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血铅案“招伤”之痛

2009-01-20 02:49
中国报道 2009年9期
关键词:东岭凤翔县铅中毒

张 晋

在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今天,陕西凤翔铅中毒事件的发生,并不出人意料。换句话说,在GDP作为政绩考核指标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铅中毒事件发生在陕西凤翔,只是一个偶然之中的必然。这其实已经在近几年米发生的一系列铅中毒的事件中得到了证实。在此之前发生的引起全国范围关注的有2006年的甘肃徽县铅中毒事件、2007年的云南东川铅中毒事件、2007年的河南卢氏铅种毒事件,而在最近发生的则有湖南省浏阳铬污染事件,甚至就在陕西凤翔“血铅事件”余音未了之时,湖南省武冈市又发生了儿童血铅超标的污染事件根据记者的调查,截至8月18日,当地政府组织检测的1958名儿童中,有1354人血铅疑似超标,接近70%,远远超过陕西凤翔铅污染事什中儿童中毒人数:

回顾陕西铅中毒事件,我们不仅会问:凤翔县招商如何变成了招“伤”?探究铅中毒根源,应该追究谁的责任?政府政绩、企业利益、民生权益,究竟谁最重要?中西部落后地区如何才能跳出经济发展和污染不断的怪圈?

拷问一:招商如何变“招伤”

在陕西凤翔铅污染事件中,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成为污染的罪魁,从2003年3月开进驻这里,到今年8月被关停,6年多的时间里,这家曾于2000年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38位的陕西东岭集团下属子公司,不但每年可以给当地政府带来几千万元的税收,也给当地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

根据相关报道,陕西东岭集团准备在长青镇投资建铅锌冶炼企业时,当地群众已知道这是一家污染企业,因为有人在外地打工时在这样的企业里干过活。但当地政府把该企业看作是“招商引资的大项目”,为了不在群众中引起恐慌,在宣传时回避了铅冶炼,只提锌冶炼。此时,地方政府的天平早倾向了污染企业,从这一点上讲,陕西凤翔铅中毒事故的发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实际上,东岭冶炼有限公司并不是直到今天才完全暴露出污染来,早在2006年,周边村庄的地下水就已经被污染了,从40米深的水外打上来的水都是油花花的。如果当地政府及早采取措施,事态的发展还有可能控制。但在利益面前,这一切都弃之不顾。

事态发展到今年8月,周边几个利庄731名儿童发现615人血铅超标,315人铅中毒,并引发群体性事件,东岭冶炼公司于8月17日全面停产。

综观整个事件的发展,当地一位十部讲到:“为了钱,为了发展,我们曾经绞尽脑汁。最后经过努力,从东岭集团争取来的东岭项目解决了我们的发展问题,成了我们的救星。”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招商变成了“招伤”,“救星”变成了,“灾星”。

拷问二:百姓健康如何被压倒

在陕西凤翔铅中毒事件中,在单纯追求GDP的冲动下,地方政府为了让企业进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而这些措施在让我们看到当地政府渴求经济快速发展愿望的同时,也展示了强势政府如何让弱势群体为企业进驻让路:

在陕西东岭集团看中凤翔县长青工业园所在的地区时,为争取这个大项目,当地政府不惜扭曲事实,在征地时,便强调长青工业园区所处环境地质条件差,“从长远来看,不是人居最佳环境。”而当地村民心里却很清楚,这里旱涝保收,发展农业条件优越。

在征地拆迁时,当地政府首先是强铲农作物,在遭到抵制后,凤翔县政府便以抗洪救灾名义,将全县干部职工、教师、医生及各乡镇雇用的农民工近15000人,聚集到长青镇。人手一把镰刀,一顶草帽,要强砍玉米,也遭到村民抵制。

地方政府一心追求GDP,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最终受害的是群众。在这些铅中毒、汞中毒、砷中毒、铬中毒等一系列污染事件背后,我们看到的是GDP压倒了百姓健康,强势政府成为了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弱势的

拷问三:环保部门是否履职

在陕西凤翔铅中毒事件中,我们能看到一个匪夷所思的局面:一方面,当地政府通报称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是本次铅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但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却显示,该公司废水、废气、固水淬渣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该公司所在地的地下水、周边土壤和地表水铅浓度等,也均符合国家标准。既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当地为何又将主要责任归咎于这家公司?

“排污达标、血铅超标”的怪象之所以会出现,因为环保部门依据的是企业排污的“工业标准”,而不是是否会伤害居民身体的“生活标准”,才留下了隐患。但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环保的最大职责就是保证工业发展不能危害环境、危害人民健康,岂能抱定工业标准,对影响人身的生活标准置若罔闻?另据凤翔县环保局干部称,宝鸡市环境监测站今年4月把监测任务交给了该局,但该局却没有监测铅含量是否超标的设备,“只能做其他项目监测”。

2006年,东岭公司作为“主要污染源”,致使当时周边村庄的地下水都被污染。但这家公司从未收到环保罚单。从这点来看,环保部门有着多大的失察之责。

环保部门是一个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于所辖区域内的污染问题应该有责任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举措,使污染降至最小,保障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当地群众能“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干净的食物”。以此来衡量,陕西当地环保部门是失职的。

拷问四:如何破解发展怪圈

最近层出不穷的污染事故屡见报端,公众屡发疑问:“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为什么仍然大行其道?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发展模式,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出现?

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引进项目,想要的是地方经济的发展,要的是GDP数字的增长,要的是税收,这种重经济轻环保的发展思路,最终带来的是“企业污染,百姓受害,政府埋单”的怪圈。而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使得污染事件一爆发,政府就得付出惊人的“埋单”成本。

在前不久发生的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中,政府不仅要承担病人的救治费用、给死者家属以补偿,还要为污染地区居民提供一段时间的饮水和食物补助,以及收购已经产出的镉超标农作物以免流入市场。除了这些临时补救措施,当地已经造成的水土污染,也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整治。这笔费用算下来,很可能要比超标排污的工厂所贡献的经济增长多得多。以湘江整治为例,据媒体报道,由于近年来有色金属采矿业的粗放发展,重金属污染情况严重,湘江很有可能将被纳入国家大江大河治理范畴。到20lO年,治理投入将达700亿元;到2015年,这个数字有可能高达3000亿元。中国科学院专家警告说,采矿所创造的财富,将远不及污染所带来的损失。

陕西凤翔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为铅中毒事件付出了沉重代价:数百名儿童铅中毒,伤害了社会的稳定,带来恶劣影响。而地方政府最终为此埋单:615名血铅超标儿童将依据卫生部相关规定或在家或住院治疗,住院患者驱铅治疗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在家进行饮食干预的患者,由政府统一采购,配送牛奶、干菜、干果。而将来村民的搬迁依然得由政府掏钱。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普遍的“先污染再治理”的发展方式,不仅从经济效益上讲得不偿失,而且其中很多问题并不是事后依靠财政投入就能解决的,很多损失也不是能够用钱挽回的,尤其是因重金属中毒而消逝的生命和被污染改变的生态环境。即使经过巨大的努力和高额的投入,环境有可能被治理得干净清新完全无害了,但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陕西凤翔铅中毒事件,再一次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人们,“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已经走不通,要打破经济发展和污染的怪圈,必须改变单纯追求GDP作为政绩考核指标的道路,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带血的GDP坚决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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