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伟
提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税收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构建可操作性的纳税评估体系恰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助推器。税务机关整合内、外部资源信息对优化纳税评估体系颇具重要意义。
关键词:纳税评估;税收遵从;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
系统论的核心是如何根据系统的本质属性使系统最优化,这要求税务系统提高评估的科技含量,整合内部资源和外部信息,考虑不同层次上系统运动规律的统一性和特殊性,以降低遵从成本、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率,从而达到系统整体最优。
一、优化纳税评估分析手段,深化税收预警制度
为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全方位分析,评估指标分析体系要重视应用统计学理论,便于量化度分析,并建立模糊分析体系,进行非量化的模糊分析。一是以行业分类为基础按行业设定税负预警率、数据评估模型及评估指标标准值。纳税人行业类别的划分,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探索行业生产经营特点与规律,选择行业经济各项指标,开展各类典型调查。预警制度要把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主要材料耗用比例列入监控,连同原材料购买渠道一并纳入预警体系,选取典型企业抽样调查,深入实地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分析不同区域、各种规模与性质下纳税人的行业标准、生产销售、能材耗用、投入产出、工艺流程与财务报表信息等,在实地调查、周密核算、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探究各行业的内在规律,分行业建立行业评估指标体系。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首先,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其次,将申报数据与预警值和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相比,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横向比较,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纵向比较。再次,依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钩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通过这种关联性分析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最后,利用税收管理员的经验与所掌握的情况,将申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对照,分析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的合理性,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二、构建地方纳税评估分级指标体系联动机制
首先,构建以省、市、县、基层分局四级为基本框架的地方联动分级指标体系。钠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结果和开展方向。现行的纳税评估体系有缺失,只要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在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而它所确定的行业内平均值,实质上是对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实中,即使对于同地区、同行业的纳税人来说,也会由于企业的规模与技术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企业产品的类型等因素不同,其“行业峰值他会大相径庭。何况企业还受周边环境、面临的风险、贷款利率、资金流向与产品生命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目前重点是在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建立省、市、县三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对各基层分局税源管理部门开展行业纳税评估经典案例考量分析,以县域为单位初步建立各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评估关键指标及指标峰值,并在县域内典型试点推广验证,总结经验修订完善后,再由市级单位汇总各县级行业的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析,确立本地区各行业评估的具体模型、关键评估指标及评估指标变化峰值,进而上报省局汇总各项指标在全省范围内共享,验证其可操作性及确立全省评估指标。
其次,建立地方四级纳税评估分级指标体系定期维护和动态变化联动机制。不能仅仅把预警率等同于原来相对同定的峰值,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维护应依据庞大的内、外部信息资源,适时地把握经济发展情况、纳税评估差异情况及业务部门提出的新业务需求等,定期或不定期地由各级税务部门相关业务骨干组成纳税评估指标修订指导小组对现有的纳税评估指标进行补充和完善,科学地提供多套组合型指标体系供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选用,有效避免纳税人借助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弄虚作假,从而保证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三、完善基层税务机构设置,明晰开展评估工作的各级部门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税收经济分析制度,明确各部门税收经济分析的重点。总局负责建立税收分析工作规范,定期发布税收质量监控指标,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税收分析方法上的指导,推动税收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市局具体负责分析和监控地区、行业税源税收情况,提高数据质量和分析质量,指导基层做好分析工作;县局具体负责统计基本数据的采集,确保其质量,并认真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分析。
二是按照效率、便利征管和优化的原则,整合与协调地方各级系统层级机构,充实基层管理力量。现行税务机关内部受条条制约较大,很多省级税务机构的设置欠妥,存在着纵、横向分割的问题。纵向分割指地方上下机构不对应,省局往往按照税种设置部门,而市以下则常依照征管职能设置,上下级执法部门以及决策部门不易进行对口管理。有的市局设立稽查机构而不负责城区的日常稽查,这项工作却由没有稽查机构的分局去做,就不具刚性约束。横向分割是指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缺乏横向联系和应有的沟通,特别是“征、管、查”三分离后由于本位思想和互相扯皮这种问题更加突出。一项纳税评估工作,既要征管科牵头,又要税政科负责,还要计统科操作分析,必然使得责任交叉不清。应沟通各征管环节,提高数据信息利用率和征管资源的综合应用水平。加强办税服务厅、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的衔接,办税服务厅要保证征收信息的及时提供,管理部门为在职责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提供信息支持,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规范协调岗责体系。不断完善现有应用系统,加强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据此,进一步整合业务,优化税收管理流程,推动税收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是明确各级税务机关部门职责。征管部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计划统计部门负责对税收完成情况、税收与经济的对应规律、总体税源和税负的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定期的宏观分析,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各税种、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以及县局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行业税负监控、建立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指标预警值、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为基层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
四是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的专项检查工作,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做到查到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就规范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税收秩序。同时,制定统一的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根据新职能配置和征管中发现的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好纳税评估规程、重点税源管理办法、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以及欠税公告办法等制度。
五是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实行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保证。切实履行税收管理员职责,必须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结合纳税人类型、行业、规模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对所辖税源实施分类或分处管理,卖现管户和管事的有机结合,做到管好一般纳税人,管住小规模纳税人,强化“双定”业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