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勇 岳红琴
洗浴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被视为“洁身净体”的重要生活方式,它不仅为人们所必需,而且还体现出特定的文化内涵,呈现为特定的洗浴文化。这种洗浴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国的历史上,先秦时期的洗浴文化即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
先秦时期人们对于洗浴的不同需要
关于洗浴的字面含义,我们可以看一看许慎的《说文解字》。对“洗”,《说文解字》释为“洒足也”,“浴,洒身也”,与之类似的还有:“澡,洒手也”,“沐,濯发也”,可见,洗浴或沐浴,均是对于人自身的身体某部位进行清洗,是人们自身生理卫生的需要。这种卫生需要很早就有了。
在先秦时期,人们对于洗浴有两方面的需要。一是日常生活中的需要,一是特定场合的需要。
在日常生活中,洗浴深受古人的重视。如《礼记·内则》中说儿子侍奉父母或者媳妇侍奉公婆时,“鸡初鸣,咸盥漱”,陈浩曰:“盥,洗手也。漱,涤口也。”这是说晚辈要在鸡叫头遍时起床洗漱,做好侍奉老人的准备。老人起床后,晚辈要“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一人捧着接水的盆,一人为长辈浇水洗手,事毕还要递上擦手的毛巾。做晚辈的还要“五日则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潘请;足垢,汤请洗”。是说做晚辈的每五天烧水请父母洗一回澡,每三天烧水请求为父母洗一回头。这其间如果父母的脸脏了,要烧淘米水请求为父母洗脸;脚脏了,要烧热水请求为父母洗脚。这是一般人的日常洗浴生活。对于最高级别的王,还有专人负责洗浴。在周代,宫人的职责是“共王之沐浴”(《周礼·宫人》),疏云:“此谓共王燕居无事时之沐浴,与鬯人王齐事之淬浴用鬯、女巫岁时祓除衅浴用香薰草药异。”这是国王平时的沐浴,不是特殊场合的沐浴。
在很多特殊场合,洗浴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洗澡洗身,发挥着独特的功能。
其一是在政治场合。《周礼·小臣》云:“朝觐,沃王盥。”是说在朝觐场合小臣为王浇水洗手。《论语·宪问》云:“孔子沐浴而朝。”是说孔子沐浴后朝见鲁哀公。
其二是在斋戒场合。《周礼·鬯人》云:“凡王之齐事,共其鬯。”疏云:“凡王常时沐用粱,浴用汤,不用鬯。斋尤洁清,故以鬯给浴。”《礼记·玉藻》云:“将适公所,宿斋戒,居外寝,沐浴。”是说到国君那里之前要斋戒和沐浴。又如“孝子将祭……夫妇斋戒,沐浴,盛服”,“古者……及岁时,斋戒沐浴而躬朝之”(《礼记·祭义》)。
其三是在宗教场合。《周礼·女巫》云:“掌岁时祓除、衅浴。”这是说岁时祓除灾害,用香薰草药沐浴。这种沐浴方式后来演变成一种水滨游乐的风俗,即如《论语·先进》中所描绘的情景:“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与三月三水滨沐浴以自洁的风俗是一脉相承的。
其四是在礼仪场合。在婚礼场合,如“夙兴,妇沐浴……以俟见”(《仪礼·士昏礼》),是说新婚夫妇要次早沐浴更衣,等候拜见公婆。在丧礼场合也有沐浴。人来到这个世界和离开这个世界,都要以洁净的身体到来或离去。《礼记·内则》云:“世子生,则君沐浴……(公庶子生)三月之末,其母沐浴。”这里虽然不是小孩自己沐浴,但是可知大人要以洁净的身体去见小孩,显示出时人通过采用洁净的沐浴方式来寄予新生儿的希冀。当人去世时,要经过沐浴的洗礼。《周礼·女御》云:“大丧,掌沐浴。”《周礼·大祝》云:“大丧,始崩,以肆鬯尸。”郑司农云:“尸,以肆鬯浴尸。”这是王及王后死时要经过沐浴洗身。为死人洗浴时,要把入敛前的死人放在正室中,“掘中而浴”(《礼记·檀弓》),对此,孔疏曰:“中,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以床架坎上,尸于床上浴,令水入坎中也。”孔子弟子曾子死时“浴于爨室”(《礼记·檀弓》),在厨房中洗浴是不合于礼的。为死人洗浴时,要由管人从井里打水,由御者入室为死者洗澡。小臣四人举着敛衾以遮蔽尸体,由御者用木勺舀水洗尸,用细葛布洗澡,用浴衣为尸擦干,洗澡用过的水倒进堂下坑里(《礼记·大丧礼》)。为了表达对于去世之人的怀念,守丧者在守丧时不能像平时那样经常洗浴,而是“头有疮则沐,身有疡则浴”(《礼记·曲礼》),头上有疮了才洗头,身上发痒了才洗澡,这样才能够体现出孝心。这些都表明,古人对于洗浴,都是很严肃和认真的。
另外,洗浴还被用于抽象的比喻。洗浴是具体的行为,但是人们已经把它用于抽象的事物之中。如孔子说过:“儒有澡身而浴德。”(《礼记·儒行》)是说儒者用德洗澡洁身。
先秦时期洗浴的特征
先秦时期的洗浴有以下特征。
一是具有很多的场合性。这些不同场合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通过洗浴,使人们身心洁净,显示着人们追求圣洁的心理。
二是洗浴的丰富性和完备性。从洗浴的场地来看,有单人浴,如《周礼·宫人》中宫人负责国王的洗浴,显然有专用的浴池。又如《礼记·内则》曰:“外内不共井,不共浴。”居内的妇女和居外的男子不共用浴室,显然是单人浴。也有多人浴,如《左传》文公十八年所载邴与阎职“二人浴于池”,《史记·殷本纪》所载“三人行浴”,《楚辞·少司令》所云“与女沐兮咸池”,都是多人浴。从洗浴的程序来看,一般人的洗浴程序为:“日五盥,沐稷而粱……浴用二巾,上下。出,履蒯席,连用汤,履蒲席,衣布,身,乃履,进饮。”(《礼记·玉藻》)其意是说每天五次洗手,用淘稷的水洗头发而用淘粱的水洗脸,洗浴时用两条澡巾:洗上身用细葛布巾,洗下身用粗葛布巾。出了浴盆,站在蒯草席上,用热水冲去脚上的污垢,再站到蒲席上,穿上布衣,擦干身体穿上鞋,才进酒。从洗浴的原料来看,基本的是洗浴用水。有的是直接从井里打上来的水(《礼记·大丧礼》),有的要用热水(《礼记·内则》)。水中或添加粱,或添加鬯(《周礼·鬯人》),或添加香薰草药(《周礼·女巫》),或添加兰花。《大戴礼记·夏小正》言:“五月……蓄兰,为沐浴也。”《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云“浴以兰汤”,《楚辞·云中君》曰“浴兰汤兮沐芳”,这些就是古人“兰汤沐浴”的文化习俗。不仅如此,古人还认识到,某些物品用于洗浴中,可以增强洗浴的有效功能或者保健功能。《山海经·西山经》中说钱来山下产有“洗石”,郭璞云“澡洗可以体去垢”,郝懿行云“《说文》云,(为)磋垢瓦石”,这是一种洗澡时可以用以擦身去垢的石块。该经又说竹山有一种植物,名叫黄,其紫红色的果实可以用来洗澡用,“浴之已疥,又可以已”,是说拿它来洗澡可以消除疥疮,又可以用来消除肿瘤。
从这些记载来看,先秦时期的洗浴已经相当成熟,其丰富程度和完备程度都是很高的。
三是洗浴的神圣性和追忆性。洗浴是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但是人们已经能够将这种日常行为延伸开来,寄托着某种希望,折射出特定的神圣色彩。春秋时卫大夫石骀仲的卜人说“沐浴佩玉则兆”(《礼记·檀弓》),把洗浴时佩带玉块看作是吉祥的征兆。洗浴离不开水,水之所在,就成了人们想像洗浴的空间。太阳从大海中升起,于是人们就把太阳从海水中的升起,看作是太阳在洗浴。《山海经·大荒南经》云:“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于甘渊。”字面意思是说羲和国的女子羲和,正在甘渊里替她的儿子太阳洗澡,好大的气派!对于这种“浴日”行为,郭璞注指出:“羲和盖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作日月之象而掌之,沐浴运转之于甘水中,以效其出入谷虞渊也。”赵世超先生据此认为,把日的模型—象,从水中托起来,沉下去,再托起来,循环往复,用逼真的模拟来效仿太阳的升起。这种生日、导日的仪式看上去是在给太阳洗澡,实际是在给太阳的模型洗澡,故被称作浴日(参见赵世超《浴日与御日》,《历史研究》2003年第3期),这样的分析很正确。与之类似的记载还有“有女子方浴月”(《山海经·大荒西经》),人们已经把自身的洗浴和太阳与月亮的运行联系起来,这种对于太阳和月亮从海水中升起、落下的反复运行行为的朴素认识,蕴涵着人们对于日月崇拜的神圣心理。
此外,先祖或始祖洗浴的地方成了后人值得追忆的地方。《山海经·大荒南经》云“从渊,舜之所浴也”,“白渊,昆吾之师所浴也”。《山海经·大荒北经》云“沈渊,颛顼所浴”,再如《史记·殷本纪》云“三人行浴,(简狄)见玄鸟堕其卵,取吞之。因孕生契”,这些追忆中,显露的不只是先人的功绩,引起后人自豪的还有先人曾经洗浴的地方。
四是先秦时期的人们对于洗浴行为以及洗浴心理的观察是细致入微的。洗浴是个体在完全暴露身体的情况下自我清洁的行为,在礼仪社会里,自己的身体是不会让外人看的,尤其是尊贵的人士,如国王或贵族,都有自己的专用浴室。自己的身体一旦为外人所看到,那是一种屈辱。《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曹共公听说流亡到本国的重耳“骈肋”,于是趁重耳洗浴时“薄而观之”,即设帘从帘缝中偷看重耳的身体。后来遭到了报复。另据《礼记·内则》所云:“礼,始于谨夫妇……不敢共浴。”这些都是洗浴行为隐秘心理的反映。
人们对于洗浴行为的观察是很细致的。《楚辞·渔父》云:“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其意是指,我(屈原)听说,刚洗好头要把帽子弹弹,刚洗好澡要把衣衫抖抖,哪能够使干净的身体,沾染外界的污秽呢?屈原在这里借机表明自己清白无瑕,不愿同流合污。但是,这句话则从洗浴行为本身反映出人们出浴后弹冠振衣的习惯性细微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