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少利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种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段话高度概括了治理腐败的基本途径。作为企业也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从而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腐败现象是一个历史问题,有着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同样也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为了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人员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案例警示与家庭助廉相结合。督促领导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抓好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的约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当前要围绕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本运营、产权交易、投资决策、投资担保、项目招投标等重大决策和财务管理、营销采购、重要工程项目建设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条例,制定企业党组织内部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途径和程序以及监督的职权、内容、方式和措施等,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企业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要加强对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企业领导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不仅要做到有制度,按程序,还要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厂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建立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主体作用,并探索在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方式、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协调运作,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监督合力。
四、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努力抵御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
预防权力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深知肩上的重任,从企业实际出发,确立“预防腐败比反腐败更重要”的思想,着眼于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大局来综合考虑布局,认真把握权力犯罪的特点、规律,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要针对在权力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完善能够实现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机关、领导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一把手”的监督。要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按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有关制度,进行必要的诚勉谈话等。扩大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处置机制,使监督的关口前移。
五、加大惩处力度,提高标本兼治的成效
要提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成效,必须坚决纠正企业在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办案件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从企业大局出发,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通过查办案件,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那些严重违法违纪、顶风作案、性质恶劣、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和极少数腐败分子都要及时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当前案件查办的重点是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的改革这个中心任务,加大对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规定,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侵害国有、出资人、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同时,还要注意对有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要立足于教育和挽救,多用思想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的方法促其改正。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保护和调动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作者单位:陕西煤业集团公司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