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彧
摘要本文从对已有的企业家定义总结入手,分析了各类定义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全新的定义,并用其对各类商界从业者进行了考察。
关键词企业家 企业家精神 创新
一、引言
在当今社会中,企业家是个很受人瞩目的群体,但是,什么人能被称为企业家,他们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回答。长期以来,“企业家”这个概念的使用很混乱,在日常生活中,似乎和商业沾边的人都能被称为企业家。而在学术界,这个概念也是被人长期争论。本文尝试提出一个明了宜用的定义标准,并参照这个标准对商界的各类人群进行了评价。
二、企业家定义综述
1、西方经济学者的描述
被誉为“创新主义经济学之父”的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比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一书中指出,所谓创新就是企业家对新产品、新市场、新的生产方式、新组织的开拓以及新的原材料来源的控制调配,他把企业家称为“创新的灵魂”。之后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中指出,经济发展是动态的,是对现存的均衡状况的改变。经济的发展不是由于人口、欲望状态、经济和生产组织的变化这些被称为“生产扩张的外部因素”,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才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才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因素。他写道:我们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为"企业",把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为"企业家"。在他的定义之中及其强调创新的作用,认为创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并且在微观而言,创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增长。创新是由企业家完成的,是企业家的本职工作之一。因此可以从是否从事创新之一点上把握企业家的属性。
企业理论开创者之一法国经济学家J·B·萨伊对企业家的定义是“把生产要素组合起来,把他们带到一起。”他所突出的是“组合”这一工作。这与熊彼特的定义有一些相似之处,从某种意义上说,“组合”也是创新的一种。相对而言,萨伊的定义更加一般些。不像熊彼特的定义那样严格要求每一被组合的生产要素的创新性。
卡森·马克(Casson·Mark)对企业家和企业家职能的定义是,企业家最主要功能是企业家判断(entrepreneurial judgment)。企业家是对协调稀缺资源做出判断的人。在企业家功能上,他首先肯定熊彼特的“创新功能”,另外还提出了:1、套利功能;2、创造市场功能。企业家通过中介和内部化两种方式改进交易制度,降低交易成本,促使市场的形成。卡森的定义较熊彼特的定义更为全面,他更加具体地提出了企业家的市场功能。这个定义可被视为基于熊彼特定义的发展。
2、国内的企业家定义之争
当前国内的对企业家定义的观点可分为两类。一些人追随熊彼特的观点,认为企业家的主要职能是创新。创新与否是判断企业家的主要标准。在这些人看来,中小企业的创办人是纯正的企业家。而企业的CEO和经理则是经理人和管理者,不能被称为企业家。在一些创业的企业家成功把企业发展壮大以后,他们不再进行创新,因此不再是企业家,其主要活动是运营企业的各种资本和资源,可以被称作资本运营者。另一些人认为创新活动有许多种类,不但包括技术创新,还包括制度的创新。在他们看来,不被前者认为是企业家的一些大企业的所有人,虽然较少从事技术创新的工作,但仍然会对企业进行一些制度改进,这些活动可被看成制度的创新,因此他们仍然属于企业家。
三、重新定义企业家
在对前述定义的研究中发现,如果仅以创新作为企业家的标志,会在企业家身份的判断上造成一定的混乱。因为创新活动可以有很多种类型,对于究竟哪类创新能作为企业家的评判标准则很难形成统一的观点。
在此考虑提出一种全新的企业家定义。首先明确,做出此定义的出发点是:企业家是社会经济发展,市场形成和完善的主要推动者。本定义的目的是在确定企业家范围之后,对企业家人群与整个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定义企业家职能:企业家发现和寻找社会已有的和潜在的需求,并组织生产来满足这些需求。可以认为,从事这类活动的人即是企业家。
这个定义的角度与前述的定义都不相同,它绕开了创新与否及创新精神多寡的判断。相比而言,这个定义更为可行,以此为基础进行判断很少会产生争议。
这个定义包含了几个要素:
1、社会的需求可分为已有的需求和潜在的需求。
在经济的动态发展过程中,一些社会需求会消失,同时又会产生一些新的需求。在此“需求”的定义可被视为与“市场”相对应的概念。即随着一些产业慢慢失去活力,它的产品需求会慢慢减少直至产业消亡。不断地又会有一些新兴的产业生成,这会形成新的市场。
2、企业家不仅仅着眼于现有的社会需求,他还会不断地发现新需求。
企业家是有着远见卓识和非凡胆量的一群人。他们能了解到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需求的新旧更替,为此他们会对新的需求做出预测,并做出一些试探性的努力。如果不能成功,他们就会转向其它方向,直至发现新的需求。他们的这些努力也促使了新需求的形成,以此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他们完全有资格被称为社会的“灵魂”。
3、企业家是生产的组织者。
企业家是商品的提供者。他们组织各种商品的生产,这当然是以需求为导向的。
四、商业界各类人群的分析
在对企业家作了新的定义之后,就可以此为工具来对商业界内的各类人群进行分析。
1、企业的创始人
创业者们往往是发现了未被满足的社会需求,或是预见到会有些新的需求出现,为此他们投入各种要素开始组织生产以满足这些需求。按照上述定义,毫无疑问他们是企业家。现在考虑当他们创业成功之后的发展情况。当一个中小企业的规模发展得越来越大之后,它可能不再在实物产品领域寻找新需求,而是转而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进行资本运营,把注意力放到了资本领域。如果从创新的角度来看,他们不再进行技术类创新的活动。那么他们是否就不再是企业家了呢?这一点曾在国内引起过争论。如果换一个角度考虑,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事实:这些大企业主进行资本运作的结果是,大量的资本通过金融市场或是直接的再次流入实物生产领域。这些资本会为另一些生产的组织者所用,成为他们的投入要素之一。也即是大企业主们发现了资本领域的需求并满足了这些需求。在此他们仍可被认为是企业家。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当创业者功成名就之后,开创和奋斗的精神可能不及创业之初,这也是一个争论的焦点,有观点认为,他们不能被看作真正的企业家。但本文认为,只要这些企业主仍然身处经营管理第一线,对社会和经济还是有所贡献的,还应被看作是企业家。
2、创业者的继承人
当前国内一些创业较早的民营企业,他们的创业者已步入高龄,已经完成了管理权力的移交,他们的子女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在完成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的交替后,继承者们承担了企业家的职能,成为了企业家。这时原先的创业者们已不再承担企业的运营管理,或是较少过问,他们已不再属于企业家,至少已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家。
3、企业的经理人
这类人群即是人们时常提起的职业经理人,或企业CEO。按照一种原先被国人接受的定义,这类人并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他们并不承担企业运营的风险,不能归于企业家一类。
这可能是受了弗兰克·奈特(Frank·Knight)的影响,弗兰克·奈特曾提过,“企业家”与两种功能有关:商业决策(经营)与承担商业风险(剩余索取权)。如果一个资本所有者选择亲自从事经营活动,他即成为一个企业家;如果他挑选另外一个代理人去经营,后者成为一名管理者;而他成为一名证券持有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成为联体企业家(joint-entrepreneurs)。即他所认为的企业家不但从事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必须是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的企业所有者。如果一个企业的所有者不再从事经营管理,而是雇用其他人来管理企业,因不再承担商业决策的职能,所以也不再是企业家。企业的CEO或是职业经理人没有承担商业风险的职能,自然不能算是企业家。
不过即使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较早的发达国家,这种观点亦不再盛行。例如当前世界上最杰出的职业经理人之一,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前任CEO杰克·韦尔奇,在全球备受尊敬,被认为是最成功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他被看作是现代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最好代表。
在本文的企业家定义中,主要要求了商业经营的职能,并不考虑承担商业风险。这是出于对社会经济做出贡献的是那些实际从事商业经营的人。这与是否担负商业风险,事后享有剩余索取权无关。按本文做作的定义,在企业所有人不再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之后,职业经理们承担起了这一职责,应该属于企业家。
当然职业经理人的开拓精神可能不及创业之初的创业者,创新精神可能会有高下之分,但在发现社会需求,组织生产这一点上有相同之处的。
4、业务人员
这一人群在商界从业者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所做的工作也是最为基础的。他们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源或是组织资源,但正是他们的工作实现了企业的利润。在一般对企业家的讨论中不会涉及这类人群。似乎这类人群无关紧要,理应被忽略。但是他们是市场中的主要活动者,他们总是在最积极地寻找市场。他们的存在和活动对于活跃市场至关重要。这一人群虽然不参与组织生产,但是他们确实是在调配商品满足需求。可以认为他们具有某种企业家的性质。可能在既定的观点中,这类人和企业家相去甚远。本文做出定义,进行讨论的主要目的是确认那些对经济和市场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因此考虑把这一人群归于一种对企业家的延伸类型。即把他们看作是广义的企业家的一分子。
5、企业的中层管理者
在考察了企业所有者和经理人以及业务员之后,自然而然的会考虑到两者之间的中间层——企业的中层管理者们。类似于上述对业务人员的讨论,本文也把中层管理者归于广义企业家的一类。
五、企业家定义分类
在完成上述讨论后,考虑按照定义的广泛程度把企业家分成三类:
1、核心企业家
这类企业家是最为关键而重要的,主要包括中小企业的创业者、企业的继承人,各类企业的所有人。
2、职能企业家
这类企业家主要由职业经理人,私有和国有企业的受托管理者等组成,他们承担了大部分企业的运营管理工作。
3、广义企业家
这一人群由企业的中层管理者和各类业务人员组成,他们可能是最不适宜归为企业家的一类人,但他们的工作对于企业和社会经济不可或缺。
六、结论
在各类企业家发挥职能,产生作用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因素是他们的开拓和创新精神。即是真正的“企业家精神”。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企业家,更需要“企业家精神”。本文对企业家定义的讨论,归根结底是要明确什么是社会真正需要的,什么对经济生活的贡献最大。在清楚的了解了这一点后,就会有努力的方向,如此方能完善市场,大大提升经济发展的速度。
参考文献
[1]约瑟夫·熊波特(美),《经济发展理论》。
[2]汪丁丁,《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
[3]张曙光,《从韦尔奇的实践看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