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长效机制的构建

2009-06-20 05:26穆晓霞
职教论坛 2009年11期
关键词:工学结合长效机制高职教育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最为密切的一种教育形式,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企业和政府的共同需求,构建工学结合培养人才模式的长效机制,保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就是要找准校企双方利益共同点,体现校内学习和校外工作相结合的市场化运作特色,实现校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关键词:高职教育;工学结合;长效机制;科学构建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SJB8800009)。

作者简介:穆晓霞(1956-),女,江苏连云港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1-0006-02

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涉及到从学校培养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学校以育人为首要目标,追求社会效益,而企业则以赢利为第一目标,追求经济效益,科学构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校企双方目标上的相对统一。本文主要研究了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和教学机制的构建。

一、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动力机制

第一,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是学校、企业和政府的共同需求。面向区域经济的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高级技术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用不上的问题,急需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地方政府在推进城市化战略中对大量农村人口的转移培训、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中对大量下岗工人的培训再就业,对发展地方经济、服务地方经济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渴求,也是学校、企业面对的共同困难和需求。正是这些困难和需求使各方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都有需求,有了需求就会产生参与其中的动力。

第二,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在各级各类教育中,高职教育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关系最为紧密的一部分。高职教育实行工学结合,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和实施途径。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有赖于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广泛关注和直接参与。高等职业院校必须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企业不同专业、不同层次职业岗位技能要求,满足企业在职职工技术与技能水平提升,职业转岗再就业需要,开展多种类型、多种规格、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实现办学类型多样和办学形式灵活的格局,构建起高等职业教育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体系。高等职业教育也只有在适应企业发展对多类型、多规格的人才培养与培训需求中,才能赢得更为广阔的教育市场和发展空间。因此,工学结合是解决高职教育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重要切入点,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是关系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性战略举措。

第三,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是学生就业和企业用工顺利对接的需要,随着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和人事制度的改革,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高等职业教育走工学结合之路,拥有了广泛的、主动的、积极参与的实践主体,“就业-择业-创业”是高职院校学生自下而上的内在需要,也是他们的现实选择和人生发展的轨迹,更是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提高素质,走生产劳动、专业实践、社会服务成才之路的根本动力。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使毕业生快速实现由学生向职工的角色转换,实现学生就业和企业用工的顺利对接。

第四,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制造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据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十多个制造行业的80余种产品产量据世界第一,尤其是制造业发展迅速,具有成本和市场优势。但是,我国距离“世界工厂”尚有较大差距,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支持“世界工厂”良性运转的高质素、高技能、应用型的产业大军。我国要从制造业大国走向制造业强国,就必须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制造的技术含量,培育自己的技术创新力量,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实现从成本性质的中国制造向技术性质的中国制造转变。因此,我国必须是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体制基础,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

变,大规模、多种类地培养我国制造业急需的高质素、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保障机制

工学结合运行的直接主体是学校和企业,工学结合涉及到从学校人才培养到企业生产管理的全过程,如何保

障企业持久参与的积极性,如何保障学校教学组织实施的制度化,如何保证学生的双重角色的可行性,如何保证企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实施主体的合法性,这需要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第一,制定和完善推进工学结合的法律法规。我国现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法律法规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性文件较多,法律法规性文件较少,政策性文件出自教育行政部门的较多,出自行业企业部门的较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行政手段的权威弱化,政府政策性文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二是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政府相关文件中倡导性政策和宏观指导性意见较多,具体责任、义务和措施较少。三是没有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对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给予经费、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和鼓励,如企业参与工学结合无法像企业职工教育那样将费用列入成本,也不能减免教育附加费。在工学结合中涉及到的校企合作、技术保密、成果分配、税收信贷、专项基金、奖励措施和学生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从而抑制了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因此,政府应制定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调动企业参与工学结合、支持高职教育的积极性。一是政府要通过立法,明确企业接收安排学生实习,可免交部分税收,从经济方面提高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二是要积极鼓励组建以高等职业院校为龙头,由行业、企业和相关职业院校参加的职业教育集团,实行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充分发挥职教集团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作用。三是努力营造企业成为工学结合主体的环境,学校和企业应成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两个并列的主体,国家应在重点专业领域选择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企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

第二,制定和完善推进工学结合的资金投入体系。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有计划地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更新教学设施,建立专用实训基地,改善实习条件,保证实习质量。采用相应的措施,引导并鼓励行业、企业投资职业教育。

第三,制定和完善推进工学结合的贫困生资助制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经费还会有比较大的增长,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也会增加。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国有13亿人口,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阶段仅依靠政府投入解决所有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是不现实的。因此,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实现部分学生低费或免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方式,让学生能够一边读书、一边工作,获得合理报酬,支付学校学费。这既符合教育规律,又有益学生将来就业,还能够解决贫困学生学费问题。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在解决贫困学生学费问题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实现贫困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是今后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长远目标。

三、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运行机制

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机制,应该由四个方面构成。

第一,宏观层面上的规划保障系统,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行业部门、企业部门和高职院校组成一级科学运行机构和监控反馈机制,负责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领导和规划,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协调组织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资金,建立专项基金、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政策,加强对内对外宣传,营造有利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社会环境。

第二,中观层面的调控主导系统,由行业部门、企业部门和高职院校组成二级运行机构,负责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主导和调控,利用行业部门优势,依据企业部门和高职院校的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提供工学结合的信息,促进企业和学校双方的交流,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提供规范、需求信息和交流环境。

第三,微观层面的实施操作系统,即学校和企业进行工学结合的实践操作,操作的核心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操作过程中体现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的结合,学校教师和企业教师双师资的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双场所的结合。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运行机制的最终目标是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满足行业需求为目标的高等职业教育方针。

四、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教学机制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普遍实行学年制,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和实践时间的余地较小。我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基本停留在结构和运作等基本层面,较少触及改革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相适应的教学制度改革。因此,可考虑如下操作方式:

第一,要积极推进与工学结合模式相应的学分制改革,学分制是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制度,是学校推进工学结合模式、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试行学分制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适应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

第二,要积极推进与工学结合模式相适应的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现行的学籍管理制度主要是适应校园的学生管理,缺乏开放性和动态性,无法适应工学结合模式的需要,实行工学结合的学生一般要用一年的时间在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在实习的现场没有相应的学籍管理是很难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这对习惯传统管理的学校和传统教学的教师来说都是新课题、新挑战。今后高等职业院校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吸收企业参与学籍管理,探索学生双学籍管理制度,即学校教学学籍与企业实习学籍。特别是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高等职业院校要帮助企业在实习企业建立学生的档案,以便于企业和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共同考查学生实习的全过程,考核学生实习的效果。注重实习期间的学籍管理与学校校内学籍管理的衔接,让顶岗实习的学习适应企业的管理制度、文化氛围和实际工作环境。

第三,要积极推进与工学结合模式相适应的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教考分离的评价机制,实行考核和培养两条线方针,由学校、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教育培养与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逐步建立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学制度、课程设置及考评体系。

参考文献:

[1]王前新.构建高职“学研产训”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J].教育与职业,2005(6):19—21.

[2]姜大源.关于“双元制”职教模式评价的国际比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1):27—29.

[3]王霞.职业教育推进工学结合的制度保障[J].职业技术教育,2007(31):28—30.

[4]周济.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实现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Z].在天津职业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2005.

责任编辑:夏焕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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