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松德
【摘 要】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课程资源的整合和综合开发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时尚,不管什么类型的音乐课,都被冠以“综合”的帽子。特别是新课程改革中对“淡化技能”的要求更是泛滥成灾,许多人对“淡化”的理解产生了歧义,在解读时发生了偏差,以至于音乐课上已经见不到必要的技能训练。再者,在数字化高度发展的今天,网络和数字音乐盲目地走进音乐课堂,把课堂教学的教育本质演变成了一种文化传播,等等。
【关键词】 课程资源 综合 技能 文化传播
最近,笔者听过好几节音乐课,有小学的也有中学的,发现几个奇怪的现象:以前课堂上十分被人重视的歌唱教学在现在的音乐课上几乎呈消亡之势,很难在音乐课上听到学生准确、生动、完整地演唱一首歌曲;以前大家都认为很难啃的一块硬骨头“音乐欣赏”现在几乎成了开课者的唯一选择;音乐课上综合的东西太多,舞一舞、跳一跳、游一游的场面实在太多;音乐课上很少能听到音乐教师优美的歌声和琴声,钢琴几乎成了音乐教室的一件装饰品。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许多音乐教师以为这就是新课标下的“综合”,以为这样的“综合”就是教育新理念的体现。但是笔者却不这样认为。这些课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反思和挥之不去的疑问,并对目前的音乐课提出以下看法。
一、音乐课应重教育而不是重传播
现在的音乐课越来越脱离音乐的本质,越来越脱离教育的本质,把音乐的教育教学本质变为传播了,实在不像课堂教学,倒是很像电视台的综艺节目。教师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职能,把自己堂而皇之地装扮成一名综艺节目的主持人,而学生似乎也不再是学习者了,而是成了台下的观众。
课堂上,音乐教师只是将从网上下载来的音乐或者视频放给学生看,计算机、多媒体成了音乐教师的第一教具,熟练地操作这些工具仿佛成了教师的第一基本功。有时一节课上甚至看不到教师弹一下琴,唱一句歌。即使有弹琴的,也是程式化的演示,并不能感觉到钢琴在课堂上所起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唱歌的也是如此。难道这就能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吗?毫无疑问,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只是在被动地看,被动地听,完全成了观众,完全成了课堂教学的局外人。学生到底听懂了多少,愿不愿意看,教师并不了解。音乐教师作为一名音乐教育者固然有传播先进文化的使命,但是在传播的同时,更肩负着指导与鉴别的社会责任,应该将丰富的音乐文化去莠存良,将那些经典的曲目介绍给学生,尤其要将那些能激励学生奋进、抚慰学生心灵、伴随学生健康成长的音乐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音乐成为育人的工具,而不是娱乐的工具。音乐教育功能与音乐传播功能的本质区别也许就在于此吧?
有些教师在选材时一味地迎合学生的口味,放弃经典而选择平凡甚至糟粕。如一位教师在介绍陕北民歌《走西口》时,选用了一个流行组合演唱的版本。且不说唱得是多么松散随意,那配乐也没有任何民族音乐特色,而且错过了一个介绍民歌音乐特征的绝好机会,试问这样的演绎能体现出民歌的经典所在吗?如果说这是音乐课的创新,笔者实在不敢苟同。我们音乐教师在众多的音乐作品和纷繁的演绎风格面前是信手拈来还是擦亮双眼,精心挑选呢?答案在每个人的心中。
二、音乐课需要自己的学科技能
关于教学中的主客体问题,技能培养与情感体验问题,技能教学重不重要等都是音乐教育长期以来争论不休而又尚无定论的问题。现在的音乐课上已很难见到发声练习、节奏练习、识谱练习了,教师也不再下工夫教唱歌曲了,这样做的结果是,学生的音乐技能越来越差。《国歌》唱不好的学校比比皆是,一所学校没几个会唱谱的学生,一学期下来,学生会唱的歌寥寥无几。在如今的音乐课,你很难再听到训练有素的歌声,当然深刻的情感表达也就无从说起。至于学生从多媒体上受到了多少情感的熏陶,得到了多少情感的体验,那只有天知道了。
识谱教学曾一度困扰着广大音乐教师,如今算是彻底甩掉了这个包袱,可是如果从小学到高中十年的音乐课上下来,学生居然连简单的乐谱都不认识,那这音乐课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音乐课本上许多创编练习,如果不会唱谱,那样的练习只是形同虚设,纸上谈兵罢了。学吹竖笛如果不老老实实地一个音一个音地练习,能吹出动听的乐曲吗?就连音乐欣赏也不是简简单单地用多媒体放放就行了,音乐的听觉需要训练,旋律的记忆需要训练,情感的体验需要训练,语言的表达也需要训练。也许好多学生听完音乐后的确有感悟,但如果让他们谈感受往往会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话说不出来,原因何在?主要是因为缺乏训练。如果不有意识地在欣赏过程中训练学生的思维,训练学生的音乐表达能力,那么期望通过量变而达到质变只能是一厢情愿。学生不会表达对音乐的感受,他的听觉有没有变得灵敏,他的情感体验有没有变得深刻,你永远也无从考查。
三、音乐课应当遵循审美原则
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应该表现在情感审美和音响审美上。但现在的许多教师在课堂上只注重了参与和愉悦的原则,而忽视了情感和音响的审美体验原则。认为学生随着音乐动一动,讨论讨论音乐的情绪,或是自由练习一下竖笛就是参与,就能从中获得愉悦感,从而对音乐产生无比浓厚的兴趣。事实上,这种愉悦感是极浅的,因为没有深入,没有对音乐产生一种情感上的依赖,其兴趣也是暂时的。观察我们身边的音乐爱好者,绝大多数有一技之长,不是歌唱得好,就是会一两种乐器。他们最初并不是在散漫随意的音乐课中爱上音乐的,而是被教师或音响里优美的音乐打动的。笔者有一位校长就是这样,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并没有专门学习过笛子演奏,可是他的笛子吹奏得相当不错。很多人问他为什么能吹得这么好,他的回答很简单——喜欢。对啊,喜欢就是动力,喜欢才有兴趣,喜欢才能对音乐有情感依赖。正是有了这样一份情感依赖,才使得那位校长始终笛不离身,这样的依赖是有深度的。
对音乐的理解没有统一答案,也没有必要谋求统一答案,“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那么“不同的学生耳朵里就该有不同的《二泉映月》”。可是,偏偏有许多教师在放完一首曲子后,就要学生讨论,于是优美的音乐被唧唧喳喳所取代,学生最后讨论出一个符合老师心意的“标准答案”。不知道这是培养了学生的审美能力还是扼杀了学生的审美能力。能在音乐听完后讨论还算好的,有的教师甚至在学生还没有开始聆听时就设计了几个问题,用问题牢牢地套住了学生思维,学生在整个欣赏的过程中始终被教师牵着鼻子走。学生哪还有自己的思想可言?哪还有自己的审美可言?还有,教师教完一首歌曲后,不是反复巩固练习,而是让学生自由练习,一时间,教室里噪音一片。学生的新歌刚刚学会,教师又开始教他们用打击乐器伴奏,教他们随歌声舞蹈;在教师指挥大家合作表演的时候,我们听到的却是“一锅粥”。这些都是教师忽略了“音乐是听觉的艺术”这一根本,忽略了音乐教育的审美原则而造成的。当然,这也与如今的音乐教学评价有关。
四、音乐课需要灵活多样的评价
笔者有过多次开课的经历,以前得到的评价是训练有素,学生音乐表现力很强,但课堂气氛不够活跃。现在只要会点舞蹈的教师,上课带学生跳一跳,就会得到这样的评价:课堂气氛活跃,面向全体学生,很好地体现了参与和合作的原则,很好地体现了新课标的理念,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手段丰富等等。传统的教学方法好像已经一无是处,这样的教学评价直接导致了几乎所有的音乐教师彻底放弃了传统的教学方法,玩一些叫人眼花缭乱的花样,可细细品味,难免给人肤浅浮躁的感觉。笔者曾经在音乐公开课上听过非常优美的童声,那样的训练可能有普通音乐教育的宗旨,但那样的声音的确是美的,训练出那种歌声的老师的确值得我们敬佩。难道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细腻地将一首歌表现出来就不是参与合作吗?合唱合奏是最好的参与合作。现在,别说天籁般的歌声不会在课堂上出现,就是想在课堂上听一首音唱得很准的歌也很难了,但愿这不是杞人忧天。
课堂教学评价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而对教学成果的评价好像还是一成不变。音乐特长生的多少、参加比赛的获奖情况依然是评定学校教学成果的重要甚至是唯一依据,这是不是很矛盾呢?难怪许多音乐教师在新课标面前有些手足无措。那么我们应该需要怎样的评价机制呢?什么样的课才算是真正的好课呢?
(责编 庞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