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力力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于 6月颁布了。 首先,吸引笔者的就是《纲要》开篇对“人才”的界定:“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 相比传统的“人才”定义,如《现代汉语词典》的“德才兼备的人;有某种特长的人”和《辞海》的“有才识学问的人;德才兼备的人”,《纲要》的定义显得具体而有特色。
一、与传统的将“人才”定义为“有某种特长的人”或“有才识学问的人”比较,《纲要》突出“人才”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的人。“有才识学问”没有突出“专业”与“专门”,而“有某种特长”又不如“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表述具体。《纲要》顺应工业化发展的趋势,彰显了科技发展越来越深广而社会分工愈来愈精细的实质,强调“人才”在工业化时代“专”的普遍特征;并将“特长”细分为“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两项,以切合现实中有的人长于理论知识,而有的人长于技能操作的情况。
二、《纲要》强调“人才”是“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劳动者”。这是上述传统的“人才”定义中所没有的,而其核心是突出了“劳动”。“劳动”是“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活动”。(《现代汉语词典》) 《纲要》强调“劳动”是“人才”的本质,“人才”必须是“劳动者”,一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之一的 “各尽所能”、“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另一方面,我国现在进行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特色之一就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随着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造就了不少富翁的同时,也产生了万千“富二代”,仅这些“富二代”中就有许多是有“某种特长的”,但他们不愿劳动,优哉游哉,是典型的食利者,所以,将此类有某种专长而又不劳动的人从“人才”行列中剥离,亦是将“特色”与“社会主义”结合的一种理论与实践。以此观之,《纲要》对“人才”的界定,不仅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结合,也有所创新,明确提出了对“人才”的价值观,具有积极而强大的社会导向作用。
三、人才不可无德。相较于将“人才”空泛定义为“德才兼备的人”这一传统说法,《纲要》将“人才”的“德”与“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挂钩,突出“素质较高的劳动者”这一品质。由于“德”及“素质”都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因此,《纲要》在第一章的“整体开发”一节,还专门谈到“德”的具体内涵,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与“拼搏奉献、艰苦创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等等。这些“德”的细目,有很明显的时代特征,对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的人们及社会教育具有引领作用。
四、《纲要》回应信息时代与知识经济的呼唤,强调 “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将“人才”推至极为重要的又是根本性的位置,表明了我们这个人口大国的战略性导向与重点。
此外,对职业教育而言,《纲要》在人才分类中,将“高技能人才”列为一类,指出该类人才是“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提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9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为28%(2008年为24%)的要求。这对职业教育来说,是个重大利好,当然,压力也相应增加了。
可以说,《纲要》亮点多多,令人振奋。但是,我们又从来不缺美丽甚至宏伟的愿景。因此,《纲要》颁布后,还须分解任务,落实施行,加大执行的力度。如在现行的人才单位所有制还很普遍的情况下,你是不是人才,往往由“上头”说了算。“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这一对联式民谣,就是许多单位用人的真实写照。所以,衡量是不是人才,除了不唯学历、不唯论文,还要不唯上;要有一套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鉴人、选人、用人机制。
从当前与长远来说,《纲要》论及的“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与社会地位”是最有效的人才政策。只有让“不劳动者不得食”与“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原则真正落实了,而不是让资本与权力大行其道,我们的社会才有可能普遍认可“有专长的劳动者=人才=经济待遇与社会地位高”这一价值观。而有实力的职业院校也会因此而门庭若市,职业教育当然也就会兴旺发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