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光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国分别于1949年和1948年在亚洲东部和西端建立,但经历了43年的漫长历程才建立外交关系。使中以关系的发展步履艰难的障碍主要来自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外部力量的干扰,而不在于双边关系中的问题和双方各自的内部阻力。建交17年来,中以关系全面、稳步地发展,但在中以关系演进的全过程中,动力和障碍一直是并存的。
关键词:中国-以色列关系 ;历史演进;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D83/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12-0156-08
作者简介:
潘 光,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上海犹太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 200020)
六十多年来,中国—以色列关系沿着一条十分罕见的轨迹演进,经历了风风雨雨后终于达到了全面、稳定发展的良好状态,但在具有强劲驱动力的同时仍面临一些障碍。本文拟对此做一回顾、分析和展望。
从建国到建交:一波三折的中以关系
20世纪40年代末,在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的历史上都发生了划时代的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国分别于1949年和1948年在亚洲东部和西端建立。当时两国之间并无任何直接的利害冲突,建立外交关系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必定会给中犹两个民族进一步发展传统友谊提供一个极好的契机。然而,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两国关系的正常化直到43年后才实现。在这43年里,中以关系走过的曲折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友好接触时期。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国宣告成立。当时,包括中国共产党办的报纸在内的中国舆论界普遍表示欢迎。5月27日,华北解放区的《冀中导报》指出:“定名为‘以色列的新犹太国家,于14日宣告成立。两千年来没有祖国而到处流浪受着侮辱与屠杀的犹太人民,他们要求建立犹太国家的愿望,开始实现了。”①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也受到以色列政府和人民的欢迎。1950年1月9日,以色列政府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东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国家。《人民日报》1950年1月17日在头版报道这一消息,使用的标题是:“以色列、阿富汗、芬兰决与我国建外交关系,周外长分别复电表示欢迎。”②此后几个月,中以两国朝着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方向迈进。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一样,以色列与旧的国民党政权没有官方关系,因此中以之间并无影响建立邦交的直接障碍。1950年6月,中以双方代表在莫斯科首次会晤,开始讨论建交的具体事宜。但就在这时,朝鲜战争爆发了,中国与美国极有可能在朝鲜发生正面冲突。在这样的形势下,来自美国的压力使以色列政府对中以建交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6月底,以色列外交部通知以驻苏代表:“政府原则上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但在远东局势明朗之前,政府在这方面不会做出任何决定。这点只有你知道,在得到进一步指示前,你只能静观事态发展。”
[美]M.柯蒂斯和S. A.吉特尔森 (Michael Curtis & Susan Aurelia Gitelson)编:《以色列在第三世界》(獻srael in the Third World),新泽西1976年版,第225页。
10月,中国出兵抗美援朝。1951年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指责中国“侵略”。此后,以色列政府便停止了与中国的接触和谈判。这样,冷战在全球愈演愈烈使两国失去了建立正常关系的第一个机会。
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与西方关系趋向缓和,中以双方也再次开始就建立外交关系进行接触。1953—1954年,双方在莫斯科、仰光、赫尔辛基、伦敦频频会晤,仰光成了中以接触的主要地点。
1954年9月23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中国与阿富汗和以色列建立正常关系的接触正在进行之中。”
新华社北京1954年9月23日电。
然而一些以色列政界要人,如驻美国大使阿巴•埃班等人,对加速中以建交进程并不热心,担心这会影响美以关系。在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的压力下,以色列在联大投票赞成美国支持的不把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联大会议议程的决议案,这一举动显然给中以建交谈判泼了冷水。同时,以色列政府指示其驻缅甸使馆和访华代表团,除了探讨发展双边贸易的可能性之外,不要作任何承诺
[以]泽夫•苏赋特:《中国以色列建交亲历记》,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此后,在万隆会议筹备和召开过程中,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迅速发展。1955年4月19日,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发言时指出:“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难民问题还没有解决。”
《新华月报》1955年4月号。
4月24日,万隆会议通过的最后公报表示“支持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权利”,使以色列在亚非世界陷入了孤立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为摆脱外交困境并阻止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进一步靠拢,以色列政府才于4月底匆忙照会中国方面,希望尽快建立外交关系。但此时中国政府从国际大局出发,决定对中东政策做出调整。周恩来总理就中以关系指示道:“同以色列缓建交,但可保持贸易关系。”
⑥
李樵:《中国同以色列建交秘闻》,载符浩、李同成主编《外交风云——外交官海外秘闻》,中国华侨出版社1995年版,第256页。
5月21日,中国外交部电示驻缅甸大使馆:“我虽原则准备同以色列建交,但目前我国同阿拉伯国家开展关系,时机上应稍缓。”⑥
1956年5月至9月,中国先后与埃及、叙利亚、也门建立了外交关系。10月,以色列与英法一起入侵埃及,中国政府对此严厉谴责。此后,中以间就建交进行的接触均告中断,中以关系进入了长达20年的“冻结”时期。
第二阶段:关系“冻结”时期。在这20年里,一方面,西方(包括美国)与中国的关系逐渐解冻、恢复、发展,而以色列也开始奉行较为独立的不完全追随美国的政策;另一方面,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关系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因几次战争日趋恶化,而同时中国与阿拉伯世界的关系却日益发展。
这样的态势使以色列在发展中以关系方面所受的制约越来越少,而中国在发展中以关系上所受的制约却越来越强。于是便出现了以色列方面不断做出主动表示,而中国方面很难采取对应行动的局面。两个主权国家在双边关系中并无直接争端,而在如此之长的时间里受制于其他方面的因素却没能建立外交关系,这在国际关系史上也是罕见的。
虽然这一时期中以国家关系处于“冻结”状态,但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犹太人之间的友谊并没有中断。双方在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仍然互相支持,双方之间的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从未停止。在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改善关系的进程中,一些犹裔政治家如美国国务卿亨利•基辛格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也曾试图在中以两国之间牵线搭桥。
与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不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从未出现过像欧洲那种反犹主义。就这一点而言,在从古至今的中国历史上是一脉相通的,并没有因改朝换代而发生任何变化。
在中国发生“文革”前的17年里,仍然有许多犹太人生活在新中国的土地上,代表他们的主要组织——上海犹太社团委员会(简称“犹联”)在中国政府支持下顺利地开展工作。同时,那些离开中国的犹太人纷纷到世界各地定居,形成了一个“中国犹太人”群体,保持着强烈的中国情结。
1956年,周恩来总理在与来访的新加坡犹裔政治家戴维•马歇尔(曾任新加坡首席部长和驻法国大使)交谈中,了解到一些在华犹太人在移居其他国家方面仍面临若干政策性障碍,随即指示有关部门协助他们尽快办理离境手续,使这些犹太人很快就顺利离境移居其他国家
②
[新加坡]陈庆珠(Chan Heng Chee):《独立之激情:戴维•马歇尔政治传记》(獳 Sensation of Independence: David Marshall Political Biography),新加坡2001年版,第220-223页。 参见[新加坡]比德 (Joan Bieder) 《新加坡的犹太人》(玊he Jews of Singapore),新加坡2008年版,第131页。
经过中国方面做工作,苏联政府也改变了政策,同意接收部分在华犹太人移居苏联②。 同时,由于新中国与大多数西方国家尚无外交关系,香港成了中国与西方国家进行间接贸易的主要通道,而与中国内地有着传统联系的香港犹太社团,特别是塞法迪犹商集团在其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三阶段:关系“解冻”时期。1976年“文革”结束后,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与包括美国等西方大国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关系得到了改善和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中以关系也开始逐渐解冻。1977年10月埃及总统萨达特访问以色列,与以色列领导人探讨和平解决埃以冲突的途径,中国报刊热烈支持萨达特迈出的这一步,并且突出宣传中东问题政治解决的前景。1980年7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英提出了中国对待巴勒斯坦问题的三条原则,其中第三条是“中东各国应该普遍享有独立和生存的权利”,这里的“中东各国”当然也包括以色列。1982年,中国领导人在访问埃及时再次表示支持埃以和解,并重申中东各国都有生存的权利。1988年9月,中国外长钱其琛提出了中国关于解决中东问题的五点主张:中东问题应通过政治途径解决;支持召开在联合国主持下、有五个常任理事国和有关各方参加的中东国际和平会议;支持中东有关各方进行合适的、各种形式的对话;以色列必须撤出所占领的阿拉伯领土,相应地,以色列的安全也应得到保证;巴勒斯坦国和以色列国互相承认,阿拉伯民族和犹太民族和平共处。中国就中东问题提出的这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主张,为中以改善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以色列方面也采取进一步措施来促进对华关系的发展。1985年,以色列内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对华政策,决定由不管部长魏兹曼负责这一工作。以色列外交部随即拨款重开关闭了10年之久的驻香港总领事馆, 由资深外交官鲁文•梅尔哈夫出任总领事[美]
高斯坦主编:《中国与犹太-以色列关系10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页。
以政府的目标是:利用各种途径与中国方面接触,千方百计打破以中关系僵局,争取尽快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这一方针得到了当时以政坛两大政党利库德集团和工党的一致认同,也受到以色列各阶层人民的支持。
香港犹太社团也在推动中国与以色列建交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中以建交前,香港便是中以两国进行间接贸易的主要中转站,一年的贸易额往往达上千万美元,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曾经作为难民在上海避难的肖尔•艾森伯格, 便在这一间接贸易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作为拥有多重国籍的犹太人,艾森伯格对曾经救助自己的中国情有独钟,很早就开始努力推动没有外交关系的中以两国进行间接贸易。
1978年,艾森伯格看到中国改革开发带来的巨大机遇,决心将中以间接贸易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他从以色列领导人那里获得了支持和特许,开始将包括军工技术和装备在内的高技术及其产品出售给中国
②
美国《时代》杂志,1993年10月25日。
, 此类贸易大都是通过香港进行的。 对于那时在武器和高科技领域仍然遭受西方严密封锁的中国来说,通过艾森伯格获得以色列的高技术及其产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艾森伯格的工作也为中以之间建立更密切的关系奠定了基础。中以两国领导人都对艾森伯格在促进中以关系方面发挥的特殊作用表示肯定和赞扬。以色列前总理拉宾就特别指出:“艾森伯格先生为以色列打开了中国的大门。”②
第四阶段:走向建交时期。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以之间在经济、贸易、文化、旅游、政党社团等方面的民间交往迅速发展,在中以两国政府的努力下双方重建官方联系的条件已经具备。
从1986年3月到1987年1月,中以双方官员在巴黎进行了若干次接触,商讨进一步展开官方交往的可能性,并为较高级别的官方会晤做准备。1987年3月和9月,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鹿野在纽约两次会见以色列外交部长办公室主任艾•塔米尔,就官方接触进一步升级进行具体磋商。9月30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在纽约会见了以色列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西蒙•佩雷斯,如此高级别的官员进行正式会晤,这在两国关系史上还是第一次。1989年1月,中国外长钱其琛同以色列外长阿伦斯在巴黎会晤,商定由两国常驻联合国代表保持经常性接触。此后不久,根据双方协议,中国国际旅行社驻特拉维夫办事处和以色列科学及人文学院驻北京联络处先后建立,标志着中以关系不但已恢复、而且在某些方面超过了1949-1950年和1954-1956年友好接触阶段的水平。1991年,上述两机构均已享有外交权利,使中以之间建立了事实上的领事关系。
在这同时,国际关系及中东形势的一系列急剧变化也为中以关系进一步升格提供了契机。
首先,海湾战争和苏联解体极大地削弱了中东的主战强硬派,而加强了该地区主张和平解决争端的力量。在这有利形势下,中东内外的各种支持和平的力量协同发挥作用,终于促成了马德里中东和会的召开。这样,中国作为一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便面临着如何参与中东和平进程的问题,而要真正参与进去,与冲突的一方以色列没有外交关系显然是不行的。
其次,中东欧和前苏联地区各国、乃至蒙古等国纷纷与以色列建交,使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与以色列无外交关系的状况越来越显得不正常,也使阿拉伯国家认识到越来越多国家与以色列建交的趋势不可避免,对这一发展的心理承受力有所增强。
正是在这样一种“水到渠成”的形势下,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杨福昌1991年12月的特拉维夫之行和以色列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戴维•利维1992年1月的北京之行最终完成了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外交程序。1992年1月24日,中以两国外长正式签署建交公报,宣布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从而揭开了中以两国、中犹两个民族关系史上崭新的一页。
回顾43年的曲折历程,我们可以看出,使中以关系的发展步履艰难的障碍主要来自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外部力量的干扰,而不在于双边关系中的问题和双方各自的内部阻力,因此当外部环境逐步改善,有利于中以关系发展的国际氛围形成之时,这些障碍便不难克服了。
建交以来:中以关系的全面稳步发展
建交17年来,中以关系全面、稳步地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两国领导人互访频繁,经常就双边关系和国际问题进行有益的磋商。1992年9月,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钱其琛访问以色列。同年12月,以色列总统海姆•赫尔佐克访问中国。1993年5月和10月,以色列副总理兼外长佩雷斯和总理拉宾先后访问中国。9月份刚与阿拉法特主席签署了巴以和平协议的拉宾总理在中国受到了特别热烈的欢迎。1994年10月,中国副总理邹家华访问以色列。1995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以色列总理拉宾在纽约会晤,就进一步发展中以双边关系交换了意见。1997年,中国领导人李岚清、钱其琛、温家宝先后访以。1998年5月,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访问中国。1999年4月,以色列总统魏兹曼访问中国。同年11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访问以色列。2000年4月, 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以色列, 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位中国国家元首访问一个犹太人国家。 2000—2008年双方的重要往来可见下表。
第二,双边经济、科技合作迅速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额直线上升。1992年10月,两国签署政府间贸易协定,双方互相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此后,双方还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投资保护、经贸合作、工业研发合作、海关合作、财政合作、海运合作等方面协议。中以联合经贸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以促进双边经贸合作。2005年11月,以色列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2008年1月,以色列副总理兼工贸部长伊萨伊访华时,双方签署了《中国商务部与以色列工业、贸易和劳动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中以高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华亿创业投资基金认购协议》。
以这一系列协议作为基础和保障,中以两国在经济、科技方面的双边合作迅速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这在农业、电信、医药、矿业、建筑、能源、钻石加工、航空等行业表现得尤为突出。1993年,两国签署农业部谅解备忘录,并先后在北京农业工程大学成立了中以农业培训中心,在北京郊区建立了中以示范农场。1997双方正式成立“中以农业联合委员会”。近年来,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稳步推进,由以色列援建的北京永乐店中以合作示范农场已成为中以友谊的象征,在山东、陕西、云南及新疆等地,也建立了农业培植、花卉种植、奶牛等示范基地。
中以之间的摩沙夫(MASHAV,以色列集体农庄)国际农业合作交流计划进展顺利,使中国的农业技术人员有机会直接到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去实习。2008年11月,“2008中以农业合作周”在陕西杨凌举行。1995年,中以科学研究基金成立,基金总额为500万美元,由双方提供。十多年来,该基金在促进双边合作科研项目的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0年, 中以合作的上海浦东钻石交易所建立,目前已成为远东地区最重要的钻石交易集散地。
中以建交前,双边贸易额每年仅几千万美元,而到2007年,双边贸易额已跃升到53.06亿美元,翻了数十倍 ②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mfa.gov.cn
。本文完稿时获得的最新数字为:2008年1-10月,中以双边贸易额为50.87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中方出口35.68亿美元,同比增长19%,进口15.19亿美元,同比增长11%②。
这里必须提一下, 以艾森伯格等人当年的努力为基础,中以军品和高技术贸易在建交后也获得了长足发展。不幸的是,2000年,在美国的压力下,以色列被迫中止了向中国出售“费尔康”预警机的合同,使中以军品和高技术贸易遭受重大挫折,中以之间的互信基础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此后,以色列赔偿了中国的损失,并做了大量的补救工作,中以在这方面的合作得以逐步恢复并继续发展。 但是,来自美国的压力和干扰仍不时出现,以至中以之间在一些敏感产品贸易方面不得不进行“暗箱操作”或通过“第三方”进行。
第三,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发展迅速。双方签署了多项文化、体育、旅游、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协议和意向备忘录,两国的文化、艺术、体育团队进行了成功的互访,大大促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1993年5月,两国签署了文化交流协定。1994年11月,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以色列爱乐乐团访问北京、上海,受到中国人民的热烈欢迎。同时,中国的京剧、杂技等团队也在以色列受到欢迎。
1992年3月,中以两国民航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同意以色列航空公司飞行特拉维夫至北京的直达包机。1992年9月,以色列航空公司在北京和特拉维夫之间开始进行包机飞行。1993年10月,双方签署了两国民航协定。以色列航空公司飞往北京航班改为定期国际航班,每周一次。
1994年6月,两国签署了旅游合作协定,以色列国内掀起了“去中国旅游”的热潮,到以色列访问的中国人也越来越多。许多以色列城市与中国城市结成了友好城市,如北京与特拉维夫、上海与海法等。2005年6月,中方宣布将以色列列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2007年10月,两国签署了《中国旅游团队赴以色列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2008年9月,中国公民赴以色列旅游首发团抵达以色列。
双边的教育交流也富有成果,许多教授专家不但进行互访,还开始了合作研究或联合举办学术会议。两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纷纷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在以色列的中国留学生已达上千人,以色列来华留学生也逐年增加。2007年5月,“中国文化节”在以色列开幕,特拉维夫大学孔子学院成立③。
17年来,全球各地的“中国犹太人”群体在促进中以关系迅速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又从中以关系的迅速发展中获得鼓舞和利益。同时,伴随着中国的发展和繁荣,犹太人来华再次形成高潮。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又出现了新的犹太社团和犹太居民群体,历史悠久的香港犹太社团迎来了其发展进程中最为辉煌的时期,人数不多而十分活跃的台湾犹太社团也在稳步发展,并从两岸关系的改善中获益。
规律性因素:中以关系发展的动力和障碍
回顾、剖析了中以关系60多年来的演进轨迹,我们可以就中以关系发展的动力和障碍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因素。
1、中以关系发展得到持续推动的根源
中以关系之所以能克服重重障碍而前进,是因为其中有着一股强劲的、可持续的推动力,其根源在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中犹文化的共同点和中犹人民的传统友谊。中犹两个古老文明拥有诸多共同点,如重视教育的价值,珍惜家庭纽带,善于经商理财,强调在困境中团结拼搏等等。正因为有这些共同点,儒家文化中又不存在欧洲那种反犹思潮,从古至今有许多犹太人来到中国安居乐业。当纳粹在欧洲掀起反犹浪潮之时,中国的上海成为世界上唯一敞开大门救助犹太难民的大都市。当犹太人惨遭屠杀之时,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也在抗日战争中伤亡,共同的遭遇使双方在反法西斯斗争中互相支持。一些在华犹太人参加了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有的至今仍在为中国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所有这些,是这股推动力的历史、文化和感情基础。
第二,中以之间没有任何影响双边关系发展的直接障碍和冲突。如前所述,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一样,以色列与旧的国民党政权没有官方关系。在长达20年的“冻结”时期,以色列也始终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与台湾没有建立任何官方关系。因此,中以之间在建立邦交问题上并无直接障碍。同时,中以在其他几乎所有双边问题上也没有直接的、根本的利害冲突。如前所述,两个主权国家在双边关系中并无直接争端而在如此长的时间里没有建立外交关系,这是十分罕见的。不过,这一特殊因素也成为推动中以关系正常化进程的有利条件。
第三,中以两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互补和互鉴。与前两点不一样,这是伴随着中国的迅速发展而出现的新因素。2004年,由设在耶路撒冷的犹太民族政策规划研究所撰写的研究报告提出:中国的发展将会对犹太文明的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国际化程度最深的民族,犹太人应高度重视中国和平发展进程带来的巨大机遇;犹太民族的决策者们必须要有一个全民族的对华大战略;中犹两大民族和文明的携手合作,将对世界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德]所罗门•沃德(Salomon Wald):《中国与犹太民族》(獵hina and the Jewish People),犹太民族政策规划研究所,耶路撒冷,2004年出版。
这种宏观的“中国机遇论”,代表了以色列和全球犹太精英中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为以色列和全球犹太人参与中国改革、发展进程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中国的发展也可从以色列和全球犹太人的成功经验中获取经验和借鉴。 可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互相取长补短和互相借鉴,正为中以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第四,中以在安全与反恐合作方面的密切合作。冷战后民族、宗教冲突在全球范围呈上升趋势,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进一步恶化国际气氛,导致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在全球泛滥,使中以两国均面临严重威胁。在这样的形势下,中以在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例如,在组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面,中国就从以色列吸取了不少反恐方面的有益的经验。目前,该领域的合作已逐渐成为中以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新增长点。
第五,世界的和平发展潮流与中东和平进程的推进。从长远来看,和平与发展是世界长期发展的大趋势,9•11事件、伊拉克战争等并没有改变这一总趋势。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对话和谈判是解决各类冲突的唯一途径,也是公正解决包括巴以冲突在内的中东各种问题的唯一正确的途径。尽管中东和平进程屡屡受挫,但其步步向前推进的势头是不可逆转的。这样的发展态势逐步减少或冲淡了中以在巴以冲突和其他中东争端上的分歧,有利于促进中以关系的深入发展。
2、中以关系发展不时遇到障碍的原因
中以关系发展过程中不时遇到障碍,今后还会有困难和问题出现,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差异。中以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价值观念有差异,走过的发展道路也不一样,必然导致对许多问题有不同看法,乃至产生分歧和争议。 这是中以关系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原则性、观念性分歧或意识形态型障碍的基本原因。
第二,对阿以、巴以冲突的观点不一。中以两国对许多国际问题有不同看法,但真正会对双边关系产生影响的还是双方在阿拉伯同以色列的冲突上,特别是巴勒斯坦同以色列冲突问题上的分歧。中国谴责以色列伙同英法入侵埃及,是导致中以关系进入“冻结”期的直接原因。即使在“解冻”时期,每当阿以、巴以冲突激化之时,中国便面临来自阿拉伯方面的强大压力,难以在中以关系正常化道路上迈步。甚至在两国建交以后,中国有时也不得不对以色列的先发制人战略、强硬政策和过火行动加以谴责,而以色列方面则经常责难中国与阿拉伯、伊斯兰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军品贸易。2006年,一名中国军事观察员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期间被炸身亡,差点导致中以发生正面冲突。可以预计,只要阿以、巴以冲突问题没有得到公正的、彻底的解决,中以关系中的这一障碍将继续存在。
第三,美国的干扰和“否决权”。美国的干扰曾经使中以两国失去了建立外交关系的第一个契机。不过,随着中美关系的改善和发展,美国也开始乐观地正视中以两国建立正常关系,一些美国犹裔政治家和企业家还积极在中以之间牵线搭桥。1992年中以建交之时,美国舆论普遍表示欢迎和支持,美国对中以关系发展的干扰似乎已不复存在。不幸的是,2000年的“费尔康”预警机事件表明,一旦中以关系的发展可能产生对美国核心利益不利的后果,美国仍会对以色列的决策动用“否决权”。当然,美国也经常对其他国家动用“否决权”。可悲的是,相比欧盟、日本等较强的力量,以色列是一个离不开美国支持的小国,很难公开抵制美国的干扰和“否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美国的干扰和“否决权”仍将是中以关系发展进程中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三点结论:
其一,在中以关系演进的全过程中,动力和障碍一直是并存的。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如此。正因为此,中以关系演进的轨迹一直是曲折的,经常会出现出人意料的转折。
其二,当强劲的动力推动中以关系顺利发展之时,千万不能以为万事大吉,所有问题都已解决;同样,当中以关系遭遇障碍而处于危机之中时,也不必惊慌失措,以为中以关系从此就没有希望了。
其三, 要使中以关系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得以持续长期发展,关键在于如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增强推动力,同时在排除障碍方面更具前瞻性、更善于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王恩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