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9年1月12日,国家语委发布了语言文字规范《汉字部首表》,该规范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什么要制订《汉字部首表》?《汉字部首表》的内容是什么?应该怎样学习和使用它?本期我们请《汉字部首表》的主要起草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的张书岩研究员就相关问题作些介绍。
一、介绍几个有关的概念
学习《汉字部首表》,首先要搞清什么是部首、部首的用途以及什么是部首表。
部首是东汉文字学家许填在他所著的《说文解字》中创立的。他把《说文解字》的9353个汉字(不计重文)按照意义进行分类,每一类选取一个本类字共有的偏旁作为部首,然后“据形系联”,即以部首为纲,把这九千多字串联起来。许慎用部首编排汉字的方法,为后世字书所采用,并延续至今。
部首的用途主要是字典、词典的编排和检索,所以辞书将“部首”定义为“字典、词典等根据汉字形体偏旁所分的门类”。(见《现代汉语词典》)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部首的应用也进入计算机信息处理领域。在较大规模的计算机用字的字集中,多利用部首进行编排或检索。此外,部首还应用在图书馆书目检索等许多方面。在部首的用途逐渐扩大的情况下,作为一个语言文字学的学科术语,“部首”也就有了更为精确的定义:部首是“可以成批构字的一部分部件。含有同一部件的字,在字集中均排列在一起,该部件作为领头单位排在开头,成为查字的依据”。(见《汉字部首表》)
把一部辞书或一个字集所使用的部首汇集在一个表格中,供读者、查字者使用,这就是部首表。部首表包括一定数目的部首和这些部首的排列规则。一般辞书都会附列一个该辞书使用的部首表。
最后,说说部首与偏旁的区别。《现代汉语词典》对偏旁的定义是:“在汉字形体中常常出现的某些组成部分,如‘位、住、俭、停中的‘亻……‘拎、伶、翎、零中的‘令,都是偏旁。”尽管部首与偏旁的许多个体是共同的,但它们是从不同角度概括出的概念,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偏旁是汉字构形学的概念,而部首是汉字排序与检索中的概念;偏旁直接服务于识字教学,而掌握部首是为了学会到字典中查字,从而间接地为学习汉字服务。
二、为什么要制订《汉字部首表》
自《说文解字》创立部首以来,历代字书的部首表在数量、构成和排序方面都有一些变化与发展。
从数量看,南朝的《玉篇》为542部,辽代的《龙龛手鉴》为242部,金代韩孝彦、韩道昭的《五音篇海》为444部,到明代梅膺祚的《字汇》精减为214部,这214部为清代《康熙字典》所沿用,并由此确立了它的权威地位。
从部首的排序看,《说文》是据形系联,实际是据义系联,《玉篇》等沿用这个体例。《五音篇海》首次将同一部首内的汉字按笔画数排列,但部首本身仍是据义系联,这种排列方式是不便于检索的。《字汇》首创了部首本身与部首内的汉字都按照笔画数顺序排列的体例,因而前进了一大步,《康熙字典》也沿用下来。不过,214部首表中,同笔画部首的排序还没有一定的规则。一般是形体相似或意义近似的部首排列在一起。
随着汉字形体和使用状况的变化,《康熙字典》的214部及其排列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今天汉字检索的需求,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1964年,由文化部召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组织的查字法工作组制订了《部首查字法(草案)》,确立了250个部首,但此后大多数辞书并未采用,在部首的排序规则上也与后来国家语委发布的笔顺规则有出入。汉字部首这种不统一和规则不严密的状况增加了汉字检索的难度,不仅给学习汉字带来不便,也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因此,制订统一的汉字部首表势在必行。
1983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局联合组织制订并发布了《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201部首表),同时向全国使用者征求意见。“草案”发布后,在辞书编纂、汉字标准制订、计算机信息处理、图书馆检索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新华字典》(第10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中华字典》、国家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等部首检字法,依据的都是这一草案。
但在1983年以后,又有一些新的语言文字规范发布,《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与这些规范在部首的形体、排序等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根据现实需要,国家语委决定立项对“草案”进行修订,使之升级为正式标准。课题组通过广泛征求语言文字专家及使用者的意见,充分考虑了辞书编纂的现状和需求,并依照现行的语言文字标准,在主部首和附形部首的确立、部首排序、部首表的使用规则等方面对“草案”做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同时,标准的名称也改为“汉字部首袁”。这一变更的原因是:1983年在制订“草案”时,针对多年来部首查字法不统一的状况,在名称上特加“统一”二字,以强调其“统一”的作用,如今草案既已确定为标准,可不再保留这两个字,但《汉字部首表》的标准身份,是确定无疑的。
三、《汉字部首表》的内容
1.部首数量、主部首和附形部首
《汉字部首表》收入主部首201个,附形部首100个。
“主部首”和“附形部首”的概念是在《汉字部首表》中明确的。由于构成汉字的部件(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形体繁多,而这些部件之间有的是繁简关系,有的来源相同或形体接近,具有上述这些关系的部件就不必都各自立为部首,而是可以在一组部件中选择一个作为这一组的代表。在《康熙字典》的部首表中,某些部首后面就以“同”的形式附列了一些形体,如“支支同、手扌同、玉王同”。这些附列形体几乎都是主要形体的变形,如“攵”是“支”的变形,“扌”是“手”的变形,所以过去—般称为“变形部首”,而作为代表的形体称为“主部首”。但是后来部首表的发展,往往把来源不同的部首也合为一组,如将“日、曰”合并,以“日”为代表形体。这样,“变形部首”的称谓就不全面了。特别是当代汉字又有了繁简之分,以“变形”称繁体就更不合适。所以《汉字部首表》从实际出发,以“附形部首”对繁体、变形和其他情况加以概括。
综上所述,主部首就是“有不同写法的部首中具有代表性的书写形式”,附形部首就是“附属于主部首的书写形式”。例如“门、門”“刀、刂、勹”“日、曰”三组形体中,“门”“刀”“日”为主部首,其余形体为附形部首。附形部首又包括三种情况:(1)繁体(如門、貝、焉);
(2)变形(如刂、氵、辵);(3)从属(如几、日、臼)。
2.《汉字部首表》和传统部首表的关系
《汉字部首表》中部首的数目和具体立部情况体现了“尊重传统,坚持继承陛”的原则。新部首表的201个主部首和100个附形部首是以目前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四部辞书,即《康熙字典》《辞海》《新华字典》(1965年版)、《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版)的部首袁为基础和依据设立的。201个部首中,四部辞书共用的为168部,占83.58%。这个结果使新部首与传统部首保持了联系,熟悉传统部首的人不会对新部首感到过于陌生,新部首使用者也易于进一步学习、掌握传统部首。
3.《汉字部首表》中的部首排序
《汉字部首表》中的所有部首按GF3002《(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和GF3003《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的规定排序,保证了与其他标准的一致,也体现了部首表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同时,各主部首的序号为固定编号,附形部首的序号与主部首一致,如水部序号是77,其附形部首氵、水的序号也是77。这种编号方式进一步体现了《汉字部首表》的标准化原则。
部首表的附形部首在主部首后面用括号列出,附形部首多于一个时,按笔画笔顺依次排列。另外,按照笔顺和字序规则,附形部首也排在部首表的相应位置,附形部首序号加[],部首本身加()。如“水部”为77水(氵氺),附形部首“氵”又以[77](氵)的身份排在“47门”和“[98](忄)”之间,附形部首“氺”5LVX[77](氵)的身份排在“104业”和“105目”之间。这样的标志和排列方式,一方面区分了主部首和附形部首;另一方面,在查找附形部首时,既可在主部首后面查到,又可按笔画顺序查到,方便了使用。
四、《汉字部首表》的使用规则
为使《汉字部首表》适用于各种情况的汉字检索,特制定了如下使用规则:
1.使用这一部首表时,一般应以主部首为主。
2.在某些情况下,以主部首为主还是以附形部首为主,可根据需要作变通处理,但部首总数、序号及形体应与这一部首表保持一致,并应该对变通情况作出具体说明。下面举一些变通处理的实例:
某些辞书,例如大型字典、词典及古汉语字典、词典等,可根据传统和实际需要,用繁体部首或变形、从属部首作为主部首。如以“風、貝、艸、辵”为主部首,以“风、贝、艹、辶”为附形部首,《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采用的就是这种处理方式。
某些辞书可同时采用主部首和收字较多的附形部首。如对“王(玉)”部的处理,可将从“王”的字(如珍、环)归入“王”部,将从“玉”的字(如璧、玺)归入“玉”部,两部的序号均为61,分别写作61王、[61](玉),《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新华字典》(第10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都是这样处理的。又如对“车(車)”部的处理,简体繁体都收的辞书可将简化字归入“车”部,将繁体字归入“率”部,两部的序号均为68,分别写为68车、[68](車)。上述处理方式比较符合当前多数人的使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