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

2009-05-13 08:10易清华
小说林 2009年3期
关键词:黄毛春兰小玉

那真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秋天。我的母亲高春兰,一个身子骨柔弱,身上散发着一股霉气的农家少妇,使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具体地说,高春兰产下的是一对双胞胎。我晚八分钟出生,我那哥哥一生下来就死去了。据说我生下来时,也同我的死鬼哥哥一样,脐带紧缠,浑身发乌,了无声息。接生婆捧在手上端详良久,长叹一口气,之后便把我扔进一个箩筐,使我紧紧地压在了我哥哥的尸身上。

当时,那个接生婆还朝地下狠狠地吐了一口绿痰,并用穿着一双青色灯芯绒鞋的小脚死命地把那口痰擦掉,直到那儿露出一层新鲜的土壤。

接着,她用沙哑的声音,对抽闷烟的我父亲说:“去,到鹰子山去,把这两个化生子埋了吧。柄南啊,你心里也不要难过,俗话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俗话又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接生婆说到这里,用手指了指在床上躺着的高春兰。显然,高春兰就是她所说的那座青山。

但高春兰双眼紧闭,脸色苍白如纸,和死了没有什么两样。

刘柄南听了接生婆这话,谁也没有理睬,一声没吭,低下腰,便把那个箩筐扛在肩上,拿起一把铁锹出了门。大约用了二十分钟时间,刘柄南来到了村子后面的鹰子山。鹰子山实际上是个杂树林子,专门埋葬未成年而死去,没有资格埋进祖坟的人。

刘柄南在鹰子山选了一处松土,所以没用多久他就挖好了我们俩兄弟的墓穴,之后坐在一堆新土上,不慌不忙地抽了一支烟。抽完烟之后,便起身走近那个箩筐,弯下腰提起箩筐里的一条小腿,是我死鬼哥哥的,我本来是压在我死鬼哥哥的身上,这一来我就翻进了箩筐底,而我的哥哥则被我的父亲提起来,一把扔进了墓穴。

等到刘柄南伸手来提起我的小腿时,猛地听到一声干号,吓得他的手闪电一样缩回。我“呜哇——”叫了一声,在寂静的杂树林里惊天动地,刘柄南开初以为是鬼,冷静过后也以为是乌鸦在叫呢。

我不是个死胎,我没有死,刘柄南板着脸把我这条小命捡了回去。

我一岁多的时候,村里那头最强壮的牯牛发了疯。它踩坏了无数庄稼,撞断了两棵橘树,一棵水杉,踩死了一头母猪,之后,它竟然还踩死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的父亲刘柄南,他当时正在田里劳动。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窝囊的人死后,竟然成为了英雄人物,省报的记者都还来采了访,说他是为了救护田里的庄稼而英勇牺牲的。

高春兰在刘柄南死后的第二十八天便抱着我嫁了人。这个人叫李正根。

高春兰嫁过去的第一天,李正根这个满脸疙瘩身体粗壮的年青人还逗我叫他爸爸哩。看来结婚真的让他心情很好。但过了一个晚上之后,他就理都不理我了,甚至把我当做一种累赘,他认为我妨碍了他同高春兰做爱。

头脑简单的李正根以前只知到处游荡,一身蛮力无处使,结婚之后才知道人生还有大乐趣,尝到甜头的他从第二天开始没黑没白地同高春兰做爱。本来情欲还算旺盛的高春兰,不到几天就疲于应付了。她借口我在床头上哭泣而欲拒绝李正根。往往这时弄得李正根更加气愤,他加重了在高春兰身上的动作,一只黝黑的大脚从高春兰的肉体上斜出。这只大脚又脏又臭,这当然就是李正根的。他在做爱时竟然还没有忘记用他的大脚来惩罚床头一角的我。首先是把他的大脚重重地压在我的肚子上,听到我哭泣,他就用两个灵活如鼠的大脚趾抵紧我的喉咙,直到我哭不出声。

李正根用他的大脚蹂躏我、侵犯我,他使我久久窒息,让我肝肠寸断,那时候我才是个一岁的婴儿啊。他使我在一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恐惧、记忆和反抗。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在我一岁零两个月的时候就学会了朝人吐口水。

就在我朝李正根吐口水的第二天晚上,李正根就死了。李正根在高春兰身上得不到满足,就把目光盯在了离他家不远的林杏儿身上。林杏儿是村上第一骚货,她的行为准则是来者不拒,但他的老公却又是这村上第一恶人,让他逮住了的话简直无一生还。一天林杏儿的老公因事外出,李正根就赶过去同林杏儿苟合,想不到刚刚开始,林杏儿的老公就披着夜色匆匆赶回。李正根在林杏儿老公的追赶之下仓皇逃窜,不幸跌下一条深壑,一命呜呼。

高春兰抱着我回娘家闲住了一个月,由于高春兰长得美艳,说媒的大有人在,高春兰经过一番考虑,嫁到了一个离家较远的叫轭湾的地方。

高春兰依然抱着我,嫁到了张家。张汉民是一个很老实的农民,对我也是不冷不热,不过这样正好。一年之后高春兰给我生下了一个弟弟,小名就叫粪蛋。想不到粪蛋六个月的时候,张汉民在生产队给棉花喷药,中暑加上中毒死了。

这一次高春兰没有把我抱回娘家,而是怀抱粪蛋拖着我,直接进了张汉民的邻居刘怀南家中。据说张汉民没死时,高春兰就同刘怀南勾搭上了。这个谣言没有传开去,因为刘怀南的父亲当时是大队革委会主任。

我的本名叫刘虔诚,后来改名叫李虔诚,还有张虔诚,这一回好了,又可以叫刘虔诚了,转了一大圈儿,又回到了原来,三岁的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高春兰嫁到刘怀南家中的第二天,我就莫名其妙地得了一场大病,换了几个医生也没用,做了道场还不见效果,最后竟病得我整个身子都呈现紫色。高春兰和刘家人都对我不抱指望了。

这时刘怀南的一个远房伯父站了出来。这是一个怪人,无儿无女的,单身一个人,住一个摇摇欲坠的茅棚,养一头瘦骨嶙峋的架子猪,并与之同吃同睡,还经常骑着到处闲逛。我叫这人旺爷。我旺爷说:“这孩子还是有治的,他同他那个死去的哥哥是一对同命鸟,而今哥哥一个人在地下太孤单,所以迷了他的魂去,才病得这样重的,如今只有带他到鹰子山做一个了结。”刘家人都把我旺爷当神经,不相信他的话,高春兰也不相信。但她被我旺爷给缠烦了,她对刘家人说:“是沉是浮也就这一次吧,还是由我和旺爷带刘虔诚到鹰子山去做一个了断,如果他还不见好转,就留他在鹰子山,两兄弟也好有个照应。”刘家的人见高春兰这么说,也就只好点头同意。

轭湾离鹰子山有四十多里路,鸡刚叫头遍,我旺爷就背着我同高春兰出发了。我在我旺爷的背上仍然昏昏沉沉,仿佛置身于一种阴阳相混的境界,我还撒了一泡尿在我旺爷的身上。他只是用手抹了一下,还对高春兰说:“哎,这鬼崽子的尿都香香的咧。”

晌午时分我们来到了鹰子山。

我旺爷到附近借来一把铁锹,二话没说就掀开了我死鬼哥哥的墓穴,这时我看到了一些细小的白骨。“这就是我的哥哥吗?”当时我在心里使劲儿地想。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但我哥哥的白骨却也没有让我感到害怕。我看到我旺爷这时从怀里取出一根鲜活的柳枝,这根柳枝同我一样长短。我旺爷用这根柳枝在我身上拂过,然后就用这根柳枝代替我埋进了我死鬼哥哥的墓穴。我旺爷告诉高春兰:“刘虔诚的哥哥现在有伴了,不会再迷着刘虔诚的魂了,他的魂现正在鹰子山到处游荡,你把刘虔诚的魂快点喊回来!”

“刘虔诚,你,回,来……哟!”高春兰的声音在鹰子山此起彼伏,经久不息。经过这么一折腾,我昏沉死寂了的双眸,竟然闪出一丝亮光。

我旺爷把我背回家去之后,再没用一药一丸,我竟然就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高春兰嫁给刘怀南之后没多久又生了一个儿子。高春兰生下儿子刘鸣放的那天,我正在轭湾一个叫土堡的地方玩耍。

我是一个人躲在这里玩耍,我喜欢一个人玩耍,这样既安全又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和才能。我自出生以来就长得相当羸弱,以前和村上的泥土小孩一起玩耍时,我每一次总要遭人暗算,不是被你一拳打得鼻孔流血,就是被他猛地一下剥掉裤子。不过暗算我的人后来都掉进过有臭屎的陷阱,或者是在奔跑时突然摔倒,但我还是不喜欢和他们一道玩耍。他们却特别喜欢找我。因为我能够在单调、贫乏的玩耍中弄出一些新的名目来。我在轭湾的每一个角落玩耍,他们都会跑过来,不管不顾地加入进来。但土堡他们不敢来,据说有鬼,甚至还有吃人的野兽。

刘鸣放呱呱落地之时,我正一个人在土堡的草地上惹蝶招蜂。一个放牛的傻子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告诉我这个消息。他欢呼雀跃地告诉我高春兰生小孩了,要我赶快回去。我反问他说我为什么要回去,高春兰生小孩关我什么事。傻子的脑筋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他不能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一个劲儿地在草地上跺脚:“生小孩了,你妈生小孩了!”见他那么高兴,我又一瓢冷水泼过去:“喂,高春兰生小孩跟你有什么关系吗,又不是你跟她睡觉让她生小孩的,你高兴什么?”傻子听了这话,果然就不高兴了,他突然号啕大哭起来,哭过之后他对我说:“刘虔诚哎,我要跟你妈睡觉。”

“那你快去吧。”我说,我在心里是喜欢傻子这个人的,我发自内心同情他,于是我不再用语言打击他,我甚至对他说:“高春兰不怎么喜欢刘怀南,她喜欢你。”傻子听了这话,欢天喜地地唱着谁也听不懂的歌,离开了土堡。

我从高春兰的笸箩里偷出来一根白线,在一端系上两个小纸片儿。我牵着白线缓缓地奔跑,一只蝴蝶、两只蝴蝶、三只、四只、五只蝴蝶飞了过来,……最后是几十只蝴蝶和蜜蜂都飞了过来,簇拥着我,我感到自己这时候简直就是一国之君。而围绕着我的这些蝴蝶和蜜蜂通通都是我的嫔妃和臣子。那天下午我在土堡玩到很晚。因为我不是傻子,所以我不快乐。我知道刘鸣放的降生意味着什么,又多了一张嘴巴,以后我每天的饥饿之感将会充分体现,在家中的地位也将进一步削弱。

就在刘鸣放降生的这个下午,为了排遣内心那致命的抑郁,我开始调动我当时所拥有的所有的文学细胞,给围绕着我身子飞翔的蝴蝶一一命名。那一次我命名了六只蝴蝶,它们分别为:小玉、慈爱、灵巧、梦想、金精和等待。

给蝴蝶命名的这一年我还很小,便显示出了文学上的才能,其实我也仅仅只是一个泥土小孩,同轭湾的其他小孩没有两样。那时的轭湾苍蝇猖獗得很,全轭湾最大的一只苍蝇不知怎么老喜欢停栖在我的鼻尖上,这只蝇王常常在我的鼻尖上舒展双翼,有一次竟还在我的鼻子上,同它的妃子交配,翅翼扑打的声音,差点儿震塌了我的鼻梁。

高春兰坐月子的时候,刘家已是一贫如洗了。那时轭湾得浮肿病死去的人很多。刘家的情况在轭湾是最好的,要不刘鸣放也就来不到这个世上。那时轭湾出生的孩子不管是龙胎凤胎,一律都是灾难。但刘鸣放不是,他的降生让刘怀南的革委父亲有了后继有人的感觉。那时农村产妇坐月子最迷信的是吃红糖。刘鸣放出世的这一年红糖几乎绝迹,所以高春兰做梦都没有想到要吃红糖。但刘怀南的父亲却突发奇想,想让这个劳苦功高的儿媳吃一些红糖。他说了就要做到,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刘怀南的父亲在公社革委会主任家门口站了一个通宵,他得到了两斤红糖票。第二天清晨他就步行二十多里路来到了县城,在县食品公司凭票购得了两斤红糖,给红糖打包的是全国劳动模范,用草纸打成三角形状,既结实又好看。刘怀南的父亲当宝贝一样地揣在怀中,也是巧,他刚踏上回轭湾的路程,就碰到了公社的一辆手扶拖拉机。拖拉机手认得他,减慢了速度招呼他上了车。手扶拖拉机地动山摇地走在坑洼不平的乡村公路上。这个手扶拖拉机手以前是个讲黄色笑话的高手。

这一次手扶拖拉机手没同刘怀南的父亲讲黄色笑话,他几乎三天没进一粒米了,吃的全是菜叶之类,还哪里有劲讲什么笑话。坐在地动山摇的手扶拖拉机上两个人唯一的一次对话,“你死死地揣在怀里的,是什么好吃的?”拖拉机手的眼里放出怕人的绿光,刘怀南的父亲听了这话,连忙慌乱地否认:“不……不,不是什么吃的,是……是从县百货公司请来的毛主席像章。”刘怀南父亲的手更是捂紧了胸脯。“噢,”拖拉机手应了一声,算是相信了刘怀南父亲的话。

手扶拖拉机走了一半路,就出了事,拖拉机手饿昏了头,把手扶拖拉机开进了路边的一个水塘,水塘很深,两个人被公社社员打捞起来时早就死了。

刘怀南父亲的水性很好,但他为了保护怀里的那包红糖,甘愿让水给淹死了。

轭湾的社员把刘怀南父亲的尸体抬回家中,他那双手仍然死死地捂住胸脯,任人怎么用力也拿不开。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了,是我旺爷拿着一个大钉锤把他那两臂上的骨头敲弯了,才拿下来的。

奇怪的是,那包红糖几乎滴水未沾,仍然干爽爽的,透着本身那种纯净的香味。

高春兰闻讯后月子也不坐了,从床上扑倒在地,她声嘶力竭地哭叫着,爬到了刘怀南父亲的棺材板上。她的哭声惊飞了十里之外的鸟群,引得上百只白鸟前来吊丧。要命的是,她还把整个身子重重地摔打在棺材板上,几次昏厥过去。

到了第二年,自然灾害像一团乌云一样让风吹得无影无踪。大地上和风阵阵,鸟语花香,庄稼的长势像婴儿粉嘟嘟的屁股,让人打心眼里欢喜。

高春兰吃了公公用命换来的两斤红糖之后,人长得格外精神,奶水也格外充足,刘鸣放长得就像丰收年景里的庄稼,逗人喜欢。有时候刘鸣放的奶水吃不完,粪蛋就抢过来塞进嘴里,任高春兰怎么打他也不松口。

粪蛋一生下来就像一头饥饿的野兽,在这一点上,我有些怕他,况且他体格健壮,我处处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比我小,从不叫我哥哥,也不叫我刘虔诚,他叫我“喂”。

有一天,我发现高春兰一个人躲在厨房里偷偷地哭,我很好奇,决定弄清楚她为何哭泣。

我很快弄清楚了原因,原来刘怀南是花花肠子,曾结过一次婚,妻子在一次难产中死去,从此他无心再娶,一天到晚在外面眠花宿柳。“一夜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当时整个轭湾的育龄妇女都几乎让他给干了。后来轭湾十八个有骨气的男人们组织起来,开了一个“小刀会”,决定合力把刘怀南给阉了。

消息传到了刘怀南父亲那里,他一下急蒙了,刘家已是三代单传了,这一下不能等闲视之,与其让人阉了,还不如痛下决心治其劣根啊。于是刘怀南父亲加上我旺爷他们在一个晚上,把睡熟的刘怀南给紧紧地捆绑起来。刘怀南当时只穿了一条三角裤,皮鞭在他的身上猛烈地抽打,刹那间血肉横飞,刘怀南那个哭啊那个号啊,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那地动山摇的哭号并未惊动轭湾任何一个人,因为与此同时,刘家门口的那台柴油打米机也轰轰隆隆地开始了运作。

刘怀南的父亲边打还边骂,叫你搞人家的女人,叫你搞人家的女人。

折腾了半晚,刘怀南身上基本上没有了一块好肉,浑身红红的,就像一只剥掉了皮的兔子。这时候他们又提来一桶事先准备好了的盐水,一瓢一瓢地泼在刘怀南身上,疼得他一下子昏死过去。

盐水泼完之后,才给刘怀南松了绑,给他盖上被子,让他在床上休息。刘怀南父亲临走的时候还对昏沉中的刘怀南说:“哪个叫你不听话,老子生得你出,就打得你死!”

刘怀南在家里养了一个月的伤之后,便娶了高春兰。从此之后,他同高春兰成双入对,琴瑟和鸣,再也不到外面乱花乱搞。

然而,现在刘怀南的父亲死了,于是刘怀南好了伤疤忘了疼,他又要到外面去找他那些心爱的女人们了。

就在我决定帮助高春兰的时候,我又病了,而且病得很重,现在我已经想不起那一年害的是什么病了,只是那种病的感觉还长留在记忆中,像一缕尘烟挥之不去。有时还在不知不觉中让它熏出眼泪。

在病的开始,是高春兰每天带我到两里之外的村卫生院去打针。没多久,她忙于生产队的劳动,就只好由我一个人去了。

每天我吃过早饭就一个人沿着一条小路朝村里的卫生院走去。跟着我的还有家里一条叫黄毛的狗,有这条忠实的狗跟着我,高春兰在良心上可能要好受一点儿。

到卫生院去的路是一条平淡无奇的乡村小路,但对一个胆小的小孩来说,可以说是险象环生。一条蜿蜒的水沟,水流有时平缓,有时汹涌。水流汹涌时,水沟便发出巨大的轰鸣。

水沟里有点水的蜻蜓,还有浮游的小鱼。而高春兰还是错了,她派一条狗来照顾我,简直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这条小母狗尽管真诚,但它一点儿事儿也不懂,一只蝴蝶从油菜地里飞过来了,黄毛就去逗它,追赶它。它见了它就像丢了魂一样,绕着它转。这花蝴蝶也够狡猾够危险的,它同黄毛调着情的时候,就往水沟里飞去,那黄毛也就跟着往水沟里扑,害得我还要照顾它的安全,生怕它溺水而死。

而黄毛却从来不顾我的死活,在过那独木小桥时它从来不扶着我,只顾它自己,它一跃就过去了,而我要战战兢兢在上面走好久。

过了独木桥,前面一户人家有一条恶狗,当那恶狗扑向我们时,黄毛比我逃得还快。你说它还是条狗吗。

等我们到了街上,它就像一个十足的乡巴佬,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似乎谁都可以欺负它,它自身都难保,还管得了我吗。

我们一走到街上,街头上的一个懒汉刘广广就会从阴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他是个瘦子,刀削的脸上有一块柳叶形大小的红瘢。据说天晴的时候,这红瘢是暗暗的,一旦到了下雨打雷的时候,他脸上的这块红瘢就会像鲜血一样通红。他人也会发疯一样,有人说他雷神附体,那红瘢就是凝固的闪电。所以他有个绰号又叫小雷公。

“你这个小病壳子,你又来打针了,那个小狐狸精打针是很疼的哟。”

小雷公远远的对我说,他的声音洪亮,这倒是名副其实。他说的小狐狸精指的是一位姓马的女护士,大名叫马爱菊。

“你家的癞皮狗也跟着来了,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可还没有看到过这么丑的狗,啧啧。”小雷公说这话的时候,舌子也像闪电一样的从口腔里吐了出来。黄毛听了他这话,就红了它的狗脸,低着了它的狗头,夹起了它的狗尾。它那狗尾本来是硬硬的、直直的,戳向天空,一下子就软了。

马爱菊护士是村里头头拐弯抹角的亲戚,刚从生产队抽掉到卫生院不久,是专门给病人打针的。

她的手很细小,先用手在你的屁股上按一下,很舒服的,可能是寻找下针的地方。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成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的。她把药抽进注射器之后,先认真地挤出一点儿,这样就把注射器中的空气排掉了,她做这些工作时都还是有模有样的,但她下面的工作就不行了,就像要她的命一样,她显然害怕给人打针。从把镊子上的药棉擦在人家的屁股时起,她就把头撇向一边,她不敢看,她望着远处,似乎这样可以缓解她的痛苦。她把手中的注射器远远地投掷过去,把针头深深地插入人家的屁股。有些怕疼的人当时就大叫起来,她这就更彻底了,把注射器留在了人家的屁股上,她就给吓跑了。

我让马爱菊打了一针之后,我就往回走,这条小街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黄毛更是,它在经过一条屠墩边上的时候,它可没想到在这里弄一根肉骨头什么的,那时资源匮乏人都没有吃的,它肯定知道自己的痴心妄想。所以黄毛在经过屠墩的时候,连眼都没有拿一下那个屠墩。但在屠墩底下正啃着骨头的一匹大公狗看到了黄毛,它不由分说就扑了过来,

大公狗要强奸黄毛。

黄毛不情愿,它的眼里含着一种无助的怯懦,往后退缩着。不要,不要啊,如果它会说话,它一定会是这样呼喊,从它的嘴里发出哀鸣。一线扯都扯不断的涎液,在它的嘴角延伸,给地上的小草戴上了项链。

大公狗的前脚很快就控制了黄毛的身体。黄毛的前肢低下去,后臀耸起来,像耻辱之柱。

这时,小街上的人都围拢了过来。代表人物有木匠蔡先落,铁匠何必久,学校守门人兴癞子,天皇(指没心没肝戏弄生活的人)修修。他们都是这条街上的寄生虫。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们,哪里没有热闹他们就在哪里制造热闹。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了热闹,他们就会没了生存的土壤。

大公狗后腿间的那个难看的东西伸了出来。在众人的吆喝声中,那个东西变得越来越粗大,冒着热气,就像一根烧火棍一样呼呼地在空气中燃烧。它不顾一切地插入了黄毛的臀部。我听得到黄毛的身体被烧灼的声音。黄毛的身子颤栗着,它的身子让一种外来的力量控制着,这种力量一会儿把它的身体提到空中,一会儿又把它压在地下。

这时,我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根指头粗的棍子,我握着它抽打在大公狗的身上,去,你这个坏家伙,我用恶狠狠的声音驱赶着。大公狗正在兴头上,我的抽打和驱赶根本对它不起作用。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正义的行为竟然遭到了那几个寄生虫的强烈不满。你这个小病壳子,要你管什么闲事,大公狗又没日你妈。这时,也不知是谁一脚把我踹在了地上。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要在平时,我早已经哇哇大哭起来。我也不明白这一次我为什么不哭。

一个叫柳百春的人走了过来,把我从地上扶起。他对着那些人骂了一句无聊,但没有谁听他的话。他也是一个老实人,而且身子瘦弱,他拿他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便想把我拉走,但我倔强地直立着,一动不动,他就只好一个人摇着头走了。

我看着那些寄生虫们一副头脑发热的样子,心里就来了气。但我又拿他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我望着他们那副得意的样子,心想我怎样才能打消他们的嚣张气焰呢,或者是怎样迅速地逃离他们可恶的视线?

这时我的目光从他们的头顶望去,我看到了一树怒放的木芙蓉花。我的心里便有了一种冲动,我感觉到我的身体也随着我的冲动在发生变化。就那么一声不响,另外一个我就从我的身体里脱颖而出。我坐在了那株木芙蓉花树梢上,我就像一个和尚盘腿而坐,我双手合十。

后来,那条大公狗终于停止了对黄毛的强奸。它从黄毛的身体里艰难地抽出了那根烧火棍。

那根烧火棍很快就熄了,成了一根烂木头。

我分明听到黄毛在哭,那是一个女人被强暴之后的哭声。

我的病没有被马爱菊的针给打好。后来,高春兰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个叫司爷的迷信头子来。刘怀南是村支书的儿子,高中毕业生,是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但是他也没有反对高春兰信迷信,他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高春兰照着司爷的意思,一天清晨开门起床,她从门槛上向东南方向走了八步,取了一包泥土。我躺在床上,她就把那包泥土碾碎,洒在我的身上,让这面粉一样的泥土覆盖我的全身。我的床头和床尾都点着线香。司爷在床边给我念咒。我不能见生人,谓之禁生,就这样在床上躺了三天三夜,奇迹就发生了,我的病竟然好了。

在我躺在床上的那三天,村里有人说看到了我,有人说在窑场看到了我,有人说在河边看到了我,还有人说在一棵桑树上看到了我在摘桑葚,他们追上去喊我时,我又不见了。其实这三天我根本就没出门,躺在床上压根儿就没有下地。而那几个说看到了的人都是诚信之人,他们的话是完全可信的。他们还说出了我穿的衣服的颜色和款式,可见他们也不是看花了眼。

照司爷的说法是,他们看到的是我的生魂。司爷对高春兰说,我这人不简单,现在我的七魂只收了三魂。另外四魂太强悍了,分布很广,有的说不定还漂洋过海到了外国,靠他的法力是收不回来了。日后要是你这个儿子做出个什么令人意外的事情,你们不要感到奇怪就是了,是他的生魂在招他去了。他不可能是个安分守己的人,这是他的生魂牵扯他的结果。

我的病好了之后,就开始侦察刘怀南的动向。

刘怀南原来是和马爱菊好上了,就是刚刚从一个农民当上护士的那个女人,高春兰躲在厨房里偷偷哭泣的次数和时间越来越多了,我看她一个人哭得那么可怜,连给人看到都不敢,于是更坚定了我帮助她的决心。我开始秘密跟踪刘怀南和马爱菊。

没多久,我就侦查到刘怀南和马爱菊在八棵桃树那无边的油菜地里干那事。正是油菜花盛开的季节,远远望去,铺天盖地的金黄煞是壮观。走近一看,都是胜利牌新品种,每一株都是粗枝大叶,像哺乳期的女人。

每一次他们完事之后,我都会到现场去察看,去哀悼那几株被他们在折腾时无辜杀戮的油菜,我把它们当成在战场上牺牲的战士,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号召那些没死的战士,团结起来,反戈一击。我自封为轭湾神勇无敌大将军,这些粗枝大叶高我一头的胜利牌油菜都是我的战士。

有一天轭湾开万人大会,我知道刘怀南和马受菊会中途溜出来,躲进了油菜地。我一早就钻进了油菜地,把两株相隔一定距离的油菜系绊在一起,我用我的“兵们”制造了很多很多这样的绊马索。然后我就睡着了。

不知是什么时候,我让刘怀南和马爱菊发出的声音惊醒了。是时候了,我连忙吹出一声口哨,学着电影里面土匪的声音一阵怪叫。这一下把刘怀南和马爱菊都吓蒙了,一阵慌乱过后,两个人各自朝相反的方向逃窜。

恰在这个时候,一阵喧闹的人声逼近,是万人大会散了,社员们从八棵桃走了过来。

刘怀南和马爱菊弓着身子在油菜花的丛林里奔跑,他们不敢抬起头来,因为怕路边上经过的社员们看到。

社员们看到油菜地里一阵翻涌,以为是从那对面山上跑下来的豺狗子,几个喜好打猎的人招呼着,各自操了一根篱笆桩,走下了油菜地。

我悄悄地跟上了马爱菊,我相信她会中我的“绊马索”的,马爱菊弓着身子,狂奔的样子也真的像一匹马,白马。时间容不得她穿上衣服,她把衣服抱在胸前,一身白晃晃的影子在金黄色的油菜地里穿过。那向上翘起的屁股,硕大而又雪白耀眼。一看见这样的屁股我就喜欢上了,但我觉得遗憾的是,这样好的屁股,怎么能同刘怀南那木炭样的屁股搞在一起呢。

这时候,马爱菊看到了那几个手里操着木棍的家伙,正远远地朝她逼过来,她一下子急了,迈开步子更加死命地狂奔,因而她那硕大而又雪白耀眼的屁股越翘越高,像一轮饱满的圆月。

嘭的一声,马爱菊猛地被我设置的“绊马索”给绊倒,她那赤裸肥白的身子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从此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马爱菊死了,刘怀南再也不敢沾任何轭湾的女人了,他的心思又用在了高春兰的身上。

我的一家过了一段和和美美的日子。但不久我又陷入一种无力自拔的忧郁之中。自从马爱菊死后,我一直认为她是给那几株胜利牌油菜给杀死的,而与我无一点儿关系。

后来,轭湾来了三个从省城下放来的知识青年,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了一个成语:撒豆成兵。这个成语使我认识到我就是杀死马爱菊的凶手,是我利用了这几株油菜,把它们当做了我的兵器,杀死了马爱菊。所以说,我就是杀死马爱菊的凶手。

每到晚上,马爱菊就赤裸着身子进入我的梦境,她拖着流血的身子向我索命。没有入睡的时候,我就像一条虫子钻入菜心一样紧紧地蜷缩在大木床的中央,头都要让被子给严严实实地盖住。而出了问题的正是我的头,它在我的身子之上显得无比沉重,里面总有一只冰冷的光滑的轮盘在快速地转动。

大半年过去了,有一天我突然从梦中醒来,我害怕极了,紧缩着身子慌忙钻进粪蛋和刘鸣放他们中间去。我们几兄弟一直就睡在这张大木床上。我钻来钻去的时候,一不小心把粪蛋给弄疼了,这使他恼怒至极,一连几脚就把我踹到了床外。

我重重地摔在踏板上,也奇怪,就这一摔,大脑里的那个该死的磨盘也一下子不见了。

我又有了欢乐,重新回到了一个泥土小孩的队伍中。

我有很多让人取笑的毛病,就是在泥土小孩群中,看不起我的也大有人在。那时候流行踩高跷,连比我小的小女孩也行,而我有恐高症。六一儿童节那天,轭湾的泥土小孩群举行策划已久的踩高跷大比武,我压根儿就没有准备参加。但那一天粪蛋他们为了使此次大比武公正严明,要求每一个泥土小孩都要参加,不参加的要吃狗屎。我一次又一次地把求助的目光投向粪蛋,粪蛋却摆出一副大义灭亲的样子。

我硬着头皮踩起了高跷,我双眼紧闭,四肢在高跷上不停地颤抖,没走出一米,就摔在了地上。久雨刚歇,地上是一片深不可测的泥泞。待到我从一阵轻蔑的哄笑声中爬起来,人完全让泥泞给裹紧,鼻子眼睛都分不出来。

特别要提的是,我鼻尖上的那只蝇王。当我站在高跷上的时候,它还在我的鼻尖上引吭高歌,得意非凡,就在我因身子倾斜的时候,它仍然在我的鼻尖上,摆出一副处变不惊的大将风范。但是后来,它在我的鼻子没入泥泞前的一瞬,它嗡的一声飞走了。

蝇王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我等啊。我以为蝇王还会回来。在的时候,我嫌它严重干扰了我的日常生活,不在了,就有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仿佛落了魂。特别是后来我想到蝇王是因为轻视我,不屑与我为伍才离开我的,我感到了绝望。

有一段时间,我在轭湾的每一个角落里寻找蝇王,就像疯了一样。好几次我在奔跑的时候,裤子往下掉,脚踩着了裤管,便是嘭地一跤,这一跤下来,不是折了左手,就是折了右手。于是我就躺在地上,疼得乱喊乱叫。开始的时候,高春兰和刘怀南还当一回事,但后来次数多了,除了责骂我不听话,摔死算了之外,也就懒得管我的死活了。

每一次都是我旺爷闻讯而来,他把我背回他的茅棚,用他那不知从哪里剽学来的绝活给我接骨,还用药酒轻轻地揉搓着我受伤的胳膊。

至今,那药酒的香味还时常从我的记忆深处飘散出来,令我迷醉。

我旺爷告诉我,那只蝇王已在七巧节那天老死了,我信我旺爷的,就再不去找那蝇王了。

我于是不再疯了,想得更多的是,怎样挽回六一儿童节那天丢的面子。

撒豆成兵,歪打正着,我要故伎重演。

我们泥土小孩都有幸去过公社里放电影的大礼堂,像这样高级的地方,我们也就去过一两回。

在大礼堂待着,最令人兴奋的是,在那里面叫喊,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假如喊粪蛋,便会有无数个粪蛋呼应着,粪蛋粪蛋粪蛋粪蛋粪蛋粪蛋……我们泥土小孩把这种声音叫作“会生儿子的声音”。

而我是泥土小孩群中唯一的一个研究这种声音来源的人,研究了七天七夜之后,我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是因为这个大礼堂下面埋着一种大鹅卵石的缘故,任何声音一遇到这种大鹅卵石肚子就会大起来,像大母猪一样,肚子一大了,就会产下很多个儿子。

我迅速把这个惊人的发现在泥土小孩中发布。泥土小孩们开始到处搜罗那种大的鹅卵石,每有所得,拥有者惊喜若狂,旁观者暗下决心。待到大多数都拥有了这种鹅卵石,极少数仍然在求索之时,我开始慢慢地下迷幻药了:“你想让你的家里的声音都生儿子吗?你想让你的家变成公社的大礼堂吗?”

“想,想,想。”众泥土小孩纷纷应答。

于是我便授以妙方:“在你家的堂屋里挖一个穴眼,把这个鹅卵石深深地种下去,每天浇水,这块鹅卵石就会慢慢地长大,不出一个月,你家里发出的任何声音就都会生儿子了。”

轭湾的大人们都在外劳动,泥土小孩们便回到家里挖穴眼,种石头和浇水。

茅屋的家是敞开的胸怀,鸡、鸭、狗、猪,出入自由。堂屋里的地是多年板结的老娘土,现在让泥土小孩给挖松了,而且还浇上了水,这便诱惑了鸡、鸭和猪,它们前拱后刨,把整个堂屋搞得泥泞翻滚。堂屋里的都是老娘土,老娘土是动不得的呀。

大人们回来之后,把各自的泥土小孩们一顿暴打,那一天傍晚,听着泥土小孩们鬼哭狼嚎的声音,我一个人偷偷地乐。

我还以为泥土小孩们挨了打,会集体来找我算账,我躲躲藏藏了两天,后来发现风平浪静,我也就处之泰然了。

没有多久,高春兰的肚子就又大了。刘怀南一直想要有一个宝贝女儿,便把怀孕的高春兰视若珍宝。每天每晚高春兰挺着大肚子无所事事,怀孕使她暂时脱离了劳动的艰苦,这段时间她养得肌肤白嫩,乳房高耸。每到晚上,高春兰就逼着刘怀南吸她那两个满胀难忍的巨奶,叭叭叭的声音,就像狼狗喝水,听起来惊心动魄。

白天看不到刘怀南的影子,高春兰腆着大肚像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王,在屋子周围转圈儿,围绕在她周围的是七只大白鹅。这七只大白鹅是高春兰的贴身保镖,要是谁想靠近高春兰,大白鹅们就会凶猛地扑将过来,那你就只有死路一条。

想不到在高春兰分娩前的第七天,一只大白鹅倒地而死,前后不到十秒钟。看着地上无声无息的大白鹅,我突然哭着对刘怀南说:“不好了,家里要出大事了!”刘怀南听了这话,猛地一下如糨糊灌顶,愣住良久。而后,那巨大的巴掌对着我的小脸一阵暴风骤雨。我弱小的身子在暴力和强权的作用下,一下子扭成一根麻花。

然而,灾难的降临,并不因人们善良的愿望而转移。那时我正在土堡那里用一根白线招蜂惹蝶,那个讨厌的放牛傻子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告诉我,高春兰又要生小孩了,要我赶快回去。

我显得比上一次更加心不在焉,我说高春兰生小孩关我什么事。那傻子的思维好像还停留在二年前,他说:“哎,刘虔诚,我要跟你妈睡觉。”

跟上一次不同的是,这一次我还是迅速赶到了家里。家里围着十几个人,这些人破旧的粗布衣衫粘着新鲜的春泥,阳光愈来愈明亮,而他们的脸色越发显得灰暗。等到我钻进去,便听到那个接生婆冰冷而沙哑的声音:“人没了,孩儿在肚子里生不下来。”

高春兰在接生婆悲壮的宣言中死去。

刘怀南没有哭,我也学着他无比坚强的样子。刘怀南用手抚摸着高春兰比雪还要白的脸,轻轻地盖上她因为死亡而越发美丽惊人的双眼。

这时他猛地抬起头,额上青筋毕现,突然大叫一声,“看什么看,谁家里没死过人,你们给我滚!”人群嗫嚅着散去。我抽身欲走的时候听到刘怀南叫我:“刘虔诚,你给老子留下!”

我打了一个寒战,胆怯地留了下来。

我看见刘怀南揭开高春兰尸体上的被单,高春兰的上身穿着一件绿色的T恤衫,下身什么也没有穿,透着雪一样的冷光。我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上面。就在这时,刘怀南用祖传的铜盆端着半盆清水,在他的示意下我用双手接住。盆里的水起伏荡漾,因为盆底安卧着两把银白色的手术刀剪,这是刘怀南用来阉猪的宝贝,平素用一块黑牛皮包着束之高柜,谁也不敢偷窥一眼。

刘怀南从铜盆中取出手术刀,在高春兰的肚皮上哧地一下划开长长的刀口,把手术刀咚地一下扔进我端着的铜盆后,刘怀南复又取出那把银剪,嚓嚓嚓地沿着刀口剪开高春兰的肚皮。这样反复几次,铜盆里的清水便被刀剪上沾着的鲜血染得通红。铜盆里溅起的血水,澎了我一脸,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看不清刘怀南在做什么,我害怕极了,直到听见一声婴儿沉闷的哭声,我这才放下手中的铜盆,用衣袖擦掉两眼红水。我看到刘怀南双手捧着一个刚刚剪掉了脐带的婴儿,才知道他把高春兰肚里的孩儿给掏出来了。“刘虔诚,这是你妹妹,她的名字就叫红缨。”

“红缨妹妹!”我极不情愿地叫了一声。她的命可真大,把个高春兰都克死了,这个害人精。我暗自嘀咕着。

红缨是我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她一岁的时候就会走路、说话,两岁就会唱歌,还和我玩那个招蜂惹蝶的游戏。

在红缨妹妹两岁生日的那天,家里的黄毛死了。

黄毛死了就死了,这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不就是死了一条狗吗。黄毛没有留下什么子孙。对了,那次黄毛被大公狗强奸之后,还真的怀孕了,一胎生下了六个小狗崽子。那是六个粉嘟嘟的可爱的小家伙。我们都喜欢极了。

等到第二天去看的时候,突然就少了一只。温暖的小狗窝里就只留下了一丁点儿血迹。第三天去看的时候又少了一只。我们看到了一根白生生的小骨头。我们都猜想是什么动物来夺去了小狗狗的生命,是黄鼠狼或者是狐狸。我们心里都难过异常,想了很多对策,但第四天又少了一只,直到最后一只也被消灭了。

我们才明白过来,原来根本不是什么黄鼠狼或者狐狸,而是黄毛自己作的孽,是它自己把它的亲生骨肉全部吃掉了。之后,黄毛就再也没有怀过孕。这期间也曾有些公狗来找过它,它也有过这方面的冲动,但大公狗给它制造的阴影一直不能从它的心头消除,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后来,也就没有公狗来找它了,它就这样寿终正寝。

黄毛死的那一年,我对性有了朦胧的意识。女性的身体第一次进入我的梦境,但她们像月亮一样模糊和高远。我还记得那些女性的名字,她们就叫小玉、慈爱、灵巧、梦想、金精和等待。

把红缨带到三岁,她就是一个小人精了。我完全没有了把她抚养成人的冲动,而此时我已经十四岁,像村里其他的孩子一样,休学回家,放牛务农,结束了泥土小孩的时代,快乐和无忧从此离我而去。

失学没多久,我就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农民了。而我从来没有把心思专门用在种田上,我自学了乡下的各种手艺,譬如木工、编制竹器什么的,我甚至能阉鸡。我还会吹口琴、拉二胡,且很快又痴迷上了笛子。

村里人都夸我这人有十个脑壳。那时,每当夜深人静,我就会吹起笛子。我知道在黑夜某个看不见的角落,同学柳小玉会坐下来静静倾听。她的父亲就是柳百春,一个我最尊敬的轭湾人。可以说,在轭湾,除了柳小玉一人,再没有人能欣赏我的笛声了。村人不认为吹笛子是门手艺,只迷信二胡,说二胡拉得好的,可以当嘴巴用。可我觉得他们极其幼稚可笑,他们不知道用二胡模仿人的声音其实是最容易的。

但后来我还是很少吹笛子,因为我发觉自己吹笛子时太投入,是在向天空一点一点儿地吹掉自己。我害怕在吹笛过程当中消失。便到处找一些藏书来读,找到的也就三本:《三国演义》、《水浒传》和《红楼梦》。这些书皆被农人肮脏的手指头触摸得陈旧不堪。在泛黄、破损的纸页上,一个字一个字跃入我的眼帘,进入我的内心,像饱满的米粒一样,使我的生命得到基本的供养和温暖。

柳小玉听不到我的笛声了,我可以想象到她的失落。高山流水,知音难觅。柳小玉是轭湾唯一一个听得懂我笛声的人。但她不知道我吹笛子是在不停地消耗我的生命。我没有去跟柳小玉解释我不吹笛子的原因,当然柳小玉也没有前来质问我。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像两堆土,一堆在村东,一堆在村西,互不相干。

柳小玉同我一样,也是十四岁那年就离开学校。不过她休学的原因是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病,她必须回到家里休养。柳小玉在家里养了两年病,病仍是那样的莫名其妙,人却出落得异常美丽。

柳小玉十六岁这年,轭湾的大户人家到柳家来提亲,前提是可以把柳小玉的病治好,柳家考虑到自家势单力薄,家里就俩小女,没有能力为柳小玉治病,也就违心答应了大户人家的提亲。大户人家说,先给柳小玉治病,哪一天治好了,哪一天就把柳小玉吹吹打打迎娶到家。

大户人家也小视了柳小玉这病。

在地方上遍访名医、奇方,两年过去,大户人家也确实投入了一些钱进去,但柳小玉的病却没有起色,让大户人家的钱在水里打漂漂了。大户人家急了,总不能睁眼说瞎话,娶一个瘟病鬼回家,但却也不能就此收回承诺,这样明显有损一个大户人家的形象。于是便同柳家紧急磋商,一杯茶工夫写下一纸协议,由大户人家出钱出面带小玉到省城大医院做全面治疗,做最后一搏。小玉的病如能治好,皆大欢喜,否则一拍两散,了无牵绊。

柳小玉从省城回来那天,整个轭湾都听到了她母亲悲苍的哭号。

我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这天晚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又吹起了笛子。我知道小玉会摸黑从床头上坐起来,静静地听我久违了两年的笛声,我知道我的笛声没有魔法,治不好她的病,但我能用我的笛声来安慰她,并用我的笛声明明白白地告诉她我的心思,我说别人对她的病绝望了,但我没有!我说这一辈子真正爱她的只有我一个,我要陪同她到永远。

第三天傍晚的时候,柳小玉素裹出门。手中提着一个稻草编结的提篮,篮里盛着一只刚刚死去还带着体温的猫。照乡俗,她要把猫葬在湾东的一棵大柳树上。

柳小玉绕了一段路,故意经过我家门前。远远的我就看到了她在夕阳下的身影。要是在以前,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的背影在夕阳里燃烧。她那时是大户人家未来的儿媳,我不能惊动。但现在不同了。于是我远远地跟着柳小玉,来到了那棵大柳树下。“刘虔诚,你过来!”柳小玉用那小小的白手在微红的夕阳里摇动,她的声音好轻,就像白糖粘在糯米上面。

听到柳小玉叫我,我整个呼吸都要停止了。为了在她的附近出现,我已经足足沉寂了一千四百六十日了。

“什么事?”我走近柳小玉,头都不敢抬起。

“柳树这么高,人家挂不上嘛。”柳小玉喘着气说。

“好,我来。”我慌忙从柳小玉的手中接过那只草编小篮,一纵身上了树干,把小篮挂在一根向上托举的枝条上。照轭湾的风俗,猫死后有七魂,六好一歹,这歹的魂要是留在民间转世投胎了,就是恶魔,所以猫死后就只能葬在树上,让它上不着天下不触地,并有那六好紧紧地管住那一歹。

我从柳树上往下看时,柳小玉在流泪,我的心里一紧,忙问:

“小玉,你怎么了?”我慌忙从树干上滑了下来。

“我没什么,”柳小玉拿出一方白色的丝帕,擦掉了脸上的泪珠,她细声细气地说,“我只是想到,现在我来葬猫,不知哪一天谁来葬我。”

柳小玉苍白的脸上,溢出一丝红晕。她向我走近一步,身上传出淡淡的香味。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便从身上抽出笛子,当我的口唇吮触在笛孔上时,柳小玉却伸出她那白皙微凉的小手,把笛子同我的口唇轻轻地隔开,“别吹,”她对我说。

“怎么,我吹得不好听吗?”我问。

“不,不是,我越来越怕听你吹笛子了,你把我都要吹化了。”柳小玉说。

“我,我对你是,是真——”

“虔诚,你不要说了,昨天晚上你的笛子告诉了我。”柳小玉说着,把她那冰凉的小手悄悄地放在了我的手心。

我知道她是把整个儿都托付给我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我想了很多,我想要弄一些钱,给小玉治病,我不能让她死去。否则我这人是太没有用了。

要搞钱,种田我是不行的。考虑到当时的农村政策已经放宽,农民们开始偷偷地把自留地里生产的小菜提到街市上去卖。我想我是可以做生意的,我脑子好使,算个什么的比谁都来得快。我想到了贩鱼,轭湾的鱼也就那么五六角钱一斤,但如果拿到镇上去,至少要卖一块,一天卖掉五十斤鱼的话,我起码要赚二十块钱。这一决定使我成为了轭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第一个鱼贩。

第二天我真的就赚了二十五块八角六分钱。卖完了鱼之后,我还在镇上给小玉买了一双白色的塑料凉鞋,揣着那双凉鞋一口气走了十里路才回到轭湾。这时夜色渐浓,远远地我闻到了柳家传来线香和纸钱的味道,感到大事不好,于是快马加鞭到了柳小玉的家。

“小玉呢?她出了什么事?”小玉的父母想必让我失魂落魄的样子给吓住了,连忙告诉我:“小玉没事。”柳小玉真的没有事。原来,小玉父母请来了那个叫司爷的法师,给小玉来治病作法。小玉的卧房紧闭,司爷正在给她施法,外人不能打扰。

我顿时放下心来,从怀里掏出那双白色的塑料凉鞋。我交给小玉的母亲,我说:“送给小玉的。”

小玉的母亲连忙替小玉把凉鞋收起,笑着对我说:“儿,小玉把你们的事都告诉我们了,要是她的病好了,你们就结婚吧。”

我忙说:“她会好起来的!”并掏出二十块钱,递到小玉母亲的手里,说是给小玉治病和营养用的,小玉母亲推辞一番,见我态度坚决,也就收下了。

我迎着月色心情愉快地回到家里,刘怀南问我贩鱼弄到钱了没有,我连忙说:“弄到了弄到了。”

“看看,有多少?”刘怀南急切地问。我说,生意难做,只赚到了一块钱,便迅速把几张皱巴巴的毛票送到了刘怀南摊开的大手中。

我以为刘怀南会发脾气,哪知道他高兴得差点儿蹦到了灶台上。第一次就赚到了一块钱,蛮不错的。他连连夸奖我。当时我想,要是他知道我把挣到的那么多钱都给了柳家,他肯定会再从灶台跳到屋顶上去,那就好玩了!

自从高春兰死后,刘怀南一天到晚在外面眠花宿柳。这一次,他彻底吸取经验教训,只干那些对他没有威胁的妇女,好坏不论,但再没有“小刀会”要阉他,所以他好不快活,快活得不事稼穑,不管不顾他那个家,搞得粪蛋、刘鸣放、红缨还有我,一个个上蹿下跳,无法无天,活像丧家之犬。

第二天天还未亮,我就上路了,我打算今天最少要赚到三十块钱。为了把柳小玉治好,我要努力努力再努力。但当我摸黑从柳家旁边的小路上经过时,我突然听到惊天动地的哭声。

我没命地奔向柳家。这一回柳小玉是真的死了,但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她竟然是上吊死的,一开始我怎么也想不通。后来,柳小玉的父亲柳百春从床上找到了一封信,信用牛皮纸封得严严实实,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我在灯光下拆开那封信,读着读着,心痛如搅,泪如雨下。

亲爱的刘虔诚:

你好!

这一次离你而去,实在是迫不得已,我本来想我就只有一天活了,也要把我纯洁的身子给你,但是亲爱的,现在不行了,那个给我作法事治病的畜生,昨晚上用迷香把我迷昏,把我给奸污了。亲爱的,我真想与他同归于尽,但我没有做到,他已经溜走了。这事只要你一个人知道就行了,千万不要怪我爸妈,他们是为了我好才把那畜生请来的,也千万不要告诉我父母,他们要是知道了,面子上过不去,也斗不过那畜生的,这样反而会害了他们。亲爱的,记住我的话,我在黄泉之下为你祝福!永别了!亲爱的!

永远爱你的柳小玉

柳小玉的父母看着我拿信的手在颤抖,忙问小玉给我写了些什么,柳小玉的父母都不认得字。有时,没有文化的人是有福的。

我想了想,告诉柳小玉的父母:“小玉对自己的病没有了信心,她害怕病的折磨,她就——”

第二天我参加了埋葬小玉的队伍。在整个过程当中,我没有流一滴泪水,我只在心里不停地说:“小玉,我一定要替你报仇,让那个狗日的司爷死无完尸,永世不得超生!”

在回家的路上,柳小玉那个十来岁的妹妹柳依依追赶上来,她是闻讯从学校里赶来了,紧紧地把我缠住,非要逼我要她姐姐的那封遗书,她认得字。我当然不能给她看,我对她说,我早已经撕掉了。

柳依依不相信,她临走的时候还对我说,她不相信她姐姐会自杀。她一定要查出事实真相!

我把柳小玉的遗书用一个小药瓶密封起来,然后把这个小药瓶埋在了柳小玉的坟边上。

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去贩鱼。如果没有这次变故,说不定我这一辈子就是一个幸福快活的农村小贩,靠轻巧灵便的小算盘来养活自己。

我开始密切注意司爷的一举一动。

司爷的崛起,与一个空穴来风的传说有关。

据说,很久以前,有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丈夫姓王,妻子姓何,在依山傍水的美丽轭湾,过着幸福的生活。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突然有一天,天上刮起一股骇人的黑暴,待到黑暴过去,村口大桑树下无端多出一座破庙来。脊梁上还粘着泥巴,好像从土里拱出来的。轭湾里恐慌至极,最后一个胆大的进了庙去,庙里一个粗壮的黑和尚一把揪住胆大者的衣领,吼着告诉他,要他叫轭湾最漂亮的女人进来供他享受,否则,他就叫整个轭湾翻个底儿朝天。那黑和尚吩嘱完毕,轻轻地跺了一下右脚,于是整个轭湾就像发了八级地震,一下子地动山摇。轭湾人知道厉害,马上在湾里召开选美大会,结果那位姓何的妻子当上了冠军。于是她走进了那座破庙,为了整个轭湾的平安,这位姓何的女人义无反顾。不幸的是,这黑和尚是一头黑驴精所变,第一个晚上就把这姓何的女人折磨得死去活来。第二个晚上过去,她已经不成人形,于是她想到自杀,但就在她寻机自杀的那一瞬,她突然感到身上的责任重如泰山。她不能这样死去,不能把罪恶延续到那位亚军身上,人家可还是个黄花闺女。于是姓何的女人系整个轭湾安危于纤弱一身,硬挺着活了过来。待到七天过去,姓何的女人已经奄奄一息,太白金星才闻迅赶来,击毙那黑驴精,把姓何的女人救了出来。这么一来,应该说姓何的女人脱离苦海了,但她考虑到失贞事大,对不住自已的丈夫,于是决定自杀,也就在她自杀的那一瞬,太白金星感动了,把她超度成仙。这位姓何的女人也就成了何仙姑。而这何仙姑成仙之后,念念不忘他那位姓王的丈夫,觉得对不起他,于是何仙姑便附在了那位姓王的丈夫身上。姓王的丈夫死去,何仙姑当然死不了,于是又附在了那位姓王的死鬼丈夫的来生上。世事沧桑,生命轮回,轮着轮着,就轮到了二十世纪,轮到了司爷的身上。问凶吉,去找司爷吧,求发财,去找司爷吧,添子嗣,去找司爷吧。没有什么愿望司爷不能够满足你的,只要你带了足够的香火钱。

弄清司爷的底细,我不由得一声冷笑。治这样的人太容易,只要以毒攻毒,撕破其弥天大谎,他便不会有栖身的土壤。

我找到了村里的另外一个职业迷信者马王爷。俗话说一山容不得二虎。司爷和马王爷这两个都是世家出身,其父都在“文革”破除封建迷信时期一命呜呼。农村改革开放后,这两个好逸恶劳的人便相继操起了父业,重振家声。

一个风雨凄迷之夜,我去找马王爷。我说我能够帮他打垮司爷,让整个轭湾的香火钱尽入他马王爷囊中,于是我便当上了马王爷的军师。

从此,我就把人高马大且满脸凶相的马王爷当做一团泥巴来捏了。我想把他捏成圆的,他就不能是方的。一个人有点儿智慧真好。

我就凭着我那一点儿智慧在马王爷家里白吃白喝了几天。这几天我整天逼着马王爷说出他身体上的特异之处,譬如说六根脚趾,或者屁股上长个小耳朵之类。

我说的那些,马王爷身上都没有。马王爷急了,连拉带扯地把一身臃肿的棉衣棉裤卸了下来,只剩一条裤衩,在寒风中瑟缩着。他说我身上有什么,你自己找吧。我从上找到下没有发现什么特异之处。就在我摇头叹息的时候,性急的马王爷猛地拉下裤衩,满面通红地对我说:“刘虔诚,你看我这个吧,比村里任何人的都要大,黄秀子说我这东西起码比他男人的要大两倍以上。”

马王爷那东西见不得光,一见光就一副嗷嗷直叫的样子,看得我惊心动魄。

我连忙把视线移开,这时我看到了他的肚脐眼。马王爷的肚脐眼也比一般人的都要大,而且呈椭圆形状,分上下两层,中间还有睫毛一样的东西,乍一看,真的像人的一只眼睛。

“有了!”我大叫一声。

“什么有了?”马王爷冷得把赤裸的身子蜷缩成一团,我不屑同他解释,只是说你快穿上衣服吧。

马王爷有三只眼睛,这是轭湾谁都知道的一句神话。想不到真的在现实中的马王爷身上兑现了。

马王爷有了三只眼,这就什么都好说了。

马王爷有了三只眼,把他头上的两只眼用黑布重重蒙住,只独独露出那只肚脐眼。这只眼儿眨巴眨巴的,很快就能分辨出跟前的患者高矮胖瘦,是男是女。继而看出病在何处,是肝肾脏脾,还是眼耳口舌。更有甚者,马王爷的这只眼还能看出患者身上是什么妖魔鬼怪附体,有妖降妖,有鬼去鬼。

一时间弄得一副蠢相的马王爷受到万民景仰,十村八寨的村民们纷纷奔走相告,趋之若鹜。

没过多久,马王爷的那只法眼,更臻炉火纯青之境。整个轭湾都不禁为马王爷的神通广大而疯狂。只有我一个人在一旁冷笑不止。

一天马王爷闭关七天之后出来,当众宣布,他那只法眼终于可以看到前世来生了。谁谁是什么什么变的,而听者无不信服。

再一天,几个村干部挨家挨户收提留款,收到马王爷家里时,没有把他们当土匪和日本鬼子看待,还看茶,还留饭。几个干部酒足饭饱之后,特意到马王爷的后屋里烧香拜佛,以谢马王爷款待之恩。

会计柳毛毛拍了拍毛料西装上的香灰,对村长发表感慨说:“要是家家户户都信迷信就好了,他妈的,这款收起来就容易了。”

“迷信,不……”村长说,“家里供菩萨的人觉悟高,有信仰就是不同,我看比我们有些共产党员的觉悟也就只差一点点了嘛。”

村长王四兵的水平自然比柳会计要高出几篾片。村长不说马王爷是迷信分子,而说是有信仰,马王爷听了这话,忙吩咐小儿买来好烟侍候。

烟雾在屋子里缭绕。王村长于是又有话从烟雾里闪光:“听说你会用法眼,看得出人的前生,马王爷那你说司爷的前生到底是什么。”

王村长是个聪明人,他没有问他自己的前生是什么,因为村里有好多人都骂他是叫驴变的,说他好叫、好色,他可不能自讨没趣儿。

“司爷的前生是一头种公猪。”马王爷揭开衣服,亮出那“法眼”,朝着司爷家的方向望去。

几个村干部听了这话,一个个用手指捻着油光水滑的下巴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还连连说有味儿、有味儿。

我预感到我为柳小玉复仇的计划很快就要在这个冬天里实施了。

却说王村长带着几名干部收提留款,所到之处,鸡犬噤声。终一日,收到司爷家里来了。司爷眯起眼,看了看柳会计递过来的纸片,顿时脸色突变。

“喂,怎么要这么多?”

“这多什么?”王村长啐地一下往司爷家的门槛上吐了一口痰。痰吊在门槛边,像一个刚剖出的鱼胆。“柳会计,你给司爷摆摆,一项一项地摆摆。”

柳毛毛应声而出。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算盘,一个数字一个数字从口里报出,十个指则噼里啪啦地在算盘上竞走。

“五百八十八块八角八分,一分不少。”柳毛毛把算盘上的数字递给司爷看。

司爷双眼望天,不看。

“司爷,你睁大眼看看。”王村长笑着对司爷说。

“我不会打算盘,我懒得看,实话对你们讲,我顶多出一半钱。”司爷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二百九十四块四毛四分。

“要不要随你们,不要我喂狗。”司爷仗着几个儿子蛮横、强壮,不把王四兵放在眼里。

“毛毛,”王村长对柳毛毛使了一个眼色。柳毛毛扑将过去,把钱收下。

“撤!”王村长朝前呼后拥的干部们一挥手,顺便又用手指了指司爷:“这人是个猪脑髓,收一半就一半吧,反正跟他讲理讲不清。”

司爷听了这话,嗖地一下拦住了王村长的去路。

“你是领导,你怎么骂人。”司爷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我这不是骂你呀,司爷,我们昨天在马王爷家里听他说,他用法眼看出了你的前生,是一头种公猪,”村长说到这里,笑得牙缝里饭粒四溅。几个村干部更是笑得身体都要炸裂了。

“狗日的马王爷,我跟你没完。”司爷气得就像一个发电的旧柴油机,突突突地震得四周乱颤。几名村干部却早已作鸟兽散。

我骑着一辆自行车疾驶过来,往人的背后扔石子似的猛地掷下一句话,我对司爷说:“你只有同马王爷斗法,打赢他,你才有出路。”

我扔下这句话,单车就像一支箭一样射出去,我相信司爷没有看清楚是谁,他连风都没有摸着。等到司爷醒过神来,他看到的只是一个神秘的背影。

我通知马王爷,要他作好准备,七天之后,司爷会来找他斗法。如果七天之后不来,那一个月之后,他就肯定会来。

司爷果然一个月之后来找马王爷斗法。这一个月里,整个轭湾都知道他的前生是一头种公猪了,再没有谁来找一头种公猪来作法事。除非找来给家中母猪配种。

法场设在八棵桃那边的万人坪。轭湾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出动了,这是轭湾历史上一场空前的盛会。响器班和唢呐手自发上场,把司爷和马王爷两人之间的斗法渲染得轰轰烈烈,气势非凡。

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在混乱的人群中,有一个小小的镇定的身影,他身材单瘦,皮肤黝黑,在人海当中,乍看上去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这个人就是我。谁想到我就是这场盛会的总导演?

司爷和马王爷的斗法一直延续下去,观看的人们惊心动魄,如痴如醉,直到天昏地暗,唯有我一人始终心明眼亮。

高潮马上就要出现了,我在拥挤的人群中自言自语地说。没过五分钟,高潮果然出现了。司爷和马王爷在锣鼓声中表演了一通驱鬼仪式之后,开始到了实质性的捉鬼阶段。两个人手执桃木剑,各玩各的花招,渐渐地便有恶鬼被这两个吆五喝六的人从病体逼出,到处游荡,后屡屡被犀利的桃木剑所伤。恶鬼东躲西藏,最后分别藏身于地裂砖缝。

地裂里的鬼让马王爷捉住放进嘴里活活地吃了,细细地咀嚼,美美地吞进肚里。砖缝里的鬼让司爷给捉住,照样放进嘴里活活地吃了,但他没有细细地咀嚼,更没有美美地吃进肚里,他吃了那恶鬼之后,开始翻江倒海地呕吐,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把五脏六腑都给呕了出来。原来他吃的是狗屎,本来应是一块糯米糕,但被调包了。

这时一个声音说:“一个小鬼都吃不了,司爷肯定不是何仙姑附体,正如马王爷说的,司爷的前生是个种公猪。”

“司爷是个种公猪!”

“种公猪,种公猪,司爷是个种公猪!”

万人坪上几千喉咙山呼海啸,这是因为我发出的那个声音引领的结果。当山呼海啸的喉咙在万人坪上空响起,我的声音便戛然而止,代之以一声一声的冷笑。我冷笑着躺在地上,期待着脸色苍白的司爷那沉默之中可怕的爆发。

果然,司爷猛地站了起来,因为孤注一掷的缘故,所有的力气和信念又重新在他体内死灰复燃。当司爷在混乱的人群中巍然屹立的一刹那,我的心猛然揪紧。

“我不是什么种公猪!”

“我是何仙姑附体!”司爷连声怒吼,他的宣言穿透由肉身站成的人墙,气壮山河。

此时,我已经知道了我的心为什么怦然揪紧,我是让我自已给震惊了。司爷的行为果然全部都在我的预料和掌握之中。

而后,众声俱寂。万人坪上突然呈现死一般的寂静。黑压压的人群让司爷的气壮山河的宣言给镇住了。

司爷履行诺言的结果是,让火给活活地烧死了。司爷说火可以让他成仙,司爷命令他的三个儿子和徒弟搬来木柴,很快木柴堆成了一个小山丘。司爷就坐在上面,念念有词。司爷说,他要坐化成仙。他用实际行动兑现了他的宣言,我司爷不是种公猪!司爷是何仙姑附体。我司爷可以坐化成仙,你马王爷敢吗?

万人坪几千人就坐在荒坪的沙砾上,紧紧地盯着那冲天火,紧张得要死,希望真的能看到一个神仙从火光中羽化而出,直到那火烧了一天一夜,司爷化成了灰,几千人才依依不舍地散去。

司爷的几个儿子没见父亲羽化升天,他们鸡犬升天的计划也随之落空,一个个对马王爷横睛鼓眼,怒目而视。一双双硕大的拳头握得咕咕直响,恨不得上前去把那马王爷擂成粉末。

我顿时泪流满面,我一遍又一遍对着柳小玉埋葬的方向说:“小玉,你可以安息了!”

见司爷的儿子们来势汹汹,马王爷脸色大变,忙向我求救。我在人流中找到了王村长和他身边的几个村干,请他们去调解即将发生的殴斗。没十分钟,村干就化干戈为玉帛,化玉帛为棉絮。王村长对司爷那几个儿子一顿吼:“你们就是杀死司爷的凶手,是你们搬柴点火,活活地把你们父亲烧死的,你们还不滚蛋,我喊派出所的来把你们关进号子,我的天,什么时代了还搞封建迷信,你们简直就是一些猪!”

司爷的几个儿子听了这话,灰溜溜地滚了。

给小玉报了仇之后,我变得百无聊赖,除了找些书看,几乎什么也没干。

半年之后,我便离开了轭湾,想不到偌大的一个地方,竟然容不下一个小小的我。那是一个暴风骤雨的天气,马王爷向整个轭湾庄严地宣布,他用他的法眼“看出”了我是耗子精变的。我当然明白马王爷的用心,他的江山是我替他打下来的,他不把我赶走,或者消灭掉,他的江山是坐不稳的。

于是我被一群人围攻,其中包括我的继父刘怀南,同母异父的弟妹粪蛋、刘鸣放和红缨。他们随着众人把我逼进一个干涸的黑洞,两头码上干草,想烧得我现出原形。他们其实只是想折磨我而已。

干草马上就要点燃,千钧一发之际,我旺爷提着一杆火枪闻讯赶来。

我旺爷的枪法让那些想烧死我的人闻风丧胆。他迎风而立,一声大吼:“谁点火就撂谁。”

我旺爷把我从黑洞里拖了出来时,众人在我旺爷的火枪口下作鸟兽散。

我旺爷把火枪扛在肩上,把灰头灰脑的我领回了家。

以刘怀南为首的家庭成员因为我的存在而惶惶不可终日。每到晚上,司爷燃烧的身子进入我的梦境,他吐着火红的舌头向我索命。没有入睡的时候,我又回到了以往曾有过的状况,像一条虫子,钻入菜心一样紧紧地蜷缩在大木床的中央,给严严实实地裹住。而出了问题的又是我的头,它在我的身子上显得无比沉重,里面有一只冰冷光滑的轮盘在快速地转动。

我的脑子受不了了。

紧接着便在我的身上出了两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第一件事是一只因食毒而奄奄一息的硕鼠,从阴暗的角落里爬出,竟在我的脚下四跪八拜。第二件事是我竟然梦游一般跑到我旺爷那里,告诉我旺爷,我说我是一个杀人犯,马爱菊是我杀死的,司爷是我杀死的。

“孩子,你别这样说,看来你身上真的邪气很重。”我旺爷在屋内的神龛前画了一碗符水,让我一口气喝下。我大脑中那高速运转的冰冷的磨盘才戛然停止。

不死也要脱一层皮,我的灵魂或许才能得以解救。在我旺爷的默许之下,以刘怀南为首的家庭成员开始对我进行惩戒了。

那是一个晚上,我刚睡熟,我的衣服被尽数剥去,由苎麻绳索紧紧地捆缚于床沿之上。三四根竹条像雨点一样抽打着我的肌肤。没有多久,难以忍受的疼痛就使我失去了知觉。刘怀南、粪蛋、刘鸣放这三个愚蠢的畜生把手中的竹条条挥洒得头头是道。我的肌肤在竹条条的风卷残云之下,寸寸皆裂,体无完肤。我那红樱妹妹倒是聪明些,她伤心地大哭,说即便是耗子精,我们也不能这样残忍啊。

我因此昏睡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只有我旺爷一个人站在我的身边。看着旺爷佝偻着身子关注着我身上的伤痕,我无声啜泣。

孩子,别哭。旺爷对我说。

于是我停止了啜泣。我旺爷用一种绿色的草药汁液涂满我的全身。这是他在轭湾对面的山上用一天时间采来的草药。据说这种草药对皮肉之伤有着神奇的疗效。

想不到的是,几个月过去,我竟然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我以前那种黑黑的皮肤让竹条条抽打脱落之后,竟然出落得无比白皙,瘦弱的身子也有着茁壮成长的势头。

轭湾人在对我刮目相看的同时,也对我退避三舍。生怕我这个耗子精变的人让他们大倒其霉。

就这样,我不得不离开生我养我的轭湾。

我是一个人悄悄离开的,我想到我旺爷那里去告别,但我怕连累他,我只远远地看了他一眼,就流着泪转身离去。

我要到别处去,就是到处流浪都行,只要那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就是知道了,也没有谁相信我是耗子精变的。

我要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

作者介绍:易清华,现居长沙,在《大家》、《山花》、《芙蓉》等期刊发表中短篇小说,并以易清滑的笔名在《诗刊》等刊物发表诗歌。曾获《芙蓉》文学奖等,出版长篇小说一部。

特约推荐 徐 岩

责任编辑 何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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