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全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日前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會议交流总结了各地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经验,部署了下一步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李卫红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李卫红在讲话中指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创新的迫切需要。到今年7月,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均已完成了学校在编正式任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上海、广东等10多个省(市、区)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亦已完成。这标志着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和教师来源多元化的制度正在形成。各地核定中小学人员编制的工作也在顺利进行,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市、区)出台了实施办法,9个省(市、区)已经基本将编制核定到县。同时,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以下问题:结构性矛盾突出,骨干教师流失和人员流动不畅同时存在,教师知识更新相对滞后,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主要靠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目前改革已经到了攻坚的关头,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
李卫红强调,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实行聘任制为重点,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编制核定工作,规范编制管理制度;二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四是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五是严格合同管理,科学实施考核:六是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
李卫红指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基础教育发展全局、事关每个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特别要保证改革的公正和规范。要把是否有利于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否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作为判断改革得失的关键。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处处长和部分省市主管人事工作的厅长参加了会议。山西、湖北、甘肃、重庆等省(市)教育厅(教委)和江苏省徐州市、吉林省四平市教育局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刘群)