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武
摘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信息产业将遭遇严峻挑战。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工业化的历史任务尚未完成,民族信息产业不能在先行完成工业化的基础上实现增长。这就迫使我们把工业化与信息化结合起来,走产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化并举的退路。产业信息化不仅能为信息产业化提供坚实的物质条件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能够帮助我们发挥后发优势乃至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世纪之交,世界经济信息化浪潮汹涌。据联合国最近报告表明,2000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3770亿美元,其后每年以翻一番的速度递增,到2003年将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0%到25%。世界经济全球化真正扩张于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表现出加速的趋势。其中,经济信息化功不可没。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上许多国家来说都是新生事物,具体的利害得失以及新的交易规则的制订自然引起人们的关注。1997年7月1日,美国发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认为在因特网上进行商业交易应遵循民间主导发展的原则,政府应尽可能鼓励民间企业自行建立交易规则。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指出,因特网应宣布为免税区,凡经由网络进行的商品交易,无论是跨国还是跨州,均应一律免税,甚至在网上达成的有形商品交易也应按常规办理,不再另行课税。在美国的倡议和主导下,世界贸易组织于1998年5月19日至21日在日内瓦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因特网商务会议。经过一番酝酿和讨价还价之后,与会的世界贸易组织132个成员国的贸易部长,于1998年5月20日,在日内瓦达成一项至少在一年内,对通过因特网销售的软件和货物免征关税的协议。由于该协议的达成将对永久性禁止征收电子商务关税产生推动作用,因而对全球电子商务最发达的美国来说,好处是不言而喻的。1996年,美国的软件销售额已高达1000亿美元,其中47%销往海外,与此同时软件产业创造了多达60万人的就业机会,软件产业正在成为美国的支柱产业。但是,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某些欧洲国家都把有利可图的因特网看作新的潜在税源,因而,除欧盟外,很多西方国家都在考虑将电子商务税作为一种新的税源。在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达成最后协议期间和之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电信公司控股权等均是双方谈判争执的焦点问题,争执的实质,在美方来说,是想以给予中方经常贸易永久性最惠国待遇为条件,换取美方在国际上独占鳌头、同时又是中方拥有最大潜在市场的服务贸易、信息经济等领域全面的市场开放。而在中方看来,承诺开放相关市场,可以换来中国有比较成本优势的轻纺产品等顺利进入美国市场,谋取重大的国际贸易利益,同时也为引进外资以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创造条件。但是,同样明确的是:中国并不想放弃发展自己的信息产业乃至信息经济的自主权。
我国信息产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巨大的差距。一般地说,信息产业是指现代信息设备的生产、制造,以及利用这些设备进行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与服务的部门的总和。在1998年世界电子信息产品市场上,美国、日本和欧盟的产销量达全部产销量的70%,中国仅占3.5%。当年,中国电子信息产品销售额为2862,4亿元,仅为同年美国IBM公司785.1亿美元销售额的44%。1998年,中国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收入占当年GDP的1.41%,而欧美等国一般为其GDP的3%。除了上述市场地位及生产规模的差距而外,我国信息产业目前还存在技术含量低、出口产品附加值低、开发能力不足等问题。比如,国产集成电路在国内市场仅占20%的份额;研究与开发费用占销售额的1%都不到(发达国家一般为7—9%);电子信息技术研究成果市场化率仅有15%(发达国家一般为75%)……。此外,尽管我国电话的普及率已由1995年的4.7%上升到了1999年的13%,但与发达国家50%的普及率相比,差距巨大;目前,发达国家的家用电脑普及率为20%,而我国仅为1%;我国政府拥有国民经济信息量近80%,但无法为社会分享和利用。据报道,我国虽已有74%国家重点企业建,立了互联网,但其中只有少部分的网站质量较好;在网络安全方面,没有防火墙设备的占55.5%,没有安全审计系统的占64.9%,没用入侵监测系统的占67,2%,没有网站自动恢复系统的占72.3%;我国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广认为投资不足的占70%,认为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才的占62%;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用于信息技术和设备投资占资产比例为8-10%,而我国企业仅为0.3%,……。
当然,对待差距,我们应当客观地、辩证地看:一方面,我们要急起直追,加速发展信息产业。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设想,重点推进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高性能计算机、大型系统软件、超高速网络系统、新一代移动通信装备和数字电视系统等核心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支持新型元器件、计算机网络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的发展,提高信息化装备和系统集成能力,满足市场对各类信息产品的需求。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服务业。一句话,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但另一方面,根据20余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客观分析我国产业发展的现实,我们又不能孤立或片面地发展信息产业,也就是说,不能脱离工业化对信息化的迫切要求,更不能幻想走欧美等发达国家先完成工业化再推进信息产业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工业化只是进入了工业化中期的上半期,也就是说,继续完成工业化仍是当前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另外,我国目前工业化的水平,是在人均收入水平低、市场化相当落后并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等条件和特点下取得的;我国目前工业化的水平,又是在市场化推动、非国有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等因素促进下实现的。因此,尽管我国工业化己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比如,我国工业企业的设备大都属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技术水平,55%—60%面临淘汰;创造工业产值1万美元平均消耗标准煤21吨,是美国的2.3倍,日本的5.6倍。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我国工业的改组改造和优化升级势在必行。
尽管需求的差距意味着供给的潜量,但开放的市场不仅给中国企业以机会,也给中国企业以挑战。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先进高级、优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将大量涌入国内,与此同时,外国资本也将迅速流入国内,引起硬件生产、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部门的激烈竞争。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信息产业尚在幼稚时,就将遭遇严峻考验。固然,中国信息产业可以在政府政策适当保护和支持下,瞄准信息技术前沿,与对手奋力拼搏,抢占制高点,研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但是,全新的研究与开发是一个既需要大量资源投入、更新换代快,又需要强劲市场-需求拉动、风险较大的系统工程。于是,将信息化与工业化相结合,或者说,将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相结合,走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并举的道路,就成为我们别无选择的战略。
产业信息化不同于信息产业化,后者是让信息设备制造、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等发展为与现有产业并存的独立产业,提高信息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应当说,在一定意义上,产业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化是相互渗透的。产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信息化的前奏,信息产业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信息化的支撑。但是,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战略来说,产业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化又是各有侧重点的。尽管信息产业就是在我国也已逐渐形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脱离工业化或传统产业改造“孤军深入”,仍是不现实和不合理的。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和开放市场中,我国的信息产业,还不可能具备与发达国家在同领域里“单打独斗”的能力;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现有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又正面临提高技术、效益和竞争力的紧迫要求。因此,实事求是的发展观,决定我们必须走产业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化并举的道路,通过以电子信息技术改造现有产业,提升现有产业增加值中信息含量的比重,以求用信息化促进现代化,加快经济增长,缩小与发达国家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差距。
信息技术的突出特点,是具有高度的知识性、创新性、渗透性、增殖性。推进产业信息化,可以实现技术扩散、成本下降、比例协调、结构优化、效益集聚等多重复合效应。具体地说,(1)在各产业大规模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可以大量节约包括能源、材料在内的各种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2)发挥信息技术高度创新的扩散与集群效应,如对农业生产、产品销售、经营管理实施计算机和网络化管理,在流通领域推广信息技术促进电子商务的形成等,可以推动传统产业增长的集约化和现代化;(3)信息化在工业化发展中产生的倍增和催化作用,如CAD,CAM,MIS,SIS,CIMS等,将大大改善产业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4)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运行,如EDI、“三金工程”等,将极大改善信息流动的通畅度,促进全社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政府管理和决策的效益和质量,促进其改革和职能转换,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完善;(5)各类公共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为科技和教育的产业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提供了物质基础据美国199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企业开发和使用信息系统,收益能增加40%-60%。其中,使用CAD的企业,收益至少能增加10%;应用物资管理计算机系统的企业,可以使销售额增加17%。我国信息技术应用的典型调查表明,信息技术在改造传统产业方面的投入产出,一般都有1:4以上的倍增,有些领域甚至达到1:20以上。从信息基础建设上看,国际电信联盟统计结果显示,一千国家对通信建设每增加1%,其人均国民收入就提高3%。据估计,我国在电信方面每投入1元,就会给其它行业带来18元的经济效益。据国家科委的一项报告称,1989年国家科委科技信息投入3.5亿元,产出约50亿元,其科技信息服务的投入产出比为1:14.3。
不仅如此,产业信息化的发展将对各类信息装备和信息服务产生有效需求,为信息产业创造出巨大的市场规模,足以使我国信息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从资金投入的角度看,我国“三金工程”到1995年已投入资金1300亿元人民币,2000年需投入3500亿元人民币。从市场需求的角度看,以电话为例,根据通信业成长的一般规律,电话普及率要达到40%左右才趋于饱和,而我国目前电话普及率仅有13%。另据估计,中国IT市场总规模2000年将达10000亿元人民币;2000年计算机市场容量已达650万台,未来5年超过2500万台;2000年我国对IT元器件需求约1300亿元人民币,占国内市场17%,国际市场8%。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将给信息产业化以空前未有的拉动。
再就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一般认为,物流和支付问题是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但实际上,这种“瓶颈”现象在电子商务的BtoC方式上最为突出,并且恰恰是传统产业如物流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手段等发展滞后的表现。产业信息化,关键在于企业信息化。也就是说,企业生产经营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加快信息化步伐。商品生产是商品交换的前提。只有工商企业大量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才能避免电子商务“有场无市”或“有网无商”的尴尬局面。企业信息化,首先是实现内部基础管理的规范化,然后是管理流程的信息化,再实现供应链和客户关系管理的信息化,最后自然扩大到对因特网和电子商务的应用。企业先行信息化,可以为信息出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如材料器件、加工装备等,至少可使上述物流和支付问题不再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同时,应该说工商企业是最有必要和条件实现信息化的,它们进行“三改一加强”,有适量的资金要投入信息化方面。目前我国企业信息化程度有限,并不是由于观念障碍,而是许多企业市场化主动性不足以及投资体制不顺的表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当前正是一个外在压力。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当前我国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的背景下,我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有可能发挥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根据产业经济学的研究,一国工业化进程,一般有一个先“重工业化”,再“高加工度化”,再“技术集约化”,最后“经济服务化”的“由硬到软”的趋势。由于一国可以利用的经济资源归根到底是有限的,因而,当一些国家产业结构高度化后,较低层次的产业就有可能发生“空洞化”或者说产能萎缩、供应不足的现象。于是,在世界经济中,通过国际分工和商品交换的转移和调整,其它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的国家有可能填补空白,顺势发展。比如说,先进国家的产业结构率先知识集约化或“软化”了,可能伴随发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空洞化”,后进国家正可以利用国际分工大转移,引进技术提升产业结构,扩大劳动密集型乃至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带动经济增长和工业化。就我国的国内国际形势来看,这应当是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给我们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重要内涵;无论如何,在国际竞争中,一国形成和利用自己产业的比较优势是合理的和切实可行的;甚至我们还可以适当利用国外的信息技术来帮助我们的产业信息化,也就是说,我国产业结构欲实现“技术集约化”应用的就是信息技术,而合理利用外资又是我国富有经验的一种积极的策略。
最后,产业信息化在我国不仅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且还有其现实可能性。我国的信息产业,从“八五”计划到“九五”计划不懈努力,已具备信息化发展的物质基础,信息化建设也已全面展开,一些地方与区域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同时,国家也在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机制。据测算,我国信息化指数1993年比1985年增长了1.6倍;1993年国民生产总值比1987年增长2.8倍,而同期信息经济增长了4.2倍;1985年,我国信息装备率若为100,1993年则达到503。最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纲要)中,已把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拟定为覆盖经济结构调整全过程的战略举措。
这样看来,加快产业信息化,应是我国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们带来的挑战的总体策略的重要内容。惟有传统产业自强,信息产业自立,我们的国民经济才能立足于国际市场竞争的惊涛骇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