品之中,认为这些过分的享受会使人身体受损害。不仅如此,如果放任人类自身的贪欲,无节制地满足人类自己的感性偏好,还会带来灾祸。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2]125(《老子·四十六章》)没有什么灾祸比不知满足更大,没有什么灾难比贪得无厌更大。因此,在平常生活中,应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2]45(《老子·十九章》),保持朴质,减少私欲。而作为领导者的“圣人”,则须“圣人去甚、去奢、去泰”[2]76(《老子·二十九章》),圣人做事不能极端、奢侈和过分。老子要求人们拥有“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章》)观念和心态,即要知道满足的满足,才能常常感到满足。老子在《四十四章》写道:“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2]122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屈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有危险,这样才可以长久平安。对于个人而言,这是一种修身养性。对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而言,则需要人类采取可持续发展观,“知足知止”,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类与自然界共生共荣,天长地久;否则,如果穷凶极恶地掠夺式开发自然资源,肆意污染、破坏自然环境话,人类虽然在短期内可获得巨量的物质财富,但从长远看,人类的结果就必然会如老子所说的那样,“多藏必厚亡”。正如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尔德·约瑟·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所说:“在所谓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中,贪欲是作为美德受到赞美的。但是我认为,在允许贪婪肆虐的社会里,前途是没希望的。没有自制的贪婪将导致自灭。”[7]57正因为如此,在艾伦·杜宁《多少算够》这本名著中,他将《老子》中的“知足”思想,推崇为世界各主要宗教和文化所倡导的消费观的典范之一。[8]36-41
道家哲学是侧重人与自然关系的探讨的,汉语中的“自然”一词最早就源于老子的《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169(《老子·二十五章》),以及“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2]40(《老子·十七章》),等。老子所说的“道”,用我们今天的话讲,就是客观规律;老子哲学里的“道”是“先天地生”的,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根源及其规律。“道法自然”,即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自然而然的,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
老子倡导“得道”、效法“道”行事,用今天的话讲就是了解、知道和掌握客观规律并且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我们现在倡导的生态文明,就是要求我们人类做事要按照自然生态规律来行事;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要遵循各种生态规律——注重物质循环利用、维持“人—社会—自然”这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和谐平衡,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这跟老子提倡的“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何其相似。因此,老子的哲学在关于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是不存在“征服自然”和“掠夺自然”思想的。
当然,老子也并不是主张不向自然界索取资源,因为人类总需要生活资料才能生存;不过老子主张的是在效法自然生态规律的前提下,通过“无为”而达到“无不为”。 关于老子所主张的自然无为,英国著名科技史学家李约瑟博士所作的评述,笔者认为是非常中肯的,李约瑟说:“就早期原始科学的道家哲学家而言,‘无为’的意思就是‘不做违反自然的活动’(refraining from activity contrary to Nature ),亦即不固执地要违反事物的本性,不强使物质材料完成它们所不适合的功能。”[9]76所以,老子的“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思想,从生态学的视角看,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思想,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
最后,老子所说的三宝之“慈”、“俭”二宝,与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保护自然态环境、实行生态消费也是不谋而合的,值得大力提倡和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 J. Baird Callicott. Earth's insights: a multicultural survey of ecological ethics from the Mediterranean basin to the Australian outback[M].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4: 67-86.
[2] 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 (魏)王弼, 注; 楼宇烈, 校释. 北京: 中华书局, 2008.
[3] 老子今注今译[M]. 陈鼓应, 注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4] 韩非子: 注释本[M]. 任峻华, 注释.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00:93.
[5] 冯友兰. 三松堂全集:第七卷[M]. 郑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 1989:278.
[6] 吕氏春秋译注[M]. 张双棣, 张万彬, 等译注.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20.
[7] A·J·汤因比, 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 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M]. 荀春生, 译. 北京: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85: 57.
[8]王建军. 《老子》生态智慧解读[J]. 宗教学研究,2000 (2):36-41.
[9]李约瑟. 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 科学思想史[M]. 北京: 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