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习作应纳入语文课程目标

2009-07-14 09:54许建中李明华
语文建设 2009年6期
关键词:形象思维写诗语文课程

许建中 李明华

自我国语文独立设科百余年来,文学习作一直受到排斥,文学只要求阅读,不要求写作。新中国成立60年来历次颁行的语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写作训练的文体只限于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不涉及诗歌、故事、小小说、短剧本。即使是在上世纪50年代汉语、文学分科的教学大纲中,文学写作依然缺席。特别是写诗,语文教学中不练习,语文考试时被禁止,中考高考作文题往往明确说明不要写成诗歌。

中小学语文课程长期以来只重实用写作、排斥文学写作,结果是一代又一代学子文学细胞退化,语文素养留下缺憾,“诗的国度”日渐式微。以致有识之士发出这样的慨叹:“古代文人,写诗抒怀,以诗酬答,以诗相赠,是平凡生活中最平凡不过的事。可现代当代的文人(广义的)还有多少能写诗!即使能写诗,可又有多少人能够写得好诗,实际情况确是‘一代不如一代。也就是说,中国诗教的薪火已经快没有传人了,快要熄灭了!追根溯源,这不正是现代中国语文教育的一个悲哀吗?”

有研究者曾经指出:“现行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对文学写作能力不提出要求,只对文章写作能力做出逐年级逐学段提高的具体规定,正是坚持了叶圣陶的写作训练原则。”是的,叶圣陶早在1940年就说过:“高中学生与初中学生一样,他们所要阅读的不纯是文学,他们所要写作的并非文学”,“中学生不必写文学是原则,能够写文学却是例外”。叶老这样讲,旨在说明一个基本观念——国文的含义比文学宽广得多,教学国文并不等于教学文学;意在强调阅读与写作的训练应偏重普通文,对于基本训练要锲而不舍,熟而成习。如今,时光已经过去了70年,普通文的读写训练依然应该“偏重”,应该“锲而不舍,熟而成习”。但是,语文教育毕竟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实在应该深思:语文课程是否应该继续排斥文学性写作?

我们认为,应把文学习作纳入中小学语文课程目标。这样做有如下好处:

1.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指导学生尝试文学写作,能够打破文学写作的神秘感,引导学生更加亲近文学,以文学习作促进文学阅读和文学欣赏,强化审美体验,加快形成文学素养。语文课不是培养作家的,但它可以普遍提高学生的文学修养。文学写作还能与文章写作互补共济,使学生的写实能力与写虚能力协同发展。以往语文课的写作教学过于偏重写实,忽视写虚。“因为写虚能力未曾得到长足的发展,所以,我们的学生在写实写不好、无话可说的情况下,就只能瞎编一通。这样的结果是,写实、写虚都没有发展好。”两条腿走路比单腿行进会更稳当,也更有后劲。

2.有利于发展学生的形象思维。写诗、写童话,离不开形象思维。大凡写虚都要用形象思维,而写实则主要靠逻辑思维。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是人进行思维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共同发展才好。在少儿阶段,形象思维的发展更有优势,显得更加重要。新世纪对人才更加看重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的形成也更多地倚重形象思维的发展。

3.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语言学习。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写诗讲求炼字,讲求韵律。虚实、平仄、节奏、押韵、对仗,都得用心推敲。写童话,讲求想象奇特、大胆夸张、语言儿童化。编剧本写台词,讲求语言个性化、口语化。文学习作正可锻炼学生综合运用语音、词汇、语法和修辞手段的能力,使规范和变异互动统一,促进纯净语言的吸收和运用。

4.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用文体写作之外再加文学习作,看似增加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其实不然。一味地写作实用文体,学生易生枯燥单调之感:适当穿插几次文学写作,换一换思维方式,变一变言说方式、表达技法,学生反会增添兴趣。

5.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指导学生写文学习作,要求教师自己会写或懂文学作品。批改和讲评学生的文学习作,要求教师善于鉴别、欣赏、修改、评价。这就必然会给教师增添压力和动力,促使他们多读文学,多关注青少年文学,多搞一点文学练笔,提高自身文学功底,与学生共同成长,以胜任教学,惠泽学生。

综上可知,把文学习作纳入语文课程目标实在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语文课程目标中加入文学习作是否可行呢?我们认为可行。

首先,中小学生并非不能写文学。

儿童从来不缺乏想象,他们的想象力常常令大人自叹弗如。儿童也不缺少文学细胞。特别是诗歌,最接近儿童天真的性情和浪漫的心灵。低年级小学生口中会冒出“雪化了变成春天”、笔下能流出“圆珠笔在纸上快乐地蹭痒”这样美妙的句子。遗憾的是,在长达12年写实写实再写实的“训练”下,他们未能开发的诗的天分被压抑下去,扼杀掉了。到了高中再想让学生写首诗,如同沙基上造塔,造不成了!

有人说:喜好文学的学生毕竟是极少数,不能写的却是大多数,不该让大多数去写极少数能写的东西。我们的回答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有切身的体验。在教读儿童文学作品后,作文课上我们往往指导学生写一写。儿童诗、儿童小说、童话都写过,儿童剧剧本也编过,学生没有不按时交的。对他们来说,这样的作文并不比议论文、说明文难写。教师批改讲评、学生修改之后,我们总会选出一些写得比较好的,汇编成《儿童文学习作选》,印装成册发给学生留存。在教初一学生读过寓言童话单元之后,我们也安排过作文训练——自己构思拟题写一篇寓言或童话。那次作文,学生的积极性超乎往常,不少学生写了两篇、三篇,有的既写了寓言又写了童话,而且多数习作合乎文体特点。当时我们恰好应邀主编《初中生优秀作文选评》,面向省内征得的稿件尽是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想编一组寓言和童话,竟无稿可选,于是只好从这个班的作文中选出几篇编进去,算是填补了“空白”。

我们认为,多数学生是能够写文学的,关键是别要求太高。学生尝试写诗,不要奢望写得像“神童诗”那么神:练习写童话,不要期盼写得如“童话大王”那般好。再就是要有点弹性,留点选择性。实在“创”不出的,可以仿写、改写或续写,允许他们自主选择,扬长避短,发展特长。

在文学习作中,最难写得像样的大概是诗。但学生只要写了,哪怕它“蹩脚”,哪怕是“顺口溜”,也应鼓励——他至少经历了联想想象、构思立意、选词炼句、分行押韵的过程,体验了“诗言志”的甘苦滋味,或许还由此产生些许感悟——《静夜思》《游子吟》这样平白如话的诗,原来“成如容易却艰辛”!无论如何,尝试过写诗的人,总要比一辈子没有写过诗的人,多一种文学体验,多一份人生享受!

其次,古代有可取的经验,外国有可鉴的成例。

我国古代语文教育以识字读书写文章为主。所读的书,如《千家诗》《昭明文选》《古文辞类纂》……诗词文赋皆备,名家名篇荟萃。读写方法上提倡“多读胸中富,多写笔生花”“能读千赋,则能为之”“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启蒙阶段辅以熟诵《幼学琼林》

《声律启蒙》《笠翁对韵》之类的韵对教材,并进行由词、短语到句子的属对训练。因此,读书人一般不难形成吟诗作对的基本素养。

国外当代母语课程列入文学习作目标的占多大比例,我们还无法确知。但根据《中外母语课程标准译编》一书来看,在中国之外的十个国家中,就有英、美、德、法、韩五国在母语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了文学写作的要求。如韩国的国语课程标准规定:“国民必修的基本学科国语课的教育内容由听、说、读、写、国语知识和文学六个领域构成”,文学领域中“作品欣赏和创作的实际”包括“诗(童诗),小说(童话、故事),戏剧(剧本),随笔”。“文学的创作”目标为:“(1)用多样的角度和方法来创作不同的作品。(2)发表并互相评价创作的作品。”又如,英国的英语教学大纲将11年义务教育分为四个学段。写作的“范围”,第一学段“包括故事、诗歌、课堂活动和个人经历”,第二学段“包括故事、戏剧、诗歌、个人的兴趣喜好和经历、课堂上的活动等”,第三、四学段包括便条、日记、信件、报告、评述、广告、传记等实用性写作和散文、诗歌、故事、剧本、电影剧本等文学类写作;“主要技巧”中要求,“培养学生诗歌写作能力,鼓励学生掌握各种诗体的格式,以自己特有的风格创作与所读诗歌相关的诗文,同时根据自己的经历创作诗歌”。

古人在教育不发达的时代能做到的,今人难道就做不到吗?外国儿童、少年能写的,以“诗歌国度”著称于世的中国孩子就写不了吗?

我国新世纪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在写实兼及写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表达方面,比上世纪的教学大纲有了明显变化。新编的中小学语文教科书,有的版本已经结合文学阅读编入了文学写作的练习。一些语文教师,也已经注意到“捕捉学生作文中的文学意识,并加以保护和引导,以此来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一些省市的中考高考作文题,近几年逐渐放宽文体限制,有的允许写诗歌、剧本,甚至出现了“怀想天空”“提篮春光看妈妈”之类文学色彩较浓的命题。这些变化是可喜的。但是,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师执教、考试评价的依据。课程标准不提的目标,不可能恰当、有序、合度地落实在教科书和师生教学活动中,也不可能名正言顺地纳入评价体系。

我们期望,本文提出的问题能够引起语文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得到语文课程标准修订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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