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企业合作的动态均衡分析

2004-04-29 16:55冯春花
市场周刊 2004年10期
关键词:委托方代理供应链

冯春花

摘要:本文就供应链合作的动态均衡性进行了分析,并对影响供应链企业合作均衡的深层原因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基于委托-代理机制和博弈论的合作均衡模型。最后,文章就供应链的动态均衡性提出了一般性的结论。

关键词:供应链合作 动态均衡

一、前言

供应链管理方式给企业管理带来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供应链管理通过企业间的合作进一步共享资源、技术、信息和核心竞争力,以达到减少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柔性、提高企业的市场反应能力、增强客户满意的目的。

许多学者从不同的方面对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问题进行了研究。参考文献[1]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从战略高度进行了分析;[2]对供应链企业之间合作的深层原因和合作障碍进行了研究;[3] 研究了供应链合作的风险及风险规避问题;[4]就合作中的信用问题,合作契约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这些文献就如何最大化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进行了研究,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一味地追求最大化的合作的就忽略了合作成本的提高。因此,合作也要适度,也就是说合作要在收益、成本、能力间进行平衡。讲求企业间合作的均衡性是很重要的,本文针对供应链企业合作的动态均衡性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供应链企业合作的均衡分析

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一般来讲,都会经过一个没有合作,合作范围小,合作程度加深,紧密合作,合作程度变小,合作破裂,再一次寻求合作的过程。这是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有的供应链合作处在第一、二个阶段,有的可以则把较长时期的保持在紧密合作的阶段。但是每个企业的合作都是处在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当中,合作的深度、广度都会随各种情况而发生变化,比如说,供应链内某一个企业的某种行为,新增利益的再次分配等等都会使合作水平发生变化。供应链的合作处在动态变化当中,这是绝对的,我们应该而且应该努力的是使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保持一种较高水平的均衡,即合作的动态均衡。也就是控制合作在紧密合作附近波动,而不至于使合作程度大大降低或破裂。

三、影响供应链合作均衡的原因

供应链之间的合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每个企业在合作中考虑的更多的是单个企业的利益、对信息的拥有程度的差异、合作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等。我们试图找出影响供应链合作的深层原因,使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保持在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之内,建立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健康、稳定的合作均衡。

1、 供应链企业由于能力的不同对合作均衡的影响

供应链企业的能力指的是企业的资源大小:资金的多少,物资资源的拥有情况,技术的高低,在行业中的地位,对产业的影响和市场份额的大小等等。在供应链中,企业的能力往往不相同,存在着优势企业和劣势企业。优势企业必然在合作中居于主导地位。在合作之初,企业间由于合作程度的加深引起企业经营形态的变革,使生产和经营效率大幅度提高,销售额和利润都增长很快,合作各方在这种高速发展中既享受了合作带来的效益,也掩盖了各种矛盾和冲突。效益的增长反过来促进了合作的进一步加深。即使在合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也都倾向于说服、协商等手段来解决。企业间的合作向紧密合作阶段靠近。形成了战略伙伴关系。但是合作产生的利益增长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趋缓,由于合作双方的利益增长迟缓或不对称,原来存在的矛盾就被放大,如果出现新的问题,就必然会出现合作双方的冲突,优势企业会利用威胁,恫吓、制裁等各种权力手段来迫使弱势企业接受自身的交易条件或满足在商品生产经营上的各种要求,这必然会导致更大的冲突和矛盾,导致合作的弱化。合作均衡被破坏。

2、 由于利益-风险的不一致而引起的动态均衡的改变

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原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供应链企业在合作中必然要有投入,比如产品技术改进上的资金投入,信息技术建设的投入,经营信息的共享等等,每个企业的投入必然都会对其他企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必然会影响到供应链的产出,企业关心的是自己的投入和收益是否相当。也就是风险和收益应该是正相关的。但是由于一、供应链的收益是不确定的,二、企业往往会夸大自己的投入。因此,企业对收益的期望往往大于所得。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一方面,企业欲得到更大的利益而改变企业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减少自己的投入以获得公平感。这两种方式都会引起企业间合作均衡的改变。

3、 由于环境的改变而引起的合作均衡的改变

供应链的合作环境包括供应链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供应链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都会对合作产生影响。供应链成员企业组织、管理方式的改变,管理高层的变化都会对合作的形式,合作的内容,合作的条件有一定的变动,而这会引起合作诸方的连锁反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也是影响供应链合作的重要因素,供应链中某个企业所处的行业格局发生了变化,比如新的突破性技术的产生,政府部门的政策改变,或者其竞争对手对它施加某一方面的压力或橄榄枝(比如实力强大对手的某项专利的合作),都会对供应链内企业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和其他企业的合作水平而导致合作均衡的改变。市场对供应链产品的接受程度也会影响合作企业的信心并最终影响到供应链企业的合作水平。

四、供应链合作动态均衡机制

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要达到什么水平,能达到什么水平,显然,不仅仅和供应链企业对整条供应链的期望收益相关,还和供应链企业的资源、能力和对期望收益的分配有关,它是基于企业资源、能力基础上和其他合作企业讨价还价、协商的结果。本文以委托代理机制和博弈论为基础进行分析。

1、 基于委托-代理机制的合作均衡研究

供应链企业在考虑合作时,首先关心的是自身的利益,基于此基础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所以企业之间是通过一种协商机制来谋求共赢的目标。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供应链企业不可能共享所有信息,合作双方信息都是不完全的。对于合作双方来说,都希望能把对方纳入到自己的计划体系,希望能设计一种最佳的合作和双赢的模式,因此,可以互为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在现实的供应链企业当中,总是能力强的一方居于主导地位,主设计的位置,我们不妨把主导方看成委托方,而另一方看成代理方。

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条件包括:

(1)市场中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双方都是在约束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者。在这两个个体中,委托方必须从另一方所具有的许多行为中选择一项或几项,选择的结果将影响双方的收益。委托方具有付酬能力并拥有规定付酬方式和数量的权利。

(2)委托方和代理方都面临着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且他们之间所掌握的信息处于非对称状态,即委托方不能直接观察代理方的具体操作行为,委托方所希望的行为只能通过代理方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实现。

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合作是双方互相协商和讨价和还价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委托方要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要在合作中考虑对方的利益,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所以委托方不可能监督对方,而只能设计一种合作方式使对方在合作中参与并积极参与。而对方利益和自己的利益是既冲突又相成的。因此必须设计一种使双方都满意的合作方案,使双方的利益能互相均衡。

这种合作均衡要求委托方设计包括三个方面:

(1)委托方设计一份合约能够促使双方实现整体的利益最大化;

(2)代理方在所设定的合约条件下如何实现自己的预期效益最大化;

(3)所给定的合约代理方能否接受。

委托-代理模型的一般数学表述如下:

在这儿,A是侯选方在合作进程中的行为选择,a是A的一个要素,即 , 表示来自配置G的已有条件。代理方的行为和已有情况两者共同决定了可核实的产出, 和利益 ,包括了 ,是激励动力,利润属于委托方。 是委托方设定的合约, 是代理方采取行动而产生的行为成本, 是效用函数, 是生产技术, 为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分布函数 导出的密度函数。

在这个合约中,委托方的问题是如何根据代理方的行为来决定应该给代理方什么样的补偿和选择哪些与行为相一致的最低成本的激励方案。(1.1)为双方合作的整体收益,我们希望它最大。第一个约束条件(1.2)是代理方的激励兼容约束,即委托方所期望的收益只有通过代理方的行为效用最大化来实现;第二个约束(1.2)表示成员企业从接受合约中得到的预期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约时得到的最大预期效用。

这个模型有时候不存在最优解,只有次优解。

如果委托方要防止在合作中的由于利益冲突代理方采取的损害合作整体利益,这就进一步转化为道德祸因模型了。

2、 基于博弈论的均衡合作分析

企业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博弈论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分析这一问题。企业间的合作既有共同利益又有对立利益,因此企业之间相互的对策是多个企业在合作中的博弈,即博弈是合作博弈:供应链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要进行沟通合作,企业双方能达成协议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根据对方行动采取行动最大化自己利益。合作博弈突出的是团体理性。

假设供应链企业的合作双方为企业A和企业B,A和B都会有一个混合策略 组成的策略空间 。这些混合策略代表A和B可以自主地采取行动,合作或不合作,或某种程度的合作,这实际上牵涉到深思熟虑的随机化决策。A和B都用一个确定概率的随机过程在各种可能的备选行动中做出选择。

我们假定:集合B为A、B可能采取行动的共同行动过程中可实现效用(U1U2)的空间。

P1和P2为选择策略对(S1S2时,A、B的效用。因为每一种独立的策略 都对应着一个联合策略,所以(U1U2)平面上行如P1(S1S2的点都在B中。

我们假设A、B都完全了解博弈的结构和对方的效用函数,必要时会在合作中要引入惩罚手段。企业A通过让B相信,如果B不按A的要求去做,那么A将采取行动,也就是威胁策略T,而达到迫使就范的目的。在一个完善的机制里,理性的企业A和B都会对自己的威胁和要价做出合适的选择,并要求达成合约时,合同和承约具有法律效力。

这个博弈模型有四个阶段:

1、A、B选择一个混合策略(TATB)作为双方在合作中不能达成协议时,不得不采取的策略。这就是双方的威胁策略。

2、A、B互相通报自己的威胁。

3、在这一阶段,参与人独自行动,不进行沟通。也就是说,除非合作方式能给对方带来的效用不小于已定的期望效用 ,否则,对方不会选择合作。

4、支付阶段,如果B中存在点(U1U2)满足U1≥d1,U2d2,也就是说参与方的要价能同时得到满足,否则参与人的支付就是 ,即Pi(tAtB一定实施威胁。

对于这个模型纳什给出唯一理性解U=(U1,U2)应满足(U1,U2)B;U1≥d1,U2≥d2且使(U1-d1)(U2-d2)乘积最大。

在供应链企业的合作中,不可能达到理性唯一解,因为存在着信息不完全的状态,但是我们要达到的是围绕理性解的一个合作均衡的状态解,这个解就是要满足第四阶段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来求同存异,讨价还价,保持合作的前提和合作的空间。

五、结论

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带有不确定性,合作水平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在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不应该追求合作的最优解,而是寻求合作的动态均衡。企业应该根据内外条件的变化在协商中不断来调整合作的条件和合作期望,使合作能保持在一个相对比较稳定和紧密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周垂日.供应链管理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02.6

[2]宋华.供应链企业管理中的冲突合作机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4

[3]潘纪钢.供应链中的风险及对策[J].交通企业管理.2002.6

[4]夏德.供应链中的信用问题研究[J]改革与策略.2003.2

[5]约翰·纳什.《约翰·纳什》文集.张立桥等译.首都经济出版社,2000

[6]易宪容.《交易行为与合约选择》.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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