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亚丽
(1.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福州350007;2.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四平136000)
帛书《黄帝四经》的因循为治与老子的无为而治
奚亚丽1,2
(1.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福州350007;2.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四平136000)
帛书《黄帝四经》因循为治主张与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之共同点是都强调对天道和客观实际的尊重。两者的不同是老子以顺任天道自然为目的,认为如果能做到顺任天道自然而去掉人为则自然达于治;而帛书则以因循天道自然为手段,主张顺任天道和时势而为之以达于治。西汉初年的政治实际体现了黄老的因循为治思想。帛书的因循思想保留了老子之无为主张,尊重天道和客观实际的认识,同时又在这一前提下提倡积极有为,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
帛书《黄帝四经》;老子;因循;无为
关于马王堆汉墓帛书即学界所习称之帛书《黄帝四经》人们尚有一些不同认识,深化其思想内容的研究仍是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就帛书《黄帝四经》的因循为治思想与老子无为而治主张的关系及其在西汉初年政治实践中的运用来探讨黄老因循思想的含义及其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意义。
老子以“法道”为其思想的基础理论依据,而展开其为治的思想论说,从方法论上讲就是“因循道体”。《道德经》里没有出现“因”和“循”这两个概念,但是,具有“因循”之意的思想却是非常丰富的。老子曾明确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4的思想,这里的“法”就具有因循之意。老子认为道的明显特征是本源性和虚无性,也就是“道”是先于万物而生的独立存在,它永不止息,是万物的绝对主宰,且“道”又是至虚、无形的,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中而又不可感知。所以人所法的本源之“道”,是无法把握的。因此,完成“法道”任务的重担就落在了“自然”上。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此的意思。“自然”是事物的本性和客观规律,是一种状态或价值体现,而无为是实现自然这一最佳状态或中心价值的基本手段。自然只有通过实践无为的原则来实现,而无为则是在自然的价值中彰显其意义。
在《道德经》中,老子对无为之“为”作了具体的解释:“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22。在此,无为之“为”实际与老子说的“无不为”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我无为而使万物自化,“万物自化”也就是“无不为”了。不难看出,这种无为之“为”的特点,在于利用对象自身的力量而不加干预,以最终达到其自然而然,本然如此的目的。这里老子讲“侯王若能守之”,显然是从为政之道的意义上说的。也就是说,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也是效法“道”的本性即常无为而无不为。常无为,就是顺其自然。无不为,就是包括人在内的自化。自化,就是按事物自身的本性和规律自然存在和发展。
当然,老子讲的无为,也不是绝对地无所事事,无所行动,而是“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3]4-5。正(政)、事、动,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去做,而不是凭主观愿望去妄为,这实际说的还是因循于道的问题。这种作为不是用强力去改变事物的本然状态,而是顺其自化。虽然顺其自化之顺是人的作为,但就事物变化的结果来说,万物的自化和人作为的目的是一致的。这体现了老子讲到的“上善若水”的意义。也就是说正(政)、事、动皆合于客观实际,若流水就下,即顺于道,其最终的效果是人皆顺应于此种治道,也就像水流就下。这也就是老子说的无为而治,即因循顺任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法则使之自化。
关于老子说的无为之含义,人们向来有争议。主要原因还是曲解或误读了老子的“无为”与“无不为”之间的一致性,因此称老子为“阴谋家”。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4]33。看起来是有为、有事、有味,但这种为是无为,这种事是无事,这种味是无味,实际追求的还是无为、无事和无味。老子说“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如果是为而有恃、为而有争,就不是无为了,那是为了人的目的去强力追求一种结果。不是为了恃、为了争的为,实际这种为就是因顺事物本性的为,其实质仍然是主倡事物的自化,人不去破坏事物的自化,就是为无为。所以,可以说老子主张的法、顺或者说因循自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无为无不为,无为看起来是手段,但从老子讲的“圣人不仁”和“小国寡民”来看,是通过“无为”实现“无不为”。而无不为的为实际是一种不为的为,以合于自然回归自然的为,相对于儒法或者一般意义上的为,其实质即是为之于不为,实际还是无为。是以超世俗的方式来处理世俗事务,从而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秩序的和谐。从要达到老子所追求的目的意义上说,无为是有为,从老子所追求是一种自然而然来说,这种为仍是无为。儒家、兵家、法家,他们实际也都讲因时顺势,但因、顺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追求外在的德业和事功,这与老子的因循无为要求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当然,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君主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都被卷入到争霸的纷争之中,人民更是欲静不能。老子主张的无为、不争的思想,与春秋战国时的社会实际是相悖的,所以其思想是不能被诸侯所采纳的。
帛书《黄帝四经》关于治道的思想特征是在继承老子之学法天道顺自然的思想的同时,吸纳了战国法家的学说,将老子顺任天道而无为的为治之道,改造成因循天道以有为的治国理念。
帛书《黄帝四经》中说:“因天时,伐天毁,谓之武”[5]24、“道有原而无端,用者实,弗用者空。合之而涅于美,循之而有常”[6]81,这些讲的都是因循的意思。此外,体现这方面意思的还有“顺”、“从”、“随”等。如“夫并时以养民功,先德后刑,顺于天”[7]49“一年从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发号令,五年而以刑正,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一年从其俗,则知民则”[8]12,“不旷其众,不为兵邾,不为乱首,不为怨媒,不阴谋,不擅断疑,不谋削人之野,不谋劫人之宇。慎案其众,以随天地之从。不擅作事,以待逆节所穷”,[9]85说的也都是因循以有为的意思。
帛书《黄帝四经》因循之对象主要有因道(或天道)、因时、因名。帛书《黄帝四经》的作者坚守着道家崇道、法道、体道的基本立场,强调法道而为治。如开篇就提出“道生法”的命题,认为国家治理所凭依和运用的法律制度是由“道”派生或根据“道”制定出来的,从而确定了“道”在为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且对法道而为治的主张进行了反复阐发。在他们看来,那个无形的“道”决定着人间社会活动的一切正常秩序和最佳状态,是获治天下的根本保证。“法道”具体说,首先是法天道,遵循天道以施治。法天道的重要内容就是因时。帛书《黄帝四经》说:“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因时秉□,是必有成功。圣人不达刑,不襦传。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10]71,“不天天则失其神,不重地则失其根,不顺【四时之度】而民疾。不处外内之立(位),不应动静之化,则事宭(窘)于内而举宭(窘)于【外。八】正皆失,□□□□。【天天则得其神。重地】则得其根。顺四【时之度】□□□而民不□疾。【处】外【内之位,应动静之化,则事】得于内,而举得于外。”①[11]27由类似说法来看,所谓因时即因天时。因天时主要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顺四【时之度】”,讲的是顺应自然规律以解决民生问题;一是“因时秉□,兵必有成功”,讲的是利用好政治军事使战事得以成功的客观时机。两者的共同点是尊重客观条件而达成有利于人的目的。名也是因循的一个对象,关于“名”的内在依据,帛书作者认为名由天成。这主要是就“名”的自然形成以及“名”反映事物特征而言的:“凡事无小大,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形已定,物自为正。”“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11]29-30在帛书作者看来,名与物相即不离,物是由天地阴阳作用而生成的,所以“名”也可以说是由天地制定的。《十大经·正乱》所谓“天地之名,□□自生,以随天刑”[12]60-61。而天地之名也同样是自成的,“昔天地既成,正若有名,合若有形,□以守一名”[13]73。这里,“自成”并不是说事物自身具有自我表述、自我命名的功能,而是认为人们自觉命制的“名号”不能违背“所指”的本然。《称》强调“有物将来,其形先之。建以其形,名以其名”[14]89,从而将“名”中的人为因素纳入到自然而不违“天”之中。
因时、因名都体现了帛书《黄帝四经》因循天道而为治的特质。这种无为已不是消极的“无为”,而是要循理而举事、因事而立功、推自然之势,即主张根据客观自然的规律,因势利导而有所作为。这样的“无为”理论相对于老子的就比较积极了。帛书《黄帝四经》所讲的“无为而无不为”理论,强调“静作得时”[15]65要求人们做到“应动静之化,顺四时之度”[11]27也即是说,人们应当顺应自然变化的规律而有所作为,不要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行动。在“争”与“不争”问题上,黄老道家既不主张主动的冒险,也不主张消极的“不争”。帛书《十大经》说:“夫作争者凶,不争亦(无)以成功。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15]65这是说,首先发起争斗者会有危险,但消极不争也不会获得胜利。顺应天时去行动就会兴旺,反之就危亡;不违背天道,就不会丧失已得之成果。由此可知,帛书所主张的“自然无为”,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而是积极审察时机,适时而动,从而顺应客观形势和事情的变化规律,最终取得事物最大的成功。
帛书的无为是以因循无为作为手段和方法,顺天道、顺理、顺客观实际而达到目的,这个目的不是老子说的自然而然的,而是要克敌和治世的。帛书是以因循的方法来成事,作为一种思想方法或治世的手段,其本质含义是遵循客观规律和尊重客观事实,从而达到人的主观追求。事实上,可以说,帛书《黄帝四经》的因循为治在更深层面上符合了主客观一体的哲学诉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价值。
几乎在整个战国时期,中国社会都处在大动荡和绵延不绝的战争之中,人民长期遭受战乱之苦,生产力虽然有所发展,但也经常遭到战争的破坏,因此广大人民迫切需要和平与统一。然而,秦始皇在建立了统一全国的丰功伟业之后,并没有给人民带来休养生息的机会,反而实行严刑苛法、繁徭重赋的极端专制主义的法家政策,结果加剧了社会矛盾。到秦二世和赵高统治时期,更是变本加厉,滥用民力、荒淫残暴,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抗,貌似强大的秦王朝很快土崩瓦解了。其后,又经过三年楚汉战争,社会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在这种形势下,国家当务之急是恢复经济、发展生产,人民急需的是休养生息、安居乐业。人心思定,人心思治,是整个社会的普遍要求。而道家的黄老之学的基本宗旨,就是主张实行“无为”政治,这与时代的需要是相吻合的。
黄老无为之道真正进入汉初的政治实践领域,始于曹参入朝为相的惠帝二年(前193年)。由于萧何病逝,按照高祖遗嘱,曹参去齐王国丞相之职,入汉朝居相国之位。据《史记·曹相国世家》的记载,他接替萧何担任丞相职务之后,整天无所事事,日夜饮酒,不理政事,更无任何制度创新,一切都按照萧何的老规矩行事。曹参在吕惠时作了三年丞相,他辞世以后,老百姓歌颂他说:“萧何为法,覯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静,民以宁一。”[16]后人用“清静无为”来归纳、赞赏他的为治行为。而曹参的“清静无为”不是绝对不为,而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其所为者:把好用人关,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他自己则获得较多的闲逸;其所不为者:不过问具体政事、不尚苛察,以及不新增法令。而有所不为实际也是一种“有所为”。在曹参看来,以高祖和萧何为代表的开国君臣已经制定了一套治国的制度,而这套治国制度在实际的施行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很好的为治效果。那么,后继者只要依照执行“遵而勿失”就可以保持统治了。因而“萧规曹随”便成为汉初政府遵循黄老无为而治国的典范。由此,以“因循为治”为特征的黄老道家思想在西汉初期的政治统治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并取得了成功。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过来检验理论。从战国至汉初人们将黄老学作为一种政治、军事斗争思想及治世方法来看,帛书《黄帝四经》因循思想所体现的理论价值和发挥的社会意义主要表现在:
1.帛书《黄帝四经》的因循思想是对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继承和改造。因循是帛书《黄帝四经》所推重的方法,这一思想的源头在老子。《帛书》和老子二者的共同点是都讲顺因客观,不同点是《帛书》讲的是因势利导、因时利导以成事。老子认为若能顺任客观自然,则目的即已达到。具体说在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中,老子主张不主动去打击对方就自然可以保全自己,可以取胜,而黄老学实际是主张争,主张待时打击对方,这便是显著的不同。但争和打击对方是要顺应客观的(如等待、休养等),等待一切的时机成熟而动,这里面有对老子思想的继承,即因循中包含着尊重客观条件的思想。老子的顺任自然的思想,经过帛书《黄帝四经》的改造,成为可以运用于现实政治的理论,这已由西汉初年的无为政治得到了证明。
2.因循理论体现了主体行为要合于客观规律,尊重客观实际思想的观点,这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黄老的因循讲求因道、因时、因名等,主张把握尺度,把握时机恰到好处的有所为,讲求主观之为一定要符合客观实际和规律,以使其达到最佳状态。这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可以说与儒家所提倡的中庸学说有异曲同功之处。这种思想不仅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时至今日仍有不可磨灭的认识价值。我们做任何事情,大到国家的兴衰,小到个人的生活,想要取得最后的成功,都应该要尊重客观实际按客观规律办事。
注释:
①帛书中不可辨识或无法补出的残缺文字,释文中用□代替。根据上下文义或参照其他古籍补入的以【】标出。异体字、假借字,在释文中随文注明,用()标出。
[1]老子第25章[M].王弼,注.诸子集成(三).北京:中华书局,1954.
[2]老子第37章[M].王弼,注.诸子集成(三).北京:中华书局,1954.
[3]老子第8章[M].王弼,注.诸子集成(三).北京:中华书局,1954.
[4]老子第63章[M].王弼,注.诸子集成(三).北京:中华书局,1954.
[5]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经法·四度[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6]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十大经·前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7]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十大经·观[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8]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经法·君正[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9]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十大经·顺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0]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十大经·兵容[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1]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经法·论[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2]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十大经·正乱[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3]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十大经·成法[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4]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称[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5]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十大经·姓争[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6]司马迁.史记·曹相国世家[M].北京:中华书局,1959.
(责任编辑:徐星华)
Follow by Rule of Silk Manuscript Yellow Emperor Four Classics and Lao Tzu's Govern by Non-interference
XI Ya-li1,2
(1.Institute of Social History,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Fujian 350007,China; 2.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Jilin Normal University,Siping,Jilin 136000,China)
Silk Manuscript Yellow Emperor Four Classics'follow by rule had the common grounds with Lao Tzu's govern by non-interference.They all emphasized the respect to the objective reality and Tiandao(天道).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are that Lao Tzu took following the Tiandao and nature for the purpose,thought following the nature and removing man-made can reach in governance;while by means of following the Tiandao and nature,Silk Manuscript thought following the Tiandao and chance to do can achieve the government.In the early years of Western Han Dynasty,the politics reflected Yellow Emperor and Lao Tzu's ruling thinking in fact.The thought of Silk Manuscript retained Lao Tzu's govern by non-interference,respected Tiandao and objective reality,but also under this premise advocated to do something positively,thus forming a methodology of universal significance.
Silk Manuscript Yellow Emperor Four Classics;Lao Tzu;follow;non-interference
B223.1;B232
A
1008—7974(2010)07—0029—04
2010—01—26
奚亚丽(1972-),女,吉林九台人,福建师范大学在读博士,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