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各市、县(区)按照统一部署,采取进村入户的调查方式,全面开展了大中型水库移民的人口登记,较为准确地确定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直补人口和无法核定人口,同时编制了2006-201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现金直补规划》和《无法核定人口项目扶持规划》,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至今,农村移民直补资金按季度及时发放到位,项目扶持也取得较好的效果。通过这近三年的实施,在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对象的核定过程中仍然有几个的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一、《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核定登记办法》规定,义务兵在两年服兵役期间可以享受国家扶持的直补资金,转为士官后因为有了工资性收入,不再享受国家扶持是合理的。但是有少数士官没有连续续聘三期,只聘了两期(国家安置政策是连续续聘三期的才给予安排工作)就退伍回乡务农,户口也转回到农村,他的身份由士官转变为农民,应该重新恢复享受国家后期扶持。这一特殊情况在《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核定登记办法》中没有涉及到,省办应下文补充,不然各县、市(区)操作上不统一,有的给予补登,有的不予补登,同时也没有文件依据。
二、极少数确实属于大中型水库的移民,由于外出打工或当时没有找到原始迁移资料,没有登记为移民直补人口,现在要求补登。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移民自己错过了登记时间而造成的,是移民自己的责任。但国家的后期扶持政策规定,只要是属于大中型水库的移民就可以享受国家的扶持,这些未登记到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没有享受国家的直补资金扶持,对他们来说就不公平。因此,只要能够确认他们是大中型水库的移民,就应该补登,并且从登记之日起发放后期扶持的直补资金,登记之前的直补资金不予补发,直补人口的指标从各县当年核减人口中调剂。
三、扶持对象中的大中专院校生毕业后,是否继续享受后期扶持直补的问题。《江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中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能否继续享受政策扶持的解释为:“扶持对象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就业,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不再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这就存在几个问题:1.《江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是非正式文件,无法律依据,对移民无说服力;2.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就业,是否有稳定收入来源,是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现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国家都没有分配,绝大部分是打工,无法确定其收入多少,更不用说收入是否稳定,县移民机构、乡镇、村委会三级要了解到真实的情况也非常困难,很难操作。有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打工收入和高中、初中毕业生的收入相差不大,对这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来说,取消其后期扶持就不合理。
因此,对于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将户口转回原籍农村的,应该继续享受国家后期扶持。对于未将户口转入学校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其户籍仍然在农村的,也应继续享受国家后期扶持。
[作者简介]曾新华,男,吉安市移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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