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还是“留”:历史街区改造中原住居民安置的两难困境

2009-04-29 05:25杨春蓉
理论月刊 2009年11期
关键词:历史街区历史风貌经济效益

杨春蓉

摘要:当前我国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原住居民的安置方式主要有异地安置、货币安置和回原地安置三种。成都宽窄巷子在改造中,对原住居民的安置,主要采用异地安置、货币安置,而回迁安置的只占极小比例。原住居民是历史街区文化传承不可或缺的重要栽体。但改造后的历史街区功能改变,加之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居住条件,部分原住居民愿意外迁。事实上要完全将原住居民留在历史街区是不现实的,但完全将原住居民外迁,又会改变街区的历史风貌。在原住居民“走”还是“留”的问题上,应当把握好原住居民“走”和“留”的“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作好安置工作,努力追求历史传统与现代生活的和谐共存。

关键词:历史街区;原住居民;居民安置;历史风貌;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F72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09)11-0083-04

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过程中,原住居民面临“走”还是“留”的两难选择。原住居民安置既关系到原住居民的日常生活,又关系到整个街区的规划和定位、关系到街区的历史风貌以及街区改造的投资收益问题。合理安置原住居民也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是关系到政府声誉的民生工程。笔者主要以成都宽窄巷子保护与开发中原住居民安置为例来剖析这个问题。

一、当前历史街区改造中原住居民的安置状况

当前我国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原住居民的安置方式主要有异地安置、货币安置和回原地安置三种。例如,2001年11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房屋修缮和改建的有关规定(试行)的批复》(京政函[2001]101号)。该文件提出了市、区政府负责改建范围内的大市政建设;规划保留(含按规划进行调整)的院落由居民协商决定去留,留住居民协商改建房屋,并对外迁居民予以补偿;规划拆除住房的,对居民可以按照保留院落内留住居民相关规定在本街区内安置和参加街区改建,也可以参照房改带危改中外迁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以自住私房改建政策为基础,区分不同产权和使用性质的住房情况确定相应的改建办法,充分调动产权人的积极性参与改建。北京市政府确定在东城区南、北池子保护区先期试点,但也有人认为,鼓励外迁力度不够,不利于实现适当疏散市区人口的目标,也使得院落规划非常困难。留住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余地比较小。再看镇江改造传统民居的居民安置情况,大的原则是:“可走可留,可修可换”。政府为原住居民提供200套安置房,愿意迁出的市民,政府负责安顿住处或提供经济补偿。愿意留下的居民,有关部门统一对其房屋进行修缮与改造。再如,杭州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涉及居民285户,对居民采用异地、货币和回原地等3种方式安置。愿意货币安置的部分居民通过住宅评估,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费用购置新房;而喜欢异地安置的居民,则安排入住小河直街附近、和睦地块新建的高层楼房。改造完成后,大部分居民则重新回到整修后的小河直街原居。

杭州市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原则是逐步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保持原住居民的生活风貌。“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确需对居民进行搬迁的,各区人民政府或其组建的历史文化街区管理机构可以对居民依法实施搬迁,搬迁安置的标准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执行。居民可选择异地安置、货币安置或回迁安置等安置方式,选择回迁安置的,回迁后房屋面积增加的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所有人、使用人不愿履行或无力履行保护义务的,各区人民政府或其组建的历史文化街区管理机构可依法予以搬迁。”

成都宽窄巷子在改造中,对原住居民的安置,还是采用异地安置、货币安置和回迁安置三种方式。但回迁安置的只占极小比例。据笔者调查了解。大部分原住居民都被异地安置到成都市龙华北路9号的新建小区里。例如,原住宽巷子31号的张桂珍,原住窄巷子14号附6号的张炳鑫等原住居民,2004年窄巷子改造后迁到了龙华北路9号,均属于异地安置。

二、“走”:历史街区原住居民外迁的原因分析

(一)改造后的历史街区功能改变,原住居民需要外迁

以成都宽窄巷子改造为例。成都市政府希望通过对宽窄巷子的保护与开发,保护老成都原真建筑风貌,借鉴上海“新天地”市场运作的全新模式,通过招商引资、资产经营,形成一个汇聚民俗生活体验、公益博览、高档餐饮、宅院酒店、金融服务等业态的“院落式情景消费街区”,并最终将“宽窄巷子历史文化保护区”,打造成“成都原真生活情景体验街区”,使其形成极具老成都特色的“会馆经济”。

从成都宽窄巷子看,改造前日益破败的建筑。不良的基础设施,恶劣的卫生环境和居住条件,让部分原住居民苦不堪言,早有去意;同时,老旧的街区面貌,使政府有关部门迫切希望改造街区落后形象,但又希望保留片区的历史韵味。宽窄巷子地区总的改造目标是“保护历史风貌,整体功能置换”。在具体的运作中,要把宽巷子、窄巷子旧有的单一居住功能的建筑加以置换和丰富,向以“文化+商业+旅游+居住”为核心的建筑功能转变。因此宽窄巷子的绝大部分居民都需要外迁。让位于商业中心和商业人群。

《华西都市报》报道:2003年11月12日,宽巷子、窄巷子、井巷子拆迁动员大会在少城小学召开,与大慈寺、文殊院一起并称成都三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的宽窄巷子正式启动保护性改造。800多户老街坊迁出后,古少城仅存的成片老屋、老街将全新变脸。本次将搬迁的为宽巷子1-61号、窄巷子1-50号、井巷子2-34号的住户,约800多户。拆迁安置将采取货币安置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选择房屋安置的住户将被安置到龙爪小区。国内外知名的上海“新天地”模式将是宽窄巷子改造考虑借鉴的模式之一。”

宽窄巷子最先启动保护性改造一期工程的是其中的核心区,范围北起成都画院北墙、南到井巷子、西到下同仁路、东到长顺上街,主要是宽巷子、窄巷子和井巷子3个街坊,占地约108亩,涉及迁移的住户800多户,房屋6万多平方米。

政府用产权买断、产权调换等方式外迁宽窄巷子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的居民。改造后宽窄巷子的功能发生了置换,不再以居住为主,大量的商家人驻宽窄巷子,巷子里的原住居民极少。宽窄巷子改造前后功能发生了极大变化。改造前传统民居用地3.07公顷,占核心区总面积(7.06公顷)的43.49%。改造后,传统民居用地仅1.0公顷,占核心区总地面积(7.06公顷)的14.16%。

历史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出后,街区被改造成“城市会客厅”,街区中的民居被改为旅游和文娱等设施,作为商铺进行出租,以取得经济效益和利润。巷子中部原来的大部分传统民居被改造为一间一间的商铺,有西餐厅,有中餐厅,有酒吧,有卖户外运动品的,有健身房,卖以大熊猫为主题纪念品的。经营保健养生汤锅与海鲜的,把老街变成一块新的城市公共空间。

(二)为追求更好的生活居住条件,部分原住居民愿意外迁

从成都宽窄巷子的情况看,原住居民面对外迁问题,有的内心充满矛盾,从感情上难以割舍,不愿意离开老屋、老居、老街和老邻居;从理性上看,又面临很多外迁的诱惑,向往居住条件好的新生活,所以愿意外迁。

其一,经济利益可观。宽窄巷子选择货币安置的拆迁户领取了一笔可观的经济补偿。用这一笔钱可在外面购置新房甚至还有节余。其二。有的居民喜欢现代化的生活环境。不少生活在历史老街中的居民生活质量普遍不高,老街区房屋破旧,有的阴暗潮湿、有的虫蛀破烂;街区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及卫生设施落后,而新修的楼房宽敞明亮,装修都现代化,公用设施现代化,老旧房子比不上新房条件好。其三,私人空间受打扰。改造后宽窄巷子成为特色商业街,各地游客络绎不绝,各种吸引人气的活动接二连三,已不适合居家了。如,2008年除夕夜在宽巷子广场举行的摇滚乐晚会让宽窄巷子附近的居民都夜不能眠,如果住在宽窄巷子里居民就更难有正常的生活了。其四,从政府规划该片区的政策规定上看,政府改造宽窄巷子历史文化片区后,住户不可以迁回来。因为改造后,这里不是具有居住功能的社区。负责此项改造工程的少城公司认为,国内也有一些历史文化街区在改造中不搬迁原住居民,但保护的效果不尽人意。比如周庄,住户就没有搬迁,还有就是北京的一些胡同改造时,住户采取返迁方式,但最终效果也不是很好。要住户搬迁,是因为成都要吸取国内其他一些地区对历史文化区保护的教训。

三、“留”:原住居民对于历史街区的重要意义

(一)原住居民是传承街区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历史街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延续,需要有一定的载体。街区中的历史建筑、历史文物、历史古迹,是历史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是静态的、无声的、无再生性载体;而街区中的原住居民,更是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动态的、灵动有声的、具有再生性载体。原住居民群体身上传承着历史积淀下来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民俗风情。只有从原住居民随意自然的生活中,才能找到原滋原味的、代表该历史街区地域特色的历史风味;只有从原住居民长年延续的民风习俗、节庆活动中,才能发现历史街区的文化积淀。克林顿认为“一个文化即是学到的行动和行动结果的统一形态,其构成要素为特定社会的成员们所拥有,所传授”,是“作为社会的生活方式”加以继承的。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何建民教授在《“整旧如旧”不能以牺牲文化为代价》一文中提出:“历史文化景观开发只强调“整旧如旧”一种方式,忽视文化是有生命的活着的东西,这是片面的。所以,原住居民是历史街区文化传承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

(二)留住原住居民是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内容

一些学者认为要保护一种建筑,保护一片历史街区,不能完全的改变其功能,导致大量外迁原住居民,这样的保护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是没有保护。保护历史街区。应是留住原住居民,保存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情趣。这样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保护。历史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也就失去了“生活真实性”。留住原住居民。才保护了传承街区文化习俗和地域文化习俗的主体,才能在历史文化街区里看见各种真实的历史文化活动,而不是一些表演性的仿古活动,这样保存的“历史文化信息”才是真实的信息,历史街区才不会因此失去原真的历史韵味。

(三)民众对迁走原住居民后的看法

现在大城市中历史文化街区中居民数量不断减少,许多传统街区都是“人去楼空”,缺乏生活气息与民俗活动,成为博物馆性质的参观点。原住居民外迁后,有人认为,历史文化街区失去原住居民的活动,不再是展现地域文化的活的生活场景了,游客也就难以体验到历史文化街区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特色了。

例如成都宽窄巷子改造后,由于原住居民迁走得太多了,人们认为宽窄巷子已不是展现老成都居民休闲与文化的场所,失去了原来的风情和味道,剩下的不是历史和文化,而是商业和经济。在历史文化街区举行一些舞台化的表演活动,以展现街区的传统风韵,但有的游客会认为那是作秀,不是真实的,有的游客甚至笑看这种文化表演活动。有学者评论,人们记忆中的老街却渐渐消逝成又一个商业战场。因为老街改造的背景的原因,这里的茶价普遍昂贵,偶然间却成为了小资们玩弄小情趣的场所了;这不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方法。随着那座五星级酒店的入侵,老街将正式沦落为一片商业区,而所谓的“老成都”又在哪呢?政府收获了新的旅游市场,投资人获得了丰厚的赢利。有着文化保护区头衔的宽窄巷子与“原生态”的宽窄巷子已经大相径庭。

原住居民外迁后,许多成都本地的市民认为记忆中成都老巷子的淳朴和宁静的感觉已找不到了。老成都的氛围消失了,原生态生活已不复存在。“以前去宽巷子的时候,看到那些太婆,大爷坐到那,觉得仿佛回到了童年。我还是很怀念在宽巷子坐在竹椅上晒太阳喝茶的日子。修来修去,变来变去,把最舒服的味道给变没了。”失去了原住居民,传统的体现地域居住的文化也会跟着逐渐消失。

四、“走”与“留”的理性选择

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开发的实际工作中,要完全将原住居民留在历史街区是不现实的,也有的原住居民不愿意留;想完全将原住居民外迁。也面临许多非议。那么,在原住居民“走”还是“留”的问题上,怎样作出理性选择呢?笔者以为,不可片面,应当把握好原住居民“走”和“留”的“度”,坚持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作好安置工作,努力追求历史传统与现代元素的和谐共存。

(一)留住原住居民,并注重让“载体”延续

保护与开发历史街区,不能将原住居民全部迁走,因为一旦居民迁走,那里积淀下来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民俗风情也就随之迁走了,巷子里就只剩下没有生气的建筑。原住居民与历史街区的建筑风貌和谐一致,才能构成一副完美的历史画卷。同济大学周俭教授指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遵循原真性,普通居民生活是其文化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想办法保留存在其中的社会生活。如,黄山市屯溪老街1995年被定为建设部试点保护的历史街区。在规划和整治中居民就没有迁走。政府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居民自己出资整饰店面。现在屯溪老街打造得比较成功,到黄山去的游客都会到这条老街游玩。平遥南大街在1997年的整治中。也没有政策性地要求居民迁走,而是鼓励沿街居民开店铺和办民俗展览。南大街既保存了历史风貌,又发展了旅游。

但留住原住居民是不是就能留住原来的文化呢?老一辈的成都居民总会越来越少,而年轻的成都人生活方式日益现代化,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也越来越多,即便让年轻的成都人住在传统的历史文化街区,若干年后他们也无法展现出原汁原味的老成都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面貌。相当于旧瓶装新酒。刘家琨先生认为成都平原特

有的文化感和休闲精神的真正载体,早已不再是这些历史碎片(指历史遗存),这些让人看了容易沾沾自喜,心生麻痹的名胜古迹,而是一辈人。是受那些业已消失了的硬件环境熏陶而成长起来的一辈人,而这些人,现在正在毫无特色的“大片城区”中逐年老去。如果我们不抓紧时间,赶在这辈人退出舞台之前,或者说赶在附着在他们身上的“菲物质文化”淡化之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塑有利于地方精神再生的硬件环境,再过些年,单靠那几处真实生活已被抽离的旅游摆设,哪里还谈得到人文精神在“新新人类”身上的延续!所以要注重原住居民后代传承历史文化的再生性,防止原住居民被现代文化完全同化而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

(二)以人为本,安置过程中保护好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历史街区改造中,原住居民的安置不管是采用异地安置、货币安置还是回迁安置,都应当尊重原有居民的居住权,原则上不强迫居民搬迁,在安置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居民合法权益。

要注重在保持历史街区整体风貌的同时,又要增添现代化的公用设施,改善原住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有些历史街区在保护和开发中,一味的商业化运作,政府放手让企业把持搬迁工程,不注重保护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不注重提高原住居民的生活品质,引发不少矛盾冲突。这是值得反思的。杜晓帆博士表示,个别地方在整修历史街区的过程中人为割裂了历史遗存与居民生存的关系,甚至以牺牲居民的各种利益为代价来保护历史遗产。他认为,从科学保护文物的角度讲,重视历史文化内涵不仅仅是建筑风格,尊重人的生存同样重要。因为大多数历史文化街区中原住居民的居住环境都比较差。为了保持城市的历史风貌。应最大限度地让原居民回来居住,使他们成为历史风貌最适宜的保护人。只有在修复传统住宅的同时,增添生活必要的现代化设施,也才能留住原住居民。

国内外不乏这方面的案例。以法国里昂的保护区为例,对二十世纪初建造的工人住宅,要求原样整修,保存其外表,但内部加建厨房、卫生间,改善条件使居民可以继续居住。而又如,日本奈良的今井可是江户时代建造的,1982年奈良对该历史街区进行了调查与规划。在规划目标上明确提出,要保护历史街区的生活和环境的延续性,满足今天和今后居民的生活需要,在环境规划上,解决好交通、市政、商业、环境、防灾等方面的问题。在建筑上则提出了除作为保护单位的八所古建筑外,对其它住宅允许在保持原有平面格局、结构做法以及立面风格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生活需要进行改建,要提高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而不是一味地将居民外迁,一味地将民居改作商铺。同时,日本对保护范围内的传统建筑修理或改建,政府给予补助三分之二。每幢补助不超过一百五十万日元。这充分说明日本政府不是追求眼前经济效益的,而是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我国安徽屯溪老街是当前保护比较成功的案例,其保护不仅是对老街本身和两侧传统店面的保护,还包括街区后面传统民居与旧城住宅的保护。不仅是建筑空间环境的保护,还包括传统街市生活与历史文脉的继承与发展。再如,云南丽江在保护与开发中,也将古城建筑分类,提出原样保护、局部改造、加固、拆除、恢复重建等不同措施,既保护历史环境。又维持并发展社会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传统居民院落,重点保护民居原址原样修复,县政府与房主签订民居保护责任书,明确政府与房主双方的责、权、利。房屋需要修复重建时,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并优先安排其用于旅游经营、服务,给予政府优惠。使居民通过保护民居建筑获得收益。

责任编辑梅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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