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的路径

2009-06-04 08:12
外语学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解构文本解读

鲁 苓

提 要:早期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Dasein Hermeneutics)导引解释学经历了本体论转向。以此为基点,师承海德格尔的伽达默尔创建了作为本体论的哲学解释学。此后,哈贝马斯、利科等人从不同的理论层面批判性地发展了解释学理论,形成了各自的解释学理论体系。但他们与伽达默尔一样,都不同程度地带有“语言中心主义”乃至“理性主义”的印迹。德里达的“解构解释学”以“差别”和“在场与不在场”(the present and the absent)作为普遍性的前提,引申出解释的冲突,从而动摇了解释学的理论构架,同时也给西方思想界带来了新的问题。

关键词:此在;效果历史意识;深层解释学;文本解读;解构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100(2009)03-0027-4

On the Approach to Hermeneutics

— From Martin Heidegger to Jacques Derrida

LuLing

(Hainan University, Haikou 570228, China)

At the early stage, Martin Heideggers “Dasein Hermeneutics” guides the hermeneutics through the ontological turn which provides the basic point for Hans-Georg Gadamer, influenced by his teacher Heidegger, to establish the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as the ontology. Thereafter, Jürgen Habermas, Paul Ricoeur and others critically develop the theories of the hermeneutics at the different theoretical levels, establishing their own theoretical systems of the hermeneutics respectively. However, they, just like Gadamer, are imprinted with “phonocentrism” and even “rationalism” in various degrees. Jacques Derridas “deconstruction”, with “difference” and “the present and the absent” as the universal presupposition, proposes the hermeneutic conflicts, accordingly threatening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the hermeneutics and meantime bringing forth new questions for the ideolo-gical field of the west.

Key words:Dasein; effective-historical consciousness;deep Hermeneutics;text reading;deconstruction

1 从此在解释学到哲学解释学

众所周知,现代解释学在20世纪完成了从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型。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是这一思想运动的创导者。在他看来,“解释”不再以研究如何理解与诠释对象文本为己任,而是领悟只有通过理解才能存在的那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由此开启了解释学从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型。海德格尔通过现象学还原对解释者自身的历史性进行反思,第一次提出将理解作为此在(Dasein)的存在方式的观念,从而建立起“此在解释学”。所谓“此在解释学”,就是理解此在的存在意义的存在哲学。

在此,海德格尔作为解释学本体论化的奠基人,把人的理解、领悟安置在人的“此在”结构中,从而使解释的生成、理解、表达具体为人的基本存在论。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解释运作的机制显示出来:其静态结构是“前理解”(the former understanding)三要素“先有”、“先见”、“先把握”,动态结构是“生存-理解-语言”的“解释学循环”(hermeneutics circulation)。但海德格尔随后就中断了解释学,仅将解释用于回归经典文本中的初始经验的词语激活的探讨之中。这是因为海德格尔察觉“此在解释学”仍然受制于“此在中心论”的形而上学影响。此后,海德格尔不再执著于他的“此在解释学”,而只是去追问存在本身,从而转向神秘的自然主义。

师承海德格尔的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则是哲学解释学理论之集大成者。他承袭海德格尔的早期思想,以追索理解何以可能为宗旨,建立了他的哲学解释学体系。“理解……是此在的原始完成形式,是在世界中的存在……理解就是此在的存在方式,因为理解就是能存在和‘可能性”(伽达默尔 2004:361)。可见,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正是以早期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为基点展开相关讨论的。

尽管如此,伽达默尔与海德格尔早期思想之间还是存在着重大差别。在海德格尔看来,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伽达默尔则始终关注理解何以可能的问题,也就是作为此在的人的理解的可能性的向度问题。显而易见,与海德格尔相比,伽达默尔则更为关注对此在理解的历史性。海德格尔关注的是理解此在的人,伽达默尔则更注重理解历史流传物即文本。正是基于这一点,才引发了伽达默尔关于“偏见”、“视域融合”、“效果历史意识”、“对话”等有关问题的探讨,遂使其哲学解释学概念体系得以建立。

2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

伽达默尔是以对于文本的理解与阐释为基点建立他的哲学解释学体系的。伽达默尔在讨论其解释学原理时,根据海德格尔提出的“前理解”或“被抛入”的概念,即理解的历史性,提出了“偏见”、“视域融合”、“效果历史意识”等概念,所有这些与“对话”、“善良意志”等原则构成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理论的基本框架。

2.1 偏见与前理解

在伽达默尔看来,“一切理解都必然包含某种偏见”(伽达默尔 2004:371),这是一种“前理解结构”。“我们存在的历史性包含着从词义上所说的偏见,为我们整个经验的能力构成了最初的方向性,偏见就是我们对世界开放的倾向性。”(洪汉鼎2001:261) 可见,伽达默尔所谓“偏见”并不意味着所谓正误的价值判断,而只是历史与传统作用和影响下的一种思维向度。

2.2 视域融合

就文本理解与解读而言,视域融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所谓“视域融合”就是本文世界(或称之为作者的文本意义世界)与读者世界在沟通、对话、交流过程中展开的各自视野(视域)间的融合。视域融合因而可以理解为两个无限延伸的视野相交和相互映射过程。一个是本文世界向外开放,另一个则是指读者的解读视野(特定的历史、文化积淀所产生的个别的视域)。二者的交会之处生成了当下的意义世界。这也就是说:文本的意义世界既不再是原有的本文世界,也不再是读者任意阐释的相对主义或虚无的世界,它产生于前述两个不同世界的映射和交融之中,也就是在两种视野沟通、对话、融合后生成的当下意义。

2.3 效果历史

在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概念体系中,“效果历史意识”(effective-historical consciousness)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他认为,“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伽达默尔 2004:384-385)。

伽达默尔的这段话应该包含三重含义:其一,被理解的历史对象与理解者相互作用,产生浑然一体的融合物。被理解的历史对象在被理解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其意义。理解者也从双向互动中实现了对被理解的历史对象的认知。这一过程构成了所谓“效果历史事件”。其二,理解者当下的开放向度(意向性或视域)是理解的前提之一,理解者正是从这样一个维度实现了与历史对象的融合,从而生成了当下的意义。其三,理解是历史流变中发生在当下且对未来具有开放性的事件,正是文本的历史性与当下的理解之间的张力才使文本的意义不断再生。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理论与传统的解释学理论存在着根本差异。他认为,对于文本的理解与阐释不能再像古典解释学的施莱尔马赫那样,只是去发现文本中呆滞的意义(这种意义被规范着,而不是生成的);不像狄尔泰那样,专注于作者主观情感世界的研究。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意欲进入的文本意义世界,实际上则是按文本所暗示的意向性(这种意向性不断地呈现于理解过程之中)实现和文本的交流。交流中两者视域的融合就是当下生成的意义。由此可见,伽达默尔解释学始终关注一个问题:理解者的意识如何既考虑自身的历史性又不失去其现实性的基础。

至此,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基本路向。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追求普适性,旨在探究人类一切理解活动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试图通过研究和分析一切理解现象的基本条件找出人的世界经验,在人类有限的历史性存在方式中发现人类与世界的根本关系。伽达默尔的结论是,理解是人类本身的根本存在方式。他力求沿着历史的现实道路把哲学解释学贯彻到底,即贯彻到我们的经验整体中去,为了“确保某种使我们能够处理当代文明的要害(科学及其在工业、工艺上的应用)的理论基础”(伽达默尔 1986)。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通过解释学游戏式的对话把目前主宰人类命运的科学技术的专门经验同日常生活的普通经验成功地结合起来,既调解科学技术的非人化性质,又调解日常生活的沉沦化性质,以期在综合的历史效果意识中,从各种异化之域超升出来,扩大和丰富我们的世界经验(伽达默尔 1977)。这或许是对海德格尔形而上问题的形而下解答,也是伽达默尔与海德格尔的根本分野之所在。因此,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理论被一些学者界定为“实践哲学”。

3 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声音

上述种种界说为伽达默尔奠定了当代西方思想界最负盛名的大师地位。然而,与所有的新的理论流派一样,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也同样面临着自己的问题,招致了来自西方思想界各种理论流派的批评。即使在解释学流派内部,批评的声音也不绝于耳。其中,主要挑战来自哈贝马斯、利科、德里达以及阿佩尔等。

3.1 哈贝马斯及其深层解释学

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三代领军人物哈贝马斯提出,伽达默尔对“传统”、“前见”、“权威”的正名实际上掩盖了反思和批判精神,即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理论将传统固置于理解过程之中。尽管理解者无法选择地处于“传统”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理解和解释者必须毫无保留地接受传统。为此,哈贝马斯为哲学解释学引入了两个关键概念,即“批判”和“反思”,后者为解释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理论维度。

应该说,哈贝马斯对解释学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基于“批判”和“自我反思”的理念,将社会深层和心理深层的精神分析引入解释学,并据此提出了解释学普遍适用的限度问题。哈贝马斯在其《解释学的普遍性要求》中写道:“在一贯被曲解的交往情况中,就会证明这种解释学意识是不适当的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可理解性是由于言语本身的组织缺陷造成的”(洪汉鼎 2001:280)。显而易见,这一问题使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理论的普适性面临一种困境。

在哈贝马斯看来,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使我们认识到对意义的理解永远得从由传统支持的前理解出发,同时也要在理解被修正过程中继续不断地形成新的前理解。而这种前理解本身,说到底,还是回到社会化过程,也就是引入共有的传统之内(伽达默尔 1986),即常态语境——前理解维度之中。有鉴于此,哈贝马斯以对前理解的批判、反思为基点展开了他的讨论。他认为,由于所谓传统铸塑的前理解本身是在语言交往中形成和变化的,因而对于一些“非常态”行为的理解与阐释就需要建立一种具有“前语言”理解功能的深层解释学。深层解释学的“理解”力求超越常态语言交往活动形成的“前理解”,把分析扩展到对符号的前语言组织的机制中,旨在发现社会压抑和心理病症所造成的符号前语言组织“混乱”、“分裂”、“无规则”乃至“反语言化”等不可理解现象及曲解、倒错、无序等无效理解形式。由此不难看出,哈贝马斯的努力一方面揭示了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在传统即前理解问题上的非批判性反思的保守性质,特别它在“偏见结构”上的合理化倾向;另一方面则指出了哲学解释学的所谓“普遍适用”的限度问题。在他看来,深层解释学具有对各种曲解系统的不可理解性提供某种解析的可能,从而将问题引入深层解释学。这既是对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批判与反思,也是对解释学理论视域的一种延拓。

3.2 利科的综合解释之维

与伽达默尔、哈贝马斯不同,利科力图把存在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力求通过对神话、梦、想象、符号、叙事等问题的分析展开解释学的讨论。在他看来,解释学揭示了理解者如何被前理解所规约的存在论,解释学也阐明了前理解先于任何认识论的范畴。但理解与解释不能仅限于伽达默尔提出的理论框架,必须通过对语言、神话、意识形态和无意识的分析等多种思想维度来展开。显然,利科选择的是一条兼采各家所长而弥补各家所短的综合解释道路。

如果说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坚持依循一条逻辑与理性道路展开他著名的“视域融合”、“历史效果意识”等原则,那么利科则更为关注非逻辑领域,如象征问题。他从神学意义上的“恶”的象征看到与解释学理论相悖的“非存在性”、“不透明性”和“偶然性”,并由此引申出所谓“语言的困惑”问题。与此相仿,精神分析学意义上的“性”或“冲动”的象征亦表征了由于“符号”与“隐喻”的非对应性所显示的或然性,这使哲学解释学的普适性受到质疑,因而需要其他非哲学解释学理论来阐释与界定上述问题。为此,主张走综合解释之路的利科提出:哲学解释学的任务在于提出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将为各类解释学理论确定一个界限,以便对各种冲突的解释进行仲裁。

须要指出,尽管利科已经意识到解释学理论并不具备伽达默尔所主张的普适性,他依然遵循着解释学的路径展开他的思考与表达,即力求以文本为中心,深入到本文结构的各种层次和关系中,寻求任何一种符号(字、句、本文)任何一种表达(听、说、写、读)它们自身或它们之间的“隐喻”维度,力图打通言语本体到世界的道路。应该说,利科的“本文理论”极其精细地检讨了各种细节(听、说、写、读),直到“文本”构成的“可能的生活世界”。正是这种“本文理论”引发出了“叙事理论”和“语言行动理论”。因此,在他的“本文理论”中,本体论和方法论不仅是统一的,甚至还将方法论提高到本体论的地位来强调。

4 德里达的解构维度

德里达声称自己的哲学是“解构哲学”,也可称之为“解构解释学”,其原因在于他把“反中心主义”作为自己的哲学宗旨。既然“语言”占据了现代哲学的中心地位,德里达首先消解的就是“语言”。在对于哲学、符号学、语言学流派的思想脉络的梳理中,德里达发现“语言”自身的符号化就已经显示着自我消解的机制。除了海德格尔晚期哲学的启示以外,索绪尔的符号化的语言理论中的两个基本原则“任意原则”与“区别原则”亦是德里达“解构解释学”的理论基础。

根据索绪尔的这两个原则,“意义”的生存主要取决于它们在言语链及语法体系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各种词语只是根据它们在结构中的关系即语言规范中的差异和类同才具有意义,没有差异就没有意义。

有鉴于此,德里达敏锐地感觉到,任何符号都有一种不完备性,即所指的意义并不能在当下被直接把握。如前所述,一个符号的所指总需要别的符号形式来加以解释,而解释本身也需借助于符号形式的表达,这又引起另一重解释。依此类推,就产生了所谓差延(differance, 差异和延宕现象)。这是德里达从索绪尔的结构语言观的内在逻辑中引申出的一个概念,它旨在表明三重含义:语言的意义取决于符号的差异;意义在不断的阐释过程中必然向外“延展”;意义始终在“延展”过程中,永远都不可能最终定格,即所谓解释过程中意欲获取的意义的无穷“延宕”。基于上述观念,意义不仅是语言产生的即时效果,而且对每一个符号来说,其所指始终处在“差延”之中,即所指永远在“滑移”之中,只能呈现出一种“踪迹”。文本作为“能指链”,其所指在不断地生成、延伸,但这种延伸不是朝着某个单一明确的方向,而是向着各个不同的方向“衍射”和扩展,使文本具有多种解释的可能性。因此,任何当下的解释都是相对的、暂时的,都只是文本无限多种意义的可能性的有限实现。有鉴于此,德里达认为,由于文本仅仅是“能指链”,而所指则总是在能指的链条中不断地“滑移”,读者期待从中读出一种特定的意义的理解与解释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自觉地参与文本无限延续的“能指游移”,而向所指不断地趋近。

显而易见,德里达用所谓“踪迹”的概念表明,某种意义的理解与解释存在过,但又消逝了,它无法表征意义恒久存在的根据和完满的意义之源。由此,德里达以“差别”和“在场与不在场”作为普遍性的前提,引申出解释的冲突,从而动摇了由伽达默尔构建,哈贝马斯、利科从不同层面“补正”的解释学的理论构架。

5 结束语

20世纪以来,现代解释学演化与发展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征:(1)解释学从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型是由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完成的。他的“前理解”结构、“解释学循环”等概念为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奠定了基石。此后,海德格尔察觉到“此在解释学”仍然受“此在中心论”的形而上学影响,便不再执著于他的“此在解释学”,从而转向神秘的自然主义。(2)伽达默尔继承了早期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把它发展成为追求“普适性”的“哲学解释学”。后者旨在探究理解何以可能,即试图以研究和分析一切理解现象的基本条件为前提,在人类有限的历史性存在方式中发现人类与世界的根本关系。显然,他仍然带着柏拉图以来的形而上学传统的印迹。(3)尽管利科、早期哈贝马斯与伽达默尔有很大的差异,但也只是在解释学自身的解释上表现出不同的思考维度,但归根到底他们还是处于一个互补的基本态势。哈贝马斯和利科不过是在批判、反思的否证过程中向负面延伸着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构架,因而使现代解释学展现出立体结构与生活经验的整体相对应的历史趋向。其原因在于,他们都固守着解释学的根基——“生存-理解-语言”的解释学循环。其间,不难看出“语言中心主义”的阴影。(4)哈贝马斯早年的“深层解释学”以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批评者闻名于世,但两者都与“语言中心主义”结有不解之缘。后来,即使哈贝马斯转向追求交往行为的“有序性”和“合理性”,但依然是伽达默尔“善良意志”论的同道者。这足以说明,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身为德国现代哲学的代表人物,却承袭着德国传统哲学追求合理性与同一性的理性主义传统。(5)德里达是彻底地反形而上学和理性主义传统的法国现代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用索绪尔的两个原则引申出“踪迹”和“差延”这两个直观概念来描述文字消解意义的“不在场性”,其宗旨在于消解伽达默尔以来的解释学体系带有的明显的形而上学和理性主义印迹的“语言中心主义”。

参考文献

洪汉鼎. 理解与解释[M].北京:东方出版社, 2001.

洪汉鼎. 解释学——它的历史及当代的发展[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伽达默尔. 解释学问题的普遍性[A].哲学解释学(英文版)[C]. 1977.

伽达默尔. 解释学要求普遍适用[J]. 哲学译丛, 1986(3).

伽达默尔. 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索绪尔. 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5.

收稿日期:2008-11-11

【责任编辑 李洪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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