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珂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论医学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体系的构建
秦 珂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医学高职院校;“双师”素质;培养体系
高等职业教育的目的和特点决定了“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培养一批既具有扎实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需要,也是提高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目前,许多院校都采用下基地实践、工学结合、产学互动等多种方式培养“双师”素质教师,但却缺乏一套较为完整的培养体系。“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涉及教师的专业、能力、技能等多方面内容,是一项多体系的系统化工程,同时“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又是一项贯穿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持续化、动态化工程。医学高职院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应用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重任,医学专业又具有专业性强、实践性强的特点,因此,如何在医学高职院校建立系统化和动态化的“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体系,对加强和加快“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具有重大意义。
确立目标重点是对“双师”素质教师内涵的把握。目前,对“双师”素质教师内涵的理解比较多元。
教育部在2008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中对“双师”素质教师的界定是: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兼课人员:(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5年中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1]。
各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结合院校实际,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3种:一是“双证”标准,即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即被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二是“双能”标准,即具有教师素养同时又具有职业能力的教师被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双能”标准与“双证”标准相比,更注重教师的能力。三是“双证”+“双能”标准,既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又具有教学和实践能力。此种标准将职业资格与职业能力相结合来认定“双师”素质教师,体现了“双师”素质教师的实质,因此,在院校中多采用此种认定标准。
笔者认为对教师的“双师”素质内涵把握应从3方面入手,即资格、经历和能力。首先,“双师”素质教师要具有教师资格和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其次,要具有教学和专业实践工作经历。最后,要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因此,医学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目标就是要将教师培养成为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取得教师资格和相关医学专业职业资格,具有丰富课堂教学经验和实践工作经验,既能从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又能从事临床实践工作,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
基于培养的目标体系“,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内容体系应包括3方面内容:品德、知识和技能。
医学高职院校教师肩负着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卫生技术专门人才的重任,要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教师首先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医学“双师”素质教师由于“双师”职业特点,决定了其品德培养中的双重规范构建。既要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又要恪守卫生职业道德。必须忠诚医学教育事业,尽心竭力培养医护药技人才,厚德博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树立服务意识,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文明礼貌,团结协作,廉洁从教;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刻苦钻研,精通业务,严谨治学;终身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1]。
“双师”素质教师的知识应具有广阔性。除了精通本专业职业岗位知识与技能外,还要通晓相关专业、行业的知识与技能,同时还要通晓与专业及岗位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并将这些专业知识与技能相互融合、转化。医学既是科学、技术,又是人学、仁术。医学的科学性、技术性、人文性和社会性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医学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知识培养的内容是丰富的、多样的,不应局限在医学理论和实践知识上,还应注重知识的整体性、交叉性和社会性。
“双师”素质教师的技能培养内容包括教学技能、实践技能和科研技能。
2.3.1 教学技能 医学高职院校师资主要来源于医学院校毕业生和临床医学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往往缺乏教育理论方面的知识,仅靠短期的岗前培训学习教育理论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教学技能的培养是一项主要内容。
2.3.2 实践技能 实践技能的培养是一项必要内容。职业教育的特点决定了职业院校教师必须具备专业实践技能。医学高职院校以培养较强实践能力的卫生技术人才为目标。要使学生达到这一要求,教师首先要具备过硬的实践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为学生作出规范的操作示范。
2.3.3 科研技能 高职院校一项重要的职能是服务地方经济,作为“双师”素质教师,除了教书育人外,还要投身到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中,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而医学高职院校多由中专升格而来,教师开展科研的意识、能力都较欠缺,因此要成为“双师”素质教师,科研技能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双师”素质教师的重要补充。
校本培训是一种基于学校,为了学校,在学校中进行的培训方式,是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双师”素质教师的师德、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生管理能力等培训都可以在校本培训中进行。校本培训可以增强“双师”素质教师职业意识,提升其教学能力。
基地培训是依托基地,走“医、学、研”结合一体化道路,推动教师“双师”化成长的培训方式。通过加强学校与地方和行业的联系,为教师创造实践和继续提高的机会。学校要主动与医院、相关医疗机构和基地建立合作关系,强化学校与行业、社会的耦合,整合实训资源,增强吸纳社会资源的能力,形成良性互动的校企合作新机制。通过基地培训,教师开阔了视野,了解了行业需求,积累了实践经验,提高了技术服务和创新能力。
国外对“双师”素质教师的学历要求普遍较高,例如,德国要求博士学历,美国和日本要求硕士学历。而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学历相对较低,因此,需加强与国外院校的交流,更新教师培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和进修,通过学历、业务进修等方式提升学历和学识水平。
“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除了确立培养目标、明确培养内容、确立培养方法外,对整个培养工作进行管理、监控也非常重要。
“双师”素质教师培养是一项全院性、全员性、战略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人事部门、教务部门作为师资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全面做好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支持院系开展培养工作。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教师培养计划,明确具体培养目标,开展培养工作。
对于不同层次的教师进行分类培养。对于新进教师主要进行入职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对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培养主要集中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实践技能的提升上;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主要培养目标是使他们成为专业的学术骨干和带头人,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同时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为地方经济服务。
分析“双师”素质教师的需求,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激励制度,调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性,使教师个人由“要我成为‘双师’素质教师”向“我要成为‘双师’素质教师”转换。学院相关部门对“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的年度考核挂钩。各院系要制订“双师”素质教师具体培养方案和计划,建立“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薪酬、福利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人事部门应参照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专业人员评定办法,着手研究、制定高职院校教学系列职称评定标准,与此同时,还要在工资、奖励、福利、津贴、进修、晋升、荣誉、地位等方面采取个性化激励措施,最大限度地为高职院校“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源,保证“双师”教师队伍稳定发展[2]。
[1]陈增红,周雪莉.关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探索[J].教育论坛,2009,(1):73.
[2]吴增春.医学教师必备的职业道德规范[J].中国现代医生,2009,47(26):115.
G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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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46(2010)21-0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