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 剑
2009年4月29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不仅能有效预防和杜绝腐败,更为重要的是,也能约束政府的日常行政开支,最终实现公共资金使用上的公平和正义。
他指出,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和鼓励举报是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上的三个突出特点。
目前,财政部下发文件,决心用三年时间,实现“小金库”“削藩”。
所谓“小金库”,其实就是政府自由支配的“私房钱”,它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小金库”的治理是中央至地方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一步,作为百姓眼中公务人员“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此举意义甚大,能否真正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任,关键在于长效治理,“运动式”的短期整治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