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高职生求职中的诚信缺失

2010-02-17 15:24翟慕华
职教论坛 2010年23期
关键词:高职生用人单位诚信

□翟慕华

诚信自古以来就备受人们的重视。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不和,业无诚信不兴。孔子在论语里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南京大学校长蒋树声曾呼吁:“国家应以诚信为突破口,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强化公民道德建设,逐步建立起诚信社会、道德社会。”[1]

一、表现及危害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信用危机已成为阻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主要负面因素。在深受失信之害的同时,一些高职生在求职过程中也表现出诚信缺失的现象,例如,制造虚假的自荐材料,如伪造计算机、英语等等级证书;聘用“枪手”替自己笔试或者面试;恶意毁约等等。

毕业生的不诚信行为,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造成用人单位的不满,影响了用人单位招聘的正常进行,干扰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正常运转,给用人单位、学校以及其他同学都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成因分析

求职中的高职毕业生,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诚信缺失的原因,既有一般的理由也有特殊原因,既有外在影响,又有内在因素。

1.就业压力大,用人单位招聘条件苛刻。随着高职毕业生数量的逐年递增,导致了我国高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供需的不平衡,现在的就业市场已经成为用人单位市场。用人单位为了选择素质更好的高职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盲目抬高招聘条件,认为学习越好、获奖越多、社会工作经验越丰富的大学生素质就越高,而忽视了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

2.社会氛围的浮躁。近年来,诚信危机已成为阻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例如,经济领域的欺诈,政治领域中的造假、瞒上欺下,学术界的剽窃、他人作品等现象。作为一个社会人,毕业生也会受到社会上各种思潮和现象的影响。在这种不良氛围的影响下,一部分大学毕业生为了自己的利益,采取不诚信手段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就成为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时期的一种必然现象。

3.教育观念的偏差。诚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准,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家庭和学校着重强调的往往是学生的智力教育,往往忽视了学生的道德教育。家庭为了子女能够进入高等学府,为了能够被录取到一个理想的专业;学校为了追求学生的升学率、部分竞赛的获奖排名及本校在同类学校中的排名,往往一味强调智育,却忽略了学生德育、体育等的重要性,忽视了对学生的生活细节、身边小事的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一步提高,那些在智育、德育、体育等方面能够得到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学生越来越得到用人单位及社会的青睐。

4.学校监管的乏力。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高职院校都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而就业率的高低就成为衡量一所高职院校好坏的硬指标。因此,为了片面追求就业率,一些高职院校在进行就业监管过程中对高职生填报的虚假简历往往采取默许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高职生就业过程中的不诚信。

5.诚信意识的误区。高职院校毕业生不可能不知道一般的道德标准和是非善恶,他们绝大多数都认为失信是不好的,但是出于种种原因,明知故犯或者表里不一,这就存在着一种“人格分裂”和“双重标准”的问题。他们一方面看到别人在求职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失去信用而深恶痛绝,但是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则另当别论,在价值的天平上他们更看重自身的功利,于是错误的价值观导致了“老实人吃亏”、“讲信用无能”的错误认知。

三、几点建议

诚信是现代国家共同的法治精神,因此诚信教育应当注意借鉴外国文化中“重诚信”的理念及重视诚信制度建设的做法,如诚信档案制度、失信问责制度等等。正如美国学者乔治·索罗斯所说:“全球化包含了各种不同的习俗、传统和宗教,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将我们维系在一起的共同的价值观呢?我认为,应将开放社会概念作为普遍准则,它在承认全球社会固有的多样化的同时,提供了建立我们所需的观念基础,那就是诚信。”〔2〕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就是学校的“产品”,一所大学培养出来的高职生不仅要在知识上、能力上为用人单位所推崇,而且要在道德品质上受到用人单位的赞赏。因为任何单位都需要敬业、真诚、守信和协作的人,高职院校的毕业生无论是在求职的过程中,还是在日后工作岗位上的失信都会降低学校的社会公信力。高职生的诚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通过教育培养高职生的自觉自愿精神,又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制度。这就涉及社会、用人单位、高职院校和毕业生等各个层面。

1.构建社会制约机制。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社会机制。目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对以学校为主导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在时间安排、组织形式、领导管理、安全保障、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签约毁约的程序、失信行为的责任形式和责任范围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违约单位仍然处于主导地位,高职院校和毕业生都很为难,为了毕业生就业的长远利益,部分高职院校也希望尽量维持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只能暗中为学生出主意,来帮助学生索要应得的赔偿;而学生违约,部分高职院校又要考虑毕业生的长远发展,往往也只要毕业生取得原用人单位的解约函后就办理违约手续,用人单位一方面不想强留这种“人在心不在”的员工,另一方面想维持与学校的关系,也一般不太勉强。这样就给那些失信的人以可乘之机。对此,加强媒体的监督作用,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诚信档案,一方面对求职过程中诚信缺失的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实行登记制度。为了方便收集不诚信行为,主管部门可以开通专线举报电话、专门的举报网站。另一方面,对于诚实守信的学校和用人单位不定期地公布、表扬,而对于那些失信者,也予以公布、批评。以正确的舆论让社会各界明了利害,以潜移默化的力量扭转社会风气,终止恶性循环。

2.加强诚信教育。高职生诚信意识的培养是杜绝高职生就业过程中诚信缺失现象的根源。高等院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高职生的诚信意识:第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培养高职生诚信意识的理论阵地。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高职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高等院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设,通过多媒体教学、实践教学、体验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使高职生从理论上感受到诚信的重要性。第二,就业指导课是培养高职生诚信意识的思想阵地。高等院校应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开设真正实用的就业指导课,从就业观念、就业技巧、就业心理、就业形势等多方面解答高职生就业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掌握一些具体的求职方法与技巧,同时对毕业生进行政策教育、价值观念教育和人生理想教育,指导毕业生把择业过程变成培养健康心理、完善人格的过程,让毕业生能够正确认识自己,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单位。从而使就业指导课成为高职生诚信就业的思想阵地。第三,勤工助学活动是培养高职生诚信意识的实践阵地。勤工助学活动是高职生在校期间普遍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是高职生接触社会的主要途径之一。一般每所高职院校都有专门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高职生提供助学岗位。一方面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也增进了高职生对社会的了解。高等院校应加强对高职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的培训,注重灌输诚信意识,让高职生在实践中感受诚信的重要性。

3.加大求职材料的审批力度。高职院校是联系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严格把好推荐材料和协议书的审核关。推荐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校、院(系)的审核鉴定意见一定要实事求是,各项成绩一定要实事求是;同时在推荐材料及协议书的发放上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一个毕业生同时签约两家用人单位的情况。其次,高职院校要从高职生入学教育就开始进行诚信教育,平时利用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教育,利用已就业毕业生讲诚信被聘用、不讲诚信聘用后又被解聘的案例,采取现身说法式的诚信教育,还可以邀请专家来校做讲座,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诚信教育。最后,高职院校还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为毕业生建立一个个人诚信档案。据笔者了解部分高职院校将在恶意毁约毕业生的推荐材料上加注其毁约记录,以如实地向用人单位反映该生的情况。2002年上海市的近50所高职院校就为申请助学贷款的近2万名高职生建立了“高职生个人信用档案”。[3]我们可以参照相关的、已有的办法来整合、完善高职生的个人诚信档案。

4.完善高职生就业网站。高职院校是生产人才的“工厂”,也是高职生就业平台的“第一站”。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现在几乎每所高职院校都建有自己的就业网站,为高职生就业提供更广阔的平台。网上求职已成为高职生就业的一个新渠道。为此高职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与各就业信息网联合,建立良好的关系,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资料上网,而用人单位也可以利用就业信息网络终端把自己的用人信息告知各大高职院校。这样,高职院校毕业生不需要在全国各地的人才招聘会之间来回奔波,只需利用校内计算机网络将自己的求职目标输入进去,很快就能得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高等院校在建立自己就业网站的同时,应加强对网站信息的监管,尤其是对高职生网上个人信息真实性的监管,为高职生创建一个诚信的就业环境。

总之,只有形成这样一个政府、用人单位、毕业生、高校相互监督、相互尊重的利益共同体,毕业生就业的诚信才不会流失,毕业生就业市场才能够相对稳定,才能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1]孙江林.守住诚信的底线[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5(6).

[2]乔治·索罗斯.走向全球的开放社会[J].大西洋月刊(美),1998(1).

[3]应国勇.当前大学生就业中的诚信问题及对策选择[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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